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是!”
沈凡凱毫不猶豫地否定了,那種熟悉感,就好像他們以前是很親的人,可,他要怎麽把自己心裏的感覺告訴她?退一萬步說,她會不會相信他?
斂了斂心神,沈凡凱笑了,問道:“宋小姐,我姓沈,叫沈凡凱,我可以跟你交個朋友嗎?”
阿黎一愣,幾乎是下意識地回答他:“不能。”
“不能?”沈凡凱皺了皺眉,狐疑地看向她,“宋小姐,請問,我可以知道原因嗎?你為什麽不願意跟我做朋友?”
阿黎輕扯了一下嘴角,笑得有些尷尬,“那個,沈先生,我老公是出了名的醋壇子,別說跟你做朋友了,要是讓他知道我跟一個陌生男人喝咖啡,回去之後,他肯定會跟我講一堆大道理。”
沈凡凱微怔,似是沒想到她會這麽說,一時之間,他竟有些無言以對。
好一會兒,沈凡凱想了想說道:“宋小姐,這麽可怕的男人你也願意跟他一起生活?萬一他對你家暴怎麽辦?家暴的男人是最可怕的,而且,家暴有了第一次,就一定會有第二次,第三次……”
“沈先生,你誤會了,我老公雖然喜歡吃醋,但從來都不會對我動手。”
最多也就是把窺覬她的男人狠狠教訓一頓。
“宋小姐,凡事沒有絕對,如果你老公真的以後我這件事情家暴你,那請你聯係我,我會跟他解釋清楚的,又或者我可以幫你聯係律師……”
不等沈凡凱說完,阿黎驚得差點跳起來,她連忙開口阻止他,“打住!沈先生,我想你應該是誤會了!我老公絕對不會家暴我,他也不會隨便懷疑我,所以,你的假設是多餘的。”
“還有一點,沈先生,我想知道,這幾天您是不是一直跟蹤我?”
沈凡凱心下一驚,瞳眸微不可見地縮了縮,稍頓了一下,他不動聲色地問道:“宋小姐,你是怎麽發現有人跟蹤你的?”
阿黎聳聳肩,雙手捧著玻璃杯,似笑非笑地說了一句:“直覺!女人的直覺一向都很準。”
“僅僅是直覺嗎?”
“當然。”
直覺?隻是直覺嗎?沈凡凱勾了勾嘴角,忽然沉默了,他的偵查能力有多強,他比誰都要清楚,可宋黎卻說,她僅僅靠著直覺就懷疑有人跟蹤他,他是絕對不會相信這種鬼話。
見沈凡凱不作聲,阿黎也不著急了,她捧著水杯,垂眸笑得愜意。
沈凡凱這個人,她雖然說不上很了解,但也知道他生性多疑,他自然不會相信她說的什麽直覺,像他這樣的人,他更願意相信自己看到的,想到的。
沉吟了一會兒,阿黎笑了笑說道:“沈先生,我不喜歡被陌生人偷窺,所以,如果再有下次的話,我不會手下留情的。”
沈凡凱瞬間眯了眼,眼底閃過一抹危險的氣息,“宋小姐,凡事都要講究一個證據,你剛才也說了,你隻是靠直覺才發現有人跟蹤你,那你又是怎麽肯定這個人就是我?如果我不承認,你又能拿我怎麽樣?”
阿黎忽然笑了,明媚得如同春日裏的陽光。
她歪著小腦袋,下巴輕輕揚了揚,說道:“沈先生,你好像又誤會我了,我要是想對付你,根本就不需要證據。”
“所以,你現在根本就不想對付我。”
沈凡凱垂眸一笑,說話的語氣是篤定的,篤定宋黎不會對他動手。
阿黎頓時噎了一下,這人到底是哪裏來的自信!竟然篤定她不敢對他動手。
可,事實卻是,隻要沈凡凱不做什麽過分的事情,她還真不會對他動手,畢竟,他與她來說,有恩,與小糯米來說,也有恩。
深吸一口氣,阿黎莞爾一笑,單手托著自己的腮幫子,好整以暇地瞧著坐在自己對麵的沈凡凱,“沈先生,您到底是哪兒來的自信?我都不敢保證,我自己不會對你動手。”
“直覺!”
沈凡凱垂眸,笑得溫潤如玉。
阿黎一愣,旋即譏誚地輕嗤一聲,這人是故意埋汰她的麽!她挑了挑眉,似笑非笑地睇了一眼沈凡凱,說道:“沈先生,你又不是女人,哪來那麽多的直覺啊!”
“宋小姐,我還真不怕告訴你,我的直覺一向很準的。”
聽到沈凡凱的話,阿黎不由得低頭,伸手扶額,她不得不承認,沈凡凱的直覺卻是準確得讓人吃驚。如果不是知道他經曆了深度催眠,早已經不記得她了,阿黎一定會覺得他是很了解她的。
輕斂眸色,阿黎呼出一口氣,沉默了。
見宋黎不再說什麽,沈凡凱有些著急了,他見她的主要目的就是想消除心裏的疑惑,可,他們剛才聊了這麽多,他想知道的東西一點都沒有套出來。
猶豫了一下,沈凡凱皺眉問道:“宋小姐,在這之前,你真的不認識我?”
阿黎的心裏咯噔一聲,斂去眼底深處的那一抹異樣,不著痕跡地說道:“沈先生,您這話是什麽意思?我怎麽有些搞不懂了?您問我,我是不是認識您?請問,您是什麽大人物嗎?”
“我……”沈凡凱一下子就噎住了。
頓了頓,阿黎又繼續說道:“沈先生,您既然不是什麽大人物,那我認識你的可能性簡直太小了,你要知道,這個世界上總共有六七十億人,兩個人相遇的可能性微乎極微,所以……”
她彎了彎唇角,抬眸看向沈凡凱。
“對不起,宋小姐,是我耽誤你的時間了,我以為我們認識。”
也許真的是他想錯了,如果他真的跟宋黎認識,她不可能表現得如此鎮定。
剛才她在說話的時候,他一直在觀察她的神色,竟然找不到任何破綻,一個人如果真的撒謊,不會沒有半點跡象的,除非……
沈凡凱輕斂眸色,不動聲色地端起咖啡,淺啜一口,看向阿黎的目光隱約透著一絲探究。
阿黎莞爾,“我不知道沈先生為什麽會有這樣的想法,不過,沈凡凱一表人才,矜貴風流,看起來不像是那種喜歡碰瓷的地痞流氓。”
沈凡凱毫不猶豫地否定了,那種熟悉感,就好像他們以前是很親的人,可,他要怎麽把自己心裏的感覺告訴她?退一萬步說,她會不會相信他?
斂了斂心神,沈凡凱笑了,問道:“宋小姐,我姓沈,叫沈凡凱,我可以跟你交個朋友嗎?”
阿黎一愣,幾乎是下意識地回答他:“不能。”
“不能?”沈凡凱皺了皺眉,狐疑地看向她,“宋小姐,請問,我可以知道原因嗎?你為什麽不願意跟我做朋友?”
阿黎輕扯了一下嘴角,笑得有些尷尬,“那個,沈先生,我老公是出了名的醋壇子,別說跟你做朋友了,要是讓他知道我跟一個陌生男人喝咖啡,回去之後,他肯定會跟我講一堆大道理。”
沈凡凱微怔,似是沒想到她會這麽說,一時之間,他竟有些無言以對。
好一會兒,沈凡凱想了想說道:“宋小姐,這麽可怕的男人你也願意跟他一起生活?萬一他對你家暴怎麽辦?家暴的男人是最可怕的,而且,家暴有了第一次,就一定會有第二次,第三次……”
“沈先生,你誤會了,我老公雖然喜歡吃醋,但從來都不會對我動手。”
最多也就是把窺覬她的男人狠狠教訓一頓。
“宋小姐,凡事沒有絕對,如果你老公真的以後我這件事情家暴你,那請你聯係我,我會跟他解釋清楚的,又或者我可以幫你聯係律師……”
不等沈凡凱說完,阿黎驚得差點跳起來,她連忙開口阻止他,“打住!沈先生,我想你應該是誤會了!我老公絕對不會家暴我,他也不會隨便懷疑我,所以,你的假設是多餘的。”
“還有一點,沈先生,我想知道,這幾天您是不是一直跟蹤我?”
沈凡凱心下一驚,瞳眸微不可見地縮了縮,稍頓了一下,他不動聲色地問道:“宋小姐,你是怎麽發現有人跟蹤你的?”
阿黎聳聳肩,雙手捧著玻璃杯,似笑非笑地說了一句:“直覺!女人的直覺一向都很準。”
“僅僅是直覺嗎?”
“當然。”
直覺?隻是直覺嗎?沈凡凱勾了勾嘴角,忽然沉默了,他的偵查能力有多強,他比誰都要清楚,可宋黎卻說,她僅僅靠著直覺就懷疑有人跟蹤他,他是絕對不會相信這種鬼話。
見沈凡凱不作聲,阿黎也不著急了,她捧著水杯,垂眸笑得愜意。
沈凡凱這個人,她雖然說不上很了解,但也知道他生性多疑,他自然不會相信她說的什麽直覺,像他這樣的人,他更願意相信自己看到的,想到的。
沉吟了一會兒,阿黎笑了笑說道:“沈先生,我不喜歡被陌生人偷窺,所以,如果再有下次的話,我不會手下留情的。”
沈凡凱瞬間眯了眼,眼底閃過一抹危險的氣息,“宋小姐,凡事都要講究一個證據,你剛才也說了,你隻是靠直覺才發現有人跟蹤你,那你又是怎麽肯定這個人就是我?如果我不承認,你又能拿我怎麽樣?”
阿黎忽然笑了,明媚得如同春日裏的陽光。
她歪著小腦袋,下巴輕輕揚了揚,說道:“沈先生,你好像又誤會我了,我要是想對付你,根本就不需要證據。”
“所以,你現在根本就不想對付我。”
沈凡凱垂眸一笑,說話的語氣是篤定的,篤定宋黎不會對他動手。
阿黎頓時噎了一下,這人到底是哪裏來的自信!竟然篤定她不敢對他動手。
可,事實卻是,隻要沈凡凱不做什麽過分的事情,她還真不會對他動手,畢竟,他與她來說,有恩,與小糯米來說,也有恩。
深吸一口氣,阿黎莞爾一笑,單手托著自己的腮幫子,好整以暇地瞧著坐在自己對麵的沈凡凱,“沈先生,您到底是哪兒來的自信?我都不敢保證,我自己不會對你動手。”
“直覺!”
沈凡凱垂眸,笑得溫潤如玉。
阿黎一愣,旋即譏誚地輕嗤一聲,這人是故意埋汰她的麽!她挑了挑眉,似笑非笑地睇了一眼沈凡凱,說道:“沈先生,你又不是女人,哪來那麽多的直覺啊!”
“宋小姐,我還真不怕告訴你,我的直覺一向很準的。”
聽到沈凡凱的話,阿黎不由得低頭,伸手扶額,她不得不承認,沈凡凱的直覺卻是準確得讓人吃驚。如果不是知道他經曆了深度催眠,早已經不記得她了,阿黎一定會覺得他是很了解她的。
輕斂眸色,阿黎呼出一口氣,沉默了。
見宋黎不再說什麽,沈凡凱有些著急了,他見她的主要目的就是想消除心裏的疑惑,可,他們剛才聊了這麽多,他想知道的東西一點都沒有套出來。
猶豫了一下,沈凡凱皺眉問道:“宋小姐,在這之前,你真的不認識我?”
阿黎的心裏咯噔一聲,斂去眼底深處的那一抹異樣,不著痕跡地說道:“沈先生,您這話是什麽意思?我怎麽有些搞不懂了?您問我,我是不是認識您?請問,您是什麽大人物嗎?”
“我……”沈凡凱一下子就噎住了。
頓了頓,阿黎又繼續說道:“沈先生,您既然不是什麽大人物,那我認識你的可能性簡直太小了,你要知道,這個世界上總共有六七十億人,兩個人相遇的可能性微乎極微,所以……”
她彎了彎唇角,抬眸看向沈凡凱。
“對不起,宋小姐,是我耽誤你的時間了,我以為我們認識。”
也許真的是他想錯了,如果他真的跟宋黎認識,她不可能表現得如此鎮定。
剛才她在說話的時候,他一直在觀察她的神色,竟然找不到任何破綻,一個人如果真的撒謊,不會沒有半點跡象的,除非……
沈凡凱輕斂眸色,不動聲色地端起咖啡,淺啜一口,看向阿黎的目光隱約透著一絲探究。
阿黎莞爾,“我不知道沈先生為什麽會有這樣的想法,不過,沈凡凱一表人才,矜貴風流,看起來不像是那種喜歡碰瓷的地痞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