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千錯萬錯,女主沒錯
第二天,將兩個孩子送去幼兒園之後,林嬌嬌直接去了盛世,隻是讓林嬌嬌無法理解的是她明明麵試的崗位是秘書,但是入職之後卻成了一個小文員。
不過這樣對於她來說更好,不需要麵對太多複雜的人際交往,而且時間上更寬限自由一些。
上班第一天因為容貌的關係,林嬌嬌自然獲得了特別多的關注,尤其是女性的,幾乎都是敵視的目光。
林嬌嬌並不想過上這樣被虎視眈眈的日子,所以在某個恰當的時間她將自己已婚已育的消息透露出去了,頓時她的辦公室生活上升了好幾個檔次,那些原本討厭她的同事都紛紛來交好,當她是一個完全沒有競爭力的新員工。
林嬌嬌對這些好意都一一手下了,表麵看上去更加的人畜無害了,和誰都聊得好,人緣好的不行,碰上周末的時候,還嚷嚷著要給她開一個新人聚餐。
林嬌嬌猶豫了一下,為了日後的工作生活,她點頭答應了,為此還特意打了一個電話給龔決笙,讓他幫忙接孩子回家。
林嬌嬌不知道的是,龔決笙接到電話之後,整個人的情緒都暗沉了下來,撥通了另一個號碼。
正在和女朋友親親熱熱的高明直接被手機鈴聲打斷了,如果是普通的電話他肯定會置之不理,但頭兒的鈴聲是特別設置的,他不敢不接。
掛了電話之後,高明整個人都傻了。
“你老板又找你了嗎?”
“是啊……”
“這回又要做什麽?”
高明直接攤手倒下,“接送孩子。”
“……高明!你是不是背著我偷人了!連孩子都生出來了!”
“不是,你聽我解釋,不是我的孩子,是頭兒和嫂子的,哎哎哎,你別打……”
林嬌嬌打了一個大大的噴嚏,縮了縮手臂,她突然有點後悔自己為什麽要答應這個聚餐,原本隻是好好的吃了頓飯,有人提議去嗨一下,就被硬拐去了夜店。
林嬌嬌很少來這種地方,震耳欲聾的音樂聲吵得耳膜疼,但是同事似乎很享受這樣的氛圍,她也不好說什麽,打算多留一會就走。
“嬌嬌,你為什麽這麽早結婚了呀?”
“就是,長得這麽漂亮,這麽把自己的人生葬送了!”
林嬌嬌笑了一下,敷衍的說道;“遇到合適的,就嫁了唄。”
“嬌嬌,你老公長什麽樣的?能把你娶回家,一定特別有錢吧?做什麽的?”
“嬌嬌你快告訴我們呀!”
林嬌嬌對上了她們的視線,哪怕燈光昏黃,她仍舊能從不少人的眼神裏看出一種隱隱的嘲諷意味。
難道她結婚了是什麽丟人的事情嗎?
“他就是一個普通人,前些日子腿受傷了,就沒有工作了,在家養傷呢。”
當林嬌嬌說完這句話的時候,其中一個同事誇張的說道:“那豈不是成了一個無業遊民了?怪不得嬌嬌你還要出來工作,原來是要賺錢養家呀!真可憐,我心疼你啊!”
林嬌嬌看了過去,眼睛眯起,那個女人向來是個大嘴巴,這麽暗裏擠兌的話語傻子才聽不懂。
“話不是這麽說的,人家受傷了身體要緊。”
“但是男人不能賺錢還有什麽用!”
林嬌嬌微微一笑,道:“沒關係,我樂意養著他。”
如此豪放直接的話語將那個女人懟得說不出話來,隻是看著林嬌嬌的目光更加不屑了。
林嬌嬌突然懶得應對這樣的場麵,她隻是來上個班,不需要做到像錢這樣人人都喜歡。
就在林嬌嬌想要離開的時候,一陣轟隆隆的雷聲響起,就連吵鬧的音樂聲也遮掩不住外麵大雨滂沱的聲音。
下大雨了。
“怎麽好端端的下雨了,我還沒有帶傘呀!”
“哎呀,帶什麽傘,讓男朋友來接就好了。”
“哎呀,討厭,他忙著呢!”
“下雨來接女朋友是天經地義的!”
眾人開始相互調侃起來,有人將注意力放在了林嬌嬌身上,故意說道:“嬌嬌啊,讓你老公來接一下吧,我們可都對你的老公很好奇的!”
林嬌嬌翻了個白眼,對這些人實在是無語了,她之前明明才說過她老公受傷了,在家裏養傷,怎麽有些人就跟耳朵聾了一樣?
還沒等林嬌嬌說話,一波人走進了夜店裏,其中被眾人簇擁著的女人格外的打眼。
“那是龍騰的人,我認得那個女人,之前全市很轟動的!”
“對,我也記得了,好像叫秦依依?”
“嘖嘖,這名字也這麽好聽,長得這麽好看,怪不得龍騰的霍景天那麽愛她。”
“我就看不順眼那個女人,長得一副誰都欺負她的樣子,膈應!”
“哈哈哈哈,你就是嫉妒吧!嫉妒人家長得好看又有總裁寵著吧!”
“說什麽屁話,秦依依現在在龍騰工作,聽說搞砸了不少大單子,惹得那邊公司全體上下滿肚子怨氣,如果不是礙著霍景天的存在,哪裏讓她呆的下去!”
“要我有這樣的未婚夫,我也可以隨便作啊!你就是嫉妒了!”
林嬌嬌一邊聽著她們的討論,一邊偷偷看了過去,這還是她第一次正麵對上秦依依,原文中的女主,看到秦依依的第一眼,林嬌嬌就知道為啥別人是女主,而她是炮灰女配了。
秦依依的長相並不出眾,甚至毫不客氣的說,她長得還不如她好看!
但,秦依依渾身上下都帶著一種女主光環——白蓮花的氣質,正所謂男人看一眼都忍不住捧在手心裏嗬護,憐惜,用大點力氣都害怕傷害到這朵嬌花,還有那與生俱來的小白兔的單純感,加上那雙濕漉漉的大眼睛一看你,哪個男人受得了啊!
林嬌嬌撇撇嘴,當初看書的時候她就被作者形容女主的用詞給雷到了,當現實生活中真正看見之後,她不得不承認,男人果然都是偏愛小白兔的,怪不得秦依依在原著中明明也做了不少壞事,但男主霍景天就跟瞎了眼一樣,什麽都看不見。
總之,千錯萬錯,女主沒錯。
第二天,將兩個孩子送去幼兒園之後,林嬌嬌直接去了盛世,隻是讓林嬌嬌無法理解的是她明明麵試的崗位是秘書,但是入職之後卻成了一個小文員。
不過這樣對於她來說更好,不需要麵對太多複雜的人際交往,而且時間上更寬限自由一些。
上班第一天因為容貌的關係,林嬌嬌自然獲得了特別多的關注,尤其是女性的,幾乎都是敵視的目光。
林嬌嬌並不想過上這樣被虎視眈眈的日子,所以在某個恰當的時間她將自己已婚已育的消息透露出去了,頓時她的辦公室生活上升了好幾個檔次,那些原本討厭她的同事都紛紛來交好,當她是一個完全沒有競爭力的新員工。
林嬌嬌對這些好意都一一手下了,表麵看上去更加的人畜無害了,和誰都聊得好,人緣好的不行,碰上周末的時候,還嚷嚷著要給她開一個新人聚餐。
林嬌嬌猶豫了一下,為了日後的工作生活,她點頭答應了,為此還特意打了一個電話給龔決笙,讓他幫忙接孩子回家。
林嬌嬌不知道的是,龔決笙接到電話之後,整個人的情緒都暗沉了下來,撥通了另一個號碼。
正在和女朋友親親熱熱的高明直接被手機鈴聲打斷了,如果是普通的電話他肯定會置之不理,但頭兒的鈴聲是特別設置的,他不敢不接。
掛了電話之後,高明整個人都傻了。
“你老板又找你了嗎?”
“是啊……”
“這回又要做什麽?”
高明直接攤手倒下,“接送孩子。”
“……高明!你是不是背著我偷人了!連孩子都生出來了!”
“不是,你聽我解釋,不是我的孩子,是頭兒和嫂子的,哎哎哎,你別打……”
林嬌嬌打了一個大大的噴嚏,縮了縮手臂,她突然有點後悔自己為什麽要答應這個聚餐,原本隻是好好的吃了頓飯,有人提議去嗨一下,就被硬拐去了夜店。
林嬌嬌很少來這種地方,震耳欲聾的音樂聲吵得耳膜疼,但是同事似乎很享受這樣的氛圍,她也不好說什麽,打算多留一會就走。
“嬌嬌,你為什麽這麽早結婚了呀?”
“就是,長得這麽漂亮,這麽把自己的人生葬送了!”
林嬌嬌笑了一下,敷衍的說道;“遇到合適的,就嫁了唄。”
“嬌嬌,你老公長什麽樣的?能把你娶回家,一定特別有錢吧?做什麽的?”
“嬌嬌你快告訴我們呀!”
林嬌嬌對上了她們的視線,哪怕燈光昏黃,她仍舊能從不少人的眼神裏看出一種隱隱的嘲諷意味。
難道她結婚了是什麽丟人的事情嗎?
“他就是一個普通人,前些日子腿受傷了,就沒有工作了,在家養傷呢。”
當林嬌嬌說完這句話的時候,其中一個同事誇張的說道:“那豈不是成了一個無業遊民了?怪不得嬌嬌你還要出來工作,原來是要賺錢養家呀!真可憐,我心疼你啊!”
林嬌嬌看了過去,眼睛眯起,那個女人向來是個大嘴巴,這麽暗裏擠兌的話語傻子才聽不懂。
“話不是這麽說的,人家受傷了身體要緊。”
“但是男人不能賺錢還有什麽用!”
林嬌嬌微微一笑,道:“沒關係,我樂意養著他。”
如此豪放直接的話語將那個女人懟得說不出話來,隻是看著林嬌嬌的目光更加不屑了。
林嬌嬌突然懶得應對這樣的場麵,她隻是來上個班,不需要做到像錢這樣人人都喜歡。
就在林嬌嬌想要離開的時候,一陣轟隆隆的雷聲響起,就連吵鬧的音樂聲也遮掩不住外麵大雨滂沱的聲音。
下大雨了。
“怎麽好端端的下雨了,我還沒有帶傘呀!”
“哎呀,帶什麽傘,讓男朋友來接就好了。”
“哎呀,討厭,他忙著呢!”
“下雨來接女朋友是天經地義的!”
眾人開始相互調侃起來,有人將注意力放在了林嬌嬌身上,故意說道:“嬌嬌啊,讓你老公來接一下吧,我們可都對你的老公很好奇的!”
林嬌嬌翻了個白眼,對這些人實在是無語了,她之前明明才說過她老公受傷了,在家裏養傷,怎麽有些人就跟耳朵聾了一樣?
還沒等林嬌嬌說話,一波人走進了夜店裏,其中被眾人簇擁著的女人格外的打眼。
“那是龍騰的人,我認得那個女人,之前全市很轟動的!”
“對,我也記得了,好像叫秦依依?”
“嘖嘖,這名字也這麽好聽,長得這麽好看,怪不得龍騰的霍景天那麽愛她。”
“我就看不順眼那個女人,長得一副誰都欺負她的樣子,膈應!”
“哈哈哈哈,你就是嫉妒吧!嫉妒人家長得好看又有總裁寵著吧!”
“說什麽屁話,秦依依現在在龍騰工作,聽說搞砸了不少大單子,惹得那邊公司全體上下滿肚子怨氣,如果不是礙著霍景天的存在,哪裏讓她呆的下去!”
“要我有這樣的未婚夫,我也可以隨便作啊!你就是嫉妒了!”
林嬌嬌一邊聽著她們的討論,一邊偷偷看了過去,這還是她第一次正麵對上秦依依,原文中的女主,看到秦依依的第一眼,林嬌嬌就知道為啥別人是女主,而她是炮灰女配了。
秦依依的長相並不出眾,甚至毫不客氣的說,她長得還不如她好看!
但,秦依依渾身上下都帶著一種女主光環——白蓮花的氣質,正所謂男人看一眼都忍不住捧在手心裏嗬護,憐惜,用大點力氣都害怕傷害到這朵嬌花,還有那與生俱來的小白兔的單純感,加上那雙濕漉漉的大眼睛一看你,哪個男人受得了啊!
林嬌嬌撇撇嘴,當初看書的時候她就被作者形容女主的用詞給雷到了,當現實生活中真正看見之後,她不得不承認,男人果然都是偏愛小白兔的,怪不得秦依依在原著中明明也做了不少壞事,但男主霍景天就跟瞎了眼一樣,什麽都看不見。
總之,千錯萬錯,女主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