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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4:豈不是很危險


    笑愚:“就隨便逛逛唄,日,你怎麽跟一雞婆似的,我去哪兒還得跟你申請啊?”


    說完這話,笑愚隻覺著心裏很矛盾。因為,連他自己也不知道該去哪裏……好像是找一個沒人的地方靜一靜。


    可是真能靜下來嗎?笑愚自己也沒有答案。


    聰健攔在了笑愚旁邊,幾乎用命令的口吻道:“我看你今兒個哪也別去了,就在這兒呆著,瞧你現在這神不守舍的窩囊樣兒。一出門指不定就給車撞了……


    慕雲和思遠馬上雙手讚成聰健的決定。不是他們意圖非法囚禁笑愚,而是笑愚在某些特定地時刻比較瘋狂,偶爾會一個人做出一些很扯淡很讓人擔心的事情。


    笑愚也知道幾人的意思,心底一暖,不過臉上表情很鬱悶:“我日啊,你們這是綁架還是怎麽著?哥們兒好歹也是成年男人了,連回家的權利都沒?”


    聰健把笑愚按在沙發上坐下,笑道:“你還真說對了。就算綁架又怎麽樣?今晚有球賽,你就不跟咱們一起看看?”


    一聽這話笑愚就有點心動了,幾個老爺們兒一起喝著酒看球賽,其實是很過癮的。但不知道出於什麽原因,笑愚今天特別裝逼,很是不屑道:“看完球賽後的漫漫長夜怎麽渡過啊?鐵子,你倒是爽了,有你老婆陪著。剩下我們幾個大男人難道去單手扶牆啊?”


    慕雲馬上就盡了地主之誼。很是二五八萬道:“在我這兒,也不至於這麽慘吧?實在不成,哥們兒給你找一小姐過來,行了吧?絕對是星級酒店來的。不是大路貨……


    笑愚有點獸血沸騰,不過他還是矜持道:“算了,我不好這口……”


    然後思遠突然冒出一句讓笑愚崩潰的話:“我說,你是怕又忍不住勸人家姑娘從良吧?”


    笑愚閉上眼睛就是天黑,頓時有一種揮刀自宮地衝動。


    東部大陸——怡和錢莊


    致遠一下成了小有名氣的人物。


    他不僅得到了嘉獎,而且,怡和錢莊的大管事怡養財還破例要請他喝茶。


    怡和錢莊很大,裏麵當然有讓客人喝茶的地方,怡和錢莊最好的茶舍,就是“翠福閣”。


    “翠福閣”環境幽雅、布置恬淡,茶具、茶長,當是茶中仙子‘白牡丹’”


    致遠一句話也沒有答錯,完全是茶商世家的派頭。無論他是敵是友,至少通過了這次考驗。


    他是不是該鬆口氣了?


    考驗才剛剛開始。


    從屋外走進來四個人,一進來,就有意無意地站在四個角落,恰好封住了房間的每一個出口。


    四個鐵塔一般的巨人。


    致遠來之前,隻要能收集到的有關怡和錢莊公開和不公開的所有資料,都盡量收集,來之後,又通過觀察、交淡獲得了許多有用的信息。


    從四人的外表、神態、氣質,致遠可以很容易推斷出四人的身份。這四人均為怡和錢莊著名的八金剛之一。


    坐在門口的,一臉殺氣,恨不得馬上殺人解氣,好象世上的每個人都與他有仇,大病初愈、情緒有幾分低落的就是孫基。


    一個剛剛掉了一隻手臂的人,當然看誰都不會順眼。


    孫基就是一隻坐在門口,待人而噬的一條瘋狗。


    今天的茶真的不好喝。


    坐在東麵的,是一個氣宇軒昂的中年人,一身寬大的長袍掩不住古銅色鋼鐵一樣的肌膚,這就是以跌打功夫聞名的鄭魂。


    鄭魂,三十七歲。


    外門功夫出神入化,幾乎到了刀槍不入的地步。


    出手五十七次,殺二十四人,失手八次。


    每次失手幾乎都受重傷,一個人在這種情況下還能活下來,他能承受的打擊可想而知。


    坐在西邊的,與鄭魂依稀有些相象,年紀要大許多,這就是鄭魂的大哥鄭洪。


    鄭洪,五十一歲。


    出手一百二十五次,僅有三次敗績――實力與經驗顯然比鄭魂高得多。


    最後進來的是大象。


    大象並不是一頭真的大象,而是一個人,一個大象一樣強壯的人。他擰斷一個人的脖子就象踩死一隻螞蟻那麽輕鬆。


    身經大小二百一十八戰,僅有一次敗績。據說那次是遇上了一次老鼠。他就坐在致遠身後。


    “翠福閣”不算大也不算小,四個壯漢進來以後,整個空間一下子顯得擁擠、壓抑。


    四個鐵塔一般的巨人如果同時從四個方向圍上來,向中央擠壓,會是一個什麽效果?


    中間那個人會不會被擠壓成肉泥?


    孫基、鄭魂、鄭洪、大象,他們的實力也許不算頂尖,論單打獨鬥很可能都不是致遠的對手,但他們的實戰經驗非常的豐富。


    嫻熟的殺人技巧、默契的配合,幾人組合在一起就會產生巨大的優勢。


    何況還有一個莫測高深的怡養財。


    據東部大陸傳言,怡養財並不會武功,沒有人見過他出手――至少活人沒有見過,靈隱寺的高僧空大師卻認為怡養財是目前東部大陸上輕功、暗器最好的十個人之一。


    “我想看看你的劍,”


    怡大管事一邊品茶一邊客客氣氣地說:“如果你不願意,現在還可以走,一樣是怡和錢莊的客人。”


    “我來了就不會走,”致遠平靜說:“如果我真的想走,也不是每個人都能攔得下。”


    他解下自己的佩劍,慢慢地遞了過去。


    這是一把古樸平凡的劍,甚至有些陣舊,以至於怡養財撥出來的時候,並沒有通常的那種耀眼的光茫。


    怡養財半眯著的眼睛卻一下亮了起來。


    甚至一直悶悶不樂的孫基也一下睜大了眼睛。


    名劍並不一定要渾身綴滿珠寶。


    “好劍,”怡養財輕撫劍身,由衷地稱讚說:“我並不是相劍的行家,幸好這裏還有一位。”


    “誰?”


    “神眼。”


    聽到這個名字,致遠也不禁動容。


    神眼是當世一位相劍的大師,一生相劍無數,聲名遠播,是相劍行業的權威。許多鑄劍大師都把新鑄的劍送去給他相,隻要他金口一開,一錘定音,有點石成金的作用。


    閣外忽然刮起了一陣秋風,吹得樹林嘩嘩作響,落葉隨風飛舞,紛紛揚揚地落下來。


    秋風掃落葉。


    秋風中,響起一陣極有規律的“篤篤”聲,一個瞎子拄著拐杖出現在小徑的盡頭,一頭花白的頭發在秋風中飄揚。


    大家看到瞎子的時候,他還在很遠的地方,可一眨眼,他就象一陣秋風吹來。一瞬間就站在了“翠福閣”中央。


    瞎子已經很老了,滿臉的皺紋訴說著一臉的蒼桑,一頭銀絲般的白發在瑟瑟秋風中飛舞,顯得說不出的蕭索。


    最令大家吃驚的,還是雍大管事客客氣氣的介紹:“這位就是名揚天下的相劍大師神眼先生。”


    神眼先生竟是一位瞎子。


    沒有眼睛,他拿什麽來相劍?


    神眼先生一進來就象一頭狼發現了獵物:“這裏有劍?”


    “是的”


    “名劍?”神眼先生的聲音顯得很急促、興奮。


    “不錯,當世一等一的名劍。”怡養財邊說邊把劍遞了過去。


    神眼先生表情變得非常莊重,象是在做一件需要沐浴更衣、焚香禮拜後才能做的大事,以一種虔誠的信徒才有的表情接過了劍。


    他是以雙手接的劍。


    神眼先生用手慢慢地撫摸著劍,他摸得非常仔細、非常的慢,就象一位**的高手在輕輕撫摸一個少女的全身。


    難道,神眼先生僅憑摸也能相劍?


    神眼先生的表情越來越嚴肅,越來越鄭重,仿佛一位最虔誠的信徒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虛無縹緲的世界裏。


    他最後露出一種有些失望的表情,忽然將劍遞還給怡養財,頭也不回地往外走。


    怡養財忙叫道:“先生,這是不是‘天涯’劍?”


    “天涯?”神眼先生說:“徐大師窮其一身所鑄造的‘天涯’?”


    “是的。”


    “不是,”神眼先生搖搖頭,肯定地說:“徐大師在鑄造‘天涯’的最緊要的關頭,一丁點火星濺到了劍上,留下了一個針眼大小的疤痕。”


    “這把劍太完善,沒有一點疤痕。”


    “所以,它絕不是‘天涯’。”


    神眼先生走的時候的來的一樣快。


    還在說最後一句話的時候,他的人已在小徑的盡頭,一眨眼又消失在秋風之中,隻餘下拐杖拄地的“篤篤”聲漸漸遠去,餘音繞梁,越來越低,終不可聞。


    “幸好這不是‘天涯’”怡養財笑了笑:“致遠是‘天涯’的主人,所以你一定不是致遠。”


    致遠大笑:“我當然不是,”


    “你現在已是我們的朋友,你什麽時候想來就可以來,什麽時候想走就可以走,怡和錢莊的大門永遠為你敞開。”


    許多年以後,神眼先生對他的一位最得意最信任的弟子談起了那天發生的一切:――“那天,一摸劍,我就知道那是‘天涯’。”


    ――“徐大師在鑄造‘天涯’最緊要的時候賤起的針眼大小的疤痕,正好彌補了‘天涯’紋路的不足,它已經巧妙地融入了劍紋之中,普通人用肉眼是看不出來的。”


    ――“‘天涯’劍已經融入了徐大師一生的心血、一生的激情、一生的寄托。”


    ――“所以,相劍不僅僅要用眼,更要用心去看,隻有用心才能感受出來。”


    ――“當時,我沒有說出來,是因為一位相劍的大師不僅要善於相劍,更要善於相人。”


    ――“劍不在於名貴,而在於用它的人。”


    ――“是人在用劍,人才是劍真正的主人。”


    ――“寶劍贈英雄,致遠無疑是‘天涯’最好的主人。”


    莊這一段時間所發生的事情連貫起來,反省有沒有失誤的地方。


    細節決定成敗、性恪決定命運。一個微小的失誤足以要人的命。


    致遠推測,暴風城胡老板請他查奸細“針”,不外有兩種可能。一種確實是請致遠幫忙,畢竟這是一個多事之秋,又正用人之際。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這根本是一個套。


    一個設計好讓他往裏鑽的套。


    那一夜的激情呢?


    致遠忽然想到了喝酒。


    即使是深夜,阿黃的酒館也一直開著。


    寒雨霏霏,致遠穿著一雙“聽雨軒”提供的有漢唐古風的高齒木屐,撐著一把油紙傘,沿著青石板鋪的街道往前走。


    街上見不到一個人,其它商店都打烊了。


    黑暗中有沒有眼睛在盯著他?


    賣酒的阿黃是個又矮又醜的獨眼殘疾人,一雙手卻很粗大。沒有人知道阿黃的身世,單聽名字,象是在叫一條狗。


    他賣的是一種最烈最澀最賤的酒,來喝酒的人也往往是最苦最累最卑的人。奇怪的是,致遠竟喜歡在這種地方喝酒,每次見到阿黃,心裏總有一絲感慨、一絲淒涼、還有一絲溫暖。


    酒店裏隻有一位客人,是一位常客。致遠來過幾次,幾次這人都在。


    這人衣衫襤褸,神情瘺瑣,窮困僚倒,嗜酒如命,一有錢就拿去喝酒,因為鞋補得好,才得以在怡和錢莊安身。


    人人都叫他李三。


    致遠看見李三的時候,他正拿著一瓶酒,仰著脖子往嘴裏倒。


    李三喝酒,不是一杯杯的喝,而是一整瓶往肚裏倒。


    仿佛並不是為了喝酒,而是為了逃避什麽。


    李三並不象一般的酒鬼,到處找人喝酒,兩杯下肚又高談闊論,喋喋不休。


    他顯得很孤獨、很寂寞。


    一雙眼睛總是空洞洞的,沒有一點情感。在怡和錢莊安身近十年,一直是這個樣子,一個人喝酒、一個人睡覺、一個人補鞋。


    沒有朋友,唯有酒。


    致遠喝第三口的時候,李三的那瓶酒已倒完。


    一燈如豆,昏黃的燭光下,李三的眼睛顯得更加空蕩、更加瀟索。隻有對生活感到說不出疲倦的人,才會有這種眼神。


    一個四麵透風的酒店,穿著一件單薄的外衣,吃著一個又冷又硬的饅頭,喝著一瓶又苦又烈的酒。


    來喝過兩次酒,小秋也從沒有與人說一句話,沒說話不等於沒有觀察,實際上致遠一直觀察的很仔細,他發現,李三無論倒多少酒進肚子裏,竟從來沒有真正的醉過!


    他的腳下會變得越來越濕,隻有修為極高的人才能把酒通過腳排出體外。


    別人喝酒的時候,阿黃就倦縮在靠窗的火爐旁,看天上的殘月,每當這個時候,阿黃白多黑少的獨眼總閃出一種明亮的光芒。


    也許正因為這種光芒,阿黃才能在人世冷漠的環境下生存到現在。


    人,不能沒有希望。


    據說,狼在月夜裏,常會對月長嘯。


    令晚有雨無月,阿黃顯得有些平靜。他升火、斟酒、上菜,每一個動作簡捷有力,仿佛不肯多用一分力氣,又仿佛計算得異常準確,總是恰到好處。


    如果這雙大手扼住人的咽喉,是不是一樣簡捷有力?


    致遠發現,怡和錢莊越來越有趣了。


    從阿黃的酒館歸來,致遠已微有醉意,這一夜他睡得很安穩,仿佛一個浪跡天涯、曆盡艱辛的旅人終於回到了溫暖的家。


    饑餓的時候,家是一塊饅頭;寂莫的時候,家是心靈的港灣;痛苦的時候,家是最好的慰籍;勞累的時候。家是祖母輕輕撫摸的、滿是皺紋的手;流浪的時候,家是地平線上永恒的目標。


    一覺醒來,天已拂曉。


    致遠睜開眼,就看到一雙大大的、明亮的、滿是笑意的眼睛。


    那是一雙近乎無邪的眼睛。


    這雙眼睛看到致遠醒來,忙又縮回窗外。秋季的天氣變化無常,一連幾天的淫雨居然終於停了,是一個難得的好天氣。窗外青竹低垂、花影斑駁,難道是三月江南?


    一會兒,窗外又慢慢冒出一雙明亮的眼睛,好奇地看著致遠,就象在盯著一個最奇怪最好看的動物。


    被人當成動物欣賞,還是第一次。致遠衝窗外眨眨眼,那雙明亮的眼睛也立刻眨了眨,甚至還有一種甜甜的關切。


    致遠笑道:“進來吧。”


    進來的當然是位十八、九歲,對所有事都感到新鮮的小姐,這位小姐有門不入,偏偏從雕龍繡鳳、極為精致的窗楹上跳了進來,而且還在窗台上留下一個不太清晰的腳印。


    這是一位無論從那方麵看,都是十分美麗的小姐,身材健康豐滿,皮膚白得就象月下的錦緞。最動人的是近乎無邪、單純、明快的笑容,仿佛帶進了滿屋的春天。


    小姐一進來,就裝出驚訝的樣子:“日頭已經曬屁股了,怎麽還有個懶鬼躺在床上?”


    說完這句她覺得很調皮、得體的話,自己倒忍不住先笑起來了,笑聲清脆如銀吟。


    致遠喃喃自語:“這種好天氣,為什麽有人不去睡覺?”


    小姐眼珠轉了轉說:“聽說有種動物最喜歡睡懶覺。”


    “什麽動物?”


    “大懶豬!”小姐大聲說。致遠也忍不住笑了,他簡直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這種感覺很久都沒有體會過了。


    小姐上上下下打量著致遠:“聽說來了一位用劍的高手,想不到是這樣一頭懶豬。”


    致遠歎了一口氣:“你是不是很失望?”


    “有一點,”小姐認真的說:“不過你長得還馬馬虎虎,還過得去,當個跟班之類的還可以。”


    窗外,微風拂麵,秋高氣爽。一隻五彩斑斕的蝴蝶從菊花叢中飛了進來。


    蝴蝶上下翻飛,盡情地飛舞,將美麗盡情展現。


    這是一種什麽樣的人生?從繭中的蛹,經過慢長的煎熬,最終破繭而出,化作蝴蝶,隻為了自由的飛舞。


    花叢中站著一位二十出頭、英氣勃發的年青人,眼睛正出神地望著這位調皮的小姐,充滿了柔情。


    看見這位年青人,小姐的臉忽然紅了,顯得很高興又有些害羞,她一邊從窗台飛身而出,一邊丟下一句話:“我叫琴,以後我還會來找你的。”


    看著這一對兩情相悅的青年男女一起慢慢消失在花叢盡頭,致遠也不禁感到生命的美好,感到由衷的祝福,他也有過這樣年紀的時候。


    致遠一下想到了與自己有一夜情的朱珍,他立馬出門,暗中四處尋找。目前“怡和錢莊”還沒有安排致遠新的工作,他有許多的時間,可幾乎走遍了整個錢莊,一點線索也沒有,朱珍就象水蒸氣一樣地蒸發了。


    旅館、酒樓、甚至妓院都找了,找了幾天,什麽也沒有。


    她在何處?


    沿著一條鋪滿鵝卵石的小徑,就到了怡養財大管事的家。


    無論多麽忙,怡養財總要抽空喂一喂後院的鴿子,多年來這已成了他的習慣。一個人單獨生活,總要找一點愛好。


    養鴿就是他最大的愛好。


    今夜,怡養財又獨坐在後院。


    他已坐了很久。


    喂完鴿子後,他沒有象往常一樣進屋,而是坐在後院的涼椅上,半坐半躺,似乎在等什麽人。


    在漸漸寒冷的秋夜裏,他在等什麽人?


    他等的並不是人,而是一隻鴿子。


    怡和錢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大管事,獨自在這樣寒冷的秋夜裏等一隻鴿子,而且一等竟等了大半個時辰。


    這是一隻什麽樣的鴿子?


    許多人養鴿,是為了吃鴿。


    據說鴿子大補。


    同樣,也有許多人養鴿,是一種愛好,是閑暇時的排遣。這和那些喜歡養貓養狗沒什麽兩樣。


    還有一種人,養鴿是為了傳遞消息。


    怡養財屬於後兩種,既是愛好,也是為了傳遞消息。他養的全部都是信鴿。在那個年代,信鴿無疑是最快的信息傳遞工具。


    最初養鴿純粹是為了傳遞消息,時間久了,怡養財漸漸喜歡上了養鴿,勞累一天之後,與鴿為伴,與鴿為友,是一件非常愜意的事情。


    今晚,他等的鴿子是從千裏之外的、滇黔交界的吉祥村飛來的――那裏是致遠化名“秦恒”的老家。


    怡和錢莊有很多的分支機構,有很多的客戶,網絡遍及各地。調查秦恒身世的命令,幾天以前就通過信鴿,向滇黔分支機構發出了,算時間,今晚回信應該到了。


    就在怡養財似睡非睡的時候,黑暗中“撲撲撲”地飛來一隻信鴿,一下飛到怡養財手中。鴿子顯得非常勞累,仿佛用盡最後所有的力氣才飛回主人的身邊。


    鴿子的爪子下套著一個小圓筒,裏麵裝的就是怡養財一直在等的消息。


    圓筒裏放著一張卷著的小紙籌,展開,上麵隻寫著四個字“確有其人”


    怡養財冷冷的笑了笑,小心翼翼地將紙籌放入一盆早已兌好特製藥品的液體之中,慢慢地,紙的上方逐漸顯出四個蚊蠅小字“幼年夭折”。


    他終於會心地笑了。


    怡養財立刻轉身奔回書屋,查找他所需要的資料。


    在書屋左麵第一至第七個書架上,放著許多人物丹青,上麵畫的是東部大陸中所能收集到的一切稍有名氣的人。


    捉筆的是最擅長人物速寫,過目不忘的柳詩青。隻要他見過一眼的人,事後都能憑記憶將此人畫得一分不差、栩栩如生、躍然紙上。


    就是他沒有見過的人,他也能憑別人口中的描述,將此人畫得十不離**。


    在第四個架子上,第六層第二百七十二小格中,怡養財終於找到了所要找的丹青。


    畫上是一個神采飛揚、英資勃發的年青人,跟名叫“秦恒”的年青人長得幾乎一模一樣。


    隻是畫上人物的名字卻是:――致遠!


    暴風城。


    那間巨大的房子裏,唯一的一張賭桌旁。


    老山羊一樣的胡老板一個人在不停的洗牌。


    隻是洗,並不發。


    每次遇到大事的時候,他總愛坐在賭桌旁,嘩嘩地洗牌。隻有這個時候,他才感覺最緊張、最清醒――賭徒在賭錢之前是不是都這樣?


    蕭四就站在胡老板麵前。


    在老板麵前,他隻能站。


    跟隨胡老板多年,他早已知道老板的這個習慣,知道在老板思考成熟之前,最好不要開口。


    除非老板發問。


    胡老板發問了:“你知不知道為什麽我從來不給你發牌?”


    蕭四搖搖頭。


    “因為一發牌就會有輸贏,”胡老板解釋說:“有輸贏人就會興奮,就會很難控製自己的情緒,頭腦難免就會發熱。”


    “我不給你發牌是希望你頭腦一直清醒,特別是在關健的時刻。”


    這些都是胡老板的經驗之談。


    暴風城能夠在群雄逐鹿的東部大陸屹立不倒,風雲數十年,絕不是偶然。


    其間,他所付出的汗水和鮮血,絕非常人所能想象的。東部大陸上對他的評價是“老謀深算,詭計多端。”


    骨瘦如柴的胡老板在寬大的桌子旁顯得更加瘦小――瘦小並不等於弱小,從蕭四畢恭畢敬的神色就可以看出來。


    胡老板繼續說:“目前,正是關健的時刻,怡和錢莊一定不會甘心受到打擊,一定會有所反應。”


    “我非常了解鄒夕峰這個人,他一定會先部署準備,隻要他一旦完成部署,他就會發起迅猛的反擊――很可能是意想不到的――甚至是致命的打擊。”


    “所以,我們一定要思考,鄒峰會從什麽地方動手。”


    “這也正是這幾天讓我勞心費神的地方。”


    蕭四在暴風城坐的是第四的位子,盡管以他的才幹和貢獻,早就可以坐上第二的位置了,他卻一直非常安於目前的位置。


    這也是讓胡老板最賞識的地方。一個沒有野心而又有頭腦的人,毫無疑問是最容易獲得信任的人。


    蕭四也一直在思考,先計算,後冒險,是他的風格,他說出來的話同樣讓人信服:“以屬下愚見,怡和錢莊近期內不會發動大規模的進攻,不會有大的舉動。”


    “首先,我們的反擊已給對手巨大的損失,他們從打擊中恢複過來需要的是時間。”


    “其次,鄒峰做事一向穩妥,沒有絕對把握的事他不會輕易做,他從不打沒有把握的仗。”


    “最後,是因為致遠。”


    “致遠?”胡老板眼睛一亮。


    蕭四一字一句道:“因為致遠後麵有‘風。’”


    “風”是東部大陸上目前最神秘的一個組織。它沒有首領,沒有場所,甚至沒有固定的成員。隻是為了一個目標聚在一起,完成了這個目標之後又馬上散開,直到下次有了新的目標再聚在一起,忽分忽聚――就象一陣風。


    但一個共同的宗旨將這些人聯係在一起。這個宗旨就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


    所以,這也是當今東部大陸聲譽最隆、口碑最好,年青人最向往的一個組織。同樣,這也是“怡和錢莊”之類想獨霸東部大陸的最痛恨最忌諱的一個組織。


    蕭四繼續陳詞:“象致遠那樣出名而又愛管閑事的人,怡和錢莊一定會有辦法查出他的底細,我們絕不能低估對手。”


    “他們會將注意力放在致遠身上,致遠並不是一個容易對付的人,‘風’也並不是一個容易對付的組織。”


    “致遠豈不是很危險?”說這話的時候,胡老板一點擔心的表情也沒有。


    屋子一下靜了下來,靜得連一根針掉在地上都聽得到。


    他們很久沒有說話,也許是他們說得差不多了,也許是他們不想再提到致遠這個名字。


    良久,胡老板放下手裏的牌:“我們需要做什麽?”


    蕭四笑道:“我們不妨去喝一杯。”


    “好,好,好”,胡老板也不禁展顏道:“走,我們去喝一杯。”


    他們確實應當喝一杯,因為一切的變化都在控製之中。


    致遠呢?他是不是該喝一杯?


    楊柳岸曉風殘月致遠依然每晚去阿黃的酒館喝酒,一連幾晚,天天如此。


    這天,致遠醒來的時候,頭裂得就象要爆炸,全身疼得象要散架。


    他躺在一個陰溝裏。他隻依稀記得昨晚在阿黃四麵透風的小酒館喝酒,喝了許多又苦又澀又烈的酒,喝了出來,不知什麽原因,在外麵又與一位叫牛二的潑皮打了一架。


    然後,牛二就叫來了許多潑皮,再然後的事致遠就記不清了。


    近一段時間,致遠明顯感受到“怡和錢莊”加強了對他的監視,似乎有無數雙眼睛在暗處某個角落盯著他,就連他如廁的廁紙都立刻會有人偷偷地撿去分析。


    就象野獸在麵臨危險時所激發的本能一樣,致遠也察覺到了這種看似平靜下麵的危險正步步逼近。


    現在,陰溝旁邊正有一大群人圍著看他,就象在看一個怪物。前幾天被那位叫“琴”的小姐當成豬看,這一轉眼又不知被人當成什麽怪物看了。


    致遠不禁笑了笑。


    “這人在這躺了一整天了。”有人議論紛紛:“這人現在居然還能笑出來。”


    致遠頭一歪,又睡著了。


    此刻,最狐疑最想不通的,是怡養財大總管。


    這一切當然馬上就有人匯報給大總管了,他實在想不通,在這種節骨眼上,致遠居然還能喝酒、還能笑、還能睡、甚至還能與潑皮牛二這樣的人打架。


    難道致遠不知道“怡和錢莊”是龍潭虎穴?


    如果一個懷有目的之人潛入敵陣,他至少會非常謹慎。


    在睡覺的時候眼睛甚至都應當是醒的,他怎麽還敢這樣喝酒?


    致遠再次醒來的時候,已是正午。


    這次,他沒有躺在陰溝裏,而是躺在一個香噴噴、暖哄哄的臥床上。精致華麗的床,絲綢鍛麵的被――他又回到了“聽雨軒”。


    隻是今日卻沒有雨可聽。


    有豔陽,有微風,還有一首歌從窗外漂進來,歌聲清新婉約、高亢動聽,循著歌聲望去,致遠就看到了琴小姐。


    琴正在小橋流水旁、一叢竹籬下,一邊唱歌,一邊洗腳,一邊戲水,一邊抹著風中額前飄散的劉海,一邊在烤著一個香噴噴的大紅薯。


    難道是這位小姐把他帶回來的?


    誘人的香氣就隨著微風隨著歌聲飄進來。


    致遠忽然感到餓了。


    他這才想起,一天一夜粒米未進了。


    琴已經看見了他,衝著他笑,又指著烤紅薯向他打手勢,還在喊:“快來,快來,紅薯馬上就熟了。”


    致遠立刻將一切拋向腦後,管他什麽,先填飽肚子再說。


    “我知道你已經餓了,”琴柔柔地:“一個剛剛從地裏刨出來的紅薯,剛剛烤熟,不知你喜不喜歡?”


    致遠實在是很喜歡。


    三兩下吃完紅薯,掬一掌溪水,他感到一種從未有過的愜意,實在很想說幾句感謝的話。


    “你不用感謝我,”琴快樂而調皮:“我讓人把你從陰溝裏拖出來,隻不過覺得你這個人看著很順眼。”


    “而且我恰好又沒有什麽別的事情做。”


    致遠忽然開始反胃。


    “你是不是開始有些想吐的感覺?是不是肚子很不舒服?”琴眨眨眼:“我一不小心在紅薯上灑了一些瀉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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