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逍穿上了一套葉嵐早已準備好的新衣服,出了藍月亮診所,第一時間先去看望了伊莎,等了一晚上,小丫頭肯定已經等急了。
見麵之後,伊莎果然是哭得梨花帶雨的,好好安慰了一陣,楊逍說事情已經解決了,很快她會回到醫院繼續接受治療。
接著他出來找了個電話亭,撥通了葉嵐給他的那個電話號碼。
“你好。”一段悅耳的電話鈴聲之後,話筒裏麵傳出來一個清脆的女聲。
“是艾米麗小姐吧,我剛從藍月亮診所出來,請問你在什麽地方,我想當麵謝謝你。”楊逍沉聲說道,感謝是其次,主要是那一袋錢,欠鯊魚幫的錢必須盡快還了,不然自己可就要被追殺了。
“嗬嗬,是你啊,你來威靈頓公園吧,知道那個騎士雕像嗎?我在那裏等你。”電話那頭輕笑了兩聲,說道。
楊逍掛了電話,威靈頓公園就在酒店附近不遠,他直接走了過去。
……
艾米麗是紐約時報的一名實習記者,身為紐約大學傳媒係的高材生,她的偶像是世界第一戰地女記者——奧瑞雅娜.法拉奇,本著一切向偶像靠齊的原則,她的性格特征或多或少也帶著那位七十年代的傳奇記者的影子,自信、勇敢、堅強,不屈不饒。
當同齡的女孩們打扮得花枝招展天天和帥哥型男約會的時候,她卻穿上低跟鞋和深色的套裝,不化妝就出門,終日奔走於紐約各大貧困社區,極力為弱者出聲,向社會向政府向世界進行不屈地控訴!
她雖然還是一名大學在校生,但是已經頗有建樹,在社區網上她有一個大v賬號,曾經曝光了十幾起惡劣的犯罪案件和社會事件,博得了很多關注,同時也聚集起了相當數量的粉絲。
皇後區唐人街的乞討孤兒是她最近選擇的一個研究課題,將作為她的畢業論文,同時也是對紐約時報的三個月實習期的一次總結。
但是隨著調查的深入,她最初的想法已經完全拋開了,因為一幕幕觸目驚心的畫麵漸漸讓她意識到自己這次針對的不僅僅是一個社會現象了,而是一個盤踞在唐人街多年,勢力盤根錯節的強大惡勢力組織。
他們有計劃有預謀地從全世界搜羅10歲以下的孤兒,然後殘忍地對他們進行肢體分離手術,以街頭病殘孤兒的形式,賺取路人的同情,獲得施舍,以此來牟利。
這種手段簡直殘忍得令人發指,奇怪的是,這麽多年以來,竟然沒有任何一個社會組織或者政府機構對這種現象進行報道或者清掃。
調查持續一個星期後,艾米麗采訪了十多個乞討孤兒,他們大多數表示抗拒和不配合,間或表現出恐懼和慌張的神色,但是這點困難阻礙不了一個正直女記者的腳步。
她跟蹤了這些孩童,他們大多數白天在大街上行乞,晚上則三五成群回到地鐵或者廣場地下通道這些地方休息,每一個小團體都有一個年級稍大的孩子當領頭,領頭負責這小孩的吃喝拉撒,每天晚上會集中大家一起,然後收集所有人一天行乞獲得的金錢,而最後,所有領頭都會去到一間位於唐人街邊上的修車廠。
艾米麗膽子很大,她甚至潛入過這個修車廠,這才發現了那個控製乞討孤兒的殘忍組織,她偷偷用相機照了相片,可是卻不小心被裏麵的人發現了。
她從小性格很要強,學習過很多格鬥術,跆拳道更是已經達到黑帶三段,所以兩三個小混混根本不是她的對手,但是相機也在搏鬥中被損毀。
緊接著,她在回酒店的路上,被一個小扒手偷走了錢包,包括房卡、現金和駕駛證都丟失了,她的心情糟糕到了極點。
當天晚上她帶著警察去修車廠的時候,裏麵已經大變樣,所有的手術室和關押的小孩,還有相關數據資料,全部不見了。
艾米麗因涉嫌報假警,被警察帶走,得虧家族裏麵的叔叔把她保釋了出來,並帶回了曼哈頓,老爸警告她不要再去皇後區,那裏不是她想象的那麽簡單。
但是,正義的女記者很固執,很快她又回到了皇後區,繼續調查乞討孤兒,順便還查起了唐人街的小扒手,錢包被偷的事,她還是耿耿於懷。
四天前的那個晚上,她終於看到了那個偷她錢包的小偷,於是一路尾隨,沒想到等她找到他的時候,後者已經渾身是血地倒地昏迷了。
看著小偷那年輕稚嫩的麵孔,艾米麗心軟了,把他送到了好朋友葉嵐的診所,葉嵐是她大學的學姐,在學校時就是風雲人物,醫學院的高材生,畢業才三年已經開設了自己的診所。
本來以當時他的傷勢,躺個把月很正常,可以慢慢以他為突破口,來了解唐人街小扒手的日常生活和世界,這對她的論文很重要。
沒想到這個人竟然第二天就私自出院了,艾米麗心中不是滋味,心想這下再想找個合適的采訪對象可就難了,隻是過了幾天,竟然又讓她遇到了。
這一次她在對方的身上發現了一些新奇的東西,比如兩把手槍,還有一隻染血的裝滿了美鈔的袋子。
意識到這些東西應該是對方珍視的東西,於是在送他去診所之前先把這些東西收下了,免得以後對方又不辭而別,她不敢保證還有沒有那麽好的運氣再次碰到他。
果然,那個神奇的小偷,竟然又一次快速出院了,猶記得昨晚遇到他的時候,渾身是血、氣息微弱的樣子,葉嵐都說這樣的傷勢恐怕少說也要休養幾個月。
剛才電話裏麵的聲音,卻是一副中氣十足的樣子,應該是已經沒有大礙了吧,她心中忽然生出一股好奇,那麽嚴重的槍傷,他是如何一夜恢複的呢?
很快,她就見到了那個神奇的小偷。
他穿著一身簡單的運動服,一頭短短的碎發,身材矮小、瘦弱,皮膚很黑,單看外表這是一個很平凡的唐人街少年。
但是平凡中卻透著一種非凡的氣勢,非凡來源於眼睛,晶亮、有神,甚至有一種霸道、侵略性的感覺,這還是她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前兩次昏迷的時候他可都是閉著眼的,沒想到這雙眼睛竟是如此不平凡。
艾米麗從小到大,因為家族的關係,見識過很多所謂的人物,也見過很多青年才俊,但是今天他看到的這個少年卻給她完全不同的感覺。
在艾米麗觀察楊逍的時候,楊逍也在打量這位記者小姐。
淡藍色牛仔褲配花邊針織衫,腳踩一雙阿迪達運動鞋,一頭耀眼的金色長發隨意地紮了個馬尾,自然垂在腦後,這樣的裝扮確實像一個女大學生。
不得不說,這位記者小姐真是有點不修邊幅了,立體感十足的臉上卻沒有一點化妝的痕跡,湛藍色的雙眸中帶著絲好奇的審視目光。
“艾米麗小姐,昨晚謝謝你把我送去了診所,我很感激,但是我想,你不該截留我的東西。”楊逍直截了當地說道。
見麵之後,伊莎果然是哭得梨花帶雨的,好好安慰了一陣,楊逍說事情已經解決了,很快她會回到醫院繼續接受治療。
接著他出來找了個電話亭,撥通了葉嵐給他的那個電話號碼。
“你好。”一段悅耳的電話鈴聲之後,話筒裏麵傳出來一個清脆的女聲。
“是艾米麗小姐吧,我剛從藍月亮診所出來,請問你在什麽地方,我想當麵謝謝你。”楊逍沉聲說道,感謝是其次,主要是那一袋錢,欠鯊魚幫的錢必須盡快還了,不然自己可就要被追殺了。
“嗬嗬,是你啊,你來威靈頓公園吧,知道那個騎士雕像嗎?我在那裏等你。”電話那頭輕笑了兩聲,說道。
楊逍掛了電話,威靈頓公園就在酒店附近不遠,他直接走了過去。
……
艾米麗是紐約時報的一名實習記者,身為紐約大學傳媒係的高材生,她的偶像是世界第一戰地女記者——奧瑞雅娜.法拉奇,本著一切向偶像靠齊的原則,她的性格特征或多或少也帶著那位七十年代的傳奇記者的影子,自信、勇敢、堅強,不屈不饒。
當同齡的女孩們打扮得花枝招展天天和帥哥型男約會的時候,她卻穿上低跟鞋和深色的套裝,不化妝就出門,終日奔走於紐約各大貧困社區,極力為弱者出聲,向社會向政府向世界進行不屈地控訴!
她雖然還是一名大學在校生,但是已經頗有建樹,在社區網上她有一個大v賬號,曾經曝光了十幾起惡劣的犯罪案件和社會事件,博得了很多關注,同時也聚集起了相當數量的粉絲。
皇後區唐人街的乞討孤兒是她最近選擇的一個研究課題,將作為她的畢業論文,同時也是對紐約時報的三個月實習期的一次總結。
但是隨著調查的深入,她最初的想法已經完全拋開了,因為一幕幕觸目驚心的畫麵漸漸讓她意識到自己這次針對的不僅僅是一個社會現象了,而是一個盤踞在唐人街多年,勢力盤根錯節的強大惡勢力組織。
他們有計劃有預謀地從全世界搜羅10歲以下的孤兒,然後殘忍地對他們進行肢體分離手術,以街頭病殘孤兒的形式,賺取路人的同情,獲得施舍,以此來牟利。
這種手段簡直殘忍得令人發指,奇怪的是,這麽多年以來,竟然沒有任何一個社會組織或者政府機構對這種現象進行報道或者清掃。
調查持續一個星期後,艾米麗采訪了十多個乞討孤兒,他們大多數表示抗拒和不配合,間或表現出恐懼和慌張的神色,但是這點困難阻礙不了一個正直女記者的腳步。
她跟蹤了這些孩童,他們大多數白天在大街上行乞,晚上則三五成群回到地鐵或者廣場地下通道這些地方休息,每一個小團體都有一個年級稍大的孩子當領頭,領頭負責這小孩的吃喝拉撒,每天晚上會集中大家一起,然後收集所有人一天行乞獲得的金錢,而最後,所有領頭都會去到一間位於唐人街邊上的修車廠。
艾米麗膽子很大,她甚至潛入過這個修車廠,這才發現了那個控製乞討孤兒的殘忍組織,她偷偷用相機照了相片,可是卻不小心被裏麵的人發現了。
她從小性格很要強,學習過很多格鬥術,跆拳道更是已經達到黑帶三段,所以兩三個小混混根本不是她的對手,但是相機也在搏鬥中被損毀。
緊接著,她在回酒店的路上,被一個小扒手偷走了錢包,包括房卡、現金和駕駛證都丟失了,她的心情糟糕到了極點。
當天晚上她帶著警察去修車廠的時候,裏麵已經大變樣,所有的手術室和關押的小孩,還有相關數據資料,全部不見了。
艾米麗因涉嫌報假警,被警察帶走,得虧家族裏麵的叔叔把她保釋了出來,並帶回了曼哈頓,老爸警告她不要再去皇後區,那裏不是她想象的那麽簡單。
但是,正義的女記者很固執,很快她又回到了皇後區,繼續調查乞討孤兒,順便還查起了唐人街的小扒手,錢包被偷的事,她還是耿耿於懷。
四天前的那個晚上,她終於看到了那個偷她錢包的小偷,於是一路尾隨,沒想到等她找到他的時候,後者已經渾身是血地倒地昏迷了。
看著小偷那年輕稚嫩的麵孔,艾米麗心軟了,把他送到了好朋友葉嵐的診所,葉嵐是她大學的學姐,在學校時就是風雲人物,醫學院的高材生,畢業才三年已經開設了自己的診所。
本來以當時他的傷勢,躺個把月很正常,可以慢慢以他為突破口,來了解唐人街小扒手的日常生活和世界,這對她的論文很重要。
沒想到這個人竟然第二天就私自出院了,艾米麗心中不是滋味,心想這下再想找個合適的采訪對象可就難了,隻是過了幾天,竟然又讓她遇到了。
這一次她在對方的身上發現了一些新奇的東西,比如兩把手槍,還有一隻染血的裝滿了美鈔的袋子。
意識到這些東西應該是對方珍視的東西,於是在送他去診所之前先把這些東西收下了,免得以後對方又不辭而別,她不敢保證還有沒有那麽好的運氣再次碰到他。
果然,那個神奇的小偷,竟然又一次快速出院了,猶記得昨晚遇到他的時候,渾身是血、氣息微弱的樣子,葉嵐都說這樣的傷勢恐怕少說也要休養幾個月。
剛才電話裏麵的聲音,卻是一副中氣十足的樣子,應該是已經沒有大礙了吧,她心中忽然生出一股好奇,那麽嚴重的槍傷,他是如何一夜恢複的呢?
很快,她就見到了那個神奇的小偷。
他穿著一身簡單的運動服,一頭短短的碎發,身材矮小、瘦弱,皮膚很黑,單看外表這是一個很平凡的唐人街少年。
但是平凡中卻透著一種非凡的氣勢,非凡來源於眼睛,晶亮、有神,甚至有一種霸道、侵略性的感覺,這還是她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前兩次昏迷的時候他可都是閉著眼的,沒想到這雙眼睛竟是如此不平凡。
艾米麗從小到大,因為家族的關係,見識過很多所謂的人物,也見過很多青年才俊,但是今天他看到的這個少年卻給她完全不同的感覺。
在艾米麗觀察楊逍的時候,楊逍也在打量這位記者小姐。
淡藍色牛仔褲配花邊針織衫,腳踩一雙阿迪達運動鞋,一頭耀眼的金色長發隨意地紮了個馬尾,自然垂在腦後,這樣的裝扮確實像一個女大學生。
不得不說,這位記者小姐真是有點不修邊幅了,立體感十足的臉上卻沒有一點化妝的痕跡,湛藍色的雙眸中帶著絲好奇的審視目光。
“艾米麗小姐,昨晚謝謝你把我送去了診所,我很感激,但是我想,你不該截留我的東西。”楊逍直截了當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