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案件經過分局偵查,再轉手提交到市局,基本上都已經過了「黃金偵破期」,任誌義死在五天之前,許多本來應該在第一時間就被發現的線索現在已經不見了,重光的偵查設備也普遍相當落後,破案的難度翻著番兒直線往上漲。
根據雲錦分局長達五天的努力調查,除了案件事實比較清晰之外,其他線索基本上是什麽都沒有——任誌義的屍體被一個黑色袋子裝著扔在靜江湖邊,有村民大清早去釣魚,發現旁邊有一團黑色不明物體,好奇湊過去看了看,卻聞到了一股濃鬱的血腥味兒,嚇得肝膽俱裂,直接就報了警。
雲錦派出所的警察接到報警電話之後馬上趕往現場,拍攝取證之後,將屍體連袋子一起拉回了公安局,並沒有提取到任何指紋信息。
這任誌義是雲錦區的「知名人物」,以前因為打架鬥毆蹲過兩次拘留所,民警都眼熟他,當天就確定了死者的身份,然後派人去了任誌義的家。
這一看不要緊,差點兒給那倒黴刑警的魂兒都嚇掉,任誌義家裏水泥地板上都是血,觸目驚心的長血痕、血手印遍地交錯,基本上可以確定任誌義的家就是第一案發現場,而靜江湖則是拋屍的第二現場。
然後他們通知了任誌義在外地的父母——兩個父母表示因為兒子不孝,甚至還動手打老人,在許多年前就跟他斷絕關係了,早就對這形同虛設的兒子心如死灰,任誌義是死是活都跟兩個老人無關,至於屍體也不要了,讓警察同誌隨便找地方埋了。
由於重光市的監控資源緊缺,取證工作就變得相當艱難,他們沒有辦法了解到任誌義生前都見過什麽人,隻能通過他的通訊錄來調查。
結合在案發現場留下的「走」字後,再查到「趙霜」這個人,他的犯罪嫌疑就直線往上升,被警方列為頭號嫌疑人。
可是這趙霜家裏一幹二淨,本人在一家小廠子工作,同事對他的評價還可以,雖然他沒有當天晚上的不在場證明,但是現場也沒有任何直接有力的證據能夠明確地指向他。
雲錦分局開始黔驢技窮,束手無策之下就把這案子往上送——聽說市局這兩天挺閑的,林支隊長因為不知名腰傷請了將近一個月的假了,以江副支隊的性子,說不定就把這一樁殺人案接下了呢!
而江裴遺現在又迅速推斷出,地上的字根本就不是任誌義本人寫的,而是兇手偽裝成任誌義留下來的,那麽本來簡單明了的案情就忽然變得撲朔迷離了起來——兇手為什麽要在地上寫下「走」字,又為什麽要陷害趙霜?他跟趙霜是什麽關係?任誌義在臨死前給趙霜打電話說什麽了?
江裴遺合上卷宗,抬起眼平淡道:「通知趙霜,讓他今天下午來一趟公安局,接受調查。」
祁連猶豫了一下,委婉地說:「江隊,趙霜現在還不能算是犯罪嫌疑人吧,現在就傳喚他合適嗎?」
林匪石在一旁不緊不慢道:「沒關係,他如果覺得公安局這地方不好,讓他指定地方也可以,這個無所謂的。」
「好的!」祁連領命而去,蹦蹦跳跳地下樓了。
小祁警官現在的心情還挺輕鬆的,並沒有接到命案的沉重壓抑——無辜的好人被殺害,他們會因為共情作用而感到著急、憤怒,但是假如死者本來就不是什麽好東西,就不會有憤憤不平的遺憾了,隻會讓人覺得那是大快人心的「現世報」,死了才好。
生命的價值本來就不是等同的。
林匪石坐在桌子上,翻看著現場勘察的照片,麵不改色地說:「這一個紅點應該是滴落狀的血跡吧?我以前看刑偵紀錄片的時候好像被科普過,當時還覺得很有意思。」
「是,通過邊緣針狀凸起的長度可以反映受害者移動的方向,還可以確定受害時所在的位置,」江裴遺垂眼看著他,淡道:「你膽子還挺大的。」
林匪石笑了笑:「膽子不大怎麽搞刑偵啊,不是早就被嚇死了。」
說完,他又漫不經心地「唔」了一聲,手下翻了兩頁宣紙,隨口道:「卷宗裏好像沒有記錄任誌義的財產狀況,等會兒讓他們查一下——你覺得這個案子的突破口在哪裏?」
「犯罪動機和犯罪目的。」江裴遺道。
林匪石不明白:「嗯?」
「我不覺得任誌義的死是因為私人恩怨。在我的認知裏,仇殺往往帶著強烈的報復心理,在犯罪過程中大多伴隨著暴力行為,比如毆打、虐待等等,」江裴遺翻到屍體拍攝照片的那一頁,點了點他的腹部和手臂動脈,道:「可是任誌義身上從頭到腳隻有這兩道刀傷,幹淨利落,沒有其他痕跡。」
林匪石若有所思地說:「給我的感覺,兇手布置這一切帶有很強的目的性,不太像臨時起意。」
江裴遺:「雖然從深度和長度來看,確實是足以致命的刀傷,但是這兩處傷口都不是任誌義真正的死因,我更傾向於在他受外傷之前,他就已經死了,後來兇手布置案發現場隻是一個粗糙的障眼法。」
「總而言之,這是一場栽贓陷害的局。假如那個『走』字代表的就是趙霜,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兇手的目的是殺任誌義,而趙霜隻是他的找的一隻替罪羊,又或者,兇手的真正目的就是想陷害趙霜,而任誌義是他用來栽贓的道具。」
林匪石想了想,低聲說:「我比較贊同第一種可能,資料顯示任誌義身高185,體重160,典型的彪型大漢,他本身就特別喜歡惹是生非,拳頭恐怕很硬,總之不太好輕易對付,如果我想栽贓一個人,不會選擇任誌義這樣棘手的工具。」
根據雲錦分局長達五天的努力調查,除了案件事實比較清晰之外,其他線索基本上是什麽都沒有——任誌義的屍體被一個黑色袋子裝著扔在靜江湖邊,有村民大清早去釣魚,發現旁邊有一團黑色不明物體,好奇湊過去看了看,卻聞到了一股濃鬱的血腥味兒,嚇得肝膽俱裂,直接就報了警。
雲錦派出所的警察接到報警電話之後馬上趕往現場,拍攝取證之後,將屍體連袋子一起拉回了公安局,並沒有提取到任何指紋信息。
這任誌義是雲錦區的「知名人物」,以前因為打架鬥毆蹲過兩次拘留所,民警都眼熟他,當天就確定了死者的身份,然後派人去了任誌義的家。
這一看不要緊,差點兒給那倒黴刑警的魂兒都嚇掉,任誌義家裏水泥地板上都是血,觸目驚心的長血痕、血手印遍地交錯,基本上可以確定任誌義的家就是第一案發現場,而靜江湖則是拋屍的第二現場。
然後他們通知了任誌義在外地的父母——兩個父母表示因為兒子不孝,甚至還動手打老人,在許多年前就跟他斷絕關係了,早就對這形同虛設的兒子心如死灰,任誌義是死是活都跟兩個老人無關,至於屍體也不要了,讓警察同誌隨便找地方埋了。
由於重光市的監控資源緊缺,取證工作就變得相當艱難,他們沒有辦法了解到任誌義生前都見過什麽人,隻能通過他的通訊錄來調查。
結合在案發現場留下的「走」字後,再查到「趙霜」這個人,他的犯罪嫌疑就直線往上升,被警方列為頭號嫌疑人。
可是這趙霜家裏一幹二淨,本人在一家小廠子工作,同事對他的評價還可以,雖然他沒有當天晚上的不在場證明,但是現場也沒有任何直接有力的證據能夠明確地指向他。
雲錦分局開始黔驢技窮,束手無策之下就把這案子往上送——聽說市局這兩天挺閑的,林支隊長因為不知名腰傷請了將近一個月的假了,以江副支隊的性子,說不定就把這一樁殺人案接下了呢!
而江裴遺現在又迅速推斷出,地上的字根本就不是任誌義本人寫的,而是兇手偽裝成任誌義留下來的,那麽本來簡單明了的案情就忽然變得撲朔迷離了起來——兇手為什麽要在地上寫下「走」字,又為什麽要陷害趙霜?他跟趙霜是什麽關係?任誌義在臨死前給趙霜打電話說什麽了?
江裴遺合上卷宗,抬起眼平淡道:「通知趙霜,讓他今天下午來一趟公安局,接受調查。」
祁連猶豫了一下,委婉地說:「江隊,趙霜現在還不能算是犯罪嫌疑人吧,現在就傳喚他合適嗎?」
林匪石在一旁不緊不慢道:「沒關係,他如果覺得公安局這地方不好,讓他指定地方也可以,這個無所謂的。」
「好的!」祁連領命而去,蹦蹦跳跳地下樓了。
小祁警官現在的心情還挺輕鬆的,並沒有接到命案的沉重壓抑——無辜的好人被殺害,他們會因為共情作用而感到著急、憤怒,但是假如死者本來就不是什麽好東西,就不會有憤憤不平的遺憾了,隻會讓人覺得那是大快人心的「現世報」,死了才好。
生命的價值本來就不是等同的。
林匪石坐在桌子上,翻看著現場勘察的照片,麵不改色地說:「這一個紅點應該是滴落狀的血跡吧?我以前看刑偵紀錄片的時候好像被科普過,當時還覺得很有意思。」
「是,通過邊緣針狀凸起的長度可以反映受害者移動的方向,還可以確定受害時所在的位置,」江裴遺垂眼看著他,淡道:「你膽子還挺大的。」
林匪石笑了笑:「膽子不大怎麽搞刑偵啊,不是早就被嚇死了。」
說完,他又漫不經心地「唔」了一聲,手下翻了兩頁宣紙,隨口道:「卷宗裏好像沒有記錄任誌義的財產狀況,等會兒讓他們查一下——你覺得這個案子的突破口在哪裏?」
「犯罪動機和犯罪目的。」江裴遺道。
林匪石不明白:「嗯?」
「我不覺得任誌義的死是因為私人恩怨。在我的認知裏,仇殺往往帶著強烈的報復心理,在犯罪過程中大多伴隨著暴力行為,比如毆打、虐待等等,」江裴遺翻到屍體拍攝照片的那一頁,點了點他的腹部和手臂動脈,道:「可是任誌義身上從頭到腳隻有這兩道刀傷,幹淨利落,沒有其他痕跡。」
林匪石若有所思地說:「給我的感覺,兇手布置這一切帶有很強的目的性,不太像臨時起意。」
江裴遺:「雖然從深度和長度來看,確實是足以致命的刀傷,但是這兩處傷口都不是任誌義真正的死因,我更傾向於在他受外傷之前,他就已經死了,後來兇手布置案發現場隻是一個粗糙的障眼法。」
「總而言之,這是一場栽贓陷害的局。假如那個『走』字代表的就是趙霜,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兇手的目的是殺任誌義,而趙霜隻是他的找的一隻替罪羊,又或者,兇手的真正目的就是想陷害趙霜,而任誌義是他用來栽贓的道具。」
林匪石想了想,低聲說:「我比較贊同第一種可能,資料顯示任誌義身高185,體重160,典型的彪型大漢,他本身就特別喜歡惹是生非,拳頭恐怕很硬,總之不太好輕易對付,如果我想栽贓一個人,不會選擇任誌義這樣棘手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