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趙父暴躁,趙母擔憂的情況下,兩人誰也沒睡好地熬過了一夜。


    第二天,趙家就收到了賀雲特意找人傳的信,告訴了他們趙文聰的去處。


    高誌遠身為警察局長,貪財嗎?當然貪,隻不過他也要看錢多少。


    對於趙文聰對他的無理怠慢,那想要解決就不能是小錢了,而且就算要放,也要對方在牢裏吃吃苦頭才行,不然心裏的氣怎麽也是消不了的。


    所以在趙父去到警局後,得到的回複就是,趙文聰涉嫌誹謗誣陷他人,要拘留十五天,並要交五百大洋的罰款,才能放人,讓趙父回家去準備罰金去。


    趙父一聽這消息,恨不能暈過去。


    五百大洋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了,如果家裏沒出事的話,他還能拿出來,可現在的趙家,要拿出這五百大洋可以說要傾家蕩產了。


    趙父一路頹喪地往家走,連趙文聰的麵都沒見到,也不清楚具體發生了什麽。


    不過他知道一件事,那就是自家兒子一定是惹了什麽不該惹的人,踢到了鐵板了,不然不會罰這麽多錢。


    可是不管罰多少錢,他都要去湊齊了送去,誰讓他隻有這麽一個兒子呢!


    於是回到家的趙父,開始想辦法籌錢,將家裏能賣的都賣了,別說店鋪了,就是家裏住的房子也都賣了,因為賣的急,自然這價格也是被壓的很低,勉強是把錢給湊足了。


    身在牢裏的趙文聰當然不知道這些,他正在被同關在一起的犯人欺淩。


    這些人都是些小偷混混流氓之類的,在看守的示意下,教訓趙文聰,讓他漲漲記性的。


    開始趙文聰還能硬氣地威脅他們,說出去會讓他們好看,可是這隻會引來更毒的毆打。


    漸漸的,趙文聰就不敢再囂張了,被打怕了,低頭巴結討好幾人,讓他們發泄時能輕一點,也不至於在出去之前就被這些人打死在這裏。


    而另一邊的賀雲,在收到這些消息以後,和負責人李亮笑著說道:“這還真的是意外呢!原本我隻是想要憑著那些賭債讓趙家落魄,還留了給他們喘口氣的時間,可是誰想到姓趙的這麽能作死呢!”


    李亮沒有發表任何意見,隻是公事公辦地問道:“雲小姐,那我們要按原計劃去要債嗎?”


    賀雲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當然要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是嗎,怎麽能就因為對方沒錢了,就不要了呢。”


    “而且,你不要,怎麽知道趙家還有沒有錢啊!之前不是也沒想到趙家還能拿出五百來麽,要是真沒錢了,他們家人有手有腳的,不會幹活頂麽。”


    說這話時的賀雲是風輕雲淡的,一點都不覺得自己的話有哪裏不妥,輕輕鬆鬆就要讓人家破人亡的節奏。


    當然,李亮也沒有覺得,點頭答應下來就離開了。


    在他看來,這世上比趙家慘的人多了去了,就是他們兄弟中就有不少孤兒,曾經過的都是朝不保夕的日子,他們不也堅強地活到了現在了麽。


    而且有命在,就有以後,總比連命都沒有了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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