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龍縣人民醫院,501號病房。


    雪白的病床上,一個單薄消瘦的少年,望著窗外的落葉,緩緩睜開了雙眼。


    “春去秋來,花落花開,萬古如須臾,浮生亦若夢初醒!”


    查房的小護士,鄙夷的看了他一眼,冷冷說道:“好好躺著吧,別瘋言瘋語了,我看你啊,準是腦子摔壞了。”


    少年並沒有理會小護士,而是一把掀開了被子,扯掉了繃帶,在不用任何輔助工具的情況下,在小護士驚訝的眼神中,直接站了起來,大步走出了病房。


    “等等,人呢?你、你還不能出院啊!醫生,醫生,501病房的……”


    小護士緊張的大叫起來。


    身穿病號服的少年,行走在路上,看似隨意的腳步,卻是道韻盎然,隱隱契合自然造化,溝通皇天後土。


    若是有高明的修士看到這一幕,定然會大驚失色,因為在少年的周圍,漫天靈氣正如潮水般,向他聚攏而來。


    那道單薄消瘦的身軀,仿佛如同吞天噬地的洪荒巨獸,在瘋狂抽幹著周圍的所有靈氣。


    沿途所經之處,花草枯萎,鳥獸哀鳴,一切的能量,一切的生機,都被那名少年,吞噬殆盡!


    他的傷勢開始恢複,瘦弱的身軀逐漸壯碩,一股股玄妙的真氣流通四肢百骸,不斷滋養壯大!


    “唉,沒想到在我飛升之後,地球的靈氣會枯竭到這種地步,哪怕動用吞天魔功,也才堪堪踏入氣煉期三重。要是換做五百年之前的地球,隻需一天的時間,就足夠我完成築基了。”


    “修煉的第一步便是引氣煉體,所謂是一重肉壯如牛,二重筋強如蟒,我現在不過是三重皮堅如銅的境界。氣煉期三重的境界,同時對付七八個手拿砍刀的痞子流氓,倒是綽綽有餘了。”


    少年臉色無奈,在深深的感歎,好似發瘋一般,滿嘴的胡言亂語。


    然而,誰都不知道,這位瘦弱少年的身體裏,早就替換成了另一個人的靈魂,一個縱橫無敵的的通天巨擘。


    他,橫貫古今萬年。


    他曾與伏羲推演八卦,也相助過大禹治水。


    他旁觀了軒轅與蚩尤的驚天大戰,也漠視著武王伐紂的青史留名。


    他與老子坐而論道,和孔子大辯七天七夜。


    他目送了徐福東渡日本,笑看著劉邦項羽的楚漢爭霸。


    他路過東漢末年的南陽,教出一位臥龍先生,從此三分天下。


    他指點東晉王家的小書童,造就了一段墨池洗硯的佳話,讓漫漫曆史,多出一位書聖王羲之的美名。


    他與達芬奇構思《最後的晚餐》,也和但丁共譜一篇《神曲》,開創了文藝複興的輝煌盛舉。


    雅典娜神廟留著他的足跡,胡夫金字塔鐫刻著他的真名。


    複活節島上,有他的石像屹立,靈岩一線天,是他的隨手劍痕。


    ……


    太多太多,太久太久。


    作為華國最古老的修仙者之一,他在地球上修煉萬年,幾乎貫穿了整個人類文明的曆史。


    直到五百年前,他預見了地球靈氣的最後枯竭,這才離開地球,橫渡星空,踏上了真正的修仙之路。


    進入修仙界的他,萬載苦修盡數爆發,在區區五百年的時間裏,就冠絕諸天萬界之顛,登上飛仙榜首,隻差一步就可破界飛升,成就永恒無量的仙人道果!


    看著眼下的身體,秦易無奈的一聲長歎。


    終究還是失敗了!


    “因緣際會啊,沒想到五百年前的隨手落子,竟讓我活出了第二世。”


    秦易手上一枚青銅指環,古樸悠遠,歲月的氣息自亙古而來。


    在離開地球之前,他將一道靈魂印記,烙印在了這枚青銅指環上。


    正是這枚青銅指環的存在,才讓他在渡劫失敗後,重生成了今天的秦易。


    “喲,這不是秦易嗎?怎麽穿著病號服到處亂跑啊?嘖嘖,青龍一中可不是你能待的地方,要不這樣吧,哥就發發善心,做做好事,再送你去醫院多住幾天!”


    一個流裏流氣的不良青年,突然擋在了秦易的麵前。


    他穿著一件骷髏圖案的黑色t恤,染成黃色的頭發如刺蝟般根根豎立,脖子上掛了條十字架項鏈,下麵是條布滿破洞的老舊牛仔褲,雙手戴著朋克風格的金屬指環,就連耳朵上,都戴著五六個耳釘。


    任誰一看,都知道這就是個不良青年,就差沒把“不良青年”,這四個字寫在臉上了。


    “黃哥,這人是誰啊,你認識?”


    黃毛身邊,是個同樣打扮誇張的太妹,又矮又胖,不過胸大臀翹,格外的顯眼,對十幾歲的小青年來說,簡直就是最致命的誘惑。


    “咱們青龍技校的虎哥知道嗎?前幾天,虎哥好心給他一個跪下來舔鞋子的機會,他居然敢往虎哥的耐克鞋上吐唾沫,這特麽不是找死嗎?”


    黃毛抓著太妹的屁股,一邊說一邊捏,越來越起勁。


    “耐克鞋?那一定很貴吧,我在縣城的大商場遠遠看到過,隨便一雙都得好幾百呢!”


    一聽到在小縣城裏很罕見的耐克鞋,太妹的雙眼就立刻亮了起來,恨不得現在就想親手摸一摸。


    “那可不是?那雙鞋子啊,可是虎哥的寶貝,聽說花了八百塊錢買的,平時都舍不得穿呢!這個秦易倒好,居然敢往虎哥的鞋子上吐唾沫。你看他身上穿的病號服,這就是得罪虎哥的下場!”


    黃毛得意洋洋的說道。


    聽到這些話,秦易也漸漸回想了起來。


    這具身體的原主人,就是被王虎和黃毛幾個人經常欺負,身上到處都是大大小小的疤痕。


    那次王虎得意的穿著雙耐克鞋,一看到秦易,就逼著他跪下來舔鞋子。


    結果,秦易吐了口唾沫就跑,被他們一群人邊追邊打,從三樓的陽台上被人推了下來。要不是剛好摔在花壇的樹叢上,可能現在秦易就得坐輪椅了。


    不過,這一次醒來,他早就不是原來的秦易,而是重生歸來的通天巨擘。


    “今天不想見血,給我滾開!”


    秦易冷漠的掃了黃毛一眼,淡淡說道。


    “嗯?”


    像是第一次見到如此囂張霸道的秦易,黃毛明顯愣了一下,過了兩三秒才反應過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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