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動了小手術,手術雖小,但非常之不舒服。偏偏在這種不舒服的時候要交後記,所以……在萬分不得已的情況下,找來平日寫下的兩篇手記當後記,各位請多包涵啊!
<青梅竹馬>
小時候,曾有個青梅竹馬的玩伴,他也許大我一、兩歲,我記不太清楚了。記憶中,我會走路、會說話時,我們就玩在一塊兒了。他會找我打彈珠、打紙牌,我會找他玩扮家家酒。
由於上同一所幼稚園,所以從一早睜開眼到晚上睡覺為止,我們幾乎定形影不離地膩在一起。
大概是我上小學的時候,我們家因為某些原因要搬家了,搬家前幾天,我跟他依依不舍地話別,約定要保持聯絡,像是給彼此寫信之類的。那時我還是個幼稚園大班的孩子,並不懂得該怎麽寫信、寄信。但我們還是信誓旦旦地許下了承諾。
搬家那天,我非常舍不得,望著他,不知怎麽地,心裏就是隱約明白,其實我們大概再也不會見麵了。
長大後,完全失去青梅竹馬的消息,直至現在我也已經忘記他的名字、他的容貌了。
我時常想起那個從未實現過的約定,後來的我們一封信也沒有寄給彼此過。
夜深人靜時,我偶爾會想起兒時在家院前,我們或蹲或趴在地上打彈珠的情景,想起他曾拉著我的手,躺在地上看天空中老舊的載貨機轟轟地飛來飛去的景象。兒時的青梅竹馬,如今已成為我記憶裏不可抹滅的一項珍貴收藏。盡管我再也想不起他的容貌、名字,但這個青梅竹馬將永遠是我記憶裏明亮的存在。
<分手時刻>
那天跟親愛的在肯德基,我們點了一盒葡式蛋塔。我正在吃第二個蛋塔時,你忽然說到分手。
你說:“總有一天我們會分手,那一天一定是我們老了,老公或老婆要離開這個世界,然後老公或老婆躺在床上,拉著對方的手說:我們分手吧。”
你笑嘻嘻地說著,我剛大咬一口蛋塔,卻因為你的話忽然紅了眼眶,食物還沒吞下去,就忙著罵你。
“你幹麽說這個啦!光想就覺得很難過、很想哭耶!”
你大笑,取笑我的紅眼眶,說:…迫樣就受不了喔:那以後怎麽辦?”
我看著你不斷地大笑,也看見你大笑的同時,眼眶隱約地泛紅。
當時的我,又咬了一口甜滋滋的蛋塔,然後說:“現在分手好了,這樣以後我就不必麵對那種痛苦。”
你大喊:“不行!”
然後還是一臉的笑,眼眶的泛紅已不複見。
後來我們又說了什麽,此刻我已經不記得了。但最近,我老是想著那天的對話。
親愛的,死亡是唯一不可逆的分離。不管有多大的權勢、多少財富,終有一天,我們都要麵對這不可逆、不可避免的分離。那不像一般情侶吵架,說分手、說好彼此不再見麵,卻有可能在未來的某一天、某一個街頭轉角,忽然又遇見,又或者複合。
死亡帶來的分離,是今生今世不可能再相見的分離。想到要麵對這種分離,我
覺得害怕,我甚至真的覺得,不如現在就分手,這樣未來就不需承受那不可逆的分離苦痛。
現在分手,你未來是好是懷,我通通不會曉得。我可以假想你過得很幸福、很美好、很健康。即使未來的某一天你離開這個世界了,我也不會為你的死亡掉一滴眼淚。
這事讓我想起大學修係主任的課時,係主任在某堂課出了一個隨堂考題——無知是不是種幸福?
我忘了當初我如何回答那個問題的詳細內容,但大抵我是站在yes的那方。當初的回答,讓我拿到全班最高分,沒想到多年後的今天,我依然同意自己當初的想法——無知確實是種幸福。
在某些時刻,無知要比知道,幸福得多。如果我能不知道你的死亡,我就不會掉眼淚,不必麵對那不可逆的分手時刻……
以上就是辛小穎的兩篇雜記。很高興認識大家,謝謝,辛小穎暫時下台一鞠躬嘍!
喔、喔~~還有、還有,希望大家喜歡我的小說喔!
<青梅竹馬>
小時候,曾有個青梅竹馬的玩伴,他也許大我一、兩歲,我記不太清楚了。記憶中,我會走路、會說話時,我們就玩在一塊兒了。他會找我打彈珠、打紙牌,我會找他玩扮家家酒。
由於上同一所幼稚園,所以從一早睜開眼到晚上睡覺為止,我們幾乎定形影不離地膩在一起。
大概是我上小學的時候,我們家因為某些原因要搬家了,搬家前幾天,我跟他依依不舍地話別,約定要保持聯絡,像是給彼此寫信之類的。那時我還是個幼稚園大班的孩子,並不懂得該怎麽寫信、寄信。但我們還是信誓旦旦地許下了承諾。
搬家那天,我非常舍不得,望著他,不知怎麽地,心裏就是隱約明白,其實我們大概再也不會見麵了。
長大後,完全失去青梅竹馬的消息,直至現在我也已經忘記他的名字、他的容貌了。
我時常想起那個從未實現過的約定,後來的我們一封信也沒有寄給彼此過。
夜深人靜時,我偶爾會想起兒時在家院前,我們或蹲或趴在地上打彈珠的情景,想起他曾拉著我的手,躺在地上看天空中老舊的載貨機轟轟地飛來飛去的景象。兒時的青梅竹馬,如今已成為我記憶裏不可抹滅的一項珍貴收藏。盡管我再也想不起他的容貌、名字,但這個青梅竹馬將永遠是我記憶裏明亮的存在。
<分手時刻>
那天跟親愛的在肯德基,我們點了一盒葡式蛋塔。我正在吃第二個蛋塔時,你忽然說到分手。
你說:“總有一天我們會分手,那一天一定是我們老了,老公或老婆要離開這個世界,然後老公或老婆躺在床上,拉著對方的手說:我們分手吧。”
你笑嘻嘻地說著,我剛大咬一口蛋塔,卻因為你的話忽然紅了眼眶,食物還沒吞下去,就忙著罵你。
“你幹麽說這個啦!光想就覺得很難過、很想哭耶!”
你大笑,取笑我的紅眼眶,說:…迫樣就受不了喔:那以後怎麽辦?”
我看著你不斷地大笑,也看見你大笑的同時,眼眶隱約地泛紅。
當時的我,又咬了一口甜滋滋的蛋塔,然後說:“現在分手好了,這樣以後我就不必麵對那種痛苦。”
你大喊:“不行!”
然後還是一臉的笑,眼眶的泛紅已不複見。
後來我們又說了什麽,此刻我已經不記得了。但最近,我老是想著那天的對話。
親愛的,死亡是唯一不可逆的分離。不管有多大的權勢、多少財富,終有一天,我們都要麵對這不可逆、不可避免的分離。那不像一般情侶吵架,說分手、說好彼此不再見麵,卻有可能在未來的某一天、某一個街頭轉角,忽然又遇見,又或者複合。
死亡帶來的分離,是今生今世不可能再相見的分離。想到要麵對這種分離,我
覺得害怕,我甚至真的覺得,不如現在就分手,這樣未來就不需承受那不可逆的分離苦痛。
現在分手,你未來是好是懷,我通通不會曉得。我可以假想你過得很幸福、很美好、很健康。即使未來的某一天你離開這個世界了,我也不會為你的死亡掉一滴眼淚。
這事讓我想起大學修係主任的課時,係主任在某堂課出了一個隨堂考題——無知是不是種幸福?
我忘了當初我如何回答那個問題的詳細內容,但大抵我是站在yes的那方。當初的回答,讓我拿到全班最高分,沒想到多年後的今天,我依然同意自己當初的想法——無知確實是種幸福。
在某些時刻,無知要比知道,幸福得多。如果我能不知道你的死亡,我就不會掉眼淚,不必麵對那不可逆的分手時刻……
以上就是辛小穎的兩篇雜記。很高興認識大家,謝謝,辛小穎暫時下台一鞠躬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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