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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金在中在那邊咬牙切齒,李天佑聽到金在中提起金俊秀來才突然想起今天似乎也沒有看到他的身影,“喂,在中啊!俊秀怎麽還沒回來!?”
“哼!沒回來最好!”金在中哼哼著用左手捏了捏握成拳頭的右手,看來金在中的怨氣還沒有消。
“哈!我說你小子這是生的哪門子的氣啊!?”李天佑不由失笑,他當然知道金在中是故意這麽說的,他們平時就胡鬧慣了,也就沒有在意,“他有說過什麽時候回來嗎!?”
“沒有!”此時金在中的神色也恢複了正常,“赫宰他也不知道嗎!?”李天佑搖了搖頭,表示不知道。
李赫宰和金俊秀兩個人從小就是好朋友,小學時就在一起唱歌跳舞玩耍,然後又一起進入了S.M.公司做了練習生,平時一起練習,一起相約相伴回家,然而這次就是李赫宰也不知道金俊秀為什麽回家,而且也沒有叫他一起。
“這就奇怪了,按理說早該回來了!”金在中也有些納悶地說道,“唉!算了,不想了,等這小子回來問問不就知道了!”
“對了哥,許永生那小子吉他彈得也很不錯,一會下課之後,到我們宿舍你們兩個探討一下好了。”金在中指了指正在向樸善珠行禮的許永生,“反正哥你也很久沒來我們宿舍玩了。”
聽了金在中的話,李天佑覺得也好,自己這幾天和弦倒是背得差不多了,不過在和弦變換方麵還很不熟練,正好可以向那個許永生詢問一下這方麵的技巧,於是就點了點頭。
□□□
“天佑哥!我覺得是這樣,通過剛剛我對你的觀察,其實你已經熟練掌握了所有和弦的指型了,之所以造成你現在和弦轉換慢主要還是因為你的手指靈活度還不夠。
比如說吧,剛剛你彈奏G和弦的時候,每次轉換和弦,最後一個到位的都是你的小拇指,這說明你的小拇指靈活度還不夠,哥,你平時是不是很少練習爬格子吧!?”
許永生的這個問題把李天佑問住了,詫異的看了看一直在旁邊跨坐著椅子,抱著椅背,饒有興趣地聽著的金在中,然後又看回許永生,“爬格子是什麽!?兒童遊戲嗎?”
聽了李天佑的問題,許永生樂了,看來不是很少練習,而是根本就沒練過了,“哥,爬格子不是兒童遊戲,爬格子是練習吉他的基本功。”然後他拿過李天佑懷裏的吉他,然後抱著吉他,在1弦上用左手食指到小拇指四根手指依次按下1234品,然後是2345品,3456品……以此類推地在1弦的所有品上,依次彈響,一直彈到6弦之後,許永生的左手手指在琴弦上飛快的按動起來,“還可以往上,交叉,這都叫爬格子。說的簡單點,就是把品和弦劃分的看成一個個格子,手指在上麵依次按弦彈奏而已。”
演示完之後,許永生又將吉他遞還給李天佑,“這主要是練習手指的靈活性,準確性和延展性。”
“哦?我來試試,是這樣嗎!?”由於李天佑都是一直都是在自學,所以也就沒有人告訴過他還有這種方法可以聯係基本功的,接過吉他之後,他迫不及待地練了起來,速度雖然有些慢,但是也很準確的彈了下來。
“嗯!哥,你掌握的很快嘛!”許永生笑著不大不小地誇獎了李天佑一句,也許這裏也不排除有著刻意討好的意味,畢竟李天佑比他先進S.M.公司,算是自己的前輩了,而且據他的觀察,李天佑和自己宿舍中幾人關係都很好,在練習生當中的風評也很不錯,最主要的,據說這位拜了俞永鎮前輩當老師,有著這些種種原因,不和他處好關係都不行了,而且在他看來,通過這短暫的接觸,直覺得李天佑這個人還是不錯的。
不得不說許永生的心機有些重,但並不是說這樣不好,過早地出來獨自生活,這樣也可以讓他多了一些自我保護意識,也是一種正常的社交手段。
一直在旁邊旁聽的金在中聽了許永生的誇讚之後,頓時不屑地嗤笑了一聲,撇了撇嘴說道,“這烏龜似的速度用來彈棉花倒是不錯!”
李天佑的彈奏速度確實沒有許永生的快,但是李天佑聽了金在中的故意糗他的話並沒有在意,隻是笑了笑,看了眼金在中,繼續按照許永生教的方法練習著,金在中見李天佑沒有上自己的當,也不由暗自笑了笑。
然而許永生見到此情形卻連忙解釋道,“天佑哥,爬格子不是單純地練習彈奏速度的,爬格子的彈奏速度是自然提高的,不是刻意提高的,而且也不能嫌爬格子枯燥乏味,要持之以恒。不過哥你作為一個初學者,練琴時間不宜過多,每天練倆小時左右就行,要保持一個良好的狀態,在最佳狀態內終止練習,否則會養成不好的彈琴毛病的!”
“哦!我知道了!”李天佑點了點頭,“那小拇指的靈活度要怎麽鍛煉呢!?”
“哥你的小拇指不靈活,我估計主要原因是因為筋還沒有完全抻開,就和彈鋼琴一樣,需要把手指間的筋抻開是一樣的,”
許永生說到這裏,旁聽生金在中認同地點了點頭,“用右手將小拇指和無名指用力撐開,就和舞蹈中的壓腿動作一樣,這樣做的多了,筋自然就會撐開了。”許永生一邊用手比量著,一邊細致的解說。
不管怎樣,李天佑今天都從許永生那裏學到了很多有關於吉他方麵的基礎知識,不知不覺間,三個人,一個人認真教,一個人虛心學,一個人饒有興趣外加不時搗亂地旁聽,時間也過得飛快,金在中無意中抬頭看了一眼牆壁上的掛鍾,時間顯示已經是晚上七點多鍾了。
“呀!都已經過了吃飯的時間了!”然後轉頭向李天佑抱怨著,“哥,為了幫你練琴,都耽誤我們吃飯了。”
李天佑也抬起頭向著窗外看去,外麵已是漆黑一片,這才想起三個人一起這樣彈琴說笑的卻是已經過了吃晚飯的時間,“嗬嗬,都已經這麽晚了啊!那這樣,我請你們吃頓好的去。”
“哦耶!”金在中聽李天佑要請客,歡呼一聲,起身就把外套往身上套,“永生啊,走走,快穿衣服,天佑哥請客,可以大吃一頓了。”
然而一旁的許永生卻連忙說道,“哥,第一次見麵讓你請客怎麽好意思呢?應該我請你才對!”
聽了許永生的話,正在穿外套的李天佑連衣袖都還沒有穿好就連連擺手,“話可不是這麽說啊,我既然是你哥,這頓飯理應我請才是,而且你也教了我很多東西,就算是我表達對你的感謝了,走吧,不用替我省錢!”然後不等許永生還說什麽,就將他往門外推。
“就是,就是,天佑哥可比我們有錢多了,人家都是拍過廣告的人了!快走吧”金在中也在一旁拽著許永生往門外走,三個人拖拖拽拽地剛剛走到門口,就見宿舍的門突然被人打開,金俊秀的身影出現在門外。
四個人均被這突然的見麵弄得一愣,李天佑最先反應過來,“呀!俊秀啊,你回來了?”
“哦!哥!你來啦!”金俊秀也回過神來,笑著打了一聲招呼,不過聲音裏卻透著一絲疲憊,可能是旅途勞頓的原因吧。
“哈!你回來的正好,我們正要出去吃飯呢,一起吧!”李天佑開口邀請。
“不了,哥!你們去吧!”金俊秀進得屋來,一邊脫著鞋,一邊說道,“我吃過了!”
“真的嗎!?”李天佑有些不確認,這個時候他也看出金俊秀這次回來的狀態似乎有些不對勁,平時金俊秀的性子就很溫和,臉上經常掛著給人感覺很親切的微笑,此時的金俊秀雖然臉上也有著微笑,但是李天佑覺得他此時的這個笑容裏麵似乎有著一些勉強的成分在裏麵。
“嗯!哥,你們去吧,不用管我!”金俊秀回過身來,微笑著說了一下,然後就轉身回去了自己的房間。
李天佑和金在中對視了一眼,眼神之中透露出同一個意思,然後李天佑很抱歉地看向許永生,“永生,對不起了,今天可能不能請你吃飯了,我很抱歉。”
許永生知道李天佑突然做出這個決定應該是和剛剛進門的金俊秀有關了,而具體是因為什麽原因,他現在還無法得知,也許他會知道,但是卻不是現在,他知道,他還沒有獲得這些人的友誼,還沒有融入到他們當中,同時知道剛來的他似乎也起不到什麽作用,於是就說了一些“沒關係,我理解”的話,然後就一個人離開吃飯去了。
李天佑走進金在中和金俊秀二人的寢室,發現房間裏並沒有金俊秀的身影,熟悉自己寢室的金在中指了指屋內陽台的位置,李天佑看到室內連接陽台的門被打開了一條縫隙,於是點了點頭,和金在中一起走了過去。
推開了陽台的門,發現此時金俊秀穿著毛衣,雙手插在牛仔褲的兜裏,望著遠處不知道在想些什麽,就連身後多了兩個人都沒有察覺。
“俊秀!你怎麽了!?”李天佑有些擔心的問道。
金俊秀被李天佑的聲音嚇了一跳,回過身來,看見身後站著的李天佑和金在中,不由有些錯愕,“哥!你們怎麽沒去吃飯?”
“還不是有些擔心你!”金在中沒好氣的說道,“你小子一回來情緒就有點不對勁,說吧,到底怎麽回事!?”
不熟悉金在中的人可能看其冷淡的外表會覺得很難接觸,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個外冷內熱的人,其實他不太愛說話,但是確實在練習生當中也有著特殊的魅力所在,人氣也很高的,無論對於弟弟或是兄長也都很照顧,是一個非常熱心的人。
金在中和金俊秀是同年,可能是性格使然,雖然金在中是一月份的生日,比金俊秀要大,但是平時多數都是比較細心的金俊秀照顧金在中要多一些,兩個人雖然外表一冷一熱,看似不好相處,可實際上,卻是形成了很好的互補。
雖然金在中的語氣不是很好,但是金俊秀還是聽出了裏麵的關心,於是笑了一下,“嗬!我沒什麽的!”不過笑容還是有些勉強就是了,金俊秀有著有些含羞和靦腆的性格,平時說謊話的時候臉都會變得通紅,所以他的表情是最真實的。
“拜托,你這個樣子,是個人都知道你有事了,還裝沒事呢!”金在中撇撇嘴,“到底是怎麽回事!?”
“真的沒什麽!”金俊秀苦笑了一下。
“俊秀啊,有事的話就說出來,不要在心裏憋著,我們大家一起幫你想辦法。”金俊秀的樣子讓李天佑也很著急。
“沒什麽,真的沒什麽!”金俊秀回過身去,繼續漫無目的地望著外麵,眼神當中並沒有焦點,緊緊皺起的眉頭掛著一絲愁緒,透露出他心底的秘密。
李天佑指了指他有些褶皺的額頭,“俊秀,再這樣下去,你會未老先衰的。”
金俊秀淡淡一笑,“如果可以真的衰老,也許也未嚐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不用自己做出決定了。”
“決定什麽?什麽決定?難道你是要退出嗎!?”金在中看到金俊秀的樣子,嚇了一跳,連忙跳到金俊秀的麵前,雙手用力抓著金俊秀的肩膀,“你想當逃兵!?”
“我沒有當逃兵!”金俊秀一把推掉金在中的雙手,憤怒地大喊了一句。
看到金俊秀的樣子,金在中很是錯愕,這種表情,這種語氣,從來都沒有在好脾氣的金俊秀身上出現過,他十分詫異平時對待任何人都十分和善的金俊秀到底是怎麽了?
也許是感覺自己的情緒有些過於激動,金俊秀低著頭深吸了一口氣,緩和了一下情緒,放低了聲音,“我沒有當逃兵,我隻是不想再做夢了而已。”金俊秀慘然一笑,“可是卻怎麽也下定不了決心,也許是不甘心!”他回過頭來,望著李天佑,“天佑哥?當初你決定放棄自己最愛的足球時是什麽感覺?”
“沒有什麽感覺吧!”聽了金俊秀的問題,李天佑無奈地笑了笑,“你也知道,那時之後我不是失憶了嗎?對從前的事真的一點都不記得了,踢球什麽的對我來說,真的是完全陌生的東西一樣,所以說實話,放棄了,真的沒什麽感覺。”
“天佑哥,也許在某方麵來說,你是幸運的。我的爸爸是個棒球教練,哥哥現在也是個棒球運動員了,所以我的家庭可以算是一個棒球世家。”金俊秀雙手撐著陽台的欄杆,仰著頭,似乎在看著天上的星星,也似乎陷進了自己的回憶當中,嘴角含笑的緩緩傾訴著,“從懂事開始,到初中3年級為止,我還想著成為一個棒球選手來著,可是在看過一次H.O.T的公演之後,我喜歡上了唱歌,最崇拜的就是KangTa前輩,於是我有了新的夢想,正是因為這樣我才來了S.M.公司,當了練習生。”
“剛開始當練習生的時候,周圍的人都很羨慕,全部都是加油打氣的聲音,這讓我很自豪,也很受鼓勵,覺得要更努力才能不負周圍人的期望,終於,我有了出道的機會,但是後來卻……”說到這裏,金俊秀突然說不下去了,表情變得有些苦澀,之後發生的事情絕對不是一段值得去回憶的經曆,可是卻每每在自己最低落的時候又浮現。
金俊秀的這段曆史,在練習生當中並不是什麽秘密,反而被廣為流傳,在加入S.M.公司之初,金俊秀的聲音就被李秀滿評為“將來可以成為亞洲寶藏的聲音”,是上天賜予歌者的最大天賦,憑借著這個天賦,也憑借著清秀的外貌,金俊秀同當時的S.M.公司的寵兒――權?雅一起入選了S.M.公司的亞洲戰略,準備進軍海外市場,可是不幸的是,在即將出道的時候,金俊秀正好處於變聲期,於是,出道的日期被無限延長了。
變聲期,金俊秀經曆的時間很長,也很痛苦,去年的這個時候他的聲音甚至完全變形,在去看了醫生之後,醫生知道了他要當歌手的夢想,都勸他放棄唱歌的夢想吧,S.M.公司在得知這個結果之初,差點和金俊秀解除合約。
要知道對於一個歌者,尤其是愛歌如命的人竟然以無法唱出聲音的原因而無法出道,更是差點因此而被迫離開S.M.公司,被夢想拋棄,這對於一個十三歲的少年,是一種怎樣的殘忍。
“在媽媽的鼓勵下,我沒有放棄,一直堅持到今天,我的聲音沒有變得更糟,反而有了新的變化,可是這又怎麽樣?沒有人再關心我的聲音,沒有人告訴我什麽時候能夠出道,什麽時候才能站在舞台上,唱出自己的夢想。”
說到此處,金俊秀曲起雙臂支在欄杆上,當練習生的年頭一年一年的增加,當金俊秀身邊的加油聲都變成了嘲笑聲,到頭來,變聲期終於過去的今天,換來的卻是性格的變遷還有被消磨的那一絲追逐夢想的動力。
“爸爸……想讓我放棄當歌手的夢想,”金俊秀的聲音有些低沉,也有一些苦澀,“他想安排我到美國去留學。”
“留學!?”金在中被這個消息震驚到了,“你該不會真的準備放棄夢想而想去留什麽學吧!?”
“那你這次回家也是為了這個事?”李天佑問道。
“嗯!”金俊秀點了點頭,“所以……”
“所以你就同意了!?”金在中搶先問道。
“沒有!”金俊秀搖了搖頭,“這幾天,我一直在家試圖勸說我的父親,可是他卻依然固執地認為我現在這樣純粹是在浪費時間、消耗青春而已。”
“俊秀啊!你認為呢?”李天佑站到金俊秀的旁邊,冰涼的冷風吹得他感到有些寒冷,縮了縮脖子,“你也認為你現在是在浪費時間,消耗青春嗎!?”
“我……”金俊秀剛想說些什麽,卻又不知該如何去說,他從來都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青春是什麽?
“所謂青春,並不是人生的某個階段,而是一種心態。卓越的創造力、堅強的意誌、豔陽般的熱情、毫不退縮的進取心以及舍棄安逸的冒險心,都是青春心態的表征。”李天佑說完,轉頭看向金俊秀,“可是我在你的身上卻已經看不到這些東西了。也許你的父親說的沒有錯,你現在是在浪費時間,也許你已經厭煩了現在的生活,因為你已經失去了想要前進的方向,看不到前路的你,早已經在自己的心底,主動放棄了曾經的夢想,那麽你還有什麽好堅持的?還有什麽好遲疑的!?”
“哥!”金在中聽了李天佑的話感到有些著急,這是在勸人嗎?人家勸人都是往裏勸的,你這怎麽還往外推啊!?
李天佑衝著金在中擺了擺手,示意他不要說話,看到李天佑的動作,金在中也不再多言,而是看向金俊秀,期待他的回答。
“俊秀啊,你小時候有沒有讀過安徒生的童話《醜小鴨》?”
醜小鴨?金俊秀看向李天佑,點了點頭。
“小鴨生的太醜,所以到處挨打,被排擠,被譏笑,被其他動物們看不起,可是就算是這樣,它依然有著對美的向往,並不懈追求,最終它蛻變成了一隻美麗的天鵝。
其實現在的你就是這樣一隻‘醜小鴨’,命運不是注定的,它的軌跡也不是既定的,人生在世難免會有一些痛苦和挫折,你要學會把它們踩在腳下,當成你邁向成功的基石,走出自己的軌跡。
每個人都會有夢想,也不一定每個人都會去實現它,可是如果你永遠都不朝著夢想努力前進,那麽夢想終究都會是一個夢,永遠都不會有實現的那一天。
也許夢想是遙不可及的,但是不要輕易地放棄自己的夢想,它可以是你前進的方向,可以是你生活動力的源泉,隻要你努力去做了,那麽,它就會變得觸手可及,就像那隻醜小鴨一樣,永遠都不要放棄一個成為天鵝的夢。”
李天佑的話,讓金俊秀想了很久,其實不光是金俊秀,就連金在中也是深有感觸的深思著,三個人誰也沒有說話,就這樣靜靜地呆著,李天佑知道金俊秀此時正在自己的心裏尋找著答案,這個時候,也隻有他自己最知道自己的心。
“我對音樂的熱愛,不輸給任何人!”低著頭的金俊秀,聲音很輕,仿佛隻是在自言自語一般,如果不是李天佑和金在中一直在關注著他,等著他的答案也許就這樣忽略過去也說不定。
“雖然這個夢很華麗,但是我卻是真心喜歡,因為喜歡音樂,我才會想要成為一個歌手。”金俊秀抬起頭來,看向李天佑和金在中,“這個夢想,我不會放棄的,哪怕需要再等上十年,隻要能夠唱歌,我也會一直等下去的。”
金俊秀的聲音逐漸升高,最後仿佛是向全世界宣布一般,張開手臂,朝著外麵大聲地喊了出來,“這,就是我此時,唯一的夢想。”
聽了金俊秀的宣言,李天佑開心的笑了,“俊秀,歡迎你回來。”
不管金在中在那邊咬牙切齒,李天佑聽到金在中提起金俊秀來才突然想起今天似乎也沒有看到他的身影,“喂,在中啊!俊秀怎麽還沒回來!?”
“哼!沒回來最好!”金在中哼哼著用左手捏了捏握成拳頭的右手,看來金在中的怨氣還沒有消。
“哈!我說你小子這是生的哪門子的氣啊!?”李天佑不由失笑,他當然知道金在中是故意這麽說的,他們平時就胡鬧慣了,也就沒有在意,“他有說過什麽時候回來嗎!?”
“沒有!”此時金在中的神色也恢複了正常,“赫宰他也不知道嗎!?”李天佑搖了搖頭,表示不知道。
李赫宰和金俊秀兩個人從小就是好朋友,小學時就在一起唱歌跳舞玩耍,然後又一起進入了S.M.公司做了練習生,平時一起練習,一起相約相伴回家,然而這次就是李赫宰也不知道金俊秀為什麽回家,而且也沒有叫他一起。
“這就奇怪了,按理說早該回來了!”金在中也有些納悶地說道,“唉!算了,不想了,等這小子回來問問不就知道了!”
“對了哥,許永生那小子吉他彈得也很不錯,一會下課之後,到我們宿舍你們兩個探討一下好了。”金在中指了指正在向樸善珠行禮的許永生,“反正哥你也很久沒來我們宿舍玩了。”
聽了金在中的話,李天佑覺得也好,自己這幾天和弦倒是背得差不多了,不過在和弦變換方麵還很不熟練,正好可以向那個許永生詢問一下這方麵的技巧,於是就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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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佑哥!我覺得是這樣,通過剛剛我對你的觀察,其實你已經熟練掌握了所有和弦的指型了,之所以造成你現在和弦轉換慢主要還是因為你的手指靈活度還不夠。
比如說吧,剛剛你彈奏G和弦的時候,每次轉換和弦,最後一個到位的都是你的小拇指,這說明你的小拇指靈活度還不夠,哥,你平時是不是很少練習爬格子吧!?”
許永生的這個問題把李天佑問住了,詫異的看了看一直在旁邊跨坐著椅子,抱著椅背,饒有興趣地聽著的金在中,然後又看回許永生,“爬格子是什麽!?兒童遊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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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完之後,許永生又將吉他遞還給李天佑,“這主要是練習手指的靈活性,準確性和延展性。”
“哦?我來試試,是這樣嗎!?”由於李天佑都是一直都是在自學,所以也就沒有人告訴過他還有這種方法可以聯係基本功的,接過吉他之後,他迫不及待地練了起來,速度雖然有些慢,但是也很準確的彈了下來。
“嗯!哥,你掌握的很快嘛!”許永生笑著不大不小地誇獎了李天佑一句,也許這裏也不排除有著刻意討好的意味,畢竟李天佑比他先進S.M.公司,算是自己的前輩了,而且據他的觀察,李天佑和自己宿舍中幾人關係都很好,在練習生當中的風評也很不錯,最主要的,據說這位拜了俞永鎮前輩當老師,有著這些種種原因,不和他處好關係都不行了,而且在他看來,通過這短暫的接觸,直覺得李天佑這個人還是不錯的。
不得不說許永生的心機有些重,但並不是說這樣不好,過早地出來獨自生活,這樣也可以讓他多了一些自我保護意識,也是一種正常的社交手段。
一直在旁邊旁聽的金在中聽了許永生的誇讚之後,頓時不屑地嗤笑了一聲,撇了撇嘴說道,“這烏龜似的速度用來彈棉花倒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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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許永生見到此情形卻連忙解釋道,“天佑哥,爬格子不是單純地練習彈奏速度的,爬格子的彈奏速度是自然提高的,不是刻意提高的,而且也不能嫌爬格子枯燥乏味,要持之以恒。不過哥你作為一個初學者,練琴時間不宜過多,每天練倆小時左右就行,要保持一個良好的狀態,在最佳狀態內終止練習,否則會養成不好的彈琴毛病的!”
“哦!我知道了!”李天佑點了點頭,“那小拇指的靈活度要怎麽鍛煉呢!?”
“哥你的小拇指不靈活,我估計主要原因是因為筋還沒有完全抻開,就和彈鋼琴一樣,需要把手指間的筋抻開是一樣的,”
許永生說到這裏,旁聽生金在中認同地點了點頭,“用右手將小拇指和無名指用力撐開,就和舞蹈中的壓腿動作一樣,這樣做的多了,筋自然就會撐開了。”許永生一邊用手比量著,一邊細致的解說。
不管怎樣,李天佑今天都從許永生那裏學到了很多有關於吉他方麵的基礎知識,不知不覺間,三個人,一個人認真教,一個人虛心學,一個人饒有興趣外加不時搗亂地旁聽,時間也過得飛快,金在中無意中抬頭看了一眼牆壁上的掛鍾,時間顯示已經是晚上七點多鍾了。
“呀!都已經過了吃飯的時間了!”然後轉頭向李天佑抱怨著,“哥,為了幫你練琴,都耽誤我們吃飯了。”
李天佑也抬起頭向著窗外看去,外麵已是漆黑一片,這才想起三個人一起這樣彈琴說笑的卻是已經過了吃晚飯的時間,“嗬嗬,都已經這麽晚了啊!那這樣,我請你們吃頓好的去。”
“哦耶!”金在中聽李天佑要請客,歡呼一聲,起身就把外套往身上套,“永生啊,走走,快穿衣服,天佑哥請客,可以大吃一頓了。”
然而一旁的許永生卻連忙說道,“哥,第一次見麵讓你請客怎麽好意思呢?應該我請你才對!”
聽了許永生的話,正在穿外套的李天佑連衣袖都還沒有穿好就連連擺手,“話可不是這麽說啊,我既然是你哥,這頓飯理應我請才是,而且你也教了我很多東西,就算是我表達對你的感謝了,走吧,不用替我省錢!”然後不等許永生還說什麽,就將他往門外推。
“就是,就是,天佑哥可比我們有錢多了,人家都是拍過廣告的人了!快走吧”金在中也在一旁拽著許永生往門外走,三個人拖拖拽拽地剛剛走到門口,就見宿舍的門突然被人打開,金俊秀的身影出現在門外。
四個人均被這突然的見麵弄得一愣,李天佑最先反應過來,“呀!俊秀啊,你回來了?”
“哦!哥!你來啦!”金俊秀也回過神來,笑著打了一聲招呼,不過聲音裏卻透著一絲疲憊,可能是旅途勞頓的原因吧。
“哈!你回來的正好,我們正要出去吃飯呢,一起吧!”李天佑開口邀請。
“不了,哥!你們去吧!”金俊秀進得屋來,一邊脫著鞋,一邊說道,“我吃過了!”
“真的嗎!?”李天佑有些不確認,這個時候他也看出金俊秀這次回來的狀態似乎有些不對勁,平時金俊秀的性子就很溫和,臉上經常掛著給人感覺很親切的微笑,此時的金俊秀雖然臉上也有著微笑,但是李天佑覺得他此時的這個笑容裏麵似乎有著一些勉強的成分在裏麵。
“嗯!哥,你們去吧,不用管我!”金俊秀回過身來,微笑著說了一下,然後就轉身回去了自己的房間。
李天佑和金在中對視了一眼,眼神之中透露出同一個意思,然後李天佑很抱歉地看向許永生,“永生,對不起了,今天可能不能請你吃飯了,我很抱歉。”
許永生知道李天佑突然做出這個決定應該是和剛剛進門的金俊秀有關了,而具體是因為什麽原因,他現在還無法得知,也許他會知道,但是卻不是現在,他知道,他還沒有獲得這些人的友誼,還沒有融入到他們當中,同時知道剛來的他似乎也起不到什麽作用,於是就說了一些“沒關係,我理解”的話,然後就一個人離開吃飯去了。
李天佑走進金在中和金俊秀二人的寢室,發現房間裏並沒有金俊秀的身影,熟悉自己寢室的金在中指了指屋內陽台的位置,李天佑看到室內連接陽台的門被打開了一條縫隙,於是點了點頭,和金在中一起走了過去。
推開了陽台的門,發現此時金俊秀穿著毛衣,雙手插在牛仔褲的兜裏,望著遠處不知道在想些什麽,就連身後多了兩個人都沒有察覺。
“俊秀!你怎麽了!?”李天佑有些擔心的問道。
金俊秀被李天佑的聲音嚇了一跳,回過身來,看見身後站著的李天佑和金在中,不由有些錯愕,“哥!你們怎麽沒去吃飯?”
“還不是有些擔心你!”金在中沒好氣的說道,“你小子一回來情緒就有點不對勁,說吧,到底怎麽回事!?”
不熟悉金在中的人可能看其冷淡的外表會覺得很難接觸,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個外冷內熱的人,其實他不太愛說話,但是確實在練習生當中也有著特殊的魅力所在,人氣也很高的,無論對於弟弟或是兄長也都很照顧,是一個非常熱心的人。
金在中和金俊秀是同年,可能是性格使然,雖然金在中是一月份的生日,比金俊秀要大,但是平時多數都是比較細心的金俊秀照顧金在中要多一些,兩個人雖然外表一冷一熱,看似不好相處,可實際上,卻是形成了很好的互補。
雖然金在中的語氣不是很好,但是金俊秀還是聽出了裏麵的關心,於是笑了一下,“嗬!我沒什麽的!”不過笑容還是有些勉強就是了,金俊秀有著有些含羞和靦腆的性格,平時說謊話的時候臉都會變得通紅,所以他的表情是最真實的。
“拜托,你這個樣子,是個人都知道你有事了,還裝沒事呢!”金在中撇撇嘴,“到底是怎麽回事!?”
“真的沒什麽!”金俊秀苦笑了一下。
“俊秀啊,有事的話就說出來,不要在心裏憋著,我們大家一起幫你想辦法。”金俊秀的樣子讓李天佑也很著急。
“沒什麽,真的沒什麽!”金俊秀回過身去,繼續漫無目的地望著外麵,眼神當中並沒有焦點,緊緊皺起的眉頭掛著一絲愁緒,透露出他心底的秘密。
李天佑指了指他有些褶皺的額頭,“俊秀,再這樣下去,你會未老先衰的。”
金俊秀淡淡一笑,“如果可以真的衰老,也許也未嚐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不用自己做出決定了。”
“決定什麽?什麽決定?難道你是要退出嗎!?”金在中看到金俊秀的樣子,嚇了一跳,連忙跳到金俊秀的麵前,雙手用力抓著金俊秀的肩膀,“你想當逃兵!?”
“我沒有當逃兵!”金俊秀一把推掉金在中的雙手,憤怒地大喊了一句。
看到金俊秀的樣子,金在中很是錯愕,這種表情,這種語氣,從來都沒有在好脾氣的金俊秀身上出現過,他十分詫異平時對待任何人都十分和善的金俊秀到底是怎麽了?
也許是感覺自己的情緒有些過於激動,金俊秀低著頭深吸了一口氣,緩和了一下情緒,放低了聲音,“我沒有當逃兵,我隻是不想再做夢了而已。”金俊秀慘然一笑,“可是卻怎麽也下定不了決心,也許是不甘心!”他回過頭來,望著李天佑,“天佑哥?當初你決定放棄自己最愛的足球時是什麽感覺?”
“沒有什麽感覺吧!”聽了金俊秀的問題,李天佑無奈地笑了笑,“你也知道,那時之後我不是失憶了嗎?對從前的事真的一點都不記得了,踢球什麽的對我來說,真的是完全陌生的東西一樣,所以說實話,放棄了,真的沒什麽感覺。”
“天佑哥,也許在某方麵來說,你是幸運的。我的爸爸是個棒球教練,哥哥現在也是個棒球運動員了,所以我的家庭可以算是一個棒球世家。”金俊秀雙手撐著陽台的欄杆,仰著頭,似乎在看著天上的星星,也似乎陷進了自己的回憶當中,嘴角含笑的緩緩傾訴著,“從懂事開始,到初中3年級為止,我還想著成為一個棒球選手來著,可是在看過一次H.O.T的公演之後,我喜歡上了唱歌,最崇拜的就是KangTa前輩,於是我有了新的夢想,正是因為這樣我才來了S.M.公司,當了練習生。”
“剛開始當練習生的時候,周圍的人都很羨慕,全部都是加油打氣的聲音,這讓我很自豪,也很受鼓勵,覺得要更努力才能不負周圍人的期望,終於,我有了出道的機會,但是後來卻……”說到這裏,金俊秀突然說不下去了,表情變得有些苦澀,之後發生的事情絕對不是一段值得去回憶的經曆,可是卻每每在自己最低落的時候又浮現。
金俊秀的這段曆史,在練習生當中並不是什麽秘密,反而被廣為流傳,在加入S.M.公司之初,金俊秀的聲音就被李秀滿評為“將來可以成為亞洲寶藏的聲音”,是上天賜予歌者的最大天賦,憑借著這個天賦,也憑借著清秀的外貌,金俊秀同當時的S.M.公司的寵兒――權?雅一起入選了S.M.公司的亞洲戰略,準備進軍海外市場,可是不幸的是,在即將出道的時候,金俊秀正好處於變聲期,於是,出道的日期被無限延長了。
變聲期,金俊秀經曆的時間很長,也很痛苦,去年的這個時候他的聲音甚至完全變形,在去看了醫生之後,醫生知道了他要當歌手的夢想,都勸他放棄唱歌的夢想吧,S.M.公司在得知這個結果之初,差點和金俊秀解除合約。
要知道對於一個歌者,尤其是愛歌如命的人竟然以無法唱出聲音的原因而無法出道,更是差點因此而被迫離開S.M.公司,被夢想拋棄,這對於一個十三歲的少年,是一種怎樣的殘忍。
“在媽媽的鼓勵下,我沒有放棄,一直堅持到今天,我的聲音沒有變得更糟,反而有了新的變化,可是這又怎麽樣?沒有人再關心我的聲音,沒有人告訴我什麽時候能夠出道,什麽時候才能站在舞台上,唱出自己的夢想。”
說到此處,金俊秀曲起雙臂支在欄杆上,當練習生的年頭一年一年的增加,當金俊秀身邊的加油聲都變成了嘲笑聲,到頭來,變聲期終於過去的今天,換來的卻是性格的變遷還有被消磨的那一絲追逐夢想的動力。
“爸爸……想讓我放棄當歌手的夢想,”金俊秀的聲音有些低沉,也有一些苦澀,“他想安排我到美國去留學。”
“留學!?”金在中被這個消息震驚到了,“你該不會真的準備放棄夢想而想去留什麽學吧!?”
“那你這次回家也是為了這個事?”李天佑問道。
“嗯!”金俊秀點了點頭,“所以……”
“所以你就同意了!?”金在中搶先問道。
“沒有!”金俊秀搖了搖頭,“這幾天,我一直在家試圖勸說我的父親,可是他卻依然固執地認為我現在這樣純粹是在浪費時間、消耗青春而已。”
“俊秀啊!你認為呢?”李天佑站到金俊秀的旁邊,冰涼的冷風吹得他感到有些寒冷,縮了縮脖子,“你也認為你現在是在浪費時間,消耗青春嗎!?”
“我……”金俊秀剛想說些什麽,卻又不知該如何去說,他從來都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青春是什麽?
“所謂青春,並不是人生的某個階段,而是一種心態。卓越的創造力、堅強的意誌、豔陽般的熱情、毫不退縮的進取心以及舍棄安逸的冒險心,都是青春心態的表征。”李天佑說完,轉頭看向金俊秀,“可是我在你的身上卻已經看不到這些東西了。也許你的父親說的沒有錯,你現在是在浪費時間,也許你已經厭煩了現在的生活,因為你已經失去了想要前進的方向,看不到前路的你,早已經在自己的心底,主動放棄了曾經的夢想,那麽你還有什麽好堅持的?還有什麽好遲疑的!?”
“哥!”金在中聽了李天佑的話感到有些著急,這是在勸人嗎?人家勸人都是往裏勸的,你這怎麽還往外推啊!?
李天佑衝著金在中擺了擺手,示意他不要說話,看到李天佑的動作,金在中也不再多言,而是看向金俊秀,期待他的回答。
“俊秀啊,你小時候有沒有讀過安徒生的童話《醜小鴨》?”
醜小鴨?金俊秀看向李天佑,點了點頭。
“小鴨生的太醜,所以到處挨打,被排擠,被譏笑,被其他動物們看不起,可是就算是這樣,它依然有著對美的向往,並不懈追求,最終它蛻變成了一隻美麗的天鵝。
其實現在的你就是這樣一隻‘醜小鴨’,命運不是注定的,它的軌跡也不是既定的,人生在世難免會有一些痛苦和挫折,你要學會把它們踩在腳下,當成你邁向成功的基石,走出自己的軌跡。
每個人都會有夢想,也不一定每個人都會去實現它,可是如果你永遠都不朝著夢想努力前進,那麽夢想終究都會是一個夢,永遠都不會有實現的那一天。
也許夢想是遙不可及的,但是不要輕易地放棄自己的夢想,它可以是你前進的方向,可以是你生活動力的源泉,隻要你努力去做了,那麽,它就會變得觸手可及,就像那隻醜小鴨一樣,永遠都不要放棄一個成為天鵝的夢。”
李天佑的話,讓金俊秀想了很久,其實不光是金俊秀,就連金在中也是深有感觸的深思著,三個人誰也沒有說話,就這樣靜靜地呆著,李天佑知道金俊秀此時正在自己的心裏尋找著答案,這個時候,也隻有他自己最知道自己的心。
“我對音樂的熱愛,不輸給任何人!”低著頭的金俊秀,聲音很輕,仿佛隻是在自言自語一般,如果不是李天佑和金在中一直在關注著他,等著他的答案也許就這樣忽略過去也說不定。
“雖然這個夢很華麗,但是我卻是真心喜歡,因為喜歡音樂,我才會想要成為一個歌手。”金俊秀抬起頭來,看向李天佑和金在中,“這個夢想,我不會放棄的,哪怕需要再等上十年,隻要能夠唱歌,我也會一直等下去的。”
金俊秀的聲音逐漸升高,最後仿佛是向全世界宣布一般,張開手臂,朝著外麵大聲地喊了出來,“這,就是我此時,唯一的夢想。”
聽了金俊秀的宣言,李天佑開心的笑了,“俊秀,歡迎你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