沒錯,李牧要做的,正是火藥。
火藥作為古代中國的四大發明之一,其地位與重要性自不必多言。火藥的準確誕生時間,沒有人準確知道,史料中記載,直到晚唐的時候,才有類似‘火藥’的東西在煉丹術中產生,而真正把火藥用於實戰,則是宋朝的事情了。
李牧現在‘發明’出火藥,絕對是前無古人的事情。
李牧為了黑火藥的配方不至於泄露,特意列了一個巨長的清單,各種亂七八糟的東西他都寫了進去,光看這個清單,是不可能知道火藥的配方的。而他製作火藥是用係統的技能,因此也不必擔心成功率的問題,隻要材料備齊了,再把多餘的材料毀了,便可做到神不知而鬼不覺。
不過想要成功製作,還有一個難點。係統出品的東西,全都是一級接一級的,是不可以跳級學習的。比方說這炸藥,便有劣質,普通,中級,高級等不同的級別,而等級太低的配方,效果也要打很大的折扣。李牧估算了一下,即便兩側的山,都是風化的石山,要想達到炸塌了的程度,至少也得是中級配方以上才能夠做到。
因此,他不但需要一批製作炸藥的材料,也需要一批‘衝級’所用的材料。炸藥在係統中,隸屬於【工程】分支,其中又涉及到機關術的部分,李牧粗略地看了一下,想要製作出能用的火藥,還真是一件挺麻煩的事情。李牧沉吟了一下,又開出了一份清單,兩份清單加起來,足有三十餘種材料了,這也就是駱駝穀有不少往來的客商,他們都攜帶了很多的貨物,勉強能夠湊齊了,否則還真可能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了。
不愧是隱族四姓之中最有底蘊的金氏,李牧需要的東西,很快就準備好了,李牧趕走了所有人,把自己關在房間裏,準備好了食物隨時補充體力值,從係統中買了火藥的配方,還有一個中級機關術配方【地雷】,開始了漫長枯燥的衝級之旅。
地雷,在大部分人的意識裏,都是近代的產物。但是不然,其實早在明朝就已經有地雷了,隻是威力沒有那麽大,而且也沒那麽保險,遇到了天陰下雨就會返潮,地雷也就沒用了。在地雷剛發明出來的時候,對付地雷,隻需要灑水就行了,戰場中沒有什麽大作用。
但在目前的情況,卻是再合適不過了。
李牧打算做上百個地雷,埋在山穀的隘口之中,這樣在突厥大軍通過的時候,就能把他們炸得人仰馬翻。同時把火藥埋在山頂,把山炸塌了,封死路口,讓這些西突厥的人馬繞遠路,為大唐爭取時間。
金氏的族人,正好是幫手,可以幫他埋炸藥。
李牧不知道的是,在他忙碌衝級的時候,隔壁房間裏頭,金長老也在和金晨聊著他。
金氏一族,都是本家,她們這種母係氏族的部族,與父係氏族的部族不同,不分什麽嫡長,而是看血親。母親肚子裏生出來的,便都是姐妹,女兒肚子裏生出來的,便都是孫女兒。金晨與金長老,論起來的話,也是至近的親屬,金晨自小沒了父母親,金長老便把她當成自己孫女兒一般,自小撫養,儼然是比親人還要更親的狀況了。
沒人的時候,金長老也不稱呼她做教主,而是親切地叫一聲孫女兒。金晨也更喜歡這個稱呼,這讓她能有一絲家的感覺。
“孩子,你如此大費周章的把這個人弄過來,你真的覺得,他能救得了咱們麽?”
金晨歎息一聲,道:“婆婆,在您麵前,我也不藏著掖著,說實話,我現在也不知道了。雖說占卜的結果是那樣,可是他這個人,我看不透。您知道麽,他僅用了幾個時辰,便練成了聖教的神功,這番悟性,便說是神人也不為過了。我相信他的能力,卻對他這個人沒底。我欺騙了他,還引出這麽大的事情,他心裏怕是恨死我了。”
金長老看了看金晨,笑道:“你這丫頭,怕不是擔心事情,而是擔心人情吧?”
“婆婆,您怎麽這樣說——”金晨的臉頰微紅,嗔道:“我這次出去,真的是為了族人,您是知道的呀。”
“就算是為了族人,也得找個婆家呀。咱們隱族雖是女尊男卑,但也得傳宗接代不是麽?沒有男人,還是不行的。”
“唉……”金晨幽幽一歎,道:“他這等人物,如何肯入贅呢,再說,他是有夫人的,他的夫人,比我美了不知多少倍。”
金長老是過來人,雖說隱族的規矩與外界不同,但是男女之情這點事,自古以來便是相通的。隱族也不例外,她一眼便看出金晨已經情根深種了,隻是這傻丫頭還不自知呢。
但是這些事情,也沒法幫得上忙,金長老笑了笑,握住金晨的手,道:“人皆言,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層紗,你若喜歡了他,便堅持下去,人心都是肉長的,他若對你有情,早晚有一日會感動的,他是個英雄人物,不會與你計較的。”
金晨看了看金長老,道:“婆婆,真的是這樣麽?”
“嗯。”
金晨歎了口氣:“希望是吧。”
……
一天的忙碌,李牧已經做好了三十多個地雷,都被他小心地放在了箱子裏,再有半天,就能有五十個,這五十個趁著夜色埋在隘口,半宿就能埋完。雖然沒有一百個那麽多,也足夠突厥人喝一壺的了。
咚咚、傳來了敲門的聲音,李牧停了下來,來到門口,側身問道:“誰?”
“是我。”
李牧把門打開,見金晨端了一壺茶過來,李牧看了一眼,笑道:“沒想到在這兒還能喝到長安的茶,我以為你們這兒喝的是茶湯呢。”
“長安的茶葉早就風靡西域了,我沒去長安之前,往來的客商就有帶過來了,隻是價格昂貴,一輛茶葉一兩金。”
“這麽說我在長安賣得還是便宜了。”見金晨要把茶放下,李牧伸手擋了一下,道:“別放下了,我不喝。”
金晨看向李牧,眼眸中滿是淚光:“你還是不信我。”
“對不起,我沒辦法信你,吃一塹長一智,我總不能不長記性。”李牧冷漠道:“我現在還留在這裏,一是為了信義,說過的話要做到,答應你的事情不想欠人情。再就是為了我大唐,西突厥進犯,我身為大唐軍侯,必須得做點什麽,其他的一概沒有,我希望你也不要誤會,不要再用這種目光看著我——我讓你找的飛禽,你找到了麽?”
“沒有找到鴿子,找到一隻鷂鷹,在外頭的籠子裏呢。”
鷂鷹就是民間所稱的‘鳥鷹’,跟鷹相比它不夠看,但跟鳥相比,它也算是個捕食者了。分布的範圍非常廣,北方到處都有。
“鷂鷹也行啊,拿過來吧。”
火藥作為古代中國的四大發明之一,其地位與重要性自不必多言。火藥的準確誕生時間,沒有人準確知道,史料中記載,直到晚唐的時候,才有類似‘火藥’的東西在煉丹術中產生,而真正把火藥用於實戰,則是宋朝的事情了。
李牧現在‘發明’出火藥,絕對是前無古人的事情。
李牧為了黑火藥的配方不至於泄露,特意列了一個巨長的清單,各種亂七八糟的東西他都寫了進去,光看這個清單,是不可能知道火藥的配方的。而他製作火藥是用係統的技能,因此也不必擔心成功率的問題,隻要材料備齊了,再把多餘的材料毀了,便可做到神不知而鬼不覺。
不過想要成功製作,還有一個難點。係統出品的東西,全都是一級接一級的,是不可以跳級學習的。比方說這炸藥,便有劣質,普通,中級,高級等不同的級別,而等級太低的配方,效果也要打很大的折扣。李牧估算了一下,即便兩側的山,都是風化的石山,要想達到炸塌了的程度,至少也得是中級配方以上才能夠做到。
因此,他不但需要一批製作炸藥的材料,也需要一批‘衝級’所用的材料。炸藥在係統中,隸屬於【工程】分支,其中又涉及到機關術的部分,李牧粗略地看了一下,想要製作出能用的火藥,還真是一件挺麻煩的事情。李牧沉吟了一下,又開出了一份清單,兩份清單加起來,足有三十餘種材料了,這也就是駱駝穀有不少往來的客商,他們都攜帶了很多的貨物,勉強能夠湊齊了,否則還真可能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了。
不愧是隱族四姓之中最有底蘊的金氏,李牧需要的東西,很快就準備好了,李牧趕走了所有人,把自己關在房間裏,準備好了食物隨時補充體力值,從係統中買了火藥的配方,還有一個中級機關術配方【地雷】,開始了漫長枯燥的衝級之旅。
地雷,在大部分人的意識裏,都是近代的產物。但是不然,其實早在明朝就已經有地雷了,隻是威力沒有那麽大,而且也沒那麽保險,遇到了天陰下雨就會返潮,地雷也就沒用了。在地雷剛發明出來的時候,對付地雷,隻需要灑水就行了,戰場中沒有什麽大作用。
但在目前的情況,卻是再合適不過了。
李牧打算做上百個地雷,埋在山穀的隘口之中,這樣在突厥大軍通過的時候,就能把他們炸得人仰馬翻。同時把火藥埋在山頂,把山炸塌了,封死路口,讓這些西突厥的人馬繞遠路,為大唐爭取時間。
金氏的族人,正好是幫手,可以幫他埋炸藥。
李牧不知道的是,在他忙碌衝級的時候,隔壁房間裏頭,金長老也在和金晨聊著他。
金氏一族,都是本家,她們這種母係氏族的部族,與父係氏族的部族不同,不分什麽嫡長,而是看血親。母親肚子裏生出來的,便都是姐妹,女兒肚子裏生出來的,便都是孫女兒。金晨與金長老,論起來的話,也是至近的親屬,金晨自小沒了父母親,金長老便把她當成自己孫女兒一般,自小撫養,儼然是比親人還要更親的狀況了。
沒人的時候,金長老也不稱呼她做教主,而是親切地叫一聲孫女兒。金晨也更喜歡這個稱呼,這讓她能有一絲家的感覺。
“孩子,你如此大費周章的把這個人弄過來,你真的覺得,他能救得了咱們麽?”
金晨歎息一聲,道:“婆婆,在您麵前,我也不藏著掖著,說實話,我現在也不知道了。雖說占卜的結果是那樣,可是他這個人,我看不透。您知道麽,他僅用了幾個時辰,便練成了聖教的神功,這番悟性,便說是神人也不為過了。我相信他的能力,卻對他這個人沒底。我欺騙了他,還引出這麽大的事情,他心裏怕是恨死我了。”
金長老看了看金晨,笑道:“你這丫頭,怕不是擔心事情,而是擔心人情吧?”
“婆婆,您怎麽這樣說——”金晨的臉頰微紅,嗔道:“我這次出去,真的是為了族人,您是知道的呀。”
“就算是為了族人,也得找個婆家呀。咱們隱族雖是女尊男卑,但也得傳宗接代不是麽?沒有男人,還是不行的。”
“唉……”金晨幽幽一歎,道:“他這等人物,如何肯入贅呢,再說,他是有夫人的,他的夫人,比我美了不知多少倍。”
金長老是過來人,雖說隱族的規矩與外界不同,但是男女之情這點事,自古以來便是相通的。隱族也不例外,她一眼便看出金晨已經情根深種了,隻是這傻丫頭還不自知呢。
但是這些事情,也沒法幫得上忙,金長老笑了笑,握住金晨的手,道:“人皆言,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層紗,你若喜歡了他,便堅持下去,人心都是肉長的,他若對你有情,早晚有一日會感動的,他是個英雄人物,不會與你計較的。”
金晨看了看金長老,道:“婆婆,真的是這樣麽?”
“嗯。”
金晨歎了口氣:“希望是吧。”
……
一天的忙碌,李牧已經做好了三十多個地雷,都被他小心地放在了箱子裏,再有半天,就能有五十個,這五十個趁著夜色埋在隘口,半宿就能埋完。雖然沒有一百個那麽多,也足夠突厥人喝一壺的了。
咚咚、傳來了敲門的聲音,李牧停了下來,來到門口,側身問道:“誰?”
“是我。”
李牧把門打開,見金晨端了一壺茶過來,李牧看了一眼,笑道:“沒想到在這兒還能喝到長安的茶,我以為你們這兒喝的是茶湯呢。”
“長安的茶葉早就風靡西域了,我沒去長安之前,往來的客商就有帶過來了,隻是價格昂貴,一輛茶葉一兩金。”
“這麽說我在長安賣得還是便宜了。”見金晨要把茶放下,李牧伸手擋了一下,道:“別放下了,我不喝。”
金晨看向李牧,眼眸中滿是淚光:“你還是不信我。”
“對不起,我沒辦法信你,吃一塹長一智,我總不能不長記性。”李牧冷漠道:“我現在還留在這裏,一是為了信義,說過的話要做到,答應你的事情不想欠人情。再就是為了我大唐,西突厥進犯,我身為大唐軍侯,必須得做點什麽,其他的一概沒有,我希望你也不要誤會,不要再用這種目光看著我——我讓你找的飛禽,你找到了麽?”
“沒有找到鴿子,找到一隻鷂鷹,在外頭的籠子裏呢。”
鷂鷹就是民間所稱的‘鳥鷹’,跟鷹相比它不夠看,但跟鳥相比,它也算是個捕食者了。分布的範圍非常廣,北方到處都有。
“鷂鷹也行啊,拿過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