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要幹什麽?”男記者色厲內荏的喊,“我是記者,警告你們不要碰我,否則,後果自負!”


    保安領隊也是個機靈人,和他保持著一米的距離,嚴肅地大聲道:“這位先生,這裏是淩光國際酒店,您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我們尊貴的客人,請您離開!不然我們就要報警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也將由您承擔!”


    男記者傻了眼,蕭晉敢不把他放在眼裏還情有可原,畢竟是位身家億萬的大少爺,可眼前的這個保安憑什麽?隻要老子回去寫一篇這酒店的負麵新聞,分分鍾就能讓你吃不了兜著走,這麽簡單的道理都不明白嗎?


    然而,傻眼歸傻眼,他也知道自己不能再繼續呆在這裏了。跟蕭晉針鋒相對勉強還能說是在維護單位的尊嚴,要是把警察給招來了,那不管結果如何,領導們為了消除不好的影響,也會讓他背上所有的鍋的。


    深吸口氣,他抬頭望向台上的蕭晉,表情大義凜然:“蕭先生,我可以離開,但在那之前我要告訴你,這裏是人民當家作主的華夏,是**治的地方,有錢不代表就可以橫行霸道,恣意妄為!”


    言罷,他撞開身前的保安大踏步離去,一身正氣的模樣仿佛是要上刑場似的。


    “真是奇怪,就有那麽一撮人特別喜歡給自己加人設,一會兒代表王法,一會兒又代表人民,還慷慨激昂的把自己當聖人,都不問問人家願不願意被他代表。”待會議室大門關上,蕭晉笑著開口,“很抱歉在開始之前先讓大家看了一場猴戲,正好我也借著這個機會重申一下:我個人是非常尊重諸位的職業和權利的,隻要你們能夠做到嚴格遵守一名記者、一名監督者應有的公正立場,那我也可以向大家保證,我絕對是這個世界上最好說話的被采訪對象。


    另外,各位剛剛都看的很清楚,淩光酒店的保安先生們並沒有任何無禮或者錯誤的地方,如果過幾天網絡上出現了有關於這裏的不良信息,還希望大家到時候能高抬貴手,起碼先調查過再發表言論,畢竟人家做生意的也不容易,因為我個人的原因就遭受無妄之災,實在是太冤枉了。


    ok,言歸正傳,發布會開始,請大家先稍安勿躁,按照流程,接下來的時間交給我的發言人羅小萌小姐。”


    一上來就把一個背景牛b的記者給趕了出去,羅小萌這會兒氣的把他舌頭割下來的心思都有,聞言凶巴巴的瞪他一眼,走到一旁的主持台前,微笑對話筒說:“首先,請允許我代表蕭先生感謝各位的到來,並為剛剛所發生的一點不愉快向大家表示道歉。其次,因為時間關係,多餘的廢話就不多言,我們直接進入正題。”


    說到這兒,她清了清嗓子,正色又道:“今天蕭先生舉辦這場新聞發布會,主要是有兩件事情要宣布,但在那之前,我們想先請各位媒體界的朋友看一段視頻錄像。”


    接著,她做了個手勢,會議室內的燈光便暗了下來,同時投影儀亮起,台前的幕布上開始出現畫麵。


    畫麵是一段監控探頭拍下的記錄,裏麵的內容所有人都很熟悉,正是蕭晉在飲品店裏打人的全過程,隻不過比網絡上流傳的版本更完整一些,從那老太太插隊第一次搶奶茶開始,直到蕭晉和夏愔愔離開飲品店結束。


    投影儀關閉,會議廳內重新變得燈火通明。羅小萌再次開口:“剛剛的視頻畫麵,想必各位媒體朋友都已經看的非常清楚,事情的起因是那位女士三番五次的插隊強搶並不屬於她的物品,這顯然是不道德且違背公序良俗的。


    當然,這並不代表她就應該被打,隻是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這個情況——她被奶茶潑過之後,衝上去要報複的對象卻不是蕭先生,而是他身邊的同伴。


    另外,根據警方公開的調查筆錄顯示,無論是飲品店店員,還是其他排隊的顧客,包括那位女士自己在內,都能夠證明那位女士最開始搶走的奶茶正是屬於蕭先生同伴的那一杯。也就是說,蕭先生的同伴不但從頭到尾都是無辜的,而且還算是一位受害者,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講,那位女士都沒有攻擊她的理由和必要。


    因此,蕭先生動手,就算夠不上正當防衛的標準,也是出於保護同伴不受傷害的目的。考慮到她的年紀,蕭先生的行為或許有些過激,但絕對沒有錯!


    也因此,有鑒於她和她的家屬這半個月裏在各種公開場合和媒體對蕭先生名譽上的汙蔑和毀謗,蕭先生已經委托律師向法院提交了名譽侵權訴訟請求,要求對方立刻停止一切侵權行為,公開道歉,並賠償蕭先生因此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此言一出,整個會議廳立馬就炸了。在這個你弱你有理的大環境下,一個年輕人毆打了一名老人,出獄後非但不表示道歉,還要告老人侵犯他的名譽,這簡直是在跟主流價值觀為敵,花樣作死啊!


    “蕭先生,既然您認為自己完全沒有錯,那為什麽還會服從警方的處罰結果,沒有提出申訴呢?還是說,您也打算起訴龍朔警方?”


    一名大嗓門記者的聲音壓過了所有人,問的問題也十分犀利,所以現場頓時安靜下來,幾十雙眼睛齊齊盯著蕭晉,手機、錄音筆、相機、攝像機嚴陣以待,看他能怎麽回答。


    蕭晉先是抬手示意羅小萌要自己回答這個問題,然後微笑望著那名記者說:“首先,這位記者先生誤會了,我並不是完全沒有錯,而是僅僅就動手打了那位女士這一點而言,理由是正當且合理的;其次,我不會起訴龍朔警方,因為我用奶茶潑了那位女士,這是非常不應該的行為,對此我也深表慚愧,理應受到懲罰。考慮到對方的年紀和我本人那所謂的英雄之名,更應該罰上加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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