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是個特別識時務的,條件太優越的人家孩子,她根本不怎麽來往,哪怕上小學的時候,她的性子就是特別省心,原文瑟鼓勵她出門玩,可小四不管在哪家,受過一次欺負,絕對不會再去第二次。


    對她來說,友情這東西,絕對不要給她惹麻煩,她才會勉強接受,所以她生活在一個十分良性的圈子裏,在這個圈子裏,大家都喜歡她,那些不喜歡她的人,她也不接觸。


    不過今年暑假,因為孩子要求,原文瑟把兩臭小子和小四一起送到李小蘭那裏,讓她每天跟著女兵一起操練,順便學點防身術什麽的,不然這麽嬌美的少女沒點自衛力,那怎麽行呢?


    李小蘭那邊還有三個孩子,一共六個,把李小蘭激動壞了,這可是姐姐第一次交給她這麽重要的任務,一定得完成,因為害怕完成不了會誤事,還特意的給他大伯母打電話,說了不少好聽的,把大伯母空調過來,做個總指揮。


    不然六個孩子,大小一不,品種齊全的,還真不好弄。


    王來福也是挺樂嗬的,還大大咧咧的拒絕了原文瑟隨人送來的一百塊錢,“自家孩子來受兩個月罪,還用錢?再說能讓我家兩個小的跟著大的們學學規矩,我不倒找錢就是好事。”


    所以說親戚之間,越走越親就是這個道理。


    李小蘭生活滿意,雖然心氣還是強,但是沒遇到重大變故的時候,為人還是很讓人舒服的,隻要不要考驗她的節操,大家相處還是很愉快的。


    不過,人為什麽要互相考驗呢。


    一個人倒黴,


    小四一走,大院子裏男孩子女孩子,嘩拉拉的走了一批,跟了過去,這才讓整個大院發現,嘩……這就是李家有女初長成嗎?


    本來一直默默無聞的小四,終於被大院裏很多人家看在眼裏。


    甚至有人甚至在背後說李家幾個閨女都跟狐狸精似的,但是大部分人還是挺羨慕。


    甚至這段時間很多人跟原文瑟和老十提親,原文瑟也是醉了。


    十五歲,親事也太早了吧。


    現在這個年代,女孩子也是普遍十八|九的相看訂婚結婚都正常,原文瑟咬住,十五,太小,不行,真不行,親事要隔幾年再說,而且要孩子自己喜歡,大人不會幫她做主的。


    不過原文瑟也交待了小四,別人問起就說她不管這事,全聽長輩們安排。


    現在就能發現小四過續後的好處了,畢竟如果沒過續,別人給個一二百塊給她生母,說不定真能做出什麽了不起的事來,現在換成李二狗子和王翠花,基本上都是回得滴水不漏的,孩子太小,不說親。


    原文瑟還挺自豪的,真正是一家有女百家求,誰能知道十年前,這孩子差點就能給餓死在家裏。


    周賢麗想著讓原文瑟給她當保姆,其實還真是挺聰明的,隻是,她想得太美了。


    原文瑟要是知道,得呼死她。


    柏家園開始的時候都會拒絕她,但是人老了,耳朵根也會變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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