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身上能證明對方侵害自己的證據幾乎全被她洗去,警方勸說撤告和解,雙親堅提告,案子移交地檢署。


    檢察官叫劉治方,很年輕,她聽大家都稱他劉檢,她也跟著這樣稱呼他。他讓她去醫院驗傷,她不願,因她無意將自己身體袒露他人麵前。劉檢鼓勵她,甚至答應她一定起訴那三人,隻要她願意去醫院,才可能有證據起訴他們。


    不明白已有她事發衣物,為何還要驗傷,她提出疑問;劉檢告知警方移送書上僅有偵查卷一宗,未提到有衣物證物,又思及警方不斷勸說撤告和解,爸媽才想到恐怕證據已被湮滅。


    溫仲瑩在雙親與劉檢陪同下前往另一家醫院驗傷。預料中,在她陰道裏,未采到任何男性檢體,卻也意外驗出她應是雙性人。關於她平胸、她隻長身高、她遲未有月事、她性行為高潮時會有男性射精現象,皆獲得了解答。


    她的世界崩塌離析。


    都是那三個人!都是呂彥峰!若非他們,她不必承受這些,她心裏發誓一定要報複這些人;她暫拋傷痛,積極配合劉檢的調查,隻願能還她公道。


    她不知道一個人的道德良知可以如此淺薄,許朝翔那三人有事沒事出現在自助餐館,有時不講話,隻坐在那一麵吃飯一麵盯著她的胸口和下體;有時嫌菜難吃、飯沒熟,甚至造謠餐館衛生不良,最後演變成拍桌,嚇跑不少客人。


    他們也曾經在吃飯時對著店裏用餐客人說她同時跟他們三個人交往,氣得父親抓著掃把就從櫃台衝出來趕人。


    不為父親添麻煩,她回家幫母親帶孩子。那陣子帶的那個孩子是個妹妹,妹妹的雙親是雙薪父母,有個讀國中的姊姊,那個國中生叫陳葳。


    陳葳放學返家前會來家裏帶妹妹回家,大概聽說了她的事,每日來接回妹妹時總會帶點心給她,有時紅豆餅、有時小蛋糕,有時是一根梅心棒棒糖,那個國中女孩是她遇事以來唯一交到的朋友。


    案子還在進行,對方三人家長要求和解,爸媽堅拒絕,家中開始不平靜。門口被潑漆、爸爸的車子被打破車窗,報了案卻遲無下文;同時間,劉檢忽然被調派,換了另一個叫張金安的主任檢察官接手承辦她的案子。


    家中的紛擾影響了母親保母工作,陳葳的母親說要辭職自己帶小孩,理由聽來正常,但他們都知道,陳葳的媽媽定是怕被他們家的事連累了。


    陳葳最後一次來接回妹妹時,摶了一個學校家政課烤的蛋糕給她;陳葳要她堅強,安慰她時,自個兒還哭得很傷心。


    那場官司最後因被告三人罪證不足,裁定不起訴處分。


    那一年,溫仲瑩知道了司法天平隻傾斜於勢力強大那一端。她記住那個名叫陳葳的女孩,也記住了那位認真查案,她還來不及道謝就聽聞被調派的檢察官劉治方。


    一場官司耗盡心力,餐館生意被許家鬧得做不下去,她也被診斷出憂鬱症;為了醫好她的病,父親先為她改名,之後又決定賣掉餐館,另覓它處重新生活。她的同胞哥哥在台北念書,最後決定搬移到北部,爸媽因她的事發願茹素,幹脆開了家素食自助餐。


    她白日一麵服藥治療憂鬱症一麵幫忙餐館,晚上補習準備回校園;哥哥沒課或放學後也在店裏幫忙,日子漸漸穩定,隻是她的傷口未曾痊癒,每到夜晚,總要隱隱作痛。她知道她還是不甘願,又怎麽可能甘願?


    進入大學的溫雅琦生活多采多姿,她開始和同學跑夜店。也許是她遭遇的事令雙親心疼,他們待她的態度幾乎是縱容,隻要她不做傻事,什麽都可以。


    她在夜店被一名模樣有點像陳葳的女孩搭訕,身高與自己差不多,蓄著一頭俐落短發;短發女孩有點害羞,似乎真的喜歡她;她看短發女孩順眼,抱著「男人不可能愛她,不如和女人在一起」的心態,放任自己與對方交往看看。


    短發女孩看著纖瘦,舉止秀氣,卻是個tomboy,溫柔體貼,遇事時又會第一時間跳出來為她爭權益,她有一種被男人嗬護珍惜的感動;她從初期的交往看看,到後來是真的愛上這個短發女孩,兩人交往到大學畢業前,她卻被甩了。


    女孩提分手時哭得好傷心,說分手不是有第三者,是因為她是男人;說在這段感情裏她一直在適應她像男人的身體,最後真的適應不來,隻能分手。


    再次被愛情拋棄,溫雅琦痛得像要死掉。她不禁想,她犯了什麽錯?男人玩弄嘲笑她的身體,連女同誌的t也因為她的性器官對她提分手。


    她是男人嗎?她像男人嗎?她明明是女的,她從出生就被當成女孩教養,爸、媽、哥哥,還有許多人都認定她是女孩,為什麽就是有人認為她是男的?但她又真的是女的嗎?愛情是否隻能以性別決定?皮囊真的很重要?


    她跟爸媽要了筆錢,去隆乳、打女性荷爾蒙,去打膠原蛋白豐唇,把內雙眼皮割成外雙,還開眼頭。她變得愛美愛打扮,每日將自己裝扮得性感美豔。


    她去了夜店,多少男人與她搭訕,渴望認識她,或是與她一夜纏綿,她在心裏罵他們賤,卻又享受、接受他們的追求,因為,她還是渴望愛。如果有人愛她,多好!


    溫雅琦的父親被腎病困擾多年,在她大學畢業後不久,一次洗腎不慎感染,最後因敗血症離開。母親在父親離開後的第二年忽然倒下,一個月後離世。


    失親讓她懊悔未及時行孝,才發現這幾年她隻努力於擺脫那段肮髒的過往,卻忘了關心家人;她才明白,其實自己從未從那個痛苦的深淵中離開過,因為一個愈想證明自己的人,才是最逃離不開的人。


    兩年內失了父親又失去母親,她生活像沒了重心,憂鬱症並發為躁鬱症。直到在新聞中看見許朝翔當選市議員的消息才有了點生氣。真可笑,那種出事隻會卸責甚至反控對方、隻會以手段威脅打壓對方的惡徒,也能成為市議員?尚隻是學生時就已如此囂張狂妄,現讓他坐上議員一位,他豈不是要為所欲為了?


    司法無法懲治他,她來。溫雅琦找徵信社調查當年那些人的生活與行蹤,令她驚愕的是呂彥峰還成了司法官,可真諷剌。她愈想愈不甘願,她要一個一個報複,用當年他們羞辱她的方式狠狠回敬。


    她以她已能勇敢麵對過往,加上爸媽生前遺願是回老家為由,勸說哥哥離開台北,搬回以前的家。與哥哥談了近半年,他最終因為疼她,讓步了。


    哥哥擔心老家鄰居還記得當年事,隻把雙親牌位迎回家,在另一處租了棟兩層樓房子。二樓私人場所,一樓開餐廳。哥哥手藝很好,明明讀的是明星學校的資工係,卻將爸爸的廚藝學了精透,不僅如此,還自己研發新菜色。


    店裝潢期間,她與哥哥四處找配合的農家,盼能有當天現采的有機蔬果,就這麽和陳葳遇上了。陳葳的雙親不願接爺爺的農務工作,她接了下來,每日現采後,將最新鮮的蔬果送來店裏。


    陳葳變化不大,心善良,待她仍然熱情,隻是不習慣她改名後的名字,還有她整型隆胸後的樣子。她喜歡陳葳,多希望身邊有一個真心相待的伴侶,隻要能接受她的身體、隻要真心,無論男女,或是tomboy、婆,她都能接受。


    她想有自己的家庭;心愛的人若是男人,她可以為他生孩子;若是女人,也可以認養;當然,先決條件是她得知道像她這樣非男非女,在女同誌圈被婆說太漂亮,被t認為太像男性的性別,究竟算男人還算女人?她能不能懷孕?


    她想求助醫生,又不願身體秘密被其他人知道;她試著從網路找資料,得到的結果令她懷疑自己是奇美拉——嵌合體人。她分別找了幾家化驗所,利用


    網路訂購采樣套組,以保密並匿名的驗證方式驗dna。她寄過含毛囊的頭發、沾有口腔黏膜的棉棒、有她血液的麵紙,甚至連精/液也、用化驗所的收集器寄回化驗。


    明明都是她的檢體,結果卻不同,她身上果然有兩組不同的dna。她甚至猜測哥哥與她一樣,也有兩組dna,隻是他可能比較幸運,在外型與性器官的特徵上,他身體隻展現出他是男性的一麵。


    dna成了她的工具。她花了一年時間思考如何實行她的報複,從勘察地形,到如何避開監視器,再到怎麽接近報複對象、怎麽動手怎麽不留下證據等等。


    她瞞著哥哥,晚上兼差酒促小姐,以約會為由,出門到各夜店、熱炒店、釣蝦場工作。她跑李偉生和吳宗奇的店,知道這兩人與許朝翔依舊鬼混一塊,三人有固定聚會;另一方麵利用其它時間去認識呂彥峰,順利成為他女友。這幾個人都曾與她發生過關係,卻都不認得她,計畫很順利。


    知道性侵她的那三人特別喜好美色,她先釣李偉生。下半身思考的畜生果然好騙,一口答應。她開著他的車,載著他到登山步道。她在車裏挑逗他,脫光他衣物,再帶著事先準備的情趣用品誘他到車外做;他藥效開始發作時,她坐到他身上,慢慢地以他領帶捆綁他雙手;他很興奮,以為她真要與他在野外玩sm。


    她不過稍微挑逗他,他就興奮高潮,看著他惡心嘴臉,溫雅琦說:「跟你說個秘密。你知道我叫雅琦,你知不知道我姓什麽?我姓溫,溫度的溫,有沒有覺得熟悉?」


    當她用她戴著柔軟羊皮豹紋半掌手套的指尖擦過他胸時,他抖了下,那反應令她笑了聲,她接著說:「記不記得高三那年,你和許朝翔、吳宗奇在防火巷內強暴了女學生的事?那女學生好像也姓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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