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王柱子喝得醉醺醺, 搖搖晃晃的帶著一身酒氣回到自己房間,看到乖乖坐在床裏麵,側靠著牆壁, 蓋著被子還蓋著紅蓋頭一動不動的“新娘”。


    王柱子沒想太多,以為是藥效沒有過去,就開始猴急地脫衣服, 把自己的獨眼龍眼罩摘下來,穿著一件大褲衩就開始爬上去, 邊爬邊發出油膩的笑容, “嘿嘿, 招娣你就等了吧。”


    說著, 王柱子就一把掀開紅蓋頭, 看到了紅蓋頭下閉著眼睛還未醒來的臉,嚇得酒都醒了一大半。


    “張招娣跑了!”


    聽到婚房裏的聲音, 還在廚房樂嗬嗬收拾剩下碗筷的王父和王母急匆匆趕了過來,“誰跑了?!”


    王家新娘子跑了的事情, 很快整個村子的人都知道了,天色完了, 王家召集了人去找, 大家都舉著煤油燈。


    “你們快看,這是不是繡花鞋?”


    很快, 就有人發現河邊的泥濘腳步,還有一隻掉落在河邊的鞋子, “這不會是招娣的鞋子吧,張家嫂子,你快來認認。”


    張母走過來,仔細看了看, 有些不確定地說道,“應……應該是吧。”


    在這個物資貧困的年代,每個人穿的鞋子大多都是自己納的布鞋,而且同住一個屋簷下這麽久,張母居然連是不是自己女兒的東西都不能夠確認。


    一時間,大家看張母的神情都帶著幾分微妙,不知道該說什麽才好。


    看到這支鞋子,張父推了推張母,“你回去看看,招娣的東西在不在。”


    被張父這麽一提醒,張母一拍腦袋,趕緊回家去找林蓁蓁的東西,看看有沒有缺失的衣物。


    隻是她百八十年就不管自己的女兒了,來到女兒的房間裏,還找了半天,才在角落裏的一個竹編小木箱子裏找到張招娣放衣物的地方。


    而在另外一邊,靠著徒步走到鎮子上的林蓁蓁已經在一家館子裏吃飽喝足後,找了家旅館住下。


    第二天天還沒有亮,林蓁蓁就睡醒,悠哉遊哉地起來去旁邊的小攤吃了頓包子,去成衣店換了套衣服出來。


    進去之前還土土的林蓁蓁出來後完全就不一樣了,她換了一件棕紅色的格子襯衫和一件長裙,踩著一雙牛皮鞋就出來,加上腰背挺直和自身的氣質,除了那頭長發和較黑的皮膚外,和原來的張招娣完全判若兩人。


    林蓁蓁正在一個店鋪的玻璃門外,摸了摸口袋裏剩餘的錢,然後轉身去了隔壁的理發店。


    林蓁蓁打量了一眼理發店裏的裝修,雖然看著不大,但是剪發剃發工具樣樣齊全,甚至在鏡子前的小台子上還有用於化妝的工具,問道,“你這兒收頭發嗎?”


    店裏掃地的老板娘聞聲,抬頭看了眼林蓁蓁的頭發,點頭,“收。”


    一個多小時後,一個時髦的都市女郎從理發店裏出來,身後還跟著笑容滿麵的理發店老板娘。


    “下次再來,我也不收你的錢。”


    老板娘說話帶著些當地方言的味道,這句話她是真心實意的,要不是有林蓁蓁的指揮,她也沒有辦法親自用火鉗一點點燙出這樣的造型。


    可以說靠著這個造型,她發廊接下來的生意都不會太差,是這鎮子上的獨一份。


    所以,老板娘不僅給了收頭發的錢,免了林蓁蓁做頭發的錢,還讓林蓁蓁隨便使用店裏的化妝品,順便偷學幾招化妝技巧,完全不虧。


    果然,當林蓁蓁笑著對老板娘說了句再見,從理發店裏出來後,就有視線落在了林蓁蓁的發型和妝容上,緊接著就有其他的顧客進了理發店,“剛剛那個姑娘的發型是你這兒做的嗎?”


    老板娘招呼著顧客進來,一邊給出肯定的答複,仿佛看到了自己店裏接下來源源不斷的生意,笑得合不攏嘴。


    張招娣的底子本來就不錯,隻是沒有保養顯得肌膚粗糙和勞作曬黑罷了。


    林蓁蓁上個世界的時候,因為是跳舞老師帶學生出去參賽的時候,自己也學會了化妝,她用店裏的化妝品把膚色稍微打白,描摹了下眼睛和塗上口紅,配上發型和林蓁蓁本身展露出來的氣質,根本就是一位港風美女,和他們電影裏的那些女明星也差不了哪裏去。


    欣賞美是人的天性,不少人在林蓁蓁身邊走過的時候,都會忍不住回頭多看一眼,養養眼。


    而王柱子作為一個老色批,喜歡張招娣就是因為她長得好看又是村子裏學曆數一數二的姑娘,拿出來和城裏的姑娘比是一點也不差,所以王柱子才會想要娶張招娣。


    現在,跟著家裏人出發前往去堵車站,才從售票處出來的王柱子看到這麽漂亮的姑娘經過,努力睜大自己的綠豆眼,緊緊盯著經過的林蓁蓁。


    走在王柱子旁邊的王母看了眼王柱子,順著他的視線看過去,正好看到了林蓁蓁的側臉,她知道自己兒子的德行,看到漂亮的女人就會邁不動腿。


    王母不屑地看了眼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林蓁蓁,連忙推了一把兒子,“還不快去找找,這個時候第一班出發去其他地方的車都還沒有開,要是招娣逃走,肯定得坐車。”


    王母說的沒有錯,他們這裏的村子偏僻,鎮子也坐落在偏僻的地方,去往外界就是一條黃土滾滾的泥路,要是走路不知道得走到什麽時候,張招娣那身子骨根本堅持不下去。


    所以張招娣要是離開這裏去其他地方,唯一的途徑,就是通過乘坐鎮上大巴出行。


    而大巴,鎮子上每天都是固定的時間出發,就那幾班車,到了下午根本就沒車,所以昨天即使張招娣逃出來了,也得等到今天早上才能夠坐上通往外麵的車輛。


    王家人到這兒的目的就是守株待兔,把逃婚的張招娣給抓回來。


    王柱子戀戀不舍地收回目光,和其他人一起從車站裏的售票處往外麵走,這群人,根本就沒有注意到,這個打扮時髦的漂亮女郎就是他們惦記著抓回去的張招娣。


    林蓁蓁淡定地從這群人身邊經過,中間還饒有興趣地看了她們幾眼,正好和麵容有幾分憔悴的張母對上眼。


    林蓁蓁眼睛一彎,紅唇輕抿,回了一個淺淺的笑容。


    沒想到會得到一個笑容的張母一愣,不知道怎麽的,總覺得這個笑容就像是帶著些刺,讓她略微不舒服。


    張母眉頭一皺,跟著人走了幾步,忍不住回過頭來,再看了一眼那個去買票的女郎,總覺得眉眼間有些熟悉,但是又想不起來在哪裏見到過,以為是自己認錯了,畢竟她還從來見過。


    張父發現張母沒跟上來,不耐煩地喚了一聲,張母轉身跟上其他人的步伐,“沒……沒什麽。”


    林蓁蓁回頭看了眼堵在車站門口看守的王家和張家人,施施然走到售票處,從口袋裏拿出剛剛在理發店裏靠著賣頭發賺來的錢,遞到小窗口,“買一張最近去x城的票。”


    坐在窗口的工作人員很快就把找零和車票遞給林蓁蓁,林蓁蓁看了眼車票上的發車時間,收到口袋裏,又去旁邊晃悠了幾下,買了一小袋吃的東西帶著,準備路上吃,好墊墊肚子。


    三十分鍾後,車站裏的巴士發車,林蓁蓁磕著瓜子,慢悠悠地在張家和王家人的目光中,走上了車,巴士出發。


    “這車都開了,都沒看到人,”夏天天氣熱,隨著時間一點點過去,太陽逐漸升高,王柱子又胖,即使是站在樹蔭下也是熱得直冒汗,滿心不耐和煩躁,“你們確定張招娣還會在這裏?”


    “說不定她早就跑了,”王家的一個親戚接話道,“新娘子跑了,我們家和你們家之前的約定就算是作廢,張成材就等著坐牢吧。”


    “不可能,”張母想都不想的否認了,“招娣才參加完高考,錄取通知書都還沒有下來,她肯定還沒有離開,說不定她隻是找了個地方躲起來。”


    想到張招娣對於學習的熱愛,張母越說就越鎮定,“她一定還在這兒,我們可以去學校和她同學那裏問問。”


    說起這個錄取通知書,他們也是知道的,依照張招娣的成績可比以往村子的那些知青要好得多,考上大學也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就是看中了這個潛力股,王家人才會用張成材坐牢的事情這個來要挾張家,讓張家把張招娣嫁過來。


    聽到張母這麽說,大家心裏也是讚同張母的話,那可是大學,平步青雲的好機會,隻要不是個傻的,都知道是不會放過這個機會。


    因此,張母這句話,暫時安撫住了他們,眾人散開,開始去張母說的那幾個地方尋找。


    這時,張家和王家的人還沒有意識到自己要找的人已經坐在車窗邊,看著他們的身影逐漸變成一隻隻小螞蟻。


    521問道:“主人,我們真的不要錄取通知書了嗎?”


    巴士裏的空氣其實不太好聞,夾雜著各種複雜味道,林蓁蓁開了窗戶,享受著窗外新鮮的空氣,“去了也麻煩,我們去先見識一下大城市。”


    林蓁蓁說著,從口袋裏拿出一顆話梅塞到嘴巴裏。


    林蓁蓁:“!!!”


    林蓁蓁猝不及防得被酸得五官聚攏,戴上痛苦麵具。


    “哈哈哈!”


    521還從來沒見到過林蓁蓁露出這樣的表情,沒忍住,直接笑出聲來。


    然後,下一秒,521就被林蓁蓁關進了意識海裏的小黑屋裏。


    521的笑聲戛然而止,還有這樣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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