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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八章百萬滿天飛


    這個時候,蕭宏跟在梁武帝後麵,心驚膽戰,那真是如履薄冰啊。他當然是怕梁武帝發現了他的貪汙了那麽多的銀錢和物品,以後一定要辦他的罪了。但是,讓人想不到的是,梁武帝檢查完了,不但沒有下令將簫宏拿下,反而在檢查之後,笑的春光燦爛的對地對蕭宏說:“老六,你的日子過得很滋潤嘛!到時候哥哥我找你借糧食,你可別告訴我地家也沒有餘糧啊。今天我可是什麽都看到了。”自己的兄弟既然不過是貪汙一點,算不上什麽大毛病,在粱武帝看來,隻要是不造反,那就沒有什麽不可原諒的了。


    從此以後,粱武帝知道蕭宏不會謀反,不但沒有怪罪,反而對蕭宏更加信任了。一個喜歡軍權的弟弟好,還是一個喜歡金錢的弟弟好,在皇帝的眼裏,恐怕沒有不喜歡第二種的了。


    梁武帝對親屬和士族那可是真正的活菩薩啊,對待百姓就完全是另外一套。雖然沒有達到隻允許皇帝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地步,但是,還是有一些比較荒唐的舉措的,比如,這位皇帝菩薩是五月五日的生日,但是和尚說這個生日不吉利。所以,粱武帝就把自己的生日改成了十月十日。這父母生你的日子是你說改就改的了的嗎?況且就是改了也不過是自欺欺人而已。終於還是逃不過史官的春秋妙筆。還比如,粱武帝是屬狗的,這下可好了。整個京城,不能出現有殺狗的現象。幸虧這位皇帝是屬狗的,要是他是屬老鼠的話,那麽,整個京城還能有貓的立椎之地嗎?怕就不是京城就是老鼠的天下了。


    老百姓要誰觸犯當時的法律,就要大大的嚴辦。這個問題上,粱武帝還是直接剽竊了秦始皇的原創,實行連坐。如果一個人逃亡,全家人都要跟著倒黴,鄰居也要交納罰金,誰讓你知情不報啊。這樣,貴族官僚有恃無恐,更加橫行不法。一副天老大,地老二,皇帝老三,貴族就是老四的模樣。有的甚至在大街上公開殺人,老子殺你了又怎麽著,老子殺了你是看的起你。誰讓你的老百姓了,下輩子不想被殺的那麽冤枉,就投個好人家吧。反正在粱武帝時期,貴族殺兩個老百姓,官府都裝壟作啞。


    就在這個是,有一個正直的官員賀琛看過過去了,說他正直吧,此人也是難得的一個清官了,相對於粱武帝其他的手下,他已經是貪汙的比較少的了。不過,他的為人就是有點死腦筋。一點不懂得變通。


    你給皇帝提意見,那還不好好的琢磨一下,象一個愣頭青一樣直接上了一個奏章,提出意見他是不敢的,你給皇帝提意見,你吃誰的,喝誰的,拿誰家的俸祿。所以,他不過是據實寫下了。[現在各地州郡官吏搜刮殘酷,有好處都往自己身上摟。有過錯都是老百姓的。長此以往,百姓實在受不了。還有,官員窮奢極侈,浪費太嚴重,幾乎都到了不拿銀子當錢的地步了。大造府邸,沒完沒了,大家都在比誰的府邸更是大一些,這樣下去,百姓終年服役不得休息,有可能耽誤農耕。


    其實,粱武帝時候,建造最多的就是和尚廟了,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台煙雨中,充分說明了這一點。當然賀琛不過是死心眼,又不是缺心眼,他知道皇帝是信奉佛教的,當然不敢公然的說你造了那麽多的寺廟,簡直就是勞民傷財,快要做亡國之君了。這樣的話粱武帝不把賀琛給拉出去砍了才奇怪。


    賀琛說的雖然講的是事實,又含沙射影的指出來粱武帝建造和尚廟太泛濫。但是梁武帝雖然一句也聽不進,不過因為他自己信奉佛教,對手下還是很寬容的。當下他口授一道詔書,責備賀琛。大意就是說賀琛攻擊一點不及其餘,要是不想幹了趁早回家買紅薯去吧。在這份詔書裏,粱武帝把自己說成一個天底下少有的賢明君主,又是勤勞,又是節儉。當然,粱武帝確實是勤儉,不過他的勤儉不是用在治理天下上,而是用在佛經的整理上,而且,粱武帝自己還寫了不少的佛經。和尚不能喝酒的規矩,就是這位皇帝菩薩定下來的規矩。[按:皇帝菩薩不是曆史給粱武帝的稱呼,而是他自己要求大臣一定要這樣稱呼自己。]


    至於節約,皇帝菩薩嘛。後來粱武帝甚至連肉都不吃了。穿的是粗布衣,甚至連唐僧都有一件象樣的袈裟。可是粱武帝穿的就象一個乞丐一樣。說句公道話,要是在皇帝裏麵評選一個節約的標兵來,粱武帝那是當仁不讓的頭把交椅。就這樣,把賀琛的意見頂了回去,賀琛也沒有辦法啊,粱武帝自己說的確實是事實啊。


    梁武帝因為是個佛教信徒,而且還是一個狂熱的鐵杆佛教的粉絲。他在建康建造了一座規模宏大的同泰寺,[後來在唐朝的時候這個同泰寺被燒了。]。粱武帝初一十五,都要到寺裏去燒香拜佛,講解佛法,可以說是風雨無阻。要是粱武帝把這個精神放在治理國家上,他未嚐不是一位開明的君主,可惜啊,曆史偏偏有他自己的軌跡的。


    粱武帝他這樣做,還有自己的說法,說這樣做是為了替百姓消災積德。你大爺的,要是燒香能有用的話,大家都當和尚去了。不過,這還不算什麽,信仰自由。無可厚非。但是,到了他年老的時候,更幹出一件奇怪荒唐的事來。讓後來人在茶餘飯後多了一點點笑談。粱武帝居然在同泰寺出家當了和尚,可見粱武帝已經對佛教到了什麽樣的入迷的程度了。


    曆史上有明記載的出家過的皇帝,一共是兩位,一個就是這為粱武帝。另外一個就是武則天。朱元璋應該在在寺廟打雜,是編外人員,不算是正經的和尚。


    有一次,年歲已大的粱武帝又去同泰寺講經,但是,講經完畢以後,粱武帝不回去才了,居然要在同泰寺“舍身”,也就是要出家做和尚。放著好好的皇帝不做,而去做和尚,三皇五帝到粱武帝這裏,這還真是破天荒第一次。可是,在那個古代,天地君親師。除了天地,皇帝就是老大了。他說要出家,誰敢反對!反對的人一定會被粱武帝認為是大奸臣,拉出去剁了喂狗。


    再說,那時候由於粱武帝的幾十年的艱苦努力,那可真是佛教盛行,如天竺一般。上行下效,這是肯定的。


    就這樣,梁武帝做了四天和尚,當然是帶發修行的,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粱武帝還是知道的。可能粱武帝就是佛教在過內的第一個俗家弟子了,這一點倒是和朱元璋是有同門的關係了。


    這國不可一日無君啊,你一個皇帝,老是在同泰寺呆著做什麽。於是四天後,文武百官將粱武帝給接了回去了。


    後來粱武帝出來後一想,這樣做不是很妥當。說好了是舍身的,怎麽這樣就回來了,那不就成了妄語了嗎。出家人不打妄語的。按當地的風俗,和尚還俗,那不是不可以,佛教大開方便之門嘛。但是,和尚也是要吃飯的,還俗可以。要出一筆錢向寺院“贖身”。就算你是皇帝,當了和尚大家都一樣了,怎麽能夠例外。不過已經出來了,這一次粱武帝也就沒有辦法了。


    但是,讓大家哭笑不得的是,粱武帝好象是當和尚當上癮了,沒有過半年,粱武帝第二次出家了。這位皇帝菩薩又到同泰寺舍身去了。這一次,粱武帝就不那麽好講話了,大臣們請他回宮,他就不答應了。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監。


    粱武帝一門心思的做和尚,心想,這一次要是你們不拿點贖身的錢,我是不會回去的。要不我有在佛主麵前妄語了。


    後來,時間長了,大臣裏麵還是有機靈的人的。於是懂得他的意思,就湊了一萬萬錢到同泰寺給這位“皇帝菩薩”贖身。寺裏和尚能夠收進一大筆錢,家材萬貫,立刻就能擁有,他們怎麽不高興。當然,那也是不敢不同意的,外麵的士兵都等著呢,要是敬酒不吃,那就是有罰酒的。軟硬兼施之下,方丈同意粱武帝還俗。


    對於皇帝來同泰寺做和尚,方丈也是沒有辦法啊,拒絕,就是如來借給方丈一個羅漢金身,方丈都沒有這個膽了。但是要是允許皇帝來了,萬一的哪個大臣惱了,不敢怪皇帝,還不敢怪和尚嗎?明著殺了同泰寺的和尚不他器可能,但是,大臣們可都是玩陰的好手,暗殺還是有可能的。


    不過,越是擔心什麽,越來什麽。第三次,梁武帝又來同泰寺出家了,這一次他玩的更絕,想出來一個新花樣,粱武帝到同泰寺舍身的時候,對方丈說他為了表示他對佛的虔誠,不但自己的身子舍了,還把他宮裏人和全國土地都舍了。做這樣的皇帝的娘娘也算委屈了。一下讓粱武帝給賣給了寺院了。這卻是九輩子都修不來的事情了。


    既然粱武帝舍的多,大臣贖的錢當然應該更多。要把江山和宮人都贖來的話明顯然要是再一萬萬,那粱武帝就不同意了。難道朕的江山和宮人就一萬萬嗎?大臣帶了一萬萬來,又被粱武帝給趕了回去了。


    沒有辦法,大臣們回頭隻有湊足了二萬萬錢去把粱武帝贖了回來。反正在粱武帝八十四歲高齡的時候,他又玩了一次這一套把戲。大臣們又是是花了一萬萬把皇帝給贖了回來。前後粱武帝有明確記載的,一共是花了四萬萬的費用。


    而粱武帝編寫的佛法和戒律,對後世還是有很深刻的影響的。而且,粱武帝對做詩同樣是有一套。在這一方麵,還是值得肯定的。


    而現在喬遷手裏的這就是一本南宋時期,有一名叫惠能的和尚抄寫的粱武帝的《佛家戒律》。這一本書,無論是對粱武帝的研究,還是對南宋的一些文化研究都是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的。想這樣一本書,居然能被在後麵人給寫滿了字,本來就是在後麵的書皮上寫了字也沒有什麽,但是,偏偏的這個惠能和尚非常的節儉,他在書的後封皮裏麵也寫滿了文字。這樣一來,《佛家戒律》本來是應該價值百萬不成問題。但是現在被寫了字,那就有了瑕疵了,價格自然就會大大的下降了。


    其實,南宋的書籍能保留到現在的少之又少。大多是在博物館裏收藏著,象在台灣的南宋國子監刊本《爾雅》,這樣的書籍可以算是國寶,而不能用實際的價值來衡量它。不過,由於佛家在過國畢竟不是文化正統,加上在寺廟裏書籍更是容易保存,所以《佛家戒律》也就不能算是太稀罕的國寶了。


    但是,畢竟是南宋時期的書籍,還沒有便宜到滿大街飛的地步。許巍巍奪過過了差點砸到自己的書,差點沒有把這本古董給廢了。其實這一次就不能怪許巍巍了。任誰在大街上差點被砸了,脾氣都不會好。


    幸虧許巍巍還是有少半瓶子的水在晃蕩。她看了手裏的《佛家戒律》以後,並沒有當場就撕了:“南宋的書,小子,這是不是真的啊。”許巍巍頭也不抬地問喬遷,這一次她的感覺告訴她,自己揀到寶貝了。


    喬遷看了看跑過來的兩大一小兩個人,笑了笑說:“如你所願,這本書就是真的。不過人家的主人跟過來了。”


    跑過來的這兩個人喬遷都認識,還都是潘家園的老街坊了。在前麵跑的那個小孩有十三四歲的年紀,叫羅小虎。後麵追的那兩個一個是羅小虎的父親羅文,另外一個就是老金了,就是被喬遷忽悠走了千年石頭靈芝一的那個主。


    很明顯,剛才扔書的那個人就一定是羅小虎了。羅文和老金這樣的人,對《佛家戒律》這樣的文物愛護還愛護不過來,更就不用說這這下雨的周末沒有事情,滿大街的扔上百萬的古籍來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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