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新隆有一點不滿的就是,給鎮長地保他們分利,明明這豬場和生意,都是魯家人在打理,也是他們在出銀子,可他們卻愣是占了四成幹股,等於白送了出去。


    這就罷了,鎮長他們還高高在上的,他們魯家人在他跟前,跟孫子的卑躬屈膝,偏偏家裏人還不覺得什麽。


    最可恨的是,當初他爹給他看上了鎮長的女兒,想要求娶,結果被那丫頭給狠狠譏笑一番。


    呸!那丫頭有什麽好的,生是生的有幾分顏色,可身上卻有一股子狐狸騷味,臭不可聞,比豬還臭,竟然還說他是懶蛤蟆吃天鵝肉,簡直可恨!


    她除了投了個好胎,還有啥好的,竟敢嘲笑他?


    還有鎮長的兒子馬光,憑什麽就能成為小花仙的座上賓,還不是用他們家的錢進去的?還說自己是個沒兩把銀的,呸,什麽狗東西,他有的,還不是他魯新隆給的!


    但馬光也沒說對,家裏銀錢管的嚴,別說十兩,討一兩銀子都難,哪來的閑錢去討小花仙的歡喜?


    私利和罅隙讓魯新隆的天平傾斜了,他就想著,這豬如春紅所說,混進去了,換一批好的出來,那賣了的錢就是自己的,就不會為了錢袋子憋氣了。


    而這要是能把豬賣掉,半點不受影響,要是發現不對了,大不了就銷毀唄,自己半點都不吃虧,倒是魯家虧了,而魯家虧,鎮長他們占了股的也得虧。


    在春紅一番激將和挑撥下,魯新隆決定做了,自己是魯家的長子嫡孫,才那麽十幾頭豬,還做不了主不成?


    偷梁換柱很簡單,魯新隆本就是養豬場的主管人,買了好酒好菜讓那看顧豬場的兩個長工喝得不省人事,而春紅賭坊裏的打手,用板車拉著豬前來把豬場的好豬給悄無聲息的換了出來。


    魯新隆看著春紅的那一批豬混入了自家豬場裏,那麽一混,隻隻幾乎都一樣,除了精神頭不好,壓根不知哪隻是混進來的病豬。


    而當天淩晨,他又看著一隻病豬被拖出來宰了,混在好肉裏送到鎮上去賣,買肉的人也沒有什麽懷疑,便徹底的放下心來。


    至於偷換出來的好豬,就全賣給了春紅認識的噹頭,隻不過價格比之前春紅說的少了二兩銀子。


    魯新隆有些不快,這和她說的可不一樣,春紅就道人家反口也沒法,而這麽一批豬,不盡快處理了,萬一讓魯家或鎮長發現了可怎麽辦?


    這一提,魯新隆就不敢吱歪,哪怕低於市價,他也跟小雞啄米似的應了,趕緊的出掉了這一批豬,拿到了實實在在的銀子,但被春紅搜刮去了一半。


    魯新隆心中鬱悶,但春紅一番溫玉軟語的,使盡了功夫才哄得他高興了,想著自己的女人,也不算白給,也就罷了。


    拿到另一小半銀子,魯新隆就去買了一支金釵,終於進了夢寐以求的鎮花,號稱小花仙的家門。


    而就在魯新隆抖著腿聽著小花仙彈唱時,壓根不知道風暴正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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