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走在街上,跟一位朋友一起閑晃。


    難得有時間可以讓我不疾不徐走在喜歡的那條街道上。雨後的天空很清澈,空氣也很新鮮,世界都亮眼了。不想繼續坐在家中的沙發上,看著令人沉重的電視新聞,媒體,曾幾何時已經變成了鯊魚?對於血腥特別敏感。


    「溜冰女教師的案件你覺得怎樣?」朋友問我。


    「令人遺憾。」我沒有特別的論調。


    「你怎麽變得很沒想法?以前問你時事,你總是很多想法。」


    「是人,都會變。」我這樣說著。


    其實,我覺得很自然。能說什麽?說社會生病了?這說了千百次。說人心不古?這是廢話。說請了解被壓抑的同誌愛情,也會有抑製不住的時候?那麽絕對會引來所謂「正道」的撻伐,而且,我也不習慣幫罪證確鑿的人開釋罪銜。


    其實,我總覺得……受罰,並不能抹滅罪刑……但不否認,它可以用來平複其它人的憤慨。法律是保護活著的人,對於亡者,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常常聽見受難者的家屬說:「一定要……以慰……在天之靈。」真是如此嗎?是安慰自己,還是安慰那無法確定看不看得見的亡靈?


    「還有那同誌戀童癖的網站,你不覺得他跟那女教師都有損同誌形象嗎?」朋友有些激動。


    「不覺得。」我淡淡的說著。


    是啊!為什麽要去覺得呢?因為會覺得的人已經夠多了!


    人們會把焦點放在「一個女同誌殺人!」或者「一個女教師殺了不跟她談戀愛的同性學生!」而沒有人會仔細去想,為何會發生?怎麽有過前車之鑒還沒有去注意跟避免?在我眼裏,這一則新聞是「情殺未成年少女」。


    人們會把焦點放在「一堆男同誌愛誘拐未成年男孩!」或者「查獲男同性戀又加上戀童癖的網站!」而沒有人會仔細去想,為何會發生?怎麽社會對於戀童癖及同性戀者的理解範圍如此淺薄?在我眼裏這一則新聞是「破獲放置未成年色情圖片的網站」。


    其實,有些事情真的很簡單,有分別的是人心。同性戀?隻是男生愛男生或女生愛女生。把很多事情單純化,你才能看到症結。


    不要著重於殺人者的身份,要注意的是他的動機跟事後處理。老師是人、同誌也是人,請不要用自以為是的道德標杆逼他們作聖人。


    你可以說:「我就是討厭殺人犯!」


    但請不要說:「同誌~老師~還殺人!」


    殺人,是事實,你可以討厭這種行為!你可以討厭有這種行為的人,因為他犯下罪行,傷害別人。但是同性戀,隻是一種性取向,與殺不殺人其實無關……


    這一則故事是這樣子的……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同誌教師殺人事件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孤鳥十四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孤鳥十四並收藏同誌教師殺人事件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