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雲和比爾-達菲已經離開。


    梅宇清還坐在座位上,傑森-阿徹來到她身邊坐下,開口道“我和比爾-達菲談過了,他告訴我他沒辦法左右孟雲的想法。是否和我們簽約這件事情他不能做主,隻看孟雲的決定。我實在不明白,作為孟雲的經紀人,比爾-達菲怎麽會一點都做不了主?代言簽約這些事情,不都是經紀人拿主意嗎?”


    “我也不明白。”梅宇清說道。


    傑森-阿一愣“不明白什麽?”


    梅宇清道“我不明白孟雲為什麽會拒絕,我們給的條件還不夠好,誠意還不夠嗎?”


    一聽這話,傑森-阿徹蹭的站了起來,驚愕的看著梅宇清“你說什麽?你說孟雲拒絕了?怎麽可能會拒絕?”


    傑森-阿徹也沒有想過孟雲會拒絕,因為那是一份任何人看了都會心動的合同,所以讓他坐下來之後並沒有立刻問孟雲是否答應續約。因為在他看來,答應續約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傻子才會拒絕。


    “這個”傑森-阿徹剛想罵一句“白癡”,但立刻想到孟雲做出的種種,包括當初選擇和安德瑪簽約,咬定隻簽三年。


    誰敢說他是傻子,說這句話的人才是傻子。


    可是,孟雲為什麽要拒絕,這可是一份價值十億美金的合同啊,傑森-阿徹看了都眼紅不已,他一輩子都掙不到這麽多,哪怕他作為安德瑪公司的高層,手上也有一點安德瑪公司的股份,但和其他公司的股份激勵一樣,他隻有分紅權,沒有交易權,不能將手上的股份賣掉。


    而孟雲那一份,則是可以交易的。


    這完全是兩個概念,價值也差距極大。


    傑森-阿徹難以理解,誰會拒絕一份價值十億美金的合同,哪怕是勒布朗-詹姆斯、凱文-杜蘭特也無法抵擋這種誘惑吧?


    “這是為什麽?”傑森-阿徹嚴肅的看著梅宇清,他懷疑是不是梅宇清在和孟雲的談話中有什麽不當的地方,惹惱了孟雲。


    見傑森-阿徹這樣看著自己,梅宇清臉色一沉,沒好氣道“阿徹先生,我也想要說服孟雲,這是總部交給我們的任務。請相信我,我已經盡力了。事實上,我才剛開口孟雲就直接拒絕了。”


    傑森-阿徹懷疑盡去,既然是剛開口孟雲就拒絕了,那麽就是說孟雲基本上沒有考慮,所以根本不是梅宇清的關係,而是孟雲早就有了決定。


    難道是耐克或是阿迪達斯給出了更高的價碼?


    這不太可能,傑森-阿徹立刻就否定了。


    耐克和阿迪達斯雖然有這樣的底氣,但他們旗下本就有很多超級球星,除了個別人,如勒布朗-詹姆斯、凱文-杜蘭特之外,其他球星都沒有那樣的待遇,耐克和阿迪達斯也不會舍得下那麽大的本錢。


    畢竟,孟雲太年輕了,才22歲。


    還有一點,耐克和阿迪達斯對中國球員一向不怎麽大方,當初姚明那樣的表現,耐克卻給出了白菜價,讓姚明氣憤的轉投銳步。


    所以耐克和阿迪達斯不太可能給出一份比安德瑪更高的合同,甚至於相差不多都不太可能。


    至於其他品牌就更不可能了。


    有實力的球鞋品牌就這麽多,除了耐克和阿迪達斯之外,也就隻有安德瑪肯下這樣的重注,並且有底氣下這樣的重注。


    那麽孟雲為什麽要拒絕呢?


    傑森-阿徹問道“梅女士,你說孟雲為什麽要拒絕?”


    梅宇清搖頭“阿徹先生,我也想不通。而且孟雲幾乎沒怎麽考慮就拒絕了,麵對十億美金,是什麽讓他如此決絕?”


    兩人都想不通,但毫無疑問,這次他們的任務失敗了。


    而且,連十億美金都沒辦法打動孟雲,安德瑪想要和孟雲續約基本上是不太可能了。


    汽車上。


    比爾-達菲問道“孟雲,那可是十億美金啊,你為什麽要拒絕呢?你應該知道,那已經是安德瑪能夠拿出的最大誠意了。哪怕是耐克和阿迪達斯,恐怕也不會給你這樣一份合同。”


    從傑森-阿徹那裏,比爾-達菲知道了那份十億合同的存在,當時也是震驚不已,他當了這麽多年的經紀人,旗下那麽多球員,還從來沒有任何一個有過這樣的待遇。


    這已經不是天價了,而是天價中的天價。


    當時他的第一反應就是“答應”,生怕安德瑪反悔,他都沒有想到孟雲竟然會拒絕。


    “比爾。”孟雲笑道“你應該知道,我委托趙哥開了個公司,打算和安德瑪的合同到期之後做自己的球鞋品牌。”


    “我知道。”比爾-達菲點頭,又道“可是我不覺得你自己做球鞋品牌會比這份合同掙的更多。”


    孟雲要做自己的球鞋品牌的事情沒有隱瞞比爾-達菲,他也相信比爾-達菲不會透露出去。


    比爾-達菲也的確一直保守著秘密,隻是他不認為孟雲做自己的球鞋品牌能夠掙到十億美金。


    甚至在當初,他還勸過孟雲。


    以孟雲如今的人氣,做自己的球鞋品牌掙錢是肯定的,但能掙多少不好說,還真未必會有十億美金。


    所以比爾-達菲很不解。


    孟雲道“比爾,我之所以堅持要做自己的球鞋品牌,掙錢隻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我想要做一些事情,而這個公司隻是一個工具。並且,我要做的事情,安德瑪不會做,隻能我自己來。”


    開這家公司,做自己的球鞋品牌,孟雲最終的目的是以這家公司為工具,培養更多的籃球人才。


    這種事安德瑪其實是能做的,耐克、阿迪達斯也能做,但他們絕對不會用心去做,更何況是在中國。


    因為要用心去做,代價不小,花費巨大,不論是安德瑪還是耐克、阿迪達斯,他們的目的都是掙錢,為中國培養籃球人才並不是他們的目的。


    有些事隻能自己來做,沒辦法依賴別人。


    所以哪怕是十億美金擺在麵前,孟雲還是拒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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