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要見她,見一個幾乎和他沒有任何關係的女人。
真的很奇怪,可是又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
“嗨,又見麵了!”
才走出事務所的大門,那既陌生又熟悉的聲音便在他的前方響起。方司爾抬頭,映入眼簾的正是那張他想要見的麵孔。
他怔怔的看著對方,一瞬間,有些不知所措。
“還記得我嗎?前幾天我才和你見過麵。”梁可羽向前幾步,走到了他身前。
他靜靜的看著她,好半晌才道:“你找我?”
“對啊。”她點頭,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現在已經六點了,如果不介意的話,一起吃個晚飯如何?”
“哦。”他應聲。
“炒飯怎麽樣?我知道有個地方的揚州炒飯很不錯。”
“好。”他繼續簡潔的回答。
“你下班的時間是六點嗎?”
“嗯。”
她皺皺眉,“你回答別人的問題,都是那麽簡單?”
他一怔,不解的看著她。
梁可羽聳聳肩,“就是‘哦’、‘好’、‘嗯’之類的,太簡單了,雖然中文一個字也可以表達一個意思,但是我希望你可以多說幾個字,至少別那麽簡單的回答我的問題。”
方司爾的眼眸中透著疑惑,“為什麽?”
“因為我想要多聽你的聲音,你知道嗎?你有一副很好的嗓音。”清冷而優雅,介於少年的青澀與男人的成熟之間。
睫毛微微眨動著,他胸口竟然湧起了一股莫名的滿足。她……喜歡他的聲音?
“好了,我們先去吃飯吧。”她拉著他,“你今天有開車嗎?”
“有……”他看著她的眼睛,隨即重新說了一遍,“我有車。”至少這次的回答不是一個字了。
她笑了,“那就開車去,我剛才可是在你事務所樓下站了一個小時,腿酸得要命。”
一刻鍾後,坐在餐廳裏,方司爾看著狼吞虎咽吃著炒飯的梁可羽。
“為什麽要等那麽久?”他盯著她,開口問道。
“嗄?”她一下子沒反應過來。
“你完全沒必要等上一個小時,如果我沒有準時下班,或者是我有什麽事提前離開,你不就白等了?”
她咽下口中的食物,抓抓頭,“我倒沒有想那麽多,就是突然很想見你一麵。”想看看這個男人是不是真的又一次忘了她,現在看來,事實果然如此。
“你……很想見我?”他的聲音有些遲疑。
她自嘲的聳聳肩,“很奇怪吧,我也挺奇怪為什麽會想要見你,說是為了少年警訊的活動嘛,又不全然是,好像更期望的是起碼能讓你記住我的名字、我這個人。不過現在看來,我似乎還得再多見你幾次,也許這樣,你就會記住我。”
根本不用那麽麻煩……他已經記住她了。方司爾凝視著眼前的人,可是,他還想要再次見到她,一次、兩次,甚至是每天……而這,又是為什麽呢?
“不過話說回來,你也真是的,居然可以和一個你不認識的人在餐廳裏用餐。”梁可羽咕噥著,又埋頭吃她的炒飯,“我是例外啦,要是碰上哪個對你居心不良的女人,或者是打算對你不利的人,那你可就倒楣了。”
她說著,卻遲遲沒有聽到回答,不由得抬頭,“喂,我剛才說的你聽見沒……”
對上的是一雙專注的眸子,他正在很專注的看著她,一邊看,一邊像是在思索著什麽。
“唔……怎麽了?”她咀嚼著口中的飯粒。
線條優美的雙唇緩緩開啟,他盯著她,低啞的聲音如是問:“你可以和我結婚嗎?”
噗!
梁可羽口中尚未咽下去的飯粒盡數噴出。
事情怎麽會發展到這種地步呢?難道他有見人就求婚的嗜好?
“你說什麽?”梁可羽不敢置信的看著方司爾,懷疑自己的聽力剛才是否有了障礙。
“你可以和我結婚嗎?”他重複了一遍。
“結婚?”
“是的。”
“你在向我求婚?”她需要進一步確認。
“是的。”
“可是我們才見過三次而已。”她覺得自己有必要聲明一下他們認識時間的短暫。
“我知道。”
她大大的張著嘴巴,半晌才說:“我們彼此都還不了解。”
“我知道你的名字,你也知道我的名字。”他的表情,似乎認為她剛才說的純屬廢話。
“你知道我的名字?你記得我?”她激動了一下。
“我不會和陌生人進餐廳吃飯,我記得你幫我煮過泡麵。”
“嗄?泡麵?”梁可羽嘴角抽搐了一下。他對於她的印象,就隻有煮泡麵嗎?
他的視線直直的盯在她的臉上,她隻覺得身上火辣辣的,不知道該怎麽樣去對應他的視線。
求婚……求婚……
一個才見過三次麵,甚至對於第一次見麵毫無印象的男人,可以這麽輕易的向她求婚嗎?或者說這根本隻是一個玩笑?
等等!玩笑?腦中驀地閃過一絲訊息,讓梁可羽迫不及待的拿出手機,看著上頭的日期顯示。
四月一號,是愚人節。
她鬆了一口氣,“今天是愚人節,你是在和我開玩笑對不對?”隻不過這樣的玩笑,她還是第一次碰見罷了。
然而他的下一句話,卻立刻把她打入穀底,“我從來不開玩笑的。”
也就是說,他從頭到尾,都是說真的?“為什麽你要和我結婚?”她要問清楚原因,她可不認為自己有讓人三見鍾情的本錢。
他揚揚眉,“因為我可以記住你,你是第一個不在公事範圍內,我隻見過三次就可以記住的女人,我想既然人總是要結婚的,不如找個我能記住的女人。”
這句話……有點問題,“你難道不能記住別的女人嗎?我是指那些不在公事範圍內的?”
“可以,不過時間會長點。”
“需要多久的時間?”
方司爾皺眉,“我記住每個女人的時間都不一樣。”
“那好,說一個最快的時間好了。”
“六年。”
啥?身子一歪,她險些滑下椅子。“六……六年?”他這是什麽怪記憶啊。
“是的。”他肯定的點頭。
梁可羽舔舔唇,“你花了六年記住的女人是誰?”
“王媽,我外公家的管家。”
與六年相比,她的三次,的確算是短暫了,但是也不能因為這種荒唐的理由,就拿婚姻當兒戲吧?所以她很堅決……堅決的回絕了方司爾的求婚。
“可羽,你的事辦得怎麽樣了?”同是公共關係室的同事李明拍著她的肩膀問道。
“馬馬虎虎啦。”她含糊的回應。
“你負責的活動應該是這個星期天就要舉行的吧,你現在還說馬馬虎虎,這話要是讓古sir聽到了,八成會要你寫檢討報告書。”
她也知道時間緊迫,可是……“和學校方麵都聯係好了,講座的地點也已選好,隻是律師人選還沒搞定而已。”
“聽說你打算找方司爾來進行這次的講座?”他說著聽來的小道消息。
“不是打算,是我已經找過他了。”
“結果呢?”
梁可羽雙手一攤,“被拒絕了。”
“正常。”他好言安慰,“你又不是不知道,方司爾是律師界出了名的冷麵冰人,除了接官司以外,你什麽時候聽到他有過別的新聞?照理說他那長相應該挺受女人歡迎的,可是他連一個女朋友都沒有,聽說之前有個咖啡廳的女老板猛追他,他卻可以在每次見到那女老板時,都明確表示不認識人家,弄得那女老板下不了台。你說,他做得夠絕吧。”
“也許他是真的記不住那個女老板吧。”對於別人來說,也許是難以置信,但是放在方司爾身上,卻顯得正常,畢竟他連記他家的一個管家都要花上六年的時間。
“怎麽可能記不住,他又不是得了老年癡呆症!”李明嗤之以鼻,“他每次上庭,有記錯過法官的名字嗎?有記錯過當事人的名字嗎?又或者他記錯過證人的名字?那麽厚的法典他都能背下來,我看他啊,根本就是故意的!”
“是挺奇怪的。”對於這一點,梁可羽也想不明白,但是她直覺的認為方司爾並沒有對她說謊,一個人的眼神,有時候就是最好的證明。不過話說回來—“你倒是滿知道這種八卦消息嘛?”一個大男人,能聊這種八卦聊得如此“興致盎然”,也算是難得了。
“嗬嗬……”李明幹笑兩聲,“我是常聽隔壁組的女警們聊方司爾,這才知道的。”
“是嗎?”她懷疑的挑起眉。
“你難道不知道方司爾在警局有多受歡迎?愛慕他的女警都可以塞滿幾卡車了。”他湊近她,小聲的說:“要是哪天方司爾真的找了女朋友,說不定警局還會發生集體暴動呢!”
“那如果他是直接結婚呢?”她很難聯想方司爾和人談戀愛會是怎麽樣的情形,畢竟他的擇偶標準,似乎隻要能快速的記住對方就可以了。
“你知道他打算結婚?”李明斜眼瞅著她。
“哈哈……我也隻是……呃,瞎猜的。”梁可羽打著哈哈。
“說真的,我勸你還是趁早去找別的律師吧,還有幾天時間,也許能找到哪個律師願意和警方合作的,在方司爾身上,隻會浪費時間而已。”他勸道。
“隻有幾天時間,哪夠啊!”她哀嚎著。
看來無論如何都要勸服方司爾答應,否則她會被古sir的口水給噴死。
一下班,梁可羽急忙跑到方司爾的公寓。
“麻煩你答應參加這次警局辦的活動吧,否則我就死定了!”雙手合十,她急急的哀求。
他看著她,微啟雙唇,“如果我答應的話,你會和我結婚嗎?”
昏倒!“怎麽可能!結婚是要建立在相愛的基礎上。”她可不想隻因為他能記住她這種荒唐的理由就嫁給他。
“相愛?”他的眼中有一點疑惑。
“對。”她很肯定的點點頭。
“那要怎麽樣才能算相愛?”他虛心求教。在他的人生中,沒有人教過他要如何相愛。
“至少要能說出‘我愛你’三個字。”小說上是這麽寫的,電視和電影上也是這麽演的。
“那好,我愛你。”他沒有一點猶豫。
砰!
梁可羽的腦袋撞上了一旁的門板。
他的愛,未免也太快了點吧。“你愛我?”打死她也不相信。
“是。”他語音平穩,沒有一點剛表白過的激動。
她抿抿唇,手指戳著他的胸膛,“方司爾,你到底知不知道愛這個字代表著什麽?”
“知道。”
“知道?知道你還敢沒有一點心虛的對我說出這三個字?”
“為什麽我要心虛?”
“因為你根本就不愛我!”
“你又怎麽知道我不愛你?”他反問。
她一窒,隨即長長的吐了口氣,“那好,你覺得你可以為了我去死嗎?可以因為我的一個小感冒而徹夜守在我的床邊,不眠不休?可以因為別的男人對我說一句黃色笑話而把對方揍得半死嗎?可以為了討好我買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我家門前跪上二十四個小時嗎?”她劈哩啦的說了一串。
“可以。”他連眼睛都沒眨一下就回答了。
臉不紅,氣不喘,他簡直就可以成為一個說謊天才!梁可羽如此認為。
“你確定?”
“我確定。”
“你……”他是一個漂亮的男人,而當一個漂亮的男人很肯定的告訴她,他愛她,即使心中明知道不能相信那話,但是心跳還是忍不住稍微加快了一點速度。
鎮定,鎮定!這種時候,絕對不能因為對方的美色而有所遲疑,梁可羽在心中拚命的告誡自己,而後瞪著方司爾,“那你說,你又愛上我的什麽地方?是因為我的外表,還是我的個性或者是我有某些特質足以吸引你?別告訴我,你可以無緣無故的愛上我。”
“因為我可以記住你。”很奇怪,他就是記住她了,然後怎麽都沒辦法忘掉。
靠!又是這個見鬼的理由!梁可羽隻覺得一個頭兩個大,“你能不能換個理由?”
“不能。”在他看來,這是一個相當正確的答案。
“那如果你可以在隻見兩次麵,甚至第一次見麵就記住另一個和你工作無關的女人的話,是不是就能向另一個女人求婚?”
“這是假設性問題,我可以不回答的。”他一本正經的回答。
他以為現在是在法庭上嗎?梁可羽抬手撫了撫額角。
“你會記住我,根本就是因為我替你煮過泡麵。”第一次被人求婚,竟然是因為一碗泡麵,說出去都可笑!
“這有什麽問題嗎?”
“如果別的女人替你煮泡麵,你也可以記住她們。”
方司爾搖搖頭,“不會,我隻能記住你。”
“瞎扯,你又怎麽知道?”
“我就是知道。”
她快要無話可說了。
“你為什麽不願意和我結婚?”他問得很認真。
“因為我不愛你。”這是最直接的原因。
“為什麽?”
“除了你之外,我可以記住很多的男人。”這個理由,可以反駁他了吧!
他斂下眸子,沉默了片刻後,“那如果我答應你參加警局這次的活動,你是不是就可以愛我了?”
嗄?一語點中了她的死穴。
梁可羽嘴巴半張的瞪著眼前麵無表情但依舊漂亮的男人。這……算不算是威脅啊?
這當然算是威脅,但是梁可羽還是很沒種的投降了,誰叫古sir逼得那麽緊,況且找別的律師,她也沒把握活動一定會辦成功。
再說,方司爾的話中,隻是問她“可不可以”愛上他,而非是“一定”得愛上她。
大不了在事成之後再告訴他,她對他隻是有一點好感而已,但是說愛,未免太早了。
星期天的講座地點是選在某中學的體育館裏,隻是盡管地方寬敞,還是被聞風前來的學生們擠了個水泄不通。
“是方司爾耶!聽說這次警方的法治講座有請到他來,真是太難得了!”
“如果是他的話,我願意馬上參加少年警訊。”
“我曾在網上看過他的照片,好漂亮的一個男人,這次我還特地帶了照相機,準備拍照呢。”
“好想要他的簽名,他太強了,簡直沒有他贏不了的官司!”
拜托!要不要那麽誇張啊!
嘈雜的聲音,吵得梁可羽耳朵都快聾了,而現場的簽名板、照相機,更是多得滿天飛。
這……這哪裏還是法治講座,分明就是偶像明星在舉行簽名會嘛!
“可羽,有沒有紙和筆?”李明湊近到她的身旁問道。
“你要這些幹麽?”她一臉奇怪。
“當然是去要方司爾的簽名了!”
梁可羽身子一歪,“你……也想要他的簽名?”拜托,他可是個大男人耶,用得著去學那些小女生搶簽名嗎?
“我女朋友已經嚴正下令,今天要是沒有拿到方司爾的簽名,我就得睡一個星期的客廳。”他也是有苦衷的。
“……”果然悲慘。
“不過我真沒想到,你居然能請得動他。”
“嗬……嗬,可能是我運氣好吧。”她幹笑兩聲。
“是是,你的運氣還真不是蓋的,今天現場這麽轟動,明天絕對會上報紙頭版的,你沒看見古sir啊,嘴巴都笑得闔不攏了,哪裏還有一點平時的嚴厲模樣。”
梁可羽朝著上司的方向一看,的確如此。
紙、筆一拿,李明開始衝鋒陷陣。
擁擠的人潮,讓梁可羽不得不考慮得維持一下目前的秩序。
“別擠了,這是法治講座,不是簽名會!”她衝進人群,試圖讓現場安靜下來。
!!!
她的腳被往前擠的人潮連踩了三個腳印。
“誰踩我!”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她簡直可以告他們襲警!
!!!
又是一連串的腳印印在她的鞋子上。
她頓時怒了,“靠,誰再踩我我就對誰不客氣!”
!!!!!
更多的腳印朝她撲來。
“有沒有搞錯啊……哎唷……都說了別再踩……誰再踩,我告他襲警!”
早知道這樣,她就該考慮找鎮暴警察來現場協助了……
真的很奇怪,可是又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
“嗨,又見麵了!”
才走出事務所的大門,那既陌生又熟悉的聲音便在他的前方響起。方司爾抬頭,映入眼簾的正是那張他想要見的麵孔。
他怔怔的看著對方,一瞬間,有些不知所措。
“還記得我嗎?前幾天我才和你見過麵。”梁可羽向前幾步,走到了他身前。
他靜靜的看著她,好半晌才道:“你找我?”
“對啊。”她點頭,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現在已經六點了,如果不介意的話,一起吃個晚飯如何?”
“哦。”他應聲。
“炒飯怎麽樣?我知道有個地方的揚州炒飯很不錯。”
“好。”他繼續簡潔的回答。
“你下班的時間是六點嗎?”
“嗯。”
她皺皺眉,“你回答別人的問題,都是那麽簡單?”
他一怔,不解的看著她。
梁可羽聳聳肩,“就是‘哦’、‘好’、‘嗯’之類的,太簡單了,雖然中文一個字也可以表達一個意思,但是我希望你可以多說幾個字,至少別那麽簡單的回答我的問題。”
方司爾的眼眸中透著疑惑,“為什麽?”
“因為我想要多聽你的聲音,你知道嗎?你有一副很好的嗓音。”清冷而優雅,介於少年的青澀與男人的成熟之間。
睫毛微微眨動著,他胸口竟然湧起了一股莫名的滿足。她……喜歡他的聲音?
“好了,我們先去吃飯吧。”她拉著他,“你今天有開車嗎?”
“有……”他看著她的眼睛,隨即重新說了一遍,“我有車。”至少這次的回答不是一個字了。
她笑了,“那就開車去,我剛才可是在你事務所樓下站了一個小時,腿酸得要命。”
一刻鍾後,坐在餐廳裏,方司爾看著狼吞虎咽吃著炒飯的梁可羽。
“為什麽要等那麽久?”他盯著她,開口問道。
“嗄?”她一下子沒反應過來。
“你完全沒必要等上一個小時,如果我沒有準時下班,或者是我有什麽事提前離開,你不就白等了?”
她咽下口中的食物,抓抓頭,“我倒沒有想那麽多,就是突然很想見你一麵。”想看看這個男人是不是真的又一次忘了她,現在看來,事實果然如此。
“你……很想見我?”他的聲音有些遲疑。
她自嘲的聳聳肩,“很奇怪吧,我也挺奇怪為什麽會想要見你,說是為了少年警訊的活動嘛,又不全然是,好像更期望的是起碼能讓你記住我的名字、我這個人。不過現在看來,我似乎還得再多見你幾次,也許這樣,你就會記住我。”
根本不用那麽麻煩……他已經記住她了。方司爾凝視著眼前的人,可是,他還想要再次見到她,一次、兩次,甚至是每天……而這,又是為什麽呢?
“不過話說回來,你也真是的,居然可以和一個你不認識的人在餐廳裏用餐。”梁可羽咕噥著,又埋頭吃她的炒飯,“我是例外啦,要是碰上哪個對你居心不良的女人,或者是打算對你不利的人,那你可就倒楣了。”
她說著,卻遲遲沒有聽到回答,不由得抬頭,“喂,我剛才說的你聽見沒……”
對上的是一雙專注的眸子,他正在很專注的看著她,一邊看,一邊像是在思索著什麽。
“唔……怎麽了?”她咀嚼著口中的飯粒。
線條優美的雙唇緩緩開啟,他盯著她,低啞的聲音如是問:“你可以和我結婚嗎?”
噗!
梁可羽口中尚未咽下去的飯粒盡數噴出。
事情怎麽會發展到這種地步呢?難道他有見人就求婚的嗜好?
“你說什麽?”梁可羽不敢置信的看著方司爾,懷疑自己的聽力剛才是否有了障礙。
“你可以和我結婚嗎?”他重複了一遍。
“結婚?”
“是的。”
“你在向我求婚?”她需要進一步確認。
“是的。”
“可是我們才見過三次而已。”她覺得自己有必要聲明一下他們認識時間的短暫。
“我知道。”
她大大的張著嘴巴,半晌才說:“我們彼此都還不了解。”
“我知道你的名字,你也知道我的名字。”他的表情,似乎認為她剛才說的純屬廢話。
“你知道我的名字?你記得我?”她激動了一下。
“我不會和陌生人進餐廳吃飯,我記得你幫我煮過泡麵。”
“嗄?泡麵?”梁可羽嘴角抽搐了一下。他對於她的印象,就隻有煮泡麵嗎?
他的視線直直的盯在她的臉上,她隻覺得身上火辣辣的,不知道該怎麽樣去對應他的視線。
求婚……求婚……
一個才見過三次麵,甚至對於第一次見麵毫無印象的男人,可以這麽輕易的向她求婚嗎?或者說這根本隻是一個玩笑?
等等!玩笑?腦中驀地閃過一絲訊息,讓梁可羽迫不及待的拿出手機,看著上頭的日期顯示。
四月一號,是愚人節。
她鬆了一口氣,“今天是愚人節,你是在和我開玩笑對不對?”隻不過這樣的玩笑,她還是第一次碰見罷了。
然而他的下一句話,卻立刻把她打入穀底,“我從來不開玩笑的。”
也就是說,他從頭到尾,都是說真的?“為什麽你要和我結婚?”她要問清楚原因,她可不認為自己有讓人三見鍾情的本錢。
他揚揚眉,“因為我可以記住你,你是第一個不在公事範圍內,我隻見過三次就可以記住的女人,我想既然人總是要結婚的,不如找個我能記住的女人。”
這句話……有點問題,“你難道不能記住別的女人嗎?我是指那些不在公事範圍內的?”
“可以,不過時間會長點。”
“需要多久的時間?”
方司爾皺眉,“我記住每個女人的時間都不一樣。”
“那好,說一個最快的時間好了。”
“六年。”
啥?身子一歪,她險些滑下椅子。“六……六年?”他這是什麽怪記憶啊。
“是的。”他肯定的點頭。
梁可羽舔舔唇,“你花了六年記住的女人是誰?”
“王媽,我外公家的管家。”
與六年相比,她的三次,的確算是短暫了,但是也不能因為這種荒唐的理由,就拿婚姻當兒戲吧?所以她很堅決……堅決的回絕了方司爾的求婚。
“可羽,你的事辦得怎麽樣了?”同是公共關係室的同事李明拍著她的肩膀問道。
“馬馬虎虎啦。”她含糊的回應。
“你負責的活動應該是這個星期天就要舉行的吧,你現在還說馬馬虎虎,這話要是讓古sir聽到了,八成會要你寫檢討報告書。”
她也知道時間緊迫,可是……“和學校方麵都聯係好了,講座的地點也已選好,隻是律師人選還沒搞定而已。”
“聽說你打算找方司爾來進行這次的講座?”他說著聽來的小道消息。
“不是打算,是我已經找過他了。”
“結果呢?”
梁可羽雙手一攤,“被拒絕了。”
“正常。”他好言安慰,“你又不是不知道,方司爾是律師界出了名的冷麵冰人,除了接官司以外,你什麽時候聽到他有過別的新聞?照理說他那長相應該挺受女人歡迎的,可是他連一個女朋友都沒有,聽說之前有個咖啡廳的女老板猛追他,他卻可以在每次見到那女老板時,都明確表示不認識人家,弄得那女老板下不了台。你說,他做得夠絕吧。”
“也許他是真的記不住那個女老板吧。”對於別人來說,也許是難以置信,但是放在方司爾身上,卻顯得正常,畢竟他連記他家的一個管家都要花上六年的時間。
“怎麽可能記不住,他又不是得了老年癡呆症!”李明嗤之以鼻,“他每次上庭,有記錯過法官的名字嗎?有記錯過當事人的名字嗎?又或者他記錯過證人的名字?那麽厚的法典他都能背下來,我看他啊,根本就是故意的!”
“是挺奇怪的。”對於這一點,梁可羽也想不明白,但是她直覺的認為方司爾並沒有對她說謊,一個人的眼神,有時候就是最好的證明。不過話說回來—“你倒是滿知道這種八卦消息嘛?”一個大男人,能聊這種八卦聊得如此“興致盎然”,也算是難得了。
“嗬嗬……”李明幹笑兩聲,“我是常聽隔壁組的女警們聊方司爾,這才知道的。”
“是嗎?”她懷疑的挑起眉。
“你難道不知道方司爾在警局有多受歡迎?愛慕他的女警都可以塞滿幾卡車了。”他湊近她,小聲的說:“要是哪天方司爾真的找了女朋友,說不定警局還會發生集體暴動呢!”
“那如果他是直接結婚呢?”她很難聯想方司爾和人談戀愛會是怎麽樣的情形,畢竟他的擇偶標準,似乎隻要能快速的記住對方就可以了。
“你知道他打算結婚?”李明斜眼瞅著她。
“哈哈……我也隻是……呃,瞎猜的。”梁可羽打著哈哈。
“說真的,我勸你還是趁早去找別的律師吧,還有幾天時間,也許能找到哪個律師願意和警方合作的,在方司爾身上,隻會浪費時間而已。”他勸道。
“隻有幾天時間,哪夠啊!”她哀嚎著。
看來無論如何都要勸服方司爾答應,否則她會被古sir的口水給噴死。
一下班,梁可羽急忙跑到方司爾的公寓。
“麻煩你答應參加這次警局辦的活動吧,否則我就死定了!”雙手合十,她急急的哀求。
他看著她,微啟雙唇,“如果我答應的話,你會和我結婚嗎?”
昏倒!“怎麽可能!結婚是要建立在相愛的基礎上。”她可不想隻因為他能記住她這種荒唐的理由就嫁給他。
“相愛?”他的眼中有一點疑惑。
“對。”她很肯定的點點頭。
“那要怎麽樣才能算相愛?”他虛心求教。在他的人生中,沒有人教過他要如何相愛。
“至少要能說出‘我愛你’三個字。”小說上是這麽寫的,電視和電影上也是這麽演的。
“那好,我愛你。”他沒有一點猶豫。
砰!
梁可羽的腦袋撞上了一旁的門板。
他的愛,未免也太快了點吧。“你愛我?”打死她也不相信。
“是。”他語音平穩,沒有一點剛表白過的激動。
她抿抿唇,手指戳著他的胸膛,“方司爾,你到底知不知道愛這個字代表著什麽?”
“知道。”
“知道?知道你還敢沒有一點心虛的對我說出這三個字?”
“為什麽我要心虛?”
“因為你根本就不愛我!”
“你又怎麽知道我不愛你?”他反問。
她一窒,隨即長長的吐了口氣,“那好,你覺得你可以為了我去死嗎?可以因為我的一個小感冒而徹夜守在我的床邊,不眠不休?可以因為別的男人對我說一句黃色笑話而把對方揍得半死嗎?可以為了討好我買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我家門前跪上二十四個小時嗎?”她劈哩啦的說了一串。
“可以。”他連眼睛都沒眨一下就回答了。
臉不紅,氣不喘,他簡直就可以成為一個說謊天才!梁可羽如此認為。
“你確定?”
“我確定。”
“你……”他是一個漂亮的男人,而當一個漂亮的男人很肯定的告訴她,他愛她,即使心中明知道不能相信那話,但是心跳還是忍不住稍微加快了一點速度。
鎮定,鎮定!這種時候,絕對不能因為對方的美色而有所遲疑,梁可羽在心中拚命的告誡自己,而後瞪著方司爾,“那你說,你又愛上我的什麽地方?是因為我的外表,還是我的個性或者是我有某些特質足以吸引你?別告訴我,你可以無緣無故的愛上我。”
“因為我可以記住你。”很奇怪,他就是記住她了,然後怎麽都沒辦法忘掉。
靠!又是這個見鬼的理由!梁可羽隻覺得一個頭兩個大,“你能不能換個理由?”
“不能。”在他看來,這是一個相當正確的答案。
“那如果你可以在隻見兩次麵,甚至第一次見麵就記住另一個和你工作無關的女人的話,是不是就能向另一個女人求婚?”
“這是假設性問題,我可以不回答的。”他一本正經的回答。
他以為現在是在法庭上嗎?梁可羽抬手撫了撫額角。
“你會記住我,根本就是因為我替你煮過泡麵。”第一次被人求婚,竟然是因為一碗泡麵,說出去都可笑!
“這有什麽問題嗎?”
“如果別的女人替你煮泡麵,你也可以記住她們。”
方司爾搖搖頭,“不會,我隻能記住你。”
“瞎扯,你又怎麽知道?”
“我就是知道。”
她快要無話可說了。
“你為什麽不願意和我結婚?”他問得很認真。
“因為我不愛你。”這是最直接的原因。
“為什麽?”
“除了你之外,我可以記住很多的男人。”這個理由,可以反駁他了吧!
他斂下眸子,沉默了片刻後,“那如果我答應你參加警局這次的活動,你是不是就可以愛我了?”
嗄?一語點中了她的死穴。
梁可羽嘴巴半張的瞪著眼前麵無表情但依舊漂亮的男人。這……算不算是威脅啊?
這當然算是威脅,但是梁可羽還是很沒種的投降了,誰叫古sir逼得那麽緊,況且找別的律師,她也沒把握活動一定會辦成功。
再說,方司爾的話中,隻是問她“可不可以”愛上他,而非是“一定”得愛上她。
大不了在事成之後再告訴他,她對他隻是有一點好感而已,但是說愛,未免太早了。
星期天的講座地點是選在某中學的體育館裏,隻是盡管地方寬敞,還是被聞風前來的學生們擠了個水泄不通。
“是方司爾耶!聽說這次警方的法治講座有請到他來,真是太難得了!”
“如果是他的話,我願意馬上參加少年警訊。”
“我曾在網上看過他的照片,好漂亮的一個男人,這次我還特地帶了照相機,準備拍照呢。”
“好想要他的簽名,他太強了,簡直沒有他贏不了的官司!”
拜托!要不要那麽誇張啊!
嘈雜的聲音,吵得梁可羽耳朵都快聾了,而現場的簽名板、照相機,更是多得滿天飛。
這……這哪裏還是法治講座,分明就是偶像明星在舉行簽名會嘛!
“可羽,有沒有紙和筆?”李明湊近到她的身旁問道。
“你要這些幹麽?”她一臉奇怪。
“當然是去要方司爾的簽名了!”
梁可羽身子一歪,“你……也想要他的簽名?”拜托,他可是個大男人耶,用得著去學那些小女生搶簽名嗎?
“我女朋友已經嚴正下令,今天要是沒有拿到方司爾的簽名,我就得睡一個星期的客廳。”他也是有苦衷的。
“……”果然悲慘。
“不過我真沒想到,你居然能請得動他。”
“嗬……嗬,可能是我運氣好吧。”她幹笑兩聲。
“是是,你的運氣還真不是蓋的,今天現場這麽轟動,明天絕對會上報紙頭版的,你沒看見古sir啊,嘴巴都笑得闔不攏了,哪裏還有一點平時的嚴厲模樣。”
梁可羽朝著上司的方向一看,的確如此。
紙、筆一拿,李明開始衝鋒陷陣。
擁擠的人潮,讓梁可羽不得不考慮得維持一下目前的秩序。
“別擠了,這是法治講座,不是簽名會!”她衝進人群,試圖讓現場安靜下來。
!!!
她的腳被往前擠的人潮連踩了三個腳印。
“誰踩我!”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她簡直可以告他們襲警!
!!!
又是一連串的腳印印在她的鞋子上。
她頓時怒了,“靠,誰再踩我我就對誰不客氣!”
!!!!!
更多的腳印朝她撲來。
“有沒有搞錯啊……哎唷……都說了別再踩……誰再踩,我告他襲警!”
早知道這樣,她就該考慮找鎮暴警察來現場協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