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六九年 康洛斯堡


    可琳小姐的父親宣稱那一頭淺金色的發絲是她最重要的資產:或許該說是他的,畢竟盯著她嫁給某個老實傻子是他的責任。


    每個看到康可琳小姐的人,上自崇高的國王,下至市井小民,都會認為她是所有男性理想的太太——一個心靈脆弱的女人,使男人自覺勇敢而強壯;一個溫馴的妻子,使男人成為城堡的主人;一個腦袋裏什麽都沒有的女人,能使男人永遠聰明與優越。


    根據教會的說法,女人頭發的顏色代表她真正的本性。由教會賦予權力的男人,因此得到頭發是直接從大腦長出來的結論。


    火紅的發色是要提醒男人,當心這是個潑辣的女人。既然森林覆蓋了英國三分之二以上的土地,樹幹般的棕色因此是平凡的,也表示這個女人隻有少得可憐的想象力。


    眾所皆知的,午夜是女巫活動的時間,因此黑發女人都聰明過頭、詭計多端。這些教會人士還說,夏娃的頭發就黑得像女人的原罪。


    但一個擁有淺金色發絲的女人,則是完美的。


    可惜,這些教會人士並不認識康可琳。就像躲在一片金鳳花中的刺蝟,可琳的個性也隱藏在她的金發下。


    她固執而堅決,男人擁有這些特點會受眾人欽慕,女人則會被嘲笑。她父親發誓她的固執是與生俱來的。


    在可琳出生前,她母親已經失去了五個孩子。可琳和之前的孩子一樣,提前了她母親產痛的時間,整整早了兩個月。當神父正要對她藍紫色的弱小軀體執行人生盡頭的儀式時,她狠狠踢了他一腳,並張嘴大哭,幾乎將城堡的屋頂給掀破了。


    令大家嘖嘖稱奇的是,她活下來了。


    從她生命的第一刻開始,她就與不可能的事奮戰,她是生來對抗命運的。


    當然,她可不認為自己頑固,而隻是堅持到底。如果出生時她放棄了,下場會如何?


    死路一條。


    因此可琳一直抱著堅決的信念,她不會讓任何人掌控她的人生,她才是自己命運的主宰。


    她相信堅持就會成功,每當她美好的計劃失敗時,她總是會有另一個更棒的想法。


    她身形嬌小,但心靈卻強壯如巨人。有時候她會聰明反被聰明誤,當她的腦中冒出某個驚世駭俗的想法時,她很少顧慮到後果,而她通常同時有好幾個古怪念頭。


    沒有人能否認她確實從失敗中得到教訓,她並不是呆頭鵝,鮮少犯同樣的錯。


    她隻是不斷製造新的錯誤。


    這很適合她,因為她要自己決定未來。即使一路上種種失敗的經驗屍橫遍野,至少是“她”自己造成的失敗。


    可琳從不讓“技巧不足”這種小事使自己氣餒,她堅信完美來自於不斷的練習。當然,她無法為這種信念自圓其說,畢竟曆史、邏輯和她種種不名譽的事跡,都使她站不住。


    但她熱愛挑戰,擁抱它、並因它而欣喜。認識她的人都說她的固執是無益的,但她從不放棄,反而會不斷想出新的計劃。


    可琳認為擁有想法是件美好的事,但目睹過她所造成的爛攤子的人,都會因某些現象而暗暗心驚:例如,她突來的安靜,微蹙的眉頭,若有所思地咬著下唇,或玩著手指上母親的寶石戒指,表情像隻安詳和平的鴿子。


    但是每當可琳小姐出現這種表情,更糟的是,當她大聲宣布有了“妙主意”,所有在她身邊的人就一點都不安詳了。


    原因很簡單。


    可琳十二歲時,她拿起針線修補主教打獵留下的傷口,她父親抱歉到掏出沈甸甸錢包裏的所有金幣,請求一個路過的朝聖者去聖城替他請求原諒。


    她父親不知道的是,這個好色的主教已經覬覦可琳一整個星期,還愚蠢地將她逼到樓梯間,偷了一個吻還捏了她小小的胸部一把。因此,輪到他被醫治時,她甜甜地微笑著,在他的傷口上縫上三個xi,那是魔鬼的標誌。


    從十五歲開始,隻需短短兩個悲慘的日子,可琳就被逐出王後的宮廷。她父親不得不送一隻鑲滿寶石的聖杯給教皇,請求他為唯一的女兒祈禱。


    這招奏效了。一星期之後,他接到了鮑麥威爵士訂婚約的請求。這位武士當時正在聖地,打著對抗異教徒的旗幟,為英格蘭國王和教會帶來更多財富。


    她詢問父親,麥威爵士是什麽樣的人,她父親說他是個偉大的戰士。


    這不是可琳想聽到的答案。


    她想知道他是否高大和善,眼神是否溫柔。他是否會彈琴吟唱情詩,是否會用銀托盤獻上他的心。


    她父親哈哈大笑地告訴她,麥威爵士會保護她,她喜不喜歡他並不重要,因為她不作任何決定,這婚約是亨利國王欽定的。


    但是鮑爵士還要在戰場四年,而她父親卻在一個特別寒冷的冬天染上風寒,並且幾天後就病逝了。


    亨利三世成為可琳的監護人,艾蓮王後仍然不準她進宮——一次就夠了,謝謝——還建議國王把他的被監護人送給敵人當人質,最近變得十分棘手的威爾斯王子就是不錯的選擇。


    亨利拒絕了,他還不想挑起戰爭。


    所以在鮑爵士返回之前,國王決定將可琳小姐送到一所偏遠的女修道院,而她在那裏的生活和她父親在世時並無明顯不同:源源不斷的“妙主意”。


    一二七五年 英格蘭


    鮑麥威以一雙變得成熟而充滿智能的眼睛,打量他的家鄉。一切事物都生氣勃勃而多彩多姿,朗德爾森林的樹叢濃密茂盛,完全遮擋了陽光。


    淡青色的霧氣像營火餘燼冉冉升起。他喜歡皮膚和外衣上的濕氣,因為這不是他的汗水,而是英國的水氣。


    再也沒有綿延不絕的沙漠、幹燥的熱風,或是可以輕易而無情地將人灼傷的陽光。


    空氣中有著青苔和綠草的味道,他對這種冰涼的濕意竟感到陌生。


    遠處突然傳來馬蹄聲,他轉頭俯瞰寬闊的草地。


    他以馬刺刺了坐騎一下,俯身在馬鞍上任馬疾馳。風吹亂他的黑發,厚重的鬥篷隨風起伏。他呼吸著帶青草香的冷空氣,就像在沙漠中發現了綠洲。他最想念的就是這種簡單的事物。


    他習於快馬奔馳,熟悉馬背肌膚強大的震動,也熟悉馬蹄敲擊地麵的聲音,和心髒興奮的跳動。


    他可以感覺到身後的馬蹄震動,有人在追趕他。他豎耳聆聽,隻有馬。他刺一下馬臀,馬兒立刻像箭一樣往前疾衝。他們躍過低矮的石牆倏然左轉,越過一片草地衝下山穀。


    他們涉水橫過一道溪流,大步經過一條木橋,躍下另一片山頭,仿佛躲避沙漠風暴刻不容緩。


    他們跑進一處森林,他覺得追趕他的人仍然緊跟在身後。


    他轉頭,看見左方有一塊空地,於是連忙轉向,奔向空地。


    一瞬間他已拔起劍跳到地上,屈著膝,雙手緊握劍柄。備戰完畢。


    空地外靜悄悄地沒有一點聲響。那個人似乎沒有跟來。


    麥威保持備戰姿勢,充滿警戒地注意周遭的聲音及氣味,連露珠從葉片滴落空氣中的濕氣都不放過。


    還有女性的香油味。


    從他身後傳來一陣最粗魯刺耳的呼吸聲。


    麥威站直轉過身。“出來吧,洛傑,我聞到你身上雷伊麗甜甜的香水味了。”他把劍插在土中,一手撐劍,一腳輕鬆地誇在另一腳前,空著的手則插腰等候。


    費洛傑笑嘻嘻地從一棵大榆樹後現身。“伊麗本人可比她的香味甜美多了,朋友。”


    麥威挺直身軀把劍插回鞘中。“我還沒有遇過讓我覺得甜美的女人。”


    “那是因為你從不把心思花在女人身上。”


    “那是因為隻要有你在,我就沒有任何機會。”


    “我可以讓你。”洛傑撣了撣外衣看不見的灰塵。“而且我可不像你,女人對我來說比戰爭有趣多了。”


    “女人不能和戰場相提並論。”


    “我太了解你了,麥威,你喜歡沙場上的戰爭,但我不一樣,我喜歡床上的。”


    麥威不理他,轉身吹起嘹亮的口哨。他的阿拉伯馬快步離開草地來到他的身側。


    洛傑伸手撫摸馬身光滑的肌肉。“真難相信,那個被稱作聖地的人間地獄居然會有這種上等良駒。”


    麥威知道這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好馬,就和他的戰馬“亞曆斯”一樣特別。這匹體型較小但爆發力強的馬,和大部分上等阿拉伯馬一樣超級美好,是一位酋長的贈禮。麥威珍視馬匹,給予無可言喻的敬重。


    他抬頭看天空,迅速躍上馬鞍。“你遲到了。”


    “伊麗見到我太高興了。”洛傑把自己的馬從樹林牽出來。“而且我不知道你在趕路。”


    “我有個未婚妻,而且馬其斯的城堡需要一位新主人。”


    “勇猛的紅獅想成家了,變成一個癡肥的領主,整天隻能管管仆人。為什麽這聽起來像天方夜譚?”


    “上路吧!”


    “噢,”洛傑了然於心地點著頭。“你的未婚妻在等你。”


    麥威裝作沒聽見。


    “在等你,在等你。”


    “上馬,洛傑。”


    洛傑一臉自以為幽默的表情。


    麥威看洛傑不打算停止那副嬉皮笑臉的蠢樣,輕踢馬肚往前走,洛傑立刻跟上。沉默幾分鍾後,麥威說:“等待男人是女人的宿命。”


    洛傑哼了哼,克製不了仰天大笑的衝動。“你們兩個初次見麵的情形一定很有趣,我寧可不見伊麗也不願錯過。”


    麥威愛洛傑如兄弟,但有時候也想象兄弟一樣狠狠揍掉他的笑臉,就像現在。


    上天有意保住洛傑高挺漂亮的鼻子,因為麥威隱約聽見他的隨從下山的聲音:馬具碰撞的撞擊聲、皮革摩擦聲,男性的笑聲及黃色笑話。出了樹林後他立刻看見他們;他舉起一隻手,示意他們朝西邊走。


    麥威和洛傑並騎前行,聊著馬匹與戰爭的種種。多年來他們一直如此,彼此相欠了好幾次的救命之恩,雖然他們有很大的差異,卻是交情最深的好友。


    洛傑的神情透露出他對自己和他的人生部很滿意,顯然是可愛的雷伊麗的功勞。


    有時候麥威不禁羨慕洛傑,他可以適應任何場合,自在從容地和每個人寒暄,包括陌生人。但這些對麥威都很不容易。他慣於承擔責任,他是戰士也是領袖。因此,不論在什麽地方,洛傑總是人人都好,但麥威卻會插手並接掌全局。


    他們沉默地騎了一陣子後,麥威坦白道:“我受夠了十字軍、沙漠和異國,愛德華希望捍衛國土,我卻隻想要一個平靜的人生。”


    洛傑一手放在鞍頭上,臉上又出現個可惡的笑容,每當他覺得自己知道的秘密比麥威多時,就會露出這種神情。“你想要平靜,所以你要跟一個女人結婚,還要加強馬其斯堡的防禦工事。”


    洛傑詭異地笑了笑。“可惜兩者都不能帶給你平靜。”


    “可琳小姐應該會很柔順,我很可能必須強行把她從禱告壇拉開才能和她上床,畢竟她已經在修道院住了六年。”


    “唉,比你承諾的多了兩年。”


    他們又沉默地騎了一會兒。


    洛傑問:“你聽說過她的事嗎?她的長相如何?”


    “我一點都不在乎她的美醜。”麥威知道他的朋友正驚訝地看著他。


    “當你發現她長得像一匹馬,或是需要穿上盔甲的時候,你就會在乎了。”洛傑坐直身子。“如果她需要一把刮胡刀呢?”


    麥威轉頭回答:“我會教她如何使用。”


    洛傑不禁笑了。“說真的,你對她的了解到底有多少?她的品格好不好?”


    他完全不知道未婚妻是什麽樣的人,隻知道她受愛德華的父親、亨利國王的監護。“我沒有問過,我知道她在康洛斯出生,是貴族的女兒,這就夠了。”


    洛傑吹了個口哨。麥威從眼角看到他不斷搖頭。


    沉默一會兒後,洛傑說:“伊麗的頭發是黑色的,像磨光的黑色瑪瑙一樣烏黑亮麗,像海洋一樣深不可測,像——”


    “如果你再這樣滿嘴愚蠢的胡說八道,你就有機會領教我的怒氣有多深不可測。”


    洛傑隻是笑,常常把麥威惹得一肚子火,就如此刻。


    “你會為自己對婚姻的期望而驚訝的,朋友。”


    “我知道我要的是什麽,我要心靈和生活的平靜。”麥威看著山坡上青翠的草地,轉頭對洛傑說:“可琳小姐的頭發即使是紫色的,也無關緊要。”


    “真有趣,紫色頭發,不知道教會會怎麽說。”


    “教會為什麽要在意我的妻子的發色?”


    “好宣告最新的神諭啊,我在羅馬聽到的也都是這些。”


    “那是因為你整天泡在女人堆裏。”


    “隻有晚上。”


    “是啊,那幾個白天你則忙著和一列戴綠帽子的丈夫決鬥。”


    “隻有幾天嗎?”洛傑斜睨他一眼。“顯然你忘記我去了多久。”


    “我沒忘,那段時間真是平靜,沒有人整天喋喋不休地追問我未來妻子的種種。”


    “原來你很想念我。”洛傑想也不想地說。


    “隨便你怎麽說。”


    “教會最近又宣布一套對女人頭發的新理論。”


    麥威略感不快。他對教會及其企圖控製每個人的行徑,一向不滿。他認為那些上帝的仆人應該多為人的靈魂祈禱,而不要浪費時間去掌控人類的行為。“他們沒有別的事可做了嗎?”


    洛傑聳聳肩。“或許吧!”


    “他們又發明了什麽論調?又有什麽來自天堂的指示,必須告訴我們這些在劫難逃的凡人?”


    “現在意大利和東方都在推崇淡金色頭發,導致女人整天站在太陽下,或用檸檬汁和尿液按摩頭發,教會卻宣稱這種行為會使女人變笨,還會危害她們的靈魂。”


    麥威聽得出朋友聲音中帶著笑意。


    “我不知道可琳小姐的發色,但是她的靈魂可能已經被汙染了,更糟的是,她可能因為把頭埋在尿桶裏而變得呆頭呆腦。”


    想到這情景麥威也不禁笑了。


    “你對自己的未婚妻一點都不好奇嗎?”


    麥威瞄了他一眼。“我要和一個女人結婚,我相信她會像個女人。”


    洛傑完全沒有聽進去,他正專注地思考,兩眼茫然。“可琳。”他喃喃地說,仿佛在咀嚼這個名字。


    麥威懷著怒氣瞪視地平線,他不太喜歡洛傑這麽專心地想著他的未婚妻。


    “麥威,可琳這名字聽起來像是個有一頭淡金色秀發的美女。”


    麥威一言不發。


    洛傑看著他。“無話可說?”


    “我不在乎她的頭發。”


    “你應該在乎。她的頭發可能黑得像埃及女王,”洛傑頓了頓,眼中盡是笑意。“她可能還有又濃又黑的胡子,每天晚上你們可以輪流幫對方刮胡子。”


    “你再開一次玩笑,我就讓你領教刀片的新用法。”


    “得了吧,朋友,我隻是因為回家而開心,我的心情太好了。”


    “你的心情永遠都好得不得了。”


    “沒錯,這是件好事,否則我們隻能聽你對每個路人發號施令。”


    “有些人是生來做領袖的。”


    洛傑笑得開懷而不掩飾。


    “還有一人,”麥威尖銳地說。“卻生來挑逗、糾纏和引誘每一個從他麵前經過的女人——”


    “錯了,隻有那些牙齒還在的女人。”


    麥威也大笑起來。他喜歡這個笑話,令他的心情輕鬆不少。他們沿著一條長滿羊齒樹、金雀花和糾結的橡樹的陡峻山路往上走,他停在山頂,俯視綠得令人無法直視的山穀。


    麥威站在馬鐙上,凝望眼前的土地許久許久,直到地平線逐漸模糊,變成他記憶中的景象。


    這和他上一次回家時看到的情景,已大不相同了——許多年前,當他還年輕的時候,雖然那時他的心境已不十分年輕。回溯過往,他知道自己有個慘綠少年期。這幾年來他明白一個道理:當人不再渴望長大,青春就停止了。


    但他終究年輕過。曾經在某一個初冬時節,樹葉情落,晨曦將大地染成紫色。


    地麵上結了冰雪,道路上有荊棘和一、兩隻惱人的黃蜂。殘餘的初雪下,覆蓋一層層逐漸腐爛的落葉,放眼望去天地間盡是灰暗和貧瘠。


    當時他剛從法國返回英格蘭,經曆了一場又一場的競鬥,賺足了黃金和馬匹犒賞他的手下。也就是這時候,他和愛德華王子結成莫逆,他們的友誼是在經曆背叛、決鬥、政變和十字軍東征之後,建立起來的。這段友誼使他遠離家園。


    愛德華的父親,亨利國王對這段交情隻有鄙夷,鮑姓家族仍背負著醜名。王室和鮑家彼此仇視,隻因為幾百年前鮑家祖先愚蠢地支持了錯誤的一方。


    但即使是國王的輕蔑,也不能動搖麥威和愛德華的友情,兩個堅強獨立的男人間,相互的尊敬和信任,是一種值得驕傲的聯係。


    這聯係改鑾了他的人生。在離家這麽長一段時間後,麥威終於不必再想盡辦法付酬勞給軍隊了。


    他有一匹好馬、一把好劍,很快就要結婚,而且終於可以像洛傑和許多武士一樣,回家。


    他等這一刻等得夠久了。他不知道未來將會如何,但他不會在此刻細想,因為他知道自己無力改變什麽。


    他有馬、有劍,有土地、有頭銜,還有最有價值的戰利品——康洛斯堡,及伴隨而來的一切。他會有平靜安詳的生活,還有一位等待他開啟新知的女人,他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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