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淩飛在超世界過了五天,完成了課程要求,也積攢了一些虛擬技術的學習,然後才安心地返回本世界。
回到本世界,淩飛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按照之前的想法,第一時間去聯係《異族劫難》的版權方,月亮傳媒集團旗下的點點中文網,想要買下《異族劫難》的遊戲改編版權。
但是,事與願違,《異族劫難》確實太火爆,太受歡迎了,以致於,已經有好多其他相關領域的公司早就已經聯係了點點中文網,買走了《異族劫難》的各種版權,影視劇、遊戲、動漫等等,都已經一應俱全了,也就是說,淩飛晚了一步。
既然這樣,也隻能作罷。
淩飛帶著心裏那股遺憾感,開始重新去翻看點點中文網,同時也去聯係點點中文網的版權運營部門,看看有沒有合適的小說。
因為淩飛之前已經與點點中文網的版權運營部門有過交易,以超世界科技公司的名義,與點點中文網談下了《異族劫難》和《全球鬥武》的小說轉載版權交易,所以也算是版權買賣的老客戶了,這就和第一次談交易有些不同,淩飛可以直接找上之前的負責人,跟對方表示自己想要從點點中文網上的完本小說裏,挑選合適的,改編成遊戲。
這樣就可以避免自己再走彎路,不會再發生這種,看中的小說卻已經被其他人買走了改編版權的情況了。
因為超世界科技公司曾經買過轉載版權,對於點點中文網來說是實在客戶,所以,版權運營部門的負責人,一看又有生意客戶找上門,當即也很熱情主動地為淩飛介紹,推薦了點點中文網上的一些比較火熱的小說,尤其推薦了幾部成績還不錯的玄幻小說。
淩飛耐心地花了些時間,快速翻看了一下,他們推薦過來的這些小說。
看得出來,他們的推薦的確是用了心了的,的確都是一些很受讀者歡迎的,很有話題性的小說,題材很新穎,小說文筆也不錯,故事情節也引人入勝,尤其是這幾部玄幻小說,雖然已經是完本了好些時日,但是仍然還挺有熱度,小說中的場景描寫,也很適合改編成遊戲的場景,光是看文字就覺得很有畫麵感,要做成遊戲,確實是可以預見得到的好。
但是,淩飛有一個顧慮,所以他其實並沒想選太熱門的小說,尤其是《異族劫難》這部小說的版權,已經被多方買走用來改編之後,淩飛對這個想法,也更確定了些。
原因是,如果小說太熱門的話,改編成遊戲之後,遊戲隻要一火爆,外界就會認為是由於小說粉絲太多的緣故,就算超世界科技公司推出的改編遊戲做得再好,也會被詬病,而且,往往粉絲越多的小說,改編成的遊戲,也會越發地被嚴格審視,要是有一丁點不能讓原著粉絲滿意,就很有可能惹上風波。
當然,還有另一個需要在意的問題就是,越是火爆的小說,遊戲改編版權的費用也會越高,這也不符合淩飛的成本預想,盡管他在本世界是有豐厚資金的人,但也不想無故花冤枉錢。
因此,淩飛其實是想要選一部成績不算太好的小說,一來可以免卻這些可預見的麻煩,二來淩飛也能擁有比較高的自由度。
小說成績不太好的,也就沒什麽粉絲,隻要淩飛大概把小說裏的場景落實出來,自然就不會有人有意見,或者像是拿放大鏡一樣針對超世界科技公司的製作水平了。
如此一來,淩飛才可以根據小說,想怎麽改就怎麽改。
隨後,淩飛進一步了解到,點點中文網對全本小說,都有一個分級製度。
火爆的小說,是可以用來議價,當然,正如淩飛的預料,小說改編權的開價,也都是比較高的,這也就是要增加遊戲改編的成本;
而對於其他一些不算火的小說,運營部門的負責人發給淩飛一個小說目錄,上麵就是這樣的小說,卻都是統一的改編權價格,都是10萬元一部。而點點中文網隻要收到版權費,就會給原著小說的作者分發收益的一半。
除了這些既定的規定之外,運營官還很熱情地對淩飛說,如果本站的小說能夠成功改編成遊戲的話,點點中文網還可以在站內為遊戲安排出一個廣告推廣位。
聽著這些要求都很合理,淩飛就開始轉向點點中文網的完本小說頻道,自己慢慢選擇,親自決定選哪一部。
很快,淩飛有了決定,《農場黑店》,這部成績可以說是很不好的小說。
淩飛的選擇,讓點點中文網版權運營部門的負責人很是意外,對方甚至是建議淩飛別選這部小說,因為這部小說幾乎算是爛尾的了,結局很匆忙,草草交代就結束了,相當於沒有一個合理的結局。
這一點,淩飛倒是覺得無所謂,他要的隻是一個情節過得去、場景描寫也還可以的小說,小說結局不夠好,對淩飛不造成什麽影響,他是想要把小說進行改編,做成虛擬遊戲的,本就要有所改動,所以,這個小問題,他可以交給遊戲製作公司來解決,讓他們根據小說遊戲環境隨便改編,留下個框架,和幾個小說人名,用來改成遊戲角色就行了。
畢竟,在遊戲裏,小說的結局甚至是可以改成開放式的。
至於農場黑店小說劇情的環境,算是類似於地球的現代都市,到時淩飛會建議遊戲製作公司改成有華夏風格的未來科幻。
買下《農場黑店》小說的遊戲版權,運營部分負責人又建議淩飛幹脆把作者名下的另一部小說《異世穿越帝國》也買了,一起買,可以打個五折,兩部小說隻要15萬元。
淩飛覺得既然買了一部,還不如多買一部,反正也不貴。
交易的事情,不需要淩飛親自出麵,他隻要發個郵件,打個電話,讓張蜜負責,以超世界科技公司的名義買下,因為製作成遊戲,也是超世界科技公司的虛擬遊戲。
回到本世界,淩飛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按照之前的想法,第一時間去聯係《異族劫難》的版權方,月亮傳媒集團旗下的點點中文網,想要買下《異族劫難》的遊戲改編版權。
但是,事與願違,《異族劫難》確實太火爆,太受歡迎了,以致於,已經有好多其他相關領域的公司早就已經聯係了點點中文網,買走了《異族劫難》的各種版權,影視劇、遊戲、動漫等等,都已經一應俱全了,也就是說,淩飛晚了一步。
既然這樣,也隻能作罷。
淩飛帶著心裏那股遺憾感,開始重新去翻看點點中文網,同時也去聯係點點中文網的版權運營部門,看看有沒有合適的小說。
因為淩飛之前已經與點點中文網的版權運營部門有過交易,以超世界科技公司的名義,與點點中文網談下了《異族劫難》和《全球鬥武》的小說轉載版權交易,所以也算是版權買賣的老客戶了,這就和第一次談交易有些不同,淩飛可以直接找上之前的負責人,跟對方表示自己想要從點點中文網上的完本小說裏,挑選合適的,改編成遊戲。
這樣就可以避免自己再走彎路,不會再發生這種,看中的小說卻已經被其他人買走了改編版權的情況了。
因為超世界科技公司曾經買過轉載版權,對於點點中文網來說是實在客戶,所以,版權運營部門的負責人,一看又有生意客戶找上門,當即也很熱情主動地為淩飛介紹,推薦了點點中文網上的一些比較火熱的小說,尤其推薦了幾部成績還不錯的玄幻小說。
淩飛耐心地花了些時間,快速翻看了一下,他們推薦過來的這些小說。
看得出來,他們的推薦的確是用了心了的,的確都是一些很受讀者歡迎的,很有話題性的小說,題材很新穎,小說文筆也不錯,故事情節也引人入勝,尤其是這幾部玄幻小說,雖然已經是完本了好些時日,但是仍然還挺有熱度,小說中的場景描寫,也很適合改編成遊戲的場景,光是看文字就覺得很有畫麵感,要做成遊戲,確實是可以預見得到的好。
但是,淩飛有一個顧慮,所以他其實並沒想選太熱門的小說,尤其是《異族劫難》這部小說的版權,已經被多方買走用來改編之後,淩飛對這個想法,也更確定了些。
原因是,如果小說太熱門的話,改編成遊戲之後,遊戲隻要一火爆,外界就會認為是由於小說粉絲太多的緣故,就算超世界科技公司推出的改編遊戲做得再好,也會被詬病,而且,往往粉絲越多的小說,改編成的遊戲,也會越發地被嚴格審視,要是有一丁點不能讓原著粉絲滿意,就很有可能惹上風波。
當然,還有另一個需要在意的問題就是,越是火爆的小說,遊戲改編版權的費用也會越高,這也不符合淩飛的成本預想,盡管他在本世界是有豐厚資金的人,但也不想無故花冤枉錢。
因此,淩飛其實是想要選一部成績不算太好的小說,一來可以免卻這些可預見的麻煩,二來淩飛也能擁有比較高的自由度。
小說成績不太好的,也就沒什麽粉絲,隻要淩飛大概把小說裏的場景落實出來,自然就不會有人有意見,或者像是拿放大鏡一樣針對超世界科技公司的製作水平了。
如此一來,淩飛才可以根據小說,想怎麽改就怎麽改。
隨後,淩飛進一步了解到,點點中文網對全本小說,都有一個分級製度。
火爆的小說,是可以用來議價,當然,正如淩飛的預料,小說改編權的開價,也都是比較高的,這也就是要增加遊戲改編的成本;
而對於其他一些不算火的小說,運營部門的負責人發給淩飛一個小說目錄,上麵就是這樣的小說,卻都是統一的改編權價格,都是10萬元一部。而點點中文網隻要收到版權費,就會給原著小說的作者分發收益的一半。
除了這些既定的規定之外,運營官還很熱情地對淩飛說,如果本站的小說能夠成功改編成遊戲的話,點點中文網還可以在站內為遊戲安排出一個廣告推廣位。
聽著這些要求都很合理,淩飛就開始轉向點點中文網的完本小說頻道,自己慢慢選擇,親自決定選哪一部。
很快,淩飛有了決定,《農場黑店》,這部成績可以說是很不好的小說。
淩飛的選擇,讓點點中文網版權運營部門的負責人很是意外,對方甚至是建議淩飛別選這部小說,因為這部小說幾乎算是爛尾的了,結局很匆忙,草草交代就結束了,相當於沒有一個合理的結局。
這一點,淩飛倒是覺得無所謂,他要的隻是一個情節過得去、場景描寫也還可以的小說,小說結局不夠好,對淩飛不造成什麽影響,他是想要把小說進行改編,做成虛擬遊戲的,本就要有所改動,所以,這個小問題,他可以交給遊戲製作公司來解決,讓他們根據小說遊戲環境隨便改編,留下個框架,和幾個小說人名,用來改成遊戲角色就行了。
畢竟,在遊戲裏,小說的結局甚至是可以改成開放式的。
至於農場黑店小說劇情的環境,算是類似於地球的現代都市,到時淩飛會建議遊戲製作公司改成有華夏風格的未來科幻。
買下《農場黑店》小說的遊戲版權,運營部分負責人又建議淩飛幹脆把作者名下的另一部小說《異世穿越帝國》也買了,一起買,可以打個五折,兩部小說隻要15萬元。
淩飛覺得既然買了一部,還不如多買一部,反正也不貴。
交易的事情,不需要淩飛親自出麵,他隻要發個郵件,打個電話,讓張蜜負責,以超世界科技公司的名義買下,因為製作成遊戲,也是超世界科技公司的虛擬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