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的馬泰華,他想幹什麽?”
聽完蕭晉的講述,李善芳重重的一掌拍在桌子上,怒不可遏。
“他的目的是什麽不好說,但肯定是衝著譚家來的。”蕭晉道,“畢竟以馬泰華如今的江湖地位而言,跟姐姐和姐夫你們才是同輩,與小鹿這個晚輩稱兄道弟,除了‘非奸即盜’這四個字,我想不出別的可能來。”
李善芳站起身,在房間裏來回走了兩趟,眉頭卻皺的越發緊了。
“不瞞兄弟你說,我公公從很早之前就跟你姐夫說過,他在省城風光的時間太長了,所謂烈火烹油,鮮花著錦,譚家既然沒辦法再往上前進一步,那就必須做好迎接盛極而衰的準備,最好的辦法就是在我們這一代就做到徹底告別江湖。
也因此,我跟你姐夫這些年除了洗白之外,基本就沒幹過別的,馬泰華之所以能起來,也是我公公故意放水,好讓我家看上去不是那麽的顯眼。
至於小鹿,既然我們都已經決定離開江湖了,自然不會讓他接觸到任何與江湖有關的事情。也就是說,馬泰華就算是想取我譚家而代之,接近小鹿也沒有一點用處呀,到了他現在的地位,總不會還惦記著挾持人質這樣下三濫的套路吧?!”
蕭晉想了想,搖頭說:“挾持小鹿頂多能讓他在日暮途窮時換一條活路,而且這也不需要他費那麽多的心思來蠱惑小鹿,所以,他必然還有別的目的。”
“可是,還能是什麽?難不成他打算一口氣弄死我譚家滿門,然後把小鹿當成傀儡控製省城江湖?”
這話說完,李善芳倒先笑了兩聲,明顯她自己都知道這個想法會有多麽的瘋狂和荒謬。
“事情在弄清楚之前,我們隻能當做一切都有可能。”蕭晉說,“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姐姐你最好還是不要讓小鹿出門了,老夫人那裏由我去說,想來她也會理解的。”
李善芳歎了口氣,說:“姐姐活了半輩子,也就認你當兄弟這一件事做的最值,明明是我譚家的家事,卻總要勞煩你一趟趟的來回跑,姐都不知道該怎麽感謝你才好。”
蕭晉笑著擺了擺手:“從姐姐說要認我做兄弟的那一刻開始,我可就沒再把自己當外人了,姐姐你還說這樣的話,讓小弟的臉往哪兒擱呀?”
李善芳聽了哈哈一笑:“沒錯沒錯,咱們已經是一家人了,姐姐那話確實不該說,以後啊!咱們姐弟就不分你我了,有什麽需要姐做的,盡管開口就是。”
“放心,兄弟我最實在了,肯定不會跟姐姐你客氣的。”
李善芳聞言又是一陣大笑,隻覺得認下的這個兄弟越來越對胃口,如果婆婆那邊沒問題的話,把小戟送給他也沒什麽好可惜的。
“姐,那個馬泰華是什麽來頭?我今天試探了一下,發現他在巡撫衙門裏應該是有人的。”
“來頭?要不是我公公需要他站出來擋箭,他十幾年前就該被埋進土裏了。”李善芳一臉鄙夷的說,“他原本隻是一個不入流的混混,三十歲了還一事無成,命倒是很好,雖說相親娶了一個帶著孩子的寡婦,但那寡婦卻是遠近聞名的漂亮賢惠。
要換成正常人,老婆孩子熱炕頭,說不定就能和和美美的過完這一生,可他卻不知珍惜,竟然喪盡天良的把老婆灌醉,然後請自己的大哥去睡。
他老婆醒了之後自然不幹,尋死覓活了好長一段時間,也不知道他是怎麽忽悠的,反正從那之後,那寡婦就成了他往上爬的階梯。
隨著去他家睡覺的大哥越來越多,他的地位也越來越高,僅僅隻用了不到三年時間,就成為了大佬的心腹,然後又過了一年多,大佬死在了他老婆的身上,他成了新的大佬,而他老婆則徹底的瘋了。
那些曾經睡過他老婆的大哥們自然都惶惶不可終日,聯合起來找我公公,說那大佬是他殺的,要求我公公為他們主持公道。
我公公那個時候正缺一個擋箭牌,見馬泰華是個陰狠能忍之輩,有成事的可能,再加上那些大哥沒一個好鳥,所以就斷了個葫蘆案,板子高高抬起,卻輕輕落下,給馬泰華留下了一線生機。
事實證明,我公公沒有看走眼,不知何時他竟然搭上了原江州府的副知府、現如今的巡撫衙門的布政使,這才短短十來年過去,就已經隱隱有了與譚家分庭抗禮的實力。
至於當年睡過他老婆、又企圖弄死他的那些大哥,如今還活著的隻剩下一個,你現在去老城區的一條街道上還能看見一個沒了腿的老乞丐,那是第一個睡他老婆的人,據說也是讓他明白可以靠老婆上位的人,所以他留了那人一條命,並讓其餘生都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聽完這些,蕭晉心裏一陣唏噓。不管是好人還是壞人,沒有誰能夠隨隨便便成功,馬泰華三十歲時還隻是個小混混,說明他的本性並不是現在這副陰險毒辣的樣子,之所以會變成這樣,說不定真是第一個打他老婆主意的那個大哥的功勞。
不知道馬泰華決定灌醉自己老婆的那天都經曆過怎樣的思想掙紮,但蕭晉知道,那一天絕對是他人生的轉折點。
而且,付出了那樣大的代價,他對成功的渴望絕對會與日俱增,再經過十幾年的發酵,這種渴望很可能已經變成了本能,不幹掉譚正信、不徹底掌控給了他巨大屈辱的省城江湖,他絕不會輕易罷休!
一個可以每天都把老婆往別的男人身下送的家夥,要麽是太懦弱,要麽就是足夠狠,馬泰華顯然不是一個懦弱之輩,為了成功,無論多麽瘋狂的事情,他都能做得出來。
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這種形容詞於他而言,恐怕僅僅隻是日常罷了。說不定哪一天他真的會像李善芳當做笑話說的那樣殺光譚家滿門。
養虎為患,譚正信還是太自大了呀!
聽完蕭晉的講述,李善芳重重的一掌拍在桌子上,怒不可遏。
“他的目的是什麽不好說,但肯定是衝著譚家來的。”蕭晉道,“畢竟以馬泰華如今的江湖地位而言,跟姐姐和姐夫你們才是同輩,與小鹿這個晚輩稱兄道弟,除了‘非奸即盜’這四個字,我想不出別的可能來。”
李善芳站起身,在房間裏來回走了兩趟,眉頭卻皺的越發緊了。
“不瞞兄弟你說,我公公從很早之前就跟你姐夫說過,他在省城風光的時間太長了,所謂烈火烹油,鮮花著錦,譚家既然沒辦法再往上前進一步,那就必須做好迎接盛極而衰的準備,最好的辦法就是在我們這一代就做到徹底告別江湖。
也因此,我跟你姐夫這些年除了洗白之外,基本就沒幹過別的,馬泰華之所以能起來,也是我公公故意放水,好讓我家看上去不是那麽的顯眼。
至於小鹿,既然我們都已經決定離開江湖了,自然不會讓他接觸到任何與江湖有關的事情。也就是說,馬泰華就算是想取我譚家而代之,接近小鹿也沒有一點用處呀,到了他現在的地位,總不會還惦記著挾持人質這樣下三濫的套路吧?!”
蕭晉想了想,搖頭說:“挾持小鹿頂多能讓他在日暮途窮時換一條活路,而且這也不需要他費那麽多的心思來蠱惑小鹿,所以,他必然還有別的目的。”
“可是,還能是什麽?難不成他打算一口氣弄死我譚家滿門,然後把小鹿當成傀儡控製省城江湖?”
這話說完,李善芳倒先笑了兩聲,明顯她自己都知道這個想法會有多麽的瘋狂和荒謬。
“事情在弄清楚之前,我們隻能當做一切都有可能。”蕭晉說,“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姐姐你最好還是不要讓小鹿出門了,老夫人那裏由我去說,想來她也會理解的。”
李善芳歎了口氣,說:“姐姐活了半輩子,也就認你當兄弟這一件事做的最值,明明是我譚家的家事,卻總要勞煩你一趟趟的來回跑,姐都不知道該怎麽感謝你才好。”
蕭晉笑著擺了擺手:“從姐姐說要認我做兄弟的那一刻開始,我可就沒再把自己當外人了,姐姐你還說這樣的話,讓小弟的臉往哪兒擱呀?”
李善芳聽了哈哈一笑:“沒錯沒錯,咱們已經是一家人了,姐姐那話確實不該說,以後啊!咱們姐弟就不分你我了,有什麽需要姐做的,盡管開口就是。”
“放心,兄弟我最實在了,肯定不會跟姐姐你客氣的。”
李善芳聞言又是一陣大笑,隻覺得認下的這個兄弟越來越對胃口,如果婆婆那邊沒問題的話,把小戟送給他也沒什麽好可惜的。
“姐,那個馬泰華是什麽來頭?我今天試探了一下,發現他在巡撫衙門裏應該是有人的。”
“來頭?要不是我公公需要他站出來擋箭,他十幾年前就該被埋進土裏了。”李善芳一臉鄙夷的說,“他原本隻是一個不入流的混混,三十歲了還一事無成,命倒是很好,雖說相親娶了一個帶著孩子的寡婦,但那寡婦卻是遠近聞名的漂亮賢惠。
要換成正常人,老婆孩子熱炕頭,說不定就能和和美美的過完這一生,可他卻不知珍惜,竟然喪盡天良的把老婆灌醉,然後請自己的大哥去睡。
他老婆醒了之後自然不幹,尋死覓活了好長一段時間,也不知道他是怎麽忽悠的,反正從那之後,那寡婦就成了他往上爬的階梯。
隨著去他家睡覺的大哥越來越多,他的地位也越來越高,僅僅隻用了不到三年時間,就成為了大佬的心腹,然後又過了一年多,大佬死在了他老婆的身上,他成了新的大佬,而他老婆則徹底的瘋了。
那些曾經睡過他老婆的大哥們自然都惶惶不可終日,聯合起來找我公公,說那大佬是他殺的,要求我公公為他們主持公道。
我公公那個時候正缺一個擋箭牌,見馬泰華是個陰狠能忍之輩,有成事的可能,再加上那些大哥沒一個好鳥,所以就斷了個葫蘆案,板子高高抬起,卻輕輕落下,給馬泰華留下了一線生機。
事實證明,我公公沒有看走眼,不知何時他竟然搭上了原江州府的副知府、現如今的巡撫衙門的布政使,這才短短十來年過去,就已經隱隱有了與譚家分庭抗禮的實力。
至於當年睡過他老婆、又企圖弄死他的那些大哥,如今還活著的隻剩下一個,你現在去老城區的一條街道上還能看見一個沒了腿的老乞丐,那是第一個睡他老婆的人,據說也是讓他明白可以靠老婆上位的人,所以他留了那人一條命,並讓其餘生都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聽完這些,蕭晉心裏一陣唏噓。不管是好人還是壞人,沒有誰能夠隨隨便便成功,馬泰華三十歲時還隻是個小混混,說明他的本性並不是現在這副陰險毒辣的樣子,之所以會變成這樣,說不定真是第一個打他老婆主意的那個大哥的功勞。
不知道馬泰華決定灌醉自己老婆的那天都經曆過怎樣的思想掙紮,但蕭晉知道,那一天絕對是他人生的轉折點。
而且,付出了那樣大的代價,他對成功的渴望絕對會與日俱增,再經過十幾年的發酵,這種渴望很可能已經變成了本能,不幹掉譚正信、不徹底掌控給了他巨大屈辱的省城江湖,他絕不會輕易罷休!
一個可以每天都把老婆往別的男人身下送的家夥,要麽是太懦弱,要麽就是足夠狠,馬泰華顯然不是一個懦弱之輩,為了成功,無論多麽瘋狂的事情,他都能做得出來。
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這種形容詞於他而言,恐怕僅僅隻是日常罷了。說不定哪一天他真的會像李善芳當做笑話說的那樣殺光譚家滿門。
養虎為患,譚正信還是太自大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