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一個公開場合認識了宋氏企業的宋董事長,也就是宋以蕎的大伯父,他知道宋氏企業近來收購了兩家台灣老飯店,正在做全麵的整修,也知道他們希望能跟美國知名的國際觀光飯店結盟,而他願意幫宋家牽線,才得以順利跟她相親。
原本他真的隻想吃頓飯而已,卻又約了下一次,然後在一次又一次的飯局之後,他更想將她帶到自己的身邊,想將她帶離宋家。
總之,是她親口答應婚事的,結婚之後情況應該會好轉吧。不過他們就快結婚了,是不是該改變一下相處模式,下次再問她想去哪裏走走好了。
杜澤煜又看了一眼宋家大門後,旋即開車離去。
回到家的宋以蕎,其實很高興今晚能跟杜澤煜一起吃晚餐,盡管三個月來他們就隻是一起吃飯而已,連同今天是第十次吃飯,不過可以見到他,她已經很高興了。
每次他開車送她回家,除了第一次她很客氣的問他要不要進屋坐坐,而他拒絕之後,自此他送她回來,她就不再開口邀請他了,他也沒有提過要進來跟長輩打聲招呼,偶爾她會想,他會不想進到屋裏,會不會是知道她的為難之處?不過想了想,又覺得不可能。
這棟豪宅是過世的爺爺在三十年前建蓋的,占地很大,房子也很漂亮,聽說是想讓所有的子孫都住在一起。宋以蕎走在庭院裏,在燈光的照射下,就算是夜晚,庭院也有著另一番別致的景色。
隻是不知道為什麽,她雖然在這裏出生長大,可是心裏一直覺得這裏不是她的家,而是大伯父的家,因此每次回來,她心裏都沒有一絲歸屬感,特別是雙胞胎妹妹離開後,她也想走了。
走到屋前,她緩了口氣後,開門進入。
進入屋內,宋以蕎看見大伯母坐在客廳裏看電視,她恭敬的開口喊著:「大伯母,我回來了。」
「嗯。」五十多歲的趙翠雯是知名財團之女,福態的臉上表情冷淡的嗯了聲,瞄了她一眼,然後繼續看電視。
宋以蕎道:「那麽我先上樓了。」
上樓前,她朝奶奶的房間看了下,平時負責照料奶奶的女管家不在客廳候著,那表示奶奶已經入睡,奶奶年紀大了,總是很早就入睡了。
正當她要上樓時,正好堂姊宋欣華從洗手間走出來,一見到她,一臉的不屑,冷嘲熱諷的說:「我還真是沒見過都要結婚的人了,約會還這麽早回來,杜澤煜真的喜歡你嗎?」
宋以蕎隻是靜靜的站在原地,沒有說話。
「個性這麽死氣沉沉又一無是處,杜澤煜會喜歡你才怪,我看八成是把你當生產工具而已,你趁年輕就多生幾個吧!哼。」宋欣華比宋以蕎年長六歲,她很不以為然地冷哼了聲後,走回客廳坐在母親身邊一起看電視。
當宋以蕎走上樓梯時,她又說話了。
「對了,我看你的衣櫃裏有幾件衣服不錯,我拿走了。」宋欣華不當一回事的說著。
趙翠雯聞言說:「你自己有衣服,幹麽拿她的?」
「媽,那丫頭大學一畢業就嫁人,是她自己不要臉,猴急的想當杜家少奶奶,但不知情的人可能會以為我們家對她這個小孤女不好,既然如此,幹麽對她太好,最好讓她穿得破破爛爛出嫁好了。」
宋以蕎走上樓,沒有繼續聽下去,心情還算平靜,大概是因為習慣了。
回到房間的宋以蕎,將手提包放在椅子上,她打開衣櫥,因為她結婚的日子是在入冬,因此前幾天奶奶幫她買了兩件名牌大衣跟三套套裝,果然,那些新衣服全都被堂姊拿走了。
從小到大,堂姊總是不管不顧地進入她房間,大剌剌拿走她的東西,堂姊曾說過,這屋裏所有的東西都是她家的,如果她去跟奶奶說衣服不見了,隻會讓奶奶為難罷了,她不想讓奶奶難做人,因為奶奶是這個家唯一真心疼愛她的人。
打從她有記憶以來,隻要她喜歡的東西、喜歡做的事全都會被堂姊搶走或破壞,堂姊甚至常罵她是殺人凶手的女兒,要她滾出她家。
她外公以前曾經營一間小五金行,店收起來之後便當起水電工,當時身為宋家二少爺的父親和母親熱戀,完全不在乎家世背景的差距,執意跟母親結婚,當時爺爺已經去世兩年了,奶奶在父親的苦苦哀求下才同意他們結婚。
婚後一年,她跟雙胞胎妹妹出生了,據說當時一家人相處得還不錯,除了大伯母跟母親偶爾會意見不合發生爭執外,還算和樂,然後在她跟妹妹舉辦抓周儀式的半年後,父親因為酒駕車禍過世了。
那之後,原本就不對盤的母親跟大伯母更是常場幊常又過了半年,母親在一次和大伯母爭吵時,生氣動手推了懷孕五個月的大伯母,當時在庭院,大伯母沒站穩台階,重摔在地上,緊急送醫後不但胎兒保不住,往後也不能再生孩子了,聽說肚子裏是個男寶寶。
失去孩子,大伯母傷心欲絕,大伯父更是憤怒,覺得他未出生的二兒子是被她母親給害死的,他們無法再繼續一起生活了,最後決定給母親一筆錢,讓她帶著兩個孩子離開,彼此再無瓜葛,而奶奶無法改變大兒子所做的決定,但她舍不得兩個可愛的雙胞胎女娃,畢竟那是她小兒子的骨血,最後,大伯父讓一步留下其中一個雙胞胎,母親最終決定帶著妹妹一起離開。
小時候,她不明白為何大伯父一家人對她那麽冷淡,堂姊更是常常欺負她,還罵她是殺人凶手的女兒,她問奶奶,但奶奶都說堂姊是胡說八道的。
她是在小五那年從管家那裏知道事情的原委,老實說,知道真相後她一點也不怪大伯父一家人如此討厭她,也是從那時候開始,不管堂姊從她房間拿走什麽東西,她都不會在意也不會去吵鬧。
本來她打算六月大學畢業後就搬出去住,她也私下偷偷找房子和工作,雖然她平日有在出版社做翻譯兼差,但薪水不多,誰知她畢業一個月後大伯父便安排她相親,一開始她是拒絕的,因為她已經有喜歡的人了,但大伯父很不高興,最後她隻好答應,得知相親對象是杜澤煜時,她高興得好幾天都睡不著呢。
她本來就想搬離這個家,因此當杜澤煜問她要不要跟他結婚時,盡管她很詫異,還是很堅定的點頭了。她想要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而這個夢想下個月二十日就可以實現,她很開心。
聽說變色龍為了生存能改變膚色來適應環境,這麽多年來,她已習慣不把自己喜歡或高興的情緒表現出來,就怕堂姊又來冷嘲熱諷或從中破壞、搶奪,但這次新衣服還是被拿走了,讓她有點難過。
而她一直對跟杜澤煜相親還有約會的事表現得很平靜,甚至連結婚也不敢太開心,也是怕被堂姊給破壞了,因為,她真的很想跟那個男人結婚,他對她而言是很特別的存在。
雖然他們約會不過是吃個飯,她不清楚杜澤煜是否喜歡她,又或者像堂姊說的那樣,是為了某個原因跟她結婚,她都無所謂,可以待在他身邊,可以成為他的妻子,她已經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運的女孩。
宋以蕎拿過手提包,從暗袋裏拿出一個藍色卡套,裏麵裝的是杜澤煜的名片,那是他們第一次見麵時他給她的,從此被她當成了幸運符。
看著燙金的名片,嬌顏露出了大大的笑容,這個真的是她的幸運符呢,因為她就要跟它的主人結婚了。
至於那些新衣服,堂姊喜歡就給她好了,反正她還有許多衣服。
現在她就快要結婚,真的要離開這個家了,以前那些往事,她希望有天能被大家所遺忘,然後她希望奶奶保重身體,長命百歲……對了,她還沒有打電話給以潔告知自己要結婚的事。
宋以蕎才想著明天要打個電話給妹妹,結果幾分鍾後宋以潔先打給她了,約了明天中午見麵。
隔天中午,宋以蕎來到妹妹所租賃的套房,她知道妹妹不久前又搬家了,這次住的地方比之前還要更小更老舊。
從小到大,她收了不少紅包,除了奶奶給的大紅包外,過年時到家裏做客的親戚長輩們也會給她紅包,因此她私下存了不少錢,加上她上大學後也開始做翻譯打工,隻是好不容易存下的錢,都在十九歲那年因為妹妹的那件事,全賠給大伯母了。
十四歲那年,媽媽因為酗酒過量引發心肌梗塞而過世,外公已經去世,舅舅因為經濟壓力很大不想扶養妹妹,但也不想見她被送去安置機構,畢竟以潔怎麽說也是宋家的孩子,因此舅舅鬧到宋家,大伯父不想家醜被外人知道,最後同意讓以潔回到宋家。
以潔回到宋家,最開心的人就是她,從此她不再是一個人,有妹妹可以跟她作伴,而她從以潔那裏得知,原來媽媽在她們八歲那年就把大伯父給她的那筆錢全部花光光,之後就找個男人一起過日子。
媽媽帶著以潔依靠男友過日子,沒了這個男友就找下個男友,以潔說,她很討厭媽媽這麽做,覺得媽媽為何不去認真找份工作?每當她這麽說,媽媽就會氣得動手打她。
原本他真的隻想吃頓飯而已,卻又約了下一次,然後在一次又一次的飯局之後,他更想將她帶到自己的身邊,想將她帶離宋家。
總之,是她親口答應婚事的,結婚之後情況應該會好轉吧。不過他們就快結婚了,是不是該改變一下相處模式,下次再問她想去哪裏走走好了。
杜澤煜又看了一眼宋家大門後,旋即開車離去。
回到家的宋以蕎,其實很高興今晚能跟杜澤煜一起吃晚餐,盡管三個月來他們就隻是一起吃飯而已,連同今天是第十次吃飯,不過可以見到他,她已經很高興了。
每次他開車送她回家,除了第一次她很客氣的問他要不要進屋坐坐,而他拒絕之後,自此他送她回來,她就不再開口邀請他了,他也沒有提過要進來跟長輩打聲招呼,偶爾她會想,他會不想進到屋裏,會不會是知道她的為難之處?不過想了想,又覺得不可能。
這棟豪宅是過世的爺爺在三十年前建蓋的,占地很大,房子也很漂亮,聽說是想讓所有的子孫都住在一起。宋以蕎走在庭院裏,在燈光的照射下,就算是夜晚,庭院也有著另一番別致的景色。
隻是不知道為什麽,她雖然在這裏出生長大,可是心裏一直覺得這裏不是她的家,而是大伯父的家,因此每次回來,她心裏都沒有一絲歸屬感,特別是雙胞胎妹妹離開後,她也想走了。
走到屋前,她緩了口氣後,開門進入。
進入屋內,宋以蕎看見大伯母坐在客廳裏看電視,她恭敬的開口喊著:「大伯母,我回來了。」
「嗯。」五十多歲的趙翠雯是知名財團之女,福態的臉上表情冷淡的嗯了聲,瞄了她一眼,然後繼續看電視。
宋以蕎道:「那麽我先上樓了。」
上樓前,她朝奶奶的房間看了下,平時負責照料奶奶的女管家不在客廳候著,那表示奶奶已經入睡,奶奶年紀大了,總是很早就入睡了。
正當她要上樓時,正好堂姊宋欣華從洗手間走出來,一見到她,一臉的不屑,冷嘲熱諷的說:「我還真是沒見過都要結婚的人了,約會還這麽早回來,杜澤煜真的喜歡你嗎?」
宋以蕎隻是靜靜的站在原地,沒有說話。
「個性這麽死氣沉沉又一無是處,杜澤煜會喜歡你才怪,我看八成是把你當生產工具而已,你趁年輕就多生幾個吧!哼。」宋欣華比宋以蕎年長六歲,她很不以為然地冷哼了聲後,走回客廳坐在母親身邊一起看電視。
當宋以蕎走上樓梯時,她又說話了。
「對了,我看你的衣櫃裏有幾件衣服不錯,我拿走了。」宋欣華不當一回事的說著。
趙翠雯聞言說:「你自己有衣服,幹麽拿她的?」
「媽,那丫頭大學一畢業就嫁人,是她自己不要臉,猴急的想當杜家少奶奶,但不知情的人可能會以為我們家對她這個小孤女不好,既然如此,幹麽對她太好,最好讓她穿得破破爛爛出嫁好了。」
宋以蕎走上樓,沒有繼續聽下去,心情還算平靜,大概是因為習慣了。
回到房間的宋以蕎,將手提包放在椅子上,她打開衣櫥,因為她結婚的日子是在入冬,因此前幾天奶奶幫她買了兩件名牌大衣跟三套套裝,果然,那些新衣服全都被堂姊拿走了。
從小到大,堂姊總是不管不顧地進入她房間,大剌剌拿走她的東西,堂姊曾說過,這屋裏所有的東西都是她家的,如果她去跟奶奶說衣服不見了,隻會讓奶奶為難罷了,她不想讓奶奶難做人,因為奶奶是這個家唯一真心疼愛她的人。
打從她有記憶以來,隻要她喜歡的東西、喜歡做的事全都會被堂姊搶走或破壞,堂姊甚至常罵她是殺人凶手的女兒,要她滾出她家。
她外公以前曾經營一間小五金行,店收起來之後便當起水電工,當時身為宋家二少爺的父親和母親熱戀,完全不在乎家世背景的差距,執意跟母親結婚,當時爺爺已經去世兩年了,奶奶在父親的苦苦哀求下才同意他們結婚。
婚後一年,她跟雙胞胎妹妹出生了,據說當時一家人相處得還不錯,除了大伯母跟母親偶爾會意見不合發生爭執外,還算和樂,然後在她跟妹妹舉辦抓周儀式的半年後,父親因為酒駕車禍過世了。
那之後,原本就不對盤的母親跟大伯母更是常場幊常又過了半年,母親在一次和大伯母爭吵時,生氣動手推了懷孕五個月的大伯母,當時在庭院,大伯母沒站穩台階,重摔在地上,緊急送醫後不但胎兒保不住,往後也不能再生孩子了,聽說肚子裏是個男寶寶。
失去孩子,大伯母傷心欲絕,大伯父更是憤怒,覺得他未出生的二兒子是被她母親給害死的,他們無法再繼續一起生活了,最後決定給母親一筆錢,讓她帶著兩個孩子離開,彼此再無瓜葛,而奶奶無法改變大兒子所做的決定,但她舍不得兩個可愛的雙胞胎女娃,畢竟那是她小兒子的骨血,最後,大伯父讓一步留下其中一個雙胞胎,母親最終決定帶著妹妹一起離開。
小時候,她不明白為何大伯父一家人對她那麽冷淡,堂姊更是常常欺負她,還罵她是殺人凶手的女兒,她問奶奶,但奶奶都說堂姊是胡說八道的。
她是在小五那年從管家那裏知道事情的原委,老實說,知道真相後她一點也不怪大伯父一家人如此討厭她,也是從那時候開始,不管堂姊從她房間拿走什麽東西,她都不會在意也不會去吵鬧。
本來她打算六月大學畢業後就搬出去住,她也私下偷偷找房子和工作,雖然她平日有在出版社做翻譯兼差,但薪水不多,誰知她畢業一個月後大伯父便安排她相親,一開始她是拒絕的,因為她已經有喜歡的人了,但大伯父很不高興,最後她隻好答應,得知相親對象是杜澤煜時,她高興得好幾天都睡不著呢。
她本來就想搬離這個家,因此當杜澤煜問她要不要跟他結婚時,盡管她很詫異,還是很堅定的點頭了。她想要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而這個夢想下個月二十日就可以實現,她很開心。
聽說變色龍為了生存能改變膚色來適應環境,這麽多年來,她已習慣不把自己喜歡或高興的情緒表現出來,就怕堂姊又來冷嘲熱諷或從中破壞、搶奪,但這次新衣服還是被拿走了,讓她有點難過。
而她一直對跟杜澤煜相親還有約會的事表現得很平靜,甚至連結婚也不敢太開心,也是怕被堂姊給破壞了,因為,她真的很想跟那個男人結婚,他對她而言是很特別的存在。
雖然他們約會不過是吃個飯,她不清楚杜澤煜是否喜歡她,又或者像堂姊說的那樣,是為了某個原因跟她結婚,她都無所謂,可以待在他身邊,可以成為他的妻子,她已經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運的女孩。
宋以蕎拿過手提包,從暗袋裏拿出一個藍色卡套,裏麵裝的是杜澤煜的名片,那是他們第一次見麵時他給她的,從此被她當成了幸運符。
看著燙金的名片,嬌顏露出了大大的笑容,這個真的是她的幸運符呢,因為她就要跟它的主人結婚了。
至於那些新衣服,堂姊喜歡就給她好了,反正她還有許多衣服。
現在她就快要結婚,真的要離開這個家了,以前那些往事,她希望有天能被大家所遺忘,然後她希望奶奶保重身體,長命百歲……對了,她還沒有打電話給以潔告知自己要結婚的事。
宋以蕎才想著明天要打個電話給妹妹,結果幾分鍾後宋以潔先打給她了,約了明天中午見麵。
隔天中午,宋以蕎來到妹妹所租賃的套房,她知道妹妹不久前又搬家了,這次住的地方比之前還要更小更老舊。
從小到大,她收了不少紅包,除了奶奶給的大紅包外,過年時到家裏做客的親戚長輩們也會給她紅包,因此她私下存了不少錢,加上她上大學後也開始做翻譯打工,隻是好不容易存下的錢,都在十九歲那年因為妹妹的那件事,全賠給大伯母了。
十四歲那年,媽媽因為酗酒過量引發心肌梗塞而過世,外公已經去世,舅舅因為經濟壓力很大不想扶養妹妹,但也不想見她被送去安置機構,畢竟以潔怎麽說也是宋家的孩子,因此舅舅鬧到宋家,大伯父不想家醜被外人知道,最後同意讓以潔回到宋家。
以潔回到宋家,最開心的人就是她,從此她不再是一個人,有妹妹可以跟她作伴,而她從以潔那裏得知,原來媽媽在她們八歲那年就把大伯父給她的那筆錢全部花光光,之後就找個男人一起過日子。
媽媽帶著以潔依靠男友過日子,沒了這個男友就找下個男友,以潔說,她很討厭媽媽這麽做,覺得媽媽為何不去認真找份工作?每當她這麽說,媽媽就會氣得動手打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