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瑟越發的同情原主,不管原主做過多少錯事,這個娘起碼犯了一半的罪。


    她就沒見過這麽極品的娘。


    哪怕是她在幾個世界裏最極品的親娘王棉花,也沒有遇過這種事。


    母親在原文瑟的心裏,一向是特別神聖的代名詞,在她的世界裏,她為原媽去死都可以。


    可以想象少女打小被親生的娘這麽的對待,那心裏是有多難受。


    特別是古代,娘倆兒在一起是日常,原主整天跟著這樣的娘,受了那麽多的冷暴力和精神虐待,甚至還有體罰,怪不得原主那麽聰明能幹,卻一直處不好和家人和朋友的關係,把自己的人生過得亂七八糟。


    明明是愛著小叔子的,卻要和大伯子結婚。


    明明是愛著兒子的,卻被兒子活生生下毒害死。


    她根本不知道怎麽樣愛一個人。


    她就算拚盡全力,成為別人眼中的人生贏家,可在心裏,在感情上,難道不曾悲傷嗎。


    跟著這樣的娘,原主每天都是腳踩尖刀的過日子吧。


    可有這麽個娘,做為一個小姑娘除了接受又有什麽樣的辦法呢。


    哪怕是原文瑟雖然很不喜歡於樂氏,但她也不可能和於樂氏明火執仗的鬥。


    特別是原主一直以來都很孝順母親,哪怕明知道母親不公,心裏疼痛,卻也還是事母以恭。


    這種方式雖然有些愚孝,但卻是這個社會高度讚揚的一種美好品德。


    她要是對於樂氏都狠,哪怕是於爹不會說她,但是心裏肯定覺得這個女兒太過狠心了,對親娘都能這麽狠,還能對誰好。


    就算是這些侍候的傭人,也會覺得如此。


    畢竟這個年頭,對於孝順還是很重中的,甚至覺得人最重要的品德就是孝順,就跟現在人們對真愛的看中一樣,覺得男人最重要品德就是對妻子好。


    這並不是媽寶男和妻管炎之間的巔|峰對決,而是不同的時代,不同的世界,有著不同的標準。


    不管到了哪個時代,你就得有一定的代入感,才能立於不敗之地。


    雖然很不喜歡於樂氏,但太過份的話和事,至少在有旁觀者的角度下,她是絕對不會說和做的,反正聽她罵吧也不會少塊肉,當然這樣作孽的生活原文瑟是過不下去的。


    所以,原文瑟打起精神,準備忽悠於樂氏,當你對一個人隻有算計沒有感情的時候,處理關係就很容易了。


    於樂氏一直恨恨地責怪著原文瑟,最後還是指使她辦事,道,“你聽到沒有,趕緊讓你爹給你表姐請大夫去。”


    原文瑟認真地道:“娘,我孝順您,可我也得要孝順爹,爹每天一睜眼就是為了我們這一大家子操勞,多辛苦,您這吃的穿的住的用的都是爹一雙手為您在外麵賺取的,多累啊,我們得多體諒一下爹,不能讓爹寒了心了,你想想,爹要是不喜歡的人,你非要說這個人好,爹多難過。”


    於樂氏沒想過女兒反過來會教訓她這一堆有的沒的,不耐煩地道:“誰家男人不養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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