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花草樹木搖曳著枝條嫩葉,虎嘯狼嚎,蟲鳴狗吠。有情劍道因為有情所以萬物共鳴,因為共鳴所以入道,情即是道,道即是情。


    “萬物有情。”這一招打出看似輕輕飄飄飄,軟軟弱弱,毫無戰鬥力。其實不然,一個劍客用劍殺人容易,就仿佛像屠夫殺豬,獵手滅狼,普通人吃飯喝水一樣簡單。但是用一把殺人的劍,來引起萬物共鳴,這就不僅僅是技了。前文說過,三重境界,技,藝,道。萬物共鳴已經無限接近於道了。


    “何方鼠輩?現出身來!”任千尋瞅著三丈開外的一棵樹,目不轉睛,臉色陰沉,大喝一聲,如平地驚雷,萬鈞之勢,堂堂正正,猶如天神下凡。


    清風吹過,小草擺首,楊柳翩翩起舞,雄鷹在高空盤旋,稀稀疏疏的幾聲鳥叫,一片祥和美麗自然的山林風光。除任千尋外,可不見一個人的蹤影。


    “出來吧,我已經發現你了,沒必要躲躲藏藏。”任千尋沉聲接著說,一副了然如胸的樣子。數秒後,不知是真的沒人,還是藏身的功夫極其了得,但還是沒人任何人應聲。


    “三丈四尺三外碗口粗的柳樹東西四十五度角的人,你可以出來了。”任千尋緩緩的道,但聲音在兩次爆吼之後已經有些嘶啞了。


    “任千尋,你是如何發現我的?”一個青年男子在柳樹邊走了出來,步伐極其醜陋,但是七扭八拐之下卻走出了兩丈有餘,距離任千尋隻有一丈之地了。


    這個時候,任千尋舉起了鐵劍,擺出了有情劍道,守護劍法的起手式。此時青年男子隻要再進半步,任千尋就要出劍了。


    “劍下不斬無名之輩?說出你的名號。”任千尋想起以前看武俠劇的經典台詞,信口道來,自己覺得很酷。但是編者我隻想說:莫裝*,裝*遭雷劈。


    “名字不重要,隻是個代號而已。”青年男子淡淡的說了一句,甩了甩頭。編者我還想說,天朝的孩子都被武俠劇糟蹋了。


    “你走吧,我不殺無名之輩。”任千尋繼續耍酷,一副高手的嘴臉,好像敵人的生死全在他的一念之間。


    “你說的,我走了啊,任千尋。有緣再見。”誰都沒想到,氣度不凡的青年男子扭頭就走,太沒品了吧。


    “站住。”青年男子還是往前走。“給我站住。”青年男子還是繼續走。“聽見沒有,站住啊”青年男子充耳不聞,不管不顧還是自顧自的前進。


    “老虎不發威,你當我是病貓啊。”任千尋麵子有點掛不住,一劍劈了過去。不是守護劍法,是最粗淺的劍法,力劈華山。什麽力劈華山啊?古人就喜歡這些彎彎繞,其實就是揮劍一劈,簡單到極點,就是一力降十會。


    劍氣四溢,所向睥睨,勢不可擋。說時急那時快,電光火石之間。發生了什麽?不急,待我看來。青年的男子的袖子被砍了下來,輕飄飄的落到了草地上。但他的左臂卻沒有傷到分毫。


    “有意思,鎖骨術嗎?”任千尋冷冷的道。


    “好厲害的劍法。”青年男子失聲道。


    “說出你的名字?”任千尋說著舉起鐵劍威脅道,他還是在糾結名字的問題,不得不說,任千尋他就是強,強的出奇。


    “好好好。我叫休普斯。”休普斯擺了擺手,無奈地說。“現在我可以走了吧。”


    “騙人!拳王休普斯是m國人,白種人,頭發應該是金色的才對,可你。。。”任千尋一臉你騙誰啊,我不信的樣子。


    “我是黃種人,華人,但是我加入了m國國籍,所以我現在是m國人了。”拳王休普斯繼續解釋。


    “原來如此。是個賣國賊啊,那我更不能放過你了。''任千尋還是不依不饒的。


    泥人還有三分火氣,更何況堂堂的拳王休普斯。而且國籍的事,觸痛了休普斯的痛處。“任千尋,你以為我真的怕你嗎?你要戰,便戰!”


    任千尋,嘴角一翹,不屑寫在了臉上。在他看來。他斬殺過與休普斯齊名的拳王血修羅範離。既然齊名就是一個層次的,實力相差不遠。他任千尋既然能殺血修羅,就能殺他休普斯。


    “任千尋,你一個六重天的高手,難道要仗著三尺青鋒,兵器之利嗎?放下寶劍,我們比下拳腳功夫。你敢是不敢?”休普斯道。


    “有何不敢!”任千尋說著,扔下了鐵劍。這時,休普斯,心中不由得暗喜。因為休普斯有大力怪的外號。雙臂有九千公斤的力道,媲美九重天的力量。肉搏戰自然是休普斯的強項。


    “六丈金身之銅身。”任千尋開了銅身,全身烏黑,明然是銅身的極限。休普斯看了看,雖然沒有看出什麽門道。但是瞎子也能看出,這是一種極其不凡的煉體秘法。開弓沒有回頭箭。休普斯心道,拚了。說了跑向任千尋,就是一拳。


    任千尋,一聲狂笑,也是一拳。看樣子,也是要以拳對拳,硬碰硬。沒有花哨的招式,這是最原始的對抗。任千尋的拳頭隻有大力怪休普斯的一半大小的。但是卻有千鈞之勢,力量有過之無不及。


    幾分鍾的時間,任千尋和休普斯已經硬拚了三百拳了。拚完拳頭,再拚腿力。又是一場激烈殘忍的肉搏。


    十分鍾後,任千尋的肉身沒有半點影響。且看休普斯,全身上下密密麻麻的是無數的通紅的拳印和腿印。


    “再來,大戰五百回合。”休普斯心一橫,強忍著劇痛繼續戰鬥。


    “你走吧,我不殺你。”任千尋看了看休普斯,心道,是條漢子,死了可惜,饒他一條性命吧。


    “我休普斯,是拳王。不戰是不戰,既然戰了,我就不會認輸,不會逃跑。我寧可戰死,也不會苟且偷生。”


    任千尋,注視著休普斯看了良久,歎了口氣。“好吧,可惜了,我成全你。”


    又是幾百回合的硬拚。休普斯身上的印記已經破裂,全身開始不停地流血,已經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血人,然後倒下了。


    任千尋,走過去,伸出了手,要給我休普斯合上雙眼。死後瞑目,是華夏的傳統。休普斯是個可敬的對手。休普斯死得其所。什麽是英雄?我不以成敗論英雄,在我看來,休普斯就是一個人英雄。


    就這時,一個飛鏢憑空而出,好像自天外而來,直奔任千尋。


    ps:放暑假了。前幾日一直在休整,現在開始恢複更新。盡量多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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