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
“噢小哥哥都三點了,趕緊去睡覺吧。”
阿晴和白景軒一連打了十來局,一看時間才知道這麽晚了,趕緊說道。
“噢沒事,我也是夜貓子。”
開玩笑,睡覺?
睡覺是什麽,白哥是不知道的。
“那好吧我要去睡覺了,那就晚安吧。”
“好的老板,下次再來。”
既然老板都這麽說了,白景軒肯定是毫不猶豫地答應了,害,一想到係統結算任務要給小錢錢,白景軒就忍不住興奮地搓了搓小手。
另一頭。
“哇!真的要這樣嗎?!”
阿晴一臉可憐巴巴地說道。
“大半夜地讓我這個女孩子做這種事情,你們的良心不會痛嗎?”
【女人少廢話】
【你自己答應的玩恐怖遊戲,逃生2走起】
【你可以開燈玩】
“哇的一聲哭出來。”
早知道就不口嗨了啊。
“第三單任務完成,微信賬戶已打入十萬元整,吃雞槍械熟練度加三星,觸發隨機任務,與落魄大叔談人生。”
白景軒:……
!??
和落魄大叔談人生,這是什麽鬼任務,令人迷惑。
然而沒過一會,一個彈窗在屏幕右下角升起:客戶飛龍在天已點單,請及時聯係宿主進入語音頻道。
“喂?喂,那個老板你好。”
白景軒試了試麥問道。
那頭顯的有些嘈雜,還有啤酒瓶落桌的哐當聲,半天才傳來一個醉醺醺的聲音:
“嗯,聽到了。”
果然是,很純正的大叔音啊。
“老板你看能不能稍等一下,我現在要去買點東西吃,咱待會再開始算錢你看行不?”
“你帶上手機,我們聊聊天就行,不打遊戲也沒問題。”
大叔的回答出乎了白景軒的意料,這架勢……
看起來大叔是個有故事的人啊。
“行沒問題,ojbk。”
大叔的故事娓娓道來。
“我跟她是高中認識的,那會我還是個野小子,每天都逃課去打球還有打電玩……”
“哎我打的是什麽玩意來著,雷霆戰機我一顆幣就能打通關,拳皇你大叔我可是打遍一條街無敵手。”
“咳……那大叔你有點強。”
白景軒心說這他喵是不是有點跑題,但還是任由大叔繼續說下去。
“我見到她那天,還是在球場,她穿著一條白色的棉布裙裙,就坐在樹底下看書,當時我就看呆了,然後被一個傳球砸中了頭。”
大叔的聲音有些沙啞,時不時還往嘴裏灌口酒才繼續往下說。
不過聽大叔說的聽緬懷的樣子,白景軒也大概能想象出當時的場景。
坐在長椅上的女孩被樹葉篩過的陽光落在她的書本和肌膚上,可能她還有一頭烏黑筆直的長發,眉梢間帶的都是寧靜,有風微微拂過她的裙角,像是平靜的池塘掀起的一小片漣漪。
“我敢說,沒有一個男人在那一刻不會愛上她。”
大叔唏噓地說道。
“她是文學社的,哦對,她看那本書……那本書叫什麽來著,我也忘了。”
後麵的話含含糊糊地說了大半個小時。
大概的內容白景軒都知道了。
他一直以為流氓小混混愛上學霸美少女這種情節隻會出現在小說裏,沒想到在這個大叔身上也是。
大叔當年是裝酷耍帥留著長發的小混混,那個女孩是文字愛書的學霸,但就是這樣,他們還是相愛了。
“我那會認識她,是因為傍晚回去的時候正巧撞上她被一群小混混堵在巷子裏,我衝上去就給了那個為首的光頭佬一拳。”
大叔罵罵咧咧的。
“後來我才知道那個光頭佬也是她的忠實追求者,擱巷口那給她送花呢。”
大叔想到這又笑了。
後麵的故事斷斷續續的,有些冗長,大叔輟學後來去外麵打拚,供著家庭環境不好的女孩讀完了大學,然後又跟著他出了社會。
最終還是輸給了殘酷的社會。
“我跟她住在大城市裏的一個10平米的小屋裏,雨天會漏水,沒有陽台就隻能等衣服自然幹,每天都要睡都中午,因為我們隻吃的起兩頓。”
大叔笑著笑著就哽咽了。
大叔白天在電器城裏賣些電腦零件,晚上在酒吧裏兼職賣唱,但也能勉強維持生計而已。
“那天晚上我回去,她穿著那件幹練的白襯衫,因為洗多了也不會掉色,她兩隻手都是通紅的,她眼睛裏還是那麽澄淨透亮,她跟以前一模一樣,一點都沒變。”
“她那雙纖長玉白的手本就應該是那來捧書的,而不是用來幫別人沒日沒夜地搓衣服。”
“她本來就不應該和我在一起,她應該被某個男人捧在心尖上,做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大叔落寞地說道。
“別這樣,大叔,如果喜歡一個人,跟他待在一起不應該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嗎?”
白景軒安慰道。
“那天晚上很熱,但我們為了省電費,夏天的電扇都是上半夜開,下半夜她經常都熱醒,她問我什麽時候我們能買一台空調,我看著她愣了神……”
“因為我也不知道怎麽回答。”
他們日夜打拚,但也隻是匍匐於那座城市裏萬千人流中的塵埃,人間的煙火氣息壓的他們喘不過氣。
她是一個很乖巧的女孩,一如既往,她知道她心疼錢不會浪費,外邊吃剩的半碗粥也要帶回去。
衣服有幾件白色襯衫就夠了,因為經常輪流換洗也不會掉色。
“她應該過最好的生活,吃過最好的穿最好的,而不是跟我染盡人間的煙火氣。”
大叔說著說著有了些許痛哭聲。
作為一個男人,最痛苦的就是沒能給愛的人過上好日子,忙忙碌碌沒有頭緒,前麵的路希望的路都看不到,讓她留在自己身邊何嚐不是一種痛苦。
後來的故事大叔沒有再說下去,隻是輕聲說了句:
“今天下午是她的婚禮,我去了,拖尾的婚紗穿在她身上真的美呆了,你知道嗎小屁孩。”
這個稱呼白景軒雖然不是很滿意,但看在大叔這麽傷心的份上也就勉為其難地接受了吧……
雖然說這麽叫的確沒什麽問題。
“我現在也能買得起婚紗了,比她身上那件貴的多的多的多,但不可能穿的在她身上了。”
大叔後來編程設計了一個小遊戲,被人看中高價買走了版權,成立了自己的遊戲公司,賺到的錢能將婚紗堆滿他的十幾間房,但這都是後話了……
“我跟他的新郎喝了酒,挺帥一小夥,我也很滿意,他應該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吧。”
大叔呼出一口煙,唏噓道。
“她的眼睛還是這麽澄澈,一如既往,從未改變。”
“她跟我說……”
“下輩子,早點娶我。”
“噢小哥哥都三點了,趕緊去睡覺吧。”
阿晴和白景軒一連打了十來局,一看時間才知道這麽晚了,趕緊說道。
“噢沒事,我也是夜貓子。”
開玩笑,睡覺?
睡覺是什麽,白哥是不知道的。
“那好吧我要去睡覺了,那就晚安吧。”
“好的老板,下次再來。”
既然老板都這麽說了,白景軒肯定是毫不猶豫地答應了,害,一想到係統結算任務要給小錢錢,白景軒就忍不住興奮地搓了搓小手。
另一頭。
“哇!真的要這樣嗎?!”
阿晴一臉可憐巴巴地說道。
“大半夜地讓我這個女孩子做這種事情,你們的良心不會痛嗎?”
【女人少廢話】
【你自己答應的玩恐怖遊戲,逃生2走起】
【你可以開燈玩】
“哇的一聲哭出來。”
早知道就不口嗨了啊。
“第三單任務完成,微信賬戶已打入十萬元整,吃雞槍械熟練度加三星,觸發隨機任務,與落魄大叔談人生。”
白景軒:……
!??
和落魄大叔談人生,這是什麽鬼任務,令人迷惑。
然而沒過一會,一個彈窗在屏幕右下角升起:客戶飛龍在天已點單,請及時聯係宿主進入語音頻道。
“喂?喂,那個老板你好。”
白景軒試了試麥問道。
那頭顯的有些嘈雜,還有啤酒瓶落桌的哐當聲,半天才傳來一個醉醺醺的聲音:
“嗯,聽到了。”
果然是,很純正的大叔音啊。
“老板你看能不能稍等一下,我現在要去買點東西吃,咱待會再開始算錢你看行不?”
“你帶上手機,我們聊聊天就行,不打遊戲也沒問題。”
大叔的回答出乎了白景軒的意料,這架勢……
看起來大叔是個有故事的人啊。
“行沒問題,ojbk。”
大叔的故事娓娓道來。
“我跟她是高中認識的,那會我還是個野小子,每天都逃課去打球還有打電玩……”
“哎我打的是什麽玩意來著,雷霆戰機我一顆幣就能打通關,拳皇你大叔我可是打遍一條街無敵手。”
“咳……那大叔你有點強。”
白景軒心說這他喵是不是有點跑題,但還是任由大叔繼續說下去。
“我見到她那天,還是在球場,她穿著一條白色的棉布裙裙,就坐在樹底下看書,當時我就看呆了,然後被一個傳球砸中了頭。”
大叔的聲音有些沙啞,時不時還往嘴裏灌口酒才繼續往下說。
不過聽大叔說的聽緬懷的樣子,白景軒也大概能想象出當時的場景。
坐在長椅上的女孩被樹葉篩過的陽光落在她的書本和肌膚上,可能她還有一頭烏黑筆直的長發,眉梢間帶的都是寧靜,有風微微拂過她的裙角,像是平靜的池塘掀起的一小片漣漪。
“我敢說,沒有一個男人在那一刻不會愛上她。”
大叔唏噓地說道。
“她是文學社的,哦對,她看那本書……那本書叫什麽來著,我也忘了。”
後麵的話含含糊糊地說了大半個小時。
大概的內容白景軒都知道了。
他一直以為流氓小混混愛上學霸美少女這種情節隻會出現在小說裏,沒想到在這個大叔身上也是。
大叔當年是裝酷耍帥留著長發的小混混,那個女孩是文字愛書的學霸,但就是這樣,他們還是相愛了。
“我那會認識她,是因為傍晚回去的時候正巧撞上她被一群小混混堵在巷子裏,我衝上去就給了那個為首的光頭佬一拳。”
大叔罵罵咧咧的。
“後來我才知道那個光頭佬也是她的忠實追求者,擱巷口那給她送花呢。”
大叔想到這又笑了。
後麵的故事斷斷續續的,有些冗長,大叔輟學後來去外麵打拚,供著家庭環境不好的女孩讀完了大學,然後又跟著他出了社會。
最終還是輸給了殘酷的社會。
“我跟她住在大城市裏的一個10平米的小屋裏,雨天會漏水,沒有陽台就隻能等衣服自然幹,每天都要睡都中午,因為我們隻吃的起兩頓。”
大叔笑著笑著就哽咽了。
大叔白天在電器城裏賣些電腦零件,晚上在酒吧裏兼職賣唱,但也能勉強維持生計而已。
“那天晚上我回去,她穿著那件幹練的白襯衫,因為洗多了也不會掉色,她兩隻手都是通紅的,她眼睛裏還是那麽澄淨透亮,她跟以前一模一樣,一點都沒變。”
“她那雙纖長玉白的手本就應該是那來捧書的,而不是用來幫別人沒日沒夜地搓衣服。”
“她本來就不應該和我在一起,她應該被某個男人捧在心尖上,做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大叔落寞地說道。
“別這樣,大叔,如果喜歡一個人,跟他待在一起不應該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嗎?”
白景軒安慰道。
“那天晚上很熱,但我們為了省電費,夏天的電扇都是上半夜開,下半夜她經常都熱醒,她問我什麽時候我們能買一台空調,我看著她愣了神……”
“因為我也不知道怎麽回答。”
他們日夜打拚,但也隻是匍匐於那座城市裏萬千人流中的塵埃,人間的煙火氣息壓的他們喘不過氣。
她是一個很乖巧的女孩,一如既往,她知道她心疼錢不會浪費,外邊吃剩的半碗粥也要帶回去。
衣服有幾件白色襯衫就夠了,因為經常輪流換洗也不會掉色。
“她應該過最好的生活,吃過最好的穿最好的,而不是跟我染盡人間的煙火氣。”
大叔說著說著有了些許痛哭聲。
作為一個男人,最痛苦的就是沒能給愛的人過上好日子,忙忙碌碌沒有頭緒,前麵的路希望的路都看不到,讓她留在自己身邊何嚐不是一種痛苦。
後來的故事大叔沒有再說下去,隻是輕聲說了句:
“今天下午是她的婚禮,我去了,拖尾的婚紗穿在她身上真的美呆了,你知道嗎小屁孩。”
這個稱呼白景軒雖然不是很滿意,但看在大叔這麽傷心的份上也就勉為其難地接受了吧……
雖然說這麽叫的確沒什麽問題。
“我現在也能買得起婚紗了,比她身上那件貴的多的多的多,但不可能穿的在她身上了。”
大叔後來編程設計了一個小遊戲,被人看中高價買走了版權,成立了自己的遊戲公司,賺到的錢能將婚紗堆滿他的十幾間房,但這都是後話了……
“我跟他的新郎喝了酒,挺帥一小夥,我也很滿意,他應該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吧。”
大叔呼出一口煙,唏噓道。
“她的眼睛還是這麽澄澈,一如既往,從未改變。”
“她跟我說……”
“下輩子,早點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