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與某木頭人的另外一夜……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某人就在電腦跟電視之間來回看著,電視看了兩分鍾又回到電腦前,雙眼炯炯有神,唇角微微顫動——還有五分鍾。


    木頭人躺在沙發上當沙發馬鈴薯,動也不動,他被迫觀看無聊的連續劇已經超過三十分鍾,雙眼無神正漸漸進入彌留狀態,無奈掌握遙控器大權的人永遠不是他,他隻好繼續淌著口水維持癡呆狀態。


    終於廣告了,某人離開客廳,木頭人伸伸懶腰拖著像被點穴一樣的沉重身體,慢吞吞地爬到電腦前,也沒看螢幕上是什麽,直接選了自己喜歡的綱站上去哈拉。某人回到電視前微瞇著眼看看時鍾。


    嗯……還有五分鍾,為了表示體貼先讓木頭人上網好了。想想不妥,還是回頭跟木頭人交代:「你打快一點喔,我等一下要用電腦。」


    「喔……」


    電視劇情正精采,男主角的媽媽哭天搶地阻止兒子愛上仇人的女兒,男主角的爸爸跟仇人的妻子竟然暗通款曲,男主角可能是仇人的親生兒子,而女主角好像是男主角媽媽的女兒,女主角為了顧及男主角的親情而斷然提出分手……呃啊!頭好昏……咦?幾分鍾了啊?


    糟!


    「快走開!」某人從電視前猛然跳起狂叫。時鍾的指針已經到達指定時間!


    「等一下,讓我把這句話打完。」木頭人果然不愧是木頭,已經練到泰山崩於前而麵不改色的段數。


    「不行不行!快走開!快啦快啦!」


    「等一下咩……」木頭人邊打字還要邊看鍵盤,內功練得很好,可惜打字一陽指始終隻停留在初級程度,打一句話連思考再加上實際操作時間經常讓某人等到精神崩潰。


    「滾!」某人抓狂了,扯住木頭人的領口往旁邊甩去。


    趴在地板上的木頭人動也不動,幹脆認命地瞪著天花板發呆,懷疑自己在這間屋子裏的地位究竟有多低下。


    「哇!都是你都是你!」


    某人在電腦前發出慘嚎聲,淒厲的程度讓木頭人警覺大事不妙,正要逃之夭夭,卻因為輕功練得還不夠到家而被某人再度扯住衣領狂搖。「都是你!賠來賠來!來不及了啦!結標了!」


    「呃……」眼冒金星的木頭人被晃得七葷八素,隻差沒口吐白沫。「什麽啦……呃啊……好暈,我要打113控訴家暴……」


    「家暴?你害我沒標到心愛的書,還敢說我家暴?你才精神虐待我!你知道我等了多久?九天!整整九天!」


    「什麽書那麽重要?不會去書局買嗎?嗚……不要搖了啦!」


    「買!買你的大頭!早就絕版了!如果不是已經絕版了,我何必找得那麽辛苦!你知道這次標的是初版!初版耶!初版全台灣隻有三百套,我不知道已經找了多久了,都是你都是你!哇!」


    「再等看看,說不定——」


    「說不定我還要再等個一年、兩年!」


    木頭人知道自己這次在劫難逃,索性就讓某人搖個痛快,他吐出舌頭翻翻白眼。


    「不要裝死!起來!」


    「幹嘛起來?反正都一樣要躺下。」


    「你不要以為裝死我就拿你沒辦法!你害我標不到書,你的相機也得宣告報銷!」


    「喂!」要害被刺中,木頭人立刻怪叫:「是妳自己沒盯好時間的嘛!不然妳下次告訴我,我幫妳注意時間。」


    「什麽下次?沒有下次了!我要你付出代價!」


    嗯,就是這樣,一個美好的夜晚,報銷了。


    整個晚上屋子裏都充滿了某人慘痛的呻吟,再加上偶爾傳來痛楚的慘叫聲。


    或者該說,這整個星期都報銷了,因為某人對這種事情很記仇的。幸好依她可憐的腦細胞來判斷,最長的時間大約就是一個星期。


    唉!口愛的絕版書……再會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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