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麥斯蘇醒之後,又在鄧迪市的醫院待了一天,直到醫生確認身體完全康複,才辦理出院手續,返回了聖安德魯斯的家中。
他甫一踏進家門,克裏斯多夫便將兒子拉到了後院,神神秘秘的說道:
“親愛的,按照格雷厄姆家的傳統,如果遇到倒黴的事情後,一定要舉辦一個小小的儀式,以洗脫黴運,扭轉運氣!”
“好吧,爸爸,儀式該怎麽做?”哈麥斯聳了聳肩膀。
“很簡單。”
這位魔法部的職員,從腰帶上抽出魔杖,迅速指向地麵,口中喊出了『生火咒』的咒語:
“烈火熊熊!”
“呼!”
哈麥斯麵前的地麵,猛然升起一堵熾烈的火牆。
“嗷嗚!”
金毛大狗威廉被嚇了一跳,狗眼中閃過驚恐之色,夾著尾巴藏到女主人身後。
“火……火……”
被格瑞絲抱在懷中的昆西,伸出小手指著火牆,口齒不清的叫道。
克裏斯多夫晃了晃手中的魔杖,笑著說道:
“100多年前,你的曾爺爺去過遙遠的東方,這正是他從東方巫師哪兒學到的儀式,隻要穿過這堵火牆,你身上沾染的黴運,將會被火焰的力量清除掉。”
哈麥斯瞬間想到一個詞——跨火盆。
華夏某些地方確實有這麽一項習俗,其寓意在於趨吉避凶,變禍為福。
可問題是,華夏人隻是跨過一個點燃的火盆就夠了,怎麽到了格雷厄姆家,就變成了“穿過這堵火牆”?
格雷厄姆家的祖宗,怕不是個智障吧?哪有讓子孫後代沒事穿火牆玩的?
這特麽到底是祛除黴氣,還是迫害子孫?
“可是,爸爸,我不會被燒傷吧?”哈麥斯感受著火焰散發的熱量,滿臉猶豫之色。
“當然不會,爸爸會給你添加一層防護。”克裏斯多夫又將魔杖指向兒子,喝出一個新的咒語,“水火不侵!”
哈麥斯立即辨認出來,這正是『水火不侵咒』,這讓他頗感無語。
“好吧,巫師就是會玩,好端端的跳火盆,都能讓你們玩出花來!”
隨即,他感到一股奇異的力量包圍了自己,於是想也不想便激活了『魔力感知』。
在『魔力感知』的奇異視界中,他清晰的看到,一層淡藍色的光暈籠罩了自己全身各個部位,自己仿佛變成一個藍色光人。
這讓他想起教科書中的描述:
『水火不侵咒』既可以施加給物體,也能施加給人類,在防護效果方麵,它不但可以防止霧氣附著,還能清理水漬,甚至還能避免被高溫燙傷,堪稱一咒多用。
“原來『水火不侵咒』的防護原理,就是為物體或者人類附加一層特殊的魔力防護膜。
“單單從這兩個咒語來看,父親掌握的魔咒數量,恐怕至少有30個,看來凡是從霍格沃茨魔法學院畢業的學生,基礎全都打得非常紮實。”哈麥斯暗暗想著。
他看了一眼火牆,助跑兩步,一頭撞入火牆之中,從另一麵穿了出來。
整個過程中,哈麥斯沒有感受到一絲熱意。
克裏斯多夫又揮了揮魔杖,火牆頃刻消失不見。
隨後,夫妻倆一齊拍起了手掌。
“啪!啪!啪!”
克裏斯多夫用力擁抱了一下兒子,在他耳邊說道:
“親愛的,歡迎回家!”
這個簡短的儀式,讓哈麥斯有點哭笑不得,又有點感動。
他平複一下心情,直截了當的提出一個要求:
“爸爸,我想要舊魔杖的完全支配權!”
發生在超市內的搶劫案,以及那種無能為力的軟弱感,讓哈麥斯一輩子也不會忘記了,他迫切的希望可以隨身攜帶舊魔杖,擁有保護自己和家人的能力。
“沒問題!”克裏斯多夫沒有絲毫猶豫,便一口答應兒子的請求,“事實上,即使你不提要求,我也會將舊魔杖交給你。”
頓了頓,他感歎一句:
“前幾天的事情,真是讓我嚇壞了,幸好你們全都平安無事。”
5分鍾後,哈麥斯從父親手中接過裝著舊魔杖的木盒,開心的笑了起來。
他突然感覺,那場搶劫案似乎是一件好事,自己不但因禍得福的實力大進,還提前大半年時間,得到了魔杖的完全支配權。
嗯,讚美劫匪先生!
…………
“帽子飛來!”
哈麥斯一邊將舊魔杖指向擱在桌子上的棒球帽,一邊大聲喝道。
通過『魔力感知』,他看到一縷藍光從舊魔杖中射出,擊中了棒球帽。
然而,棒球帽隻是顫動一下,艱難的飛出半米遠,便頹然落在了地板上。
“該死的,又失敗了!”
哈麥斯嘟噥了一句,沮喪的放下魔杖,用意念激活屬性麵板,注意力集中在“已掌握魔法”這一欄。
◇已掌握魔法:
『照明咒』lv3
『除垢咒』lv3
『飄浮咒』lv3
『開鎖咒』lv3
『飛來咒』lv0
相比較半個月前,“精神力”、“魔力”、“體質”三項主要屬性,各自進步了0.1點,『飄浮咒』與『開鎖咒』這兩個魔法,雙雙由lv2升至lv3。
此外,“已掌握魔法”這一欄,還出現一行新字跡——『飛來咒』lv0。
站在一旁的克裏斯多夫,笑著說道:
“孩子,『飛來咒』是霍格沃茨的四年級學生,才開始學習的魔咒,我當年在魔法學院時,從未見過任何一個二年級以下的學生,成功施展過它。
“事實上,以你現在的年紀,能夠成功的施展『飛來咒』,並讓棒球帽飛出一段距離,已經非常了不起了。
“我想你再練習一段時間的話,應該可以用魔咒拿起棒球帽。”
不過,哈麥斯並沒有露出驕傲的神色。
對於一個自帶外掛的穿越者來說,比同齡人強上一大截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他真正想要追趕的目標,是曆史上那些著名的巫師。
“爸爸,霍格沃茨最偉大的校長,阿不思·鄧布利多先生,多大年紀學會的『飛來咒』?”
這個野心勃勃的問題,讓克裏斯多夫呆了一下。
他思考一會,搖了搖頭:
“恐怕我無法回答你,因為這位偉大的先生出生於1881年,他早年學習魔法的經曆,已經是一個世紀前的事情,魔法界幾乎找不到相關的記載。”
隨後克裏斯多夫提起一雙小巧精致的紅色旱冰鞋,蹲在哈麥斯麵前。
這位魔法部的職員,迅速給兒子脫下鞋子,一邊為其穿旱冰鞋,一邊微笑著說道:
“親愛的,你每天學習魔法的時間太長了,出去滑一會旱冰吧。
“其實你媽媽說得很對,你這個年紀的小孩子,最應該做的事情是玩耍,而不是學習。”
哈麥斯配合著父親穿鞋,心中無奈的想道:
“為什麽我穿越之前,小時候經常被家長逼著學習,穿越之後,卻經常被家長逼著玩耍?”
穿好旱冰鞋後,哈麥斯原地蹦躂幾下,將舊魔杖裝入布帶,並掛在腰帶上,他的身高才剛剛超過110厘米,而舊魔杖的長度超過25厘米,相當於身高的22%。
說實話,這副模樣看上去頗有點可笑,每次邁腿時,舊魔杖下部會碰到左大腿,相當妨礙運動。
克裏斯多夫指了指舊魔杖,輕聲說道:
“我認為你可以將它放在家裏。”
“不,爸爸!”
哈麥斯直接拒絕了父親的建議。
發生在超市的搶劫案,給他造成了相當深的心理陰影,自從獲得舊魔杖的全部支配權後,他每天與之形影不離,連睡覺都要放在枕頭旁邊。
“好吧!”克裏斯多夫無奈的搖了搖頭,為兒子拉開了大門,“親愛的,別去太遠的地方。”
“好的,爸爸!”哈麥斯丟下一句話,一溜煙滑出了家門。
換做其他5歲小孩,家長斷然不放心他一個人出門,但哈麥斯表現出來的聰慧遠超同齡人,他在家附近玩耍時,父母一般不會寸步不離的跟隨。
他甫一踏進家門,克裏斯多夫便將兒子拉到了後院,神神秘秘的說道:
“親愛的,按照格雷厄姆家的傳統,如果遇到倒黴的事情後,一定要舉辦一個小小的儀式,以洗脫黴運,扭轉運氣!”
“好吧,爸爸,儀式該怎麽做?”哈麥斯聳了聳肩膀。
“很簡單。”
這位魔法部的職員,從腰帶上抽出魔杖,迅速指向地麵,口中喊出了『生火咒』的咒語:
“烈火熊熊!”
“呼!”
哈麥斯麵前的地麵,猛然升起一堵熾烈的火牆。
“嗷嗚!”
金毛大狗威廉被嚇了一跳,狗眼中閃過驚恐之色,夾著尾巴藏到女主人身後。
“火……火……”
被格瑞絲抱在懷中的昆西,伸出小手指著火牆,口齒不清的叫道。
克裏斯多夫晃了晃手中的魔杖,笑著說道:
“100多年前,你的曾爺爺去過遙遠的東方,這正是他從東方巫師哪兒學到的儀式,隻要穿過這堵火牆,你身上沾染的黴運,將會被火焰的力量清除掉。”
哈麥斯瞬間想到一個詞——跨火盆。
華夏某些地方確實有這麽一項習俗,其寓意在於趨吉避凶,變禍為福。
可問題是,華夏人隻是跨過一個點燃的火盆就夠了,怎麽到了格雷厄姆家,就變成了“穿過這堵火牆”?
格雷厄姆家的祖宗,怕不是個智障吧?哪有讓子孫後代沒事穿火牆玩的?
這特麽到底是祛除黴氣,還是迫害子孫?
“可是,爸爸,我不會被燒傷吧?”哈麥斯感受著火焰散發的熱量,滿臉猶豫之色。
“當然不會,爸爸會給你添加一層防護。”克裏斯多夫又將魔杖指向兒子,喝出一個新的咒語,“水火不侵!”
哈麥斯立即辨認出來,這正是『水火不侵咒』,這讓他頗感無語。
“好吧,巫師就是會玩,好端端的跳火盆,都能讓你們玩出花來!”
隨即,他感到一股奇異的力量包圍了自己,於是想也不想便激活了『魔力感知』。
在『魔力感知』的奇異視界中,他清晰的看到,一層淡藍色的光暈籠罩了自己全身各個部位,自己仿佛變成一個藍色光人。
這讓他想起教科書中的描述:
『水火不侵咒』既可以施加給物體,也能施加給人類,在防護效果方麵,它不但可以防止霧氣附著,還能清理水漬,甚至還能避免被高溫燙傷,堪稱一咒多用。
“原來『水火不侵咒』的防護原理,就是為物體或者人類附加一層特殊的魔力防護膜。
“單單從這兩個咒語來看,父親掌握的魔咒數量,恐怕至少有30個,看來凡是從霍格沃茨魔法學院畢業的學生,基礎全都打得非常紮實。”哈麥斯暗暗想著。
他看了一眼火牆,助跑兩步,一頭撞入火牆之中,從另一麵穿了出來。
整個過程中,哈麥斯沒有感受到一絲熱意。
克裏斯多夫又揮了揮魔杖,火牆頃刻消失不見。
隨後,夫妻倆一齊拍起了手掌。
“啪!啪!啪!”
克裏斯多夫用力擁抱了一下兒子,在他耳邊說道:
“親愛的,歡迎回家!”
這個簡短的儀式,讓哈麥斯有點哭笑不得,又有點感動。
他平複一下心情,直截了當的提出一個要求:
“爸爸,我想要舊魔杖的完全支配權!”
發生在超市內的搶劫案,以及那種無能為力的軟弱感,讓哈麥斯一輩子也不會忘記了,他迫切的希望可以隨身攜帶舊魔杖,擁有保護自己和家人的能力。
“沒問題!”克裏斯多夫沒有絲毫猶豫,便一口答應兒子的請求,“事實上,即使你不提要求,我也會將舊魔杖交給你。”
頓了頓,他感歎一句:
“前幾天的事情,真是讓我嚇壞了,幸好你們全都平安無事。”
5分鍾後,哈麥斯從父親手中接過裝著舊魔杖的木盒,開心的笑了起來。
他突然感覺,那場搶劫案似乎是一件好事,自己不但因禍得福的實力大進,還提前大半年時間,得到了魔杖的完全支配權。
嗯,讚美劫匪先生!
…………
“帽子飛來!”
哈麥斯一邊將舊魔杖指向擱在桌子上的棒球帽,一邊大聲喝道。
通過『魔力感知』,他看到一縷藍光從舊魔杖中射出,擊中了棒球帽。
然而,棒球帽隻是顫動一下,艱難的飛出半米遠,便頹然落在了地板上。
“該死的,又失敗了!”
哈麥斯嘟噥了一句,沮喪的放下魔杖,用意念激活屬性麵板,注意力集中在“已掌握魔法”這一欄。
◇已掌握魔法:
『照明咒』lv3
『除垢咒』lv3
『飄浮咒』lv3
『開鎖咒』lv3
『飛來咒』lv0
相比較半個月前,“精神力”、“魔力”、“體質”三項主要屬性,各自進步了0.1點,『飄浮咒』與『開鎖咒』這兩個魔法,雙雙由lv2升至lv3。
此外,“已掌握魔法”這一欄,還出現一行新字跡——『飛來咒』lv0。
站在一旁的克裏斯多夫,笑著說道:
“孩子,『飛來咒』是霍格沃茨的四年級學生,才開始學習的魔咒,我當年在魔法學院時,從未見過任何一個二年級以下的學生,成功施展過它。
“事實上,以你現在的年紀,能夠成功的施展『飛來咒』,並讓棒球帽飛出一段距離,已經非常了不起了。
“我想你再練習一段時間的話,應該可以用魔咒拿起棒球帽。”
不過,哈麥斯並沒有露出驕傲的神色。
對於一個自帶外掛的穿越者來說,比同齡人強上一大截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他真正想要追趕的目標,是曆史上那些著名的巫師。
“爸爸,霍格沃茨最偉大的校長,阿不思·鄧布利多先生,多大年紀學會的『飛來咒』?”
這個野心勃勃的問題,讓克裏斯多夫呆了一下。
他思考一會,搖了搖頭:
“恐怕我無法回答你,因為這位偉大的先生出生於1881年,他早年學習魔法的經曆,已經是一個世紀前的事情,魔法界幾乎找不到相關的記載。”
隨後克裏斯多夫提起一雙小巧精致的紅色旱冰鞋,蹲在哈麥斯麵前。
這位魔法部的職員,迅速給兒子脫下鞋子,一邊為其穿旱冰鞋,一邊微笑著說道:
“親愛的,你每天學習魔法的時間太長了,出去滑一會旱冰吧。
“其實你媽媽說得很對,你這個年紀的小孩子,最應該做的事情是玩耍,而不是學習。”
哈麥斯配合著父親穿鞋,心中無奈的想道:
“為什麽我穿越之前,小時候經常被家長逼著學習,穿越之後,卻經常被家長逼著玩耍?”
穿好旱冰鞋後,哈麥斯原地蹦躂幾下,將舊魔杖裝入布帶,並掛在腰帶上,他的身高才剛剛超過110厘米,而舊魔杖的長度超過25厘米,相當於身高的22%。
說實話,這副模樣看上去頗有點可笑,每次邁腿時,舊魔杖下部會碰到左大腿,相當妨礙運動。
克裏斯多夫指了指舊魔杖,輕聲說道:
“我認為你可以將它放在家裏。”
“不,爸爸!”
哈麥斯直接拒絕了父親的建議。
發生在超市的搶劫案,給他造成了相當深的心理陰影,自從獲得舊魔杖的全部支配權後,他每天與之形影不離,連睡覺都要放在枕頭旁邊。
“好吧!”克裏斯多夫無奈的搖了搖頭,為兒子拉開了大門,“親愛的,別去太遠的地方。”
“好的,爸爸!”哈麥斯丟下一句話,一溜煙滑出了家門。
換做其他5歲小孩,家長斷然不放心他一個人出門,但哈麥斯表現出來的聰慧遠超同齡人,他在家附近玩耍時,父母一般不會寸步不離的跟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