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妮生了一窩小狼崽,比這個好。”


    黑妮是鬼藏,塊頭大,長相也凶;林淑華現在討厭很多戾氣的東西,無論是人和還是動物。


    她拒絕,她態度很堅決:“我就想養隻小狗!”


    霍九卿看了眼那隻受傷的博美:“它很髒,也可能是有主人的…”


    林淑華人已經往博美走過去了,霍九卿跟在她的身後,聽她說:“可是,你看不出來麽?它不僅被主人拋棄還虐待了……你看它還很小,應該還沒有半歲。”


    博美傷的很重,前肢不僅骨折了,它的四個腳上的指甲全被人為的扒掉了,血肉往外翻,看起來觸目驚心,很疼。


    林淑華俯身靠近,博美便齜著嘴衝她凶,但她懂禦獸,她眸光一瞬不瞬的同它對視幾秒,博美便乖順的將腦袋伏在草地上,對她翻起了肚皮。


    林淑華給它順了順身上被血染紅的毛,隨後看著也蹲下來的俊美男人,“它說它很疼,我們養它吧!”頓了下,眼底有溫溫的柔意,“要是哪天我不在的話,它還能陪你,你就不會那麽孤單了。”


    她滿眼都是心善和憐憫,霍九卿沒辦法拒絕,他說,“好。”


    博美就這樣被帶回去了,林淑華親自給它洗澡和清理傷口;她還給它起了一個好順耳的名字,叫小九九。


    霍九卿起初是抗議的,可她用水汪汪的大眼看他時,他就心軟了。


    隻是他做夢都沒有想到,後來再長達五年多的歲月裏,每個夜深人靜,每個孤枕難眠,他的身邊隻有小九九。


    ……


    日子似乎平靜下來,霍九卿把狼圖騰的所有事物都放下,幾乎每天都和她形影不離。


    他們白天一起用餐,一起看劇,一起逛街,一起散步……他們看起來像無數個新婚夫妻感情如膠似漆,日子甜如蜜;


    但誰也不知道,每每到了夜深人靜時,她每個噩夢驚醒,她都不再靠著他依著他……;


    她會安靜的縮在一個角落,像是大年初一她要逃離他一般,遠遠的躲著……;


    每每這個時候,霍九卿的心便如密集的刺綿密的戳出了千瘡百孔的窟窿。


    可……每個黎明來臨,她又恢複如常;


    她會黏著他,纏著他;


    她黏膩的方式很簡單,像守歲扯證那夜,主動而纏綿……;仿佛深夜那個冷漠的從來不是她自己一般;


    她清醒的時候,她從來不向他提關於前世任何的事;包括她一直很在乎那個孩子的死因,她也刻意忽略的去問了。


    霍九卿從未有過這樣強烈的感受,就像是愛人近在觸手可及,可你一碰,她就如泡影,消失不見了。


    他們的這段日子,就像是白天和黑夜,那樣涇渭分明;


    他走不到她的心裏,她也不向他的光源走來,他們像是立在一座婚姻的墳墓裏,等待枯萎。


    ……


    這樣的日子,直到霍九卿帶林淑華去藍國看完她生母的遺體回來以後而告一段落。


    他們回來的第一個晚上,林淑華對霍九卿提出要在婚禮前搬回秦家和秦鴆一塊住,霍九卿態度極其明確的拒絕,但林淑華不肯。


    他們在說這個事時,還在一塊用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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