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了五年的時間不用急著嫁人,周瑞的心思也一下豁朗了起來,總覺得前路有無限的希望,不過要留在京市發展,住哪就是個問題了。


    留阿瑞在家裏住,多一口人吃飯,倒是沒什麽,可若要開了這個先例…


    顧落歌告訴周雨蓉,讓周瑞自己決定,他們別提,如果周瑞提出想住一起,也可以,但租金吃食都要收錢,幫人不是事,可是要也有度,不然今兒來這個明兒來那個,這家不成了收容所,如果周瑞自己是個懂事的,就該曉得怎麽做,如果她拒絕了,那最多就是幫她找處住所,也沒人能說什麽。


    就如落歌說的,周瑞主動提了出來了,“姑姑,我剛到京市,手裏雖然有錢住旅館,不過到底太貴了,花銷太大而且也不安全,所以我想和你們一起住,隻要給我一個小房間就好,我厚著臉皮的給你們付旅館同等的錢,我知道……這地方比旅館好,我給的少,我可以用做家務來彌補這虧差,隻要住一年賺到錢,我就搬出去。”


    周雨蓉笑她道,“你就知道自己一定能賺到錢了?萬一賺不到呢。”不是她打擊孩子自信,而是太過自負也不好。


    京市有錢人是很多,可若覺得自己也能是有錢人的一員,這念頭就危險了。


    周瑞很是認真地道,“我手腳完好,就算去打工,一個月也有五六百,隻要不懶,左右睡不了大街餓不死自己,不過我想先試著去擺小攤!打工固然有錢,但那是固定的工資,沒辦法支撐我答應我媽買房的事,做生意,看似掙的少,零碎,可一天天下來都是筆不小的數目。”


    她有想法的很,什麽都規劃的明明白白。


    周雨蓉沒答應下來,而是把周瑞的意思轉達了落歌,雖然說在這個家,她若開口留下,落歌肯定不會有什麽意見,可這個家不單單是自己,多這麽一口人,肯定要聽取全家的意見。


    落歌知道周瑞的想法後,同意了。


    如果周瑞隻想著省錢住在別墅,她即便同意她住,也不會讓她久住。


    但周瑞明顯是有規劃有想法,京市是一個安全性很足的城市,可也不缺乏一些危險,若周瑞逞強好麵子想單獨一個人冒著危險去住,叫著家人朋友日日夜夜為她提著心,吊著膽,顧落歌才會覺得她腦殘,可她曉得保障自己的安全,又有規劃。


    又曉得與母親談條件,而不是一味的要求父母滿足自己的小要求。


    成年人了,是可以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選擇,前提是你得不依賴父母,不從父母那得到物質條件而進行的,若一邊要求父母養著自己,替自己擦屁股,一邊要求父母給自己美式自由不要幹涉自己的生活,這樣的兒女,找個垃圾桶,能丟多遠就丟多遠吧。


    當然,顧落歌能給周瑞的幫助也僅限於此,畢竟有周大嫂那樣的母親,隨意幹涉的話,將來少不了給自己找麻煩。


    周瑞與周大嫂達成了協議,周大嫂這人,思想觀念不行,做人卻還是頗有些眼力見的,沒有在京市久留,怕麻煩人,與周瑞談好後逛了逛京市就回了家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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