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再後來,安父來學校鬧事的時候,半點好處沒撈著,反而更給孟秋吸了一波同情分,大家都挺可憐她遇上這麽一個不靠譜的親爸。


    也是安父又在學校鬧了好幾回,但是回回都討不著好,他這才不得不罷休。


    安父倒是想讓孟秋給他錢花,可孟秋也說了,等他老了以後,她會按照法律規定給贍養費,至於現在嘛,想都別想。


    等安父想起安暖這個女兒來時,安暖都出獄兩年多了,安父是想找人都沒處找。


    後來安父錢也花完了,在孟秋這裏又拿不到錢,他還是不得不去外頭找工作了。


    隻是安父以前都是做老板的,隻需要把事情吩咐下去,下麵的人自然會辦,現在他得聽別人的吩咐,那心裏可不就不得勁了,所以每回工作他去幾天就堅持不住了。


    高不成低不就的,安父找工作也是老大難的事情。


    最後也不知安父是怎麽想的,找了一個地下停車場保安的工作,這下子倒是不用跟人打交道了。


    不過當安父得知孟秋選擇當老師後,霎時整個人都要氣死了。


    在安父看來,當老師能有多大的出息?還不如去那些二世祖的公司當個高層,以後說不準什麽時候就上位了,或者就自己出來單幹了。


    於是消停了很久的安父又找上孟秋了。


    安父這回子還是有備而來的,他在地下停車場當保安的時候,還遇上了個兒子是傻子、重金求好基因女人代孕的富豪,所以他又打上了孟秋的主意。


    要說孟秋的基因好不好,這簡直是不用想的事情,曾經的高考狀元,如今在學校被稱之為學神,要是這都不算好,那就沒有再好的了。


    富豪聽了安父的話,也覺得孟秋基因好啊,所以富豪就說了,隻要孟秋生出兒子,一次性給三百萬。


    對於曾經的安父而言,三百萬不算什麽,隨便買輛車都不止這個價。可對於如今的他而言,三百萬夠他生活好幾年的了,這讓他不得不心動。


    不過安父也知道,孟秋是不可能乖乖聽話當代孕媽媽的,所以他不得不使用些小手段。


    然而在聽到安父說請自己吃飯的時候,孟秋就知道,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安父若是找上門,那準沒好事。


    有的人一輩子都不會改,因為他也不覺得自己有錯,安父就是屬於這一類。


    然後在小冰的監視下,孟秋也很快就得知了安父打得主意。


    對此,孟秋也是冷了眼。


    也多虧了有小冰在,孟秋拿到了安父和富豪討價還價的對話錄音,還有安父買迷藥的證據,甚至包括了安父給自己下藥的視頻。


    安父最後的結局是以拐賣罪進了監獄,判了整整八年的刑。


    五班那群人得知這個消息後,一個個的罵著安父活該。


    而早些年就跟孟秋告白,被判出局的崔應笙也是鬆了口氣的同時,臉色冷凝難看得很。雖然他早就被孟秋拒絕了,可實際上隻要孟秋身邊一直沒有其他人,他就總覺得自己還有希望,他其實從來都沒有想過放棄。


    有的人如驕陽似火,如山花爛漫,隻看一眼就在心裏留下了印記,從此他人再也無法闖入心門了。


    孟秋之於崔應笙,就是如此。


    始於好奇,偏偏心動,可惜無果。


    倒是孟秋的大學同學知道這事後,對孟秋的評論褒貶不一。


    有人說她太過於冷漠無情了,那可是她的親生父親。


    也有人說她真可憐,遇上這麽個父親,能趁機擺脫掉是最好的。


    不過孟秋也不在乎別人的想法就是了。


    隻是孟秋也沒想到,她回了貴族學校教書才幾個月,消失已久的安母又找上了門來。


    其實當初,孟秋是知道安母是跟著安母的初戀情人跑了的,隻是安母的初戀情人和安母自然是年齡相仿,也早就已經有了家室,所以安母其實是當了別人的小三了。


    如今灰溜溜的跑回來,那想也知道是事情敗露了,而那個男人顯然沒有護住安母。


    想想也能明白,初戀情人嘛,得不到的永遠是最難忘的。可等得到了呢?那朱砂痣自然就成了蚊子血,白月光也變成了白米粒。


    果然,等聽了安母好一通訴苦謾罵後,孟秋的猜測都沒錯。


    安母是被人家正牌老婆帶著幾個閨蜜一起,把她和初戀情人捉奸在床的。結果初戀情人見著老婆了,想也沒想的就說是安母勾引的他。


    最後安母被幾個女人聯合起來打慘了,還把她光溜溜的給扔出了房門,而那個說最愛她、說老婆隻是娶來家裏做擺設的男人,卻是頭也沒回的跟著他老婆走了。


    也虧得那人的老婆把她丟出去後,走之前還給她扔了件衣服,不然安母更是丟臉。


    原本安母是想回去找安父的,也是經曆了初戀情人這麽個人後,她突然又想起來安父的好來了。


    然後安母一回來,就知道安父被孟秋給送進了監獄裏了。


    於是,這下子安母就賴上孟秋了,先是讓孟秋給她買房子住,又說讓孟秋給她錢,後來說著說著就更離譜了,還讓孟秋去把她初戀情人的公司給收購了,把初戀情人的原配給打一頓之類的。


    孟秋哪能依著安母的話來?


    當初安母對她是什麽態度,孟秋至今仍舊是記憶猶新呢。


    所以說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這話,還是有幾分道理的。


    花國的法律規定,當老人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時候,子女應該履行贍養義務。無勞動能力的一般是指父親達到60周歲,母親55周歲。[來自百度]


    安母如今還真沒到這個年紀,所以孟秋哪怕是不給她贍養費,那安母也拿孟秋沒辦法。


    隻是孟秋到底是沒太絕情,她給安母租了個套一的房子,付了一年的房租,還給安母找了個超市收銀的工作。


    安母自然是不樂意的了,她當慣了貴夫人富太太,哪裏能看得上這種一個月苦苦幹下來,攏共才拿三千多塊錢的工作?


    隻是孟秋也說的十分明了,這個工作她找好了,安母幹不幹,幹的怎麽樣,她都不管了。


    到了該給贍養費的年紀,孟秋自然是會給費用,至於其他的,安母就別想了。


    要是安母不信邪的話,盡可以試試。


    而且孟秋還意有所指的嚇了嚇安母,說安父因為動了歪心思進了監獄,她想安母應該不會有什麽壞心思吧?


    別說,這話還真把安母給唬住了。


    反正打那以後,安母就再也沒敢找孟秋了,估計是怕孟秋把她也給弄進監獄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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