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說話了,“我暫時還不知道那東西是什麽。但是他吃人,多半是為了提升實力。人的血肉,在他看來是大補之物。他吃人,應該是為了補充精氣神。”


    縣令定定看著林庸,“可是先前,來了兩個修仙者,一個是元嬰期的,一個是金丹期的,追查凶物,最後都沒有了消息。你真的能行麽?你是什麽境界呢?”


    林庸說話了,“我實力自然比他們強,隻要碰見凶物,肯定能抓到凶物,隻是現在,我沒有頭緒,不知道該怎麽找到凶物。”


    縣令站起來,“如果你能抓住凶物,我會給你一千兩白銀的賞銀。我們隻是一個小縣城,沒有太多的銀錢,隻能給你一千兩了。”


    林庸說話了,“賞銀我就不要了,我就是要抓住那個凶物。我需要看看縣衙有關這些吃人的案件的卷宗,看看受害人有沒有什麽相同點,看看怎麽能找出來這個凶物。”


    縣令說話了,“沒有問題,王主簿,你帶著他去看卷宗。”


    旁邊一個穿著官服大人應聲了,“隨我來吧。”


    林庸對著縣令點了點頭,就隨這個王主簿去了。


    進入了這個院落旁邊的一座房間。


    裏麵放置的應該都是類似的卷宗。


    王主簿稍稍查看了一下,就拿出來了一尺厚的卷宗,遞給林庸,“這裏都是有關這個案子的卷宗,你隨便看。”


    旁邊就有桌子,林庸把卷宗放在桌子上,開始看了起來。


    有些卷宗年代已經很久遠了。


    大約一百多年前的。


    也就是說,從一百多年前,這個凶物已經開始再這裏吃人了。


    開始,兩三年吃上一次,一次吃三四個人。


    後來,一年一次。


    現在,似乎更加頻繁了。


    林庸繼續看卷宗,似乎這個凶物,吃人,就是在那些小家庭選擇。


    並不會在對一個很大的家庭下手。


    對於這些小家庭的人來說,就是滅門之禍。


    一般也是選擇那些獨門獨戶的人家。


    這些被害的家庭,最多的一個家庭就是五個人,從來沒有超過五個人的。


    最少的也有兩個人。


    不會再多,不會再少。


    這些人除了這些共同點,沒有其他共同點了。


    全城,各個地方都有分布。


    甚至每個區域,都不一定。


    似乎對於什麽地方,什麽區域的人,這個凶物並無偏好。


    至於吃什麽人,一般來說都是選擇家裏的人,平均年齡偏小的。


    比如一對年輕夫妻帶著一個孩子。


    對於那些一對老人,帶著兒女的,一般不選擇。


    這個凶物唯一的特點大概就是這個了,偏好年輕人,年齡偏小的人。


    林庸看了看,這個凶物作案已經很多起了,大約有六十多起。


    吃掉的人,大約有三四百人。


    真的是不少了。


    但是,對於這個城市來說,就有些少了。


    這個城市有幾萬人。


    幾萬人的城市,吃掉三四百人,真的很少,而且還是在長達一百多年的時間裏。


    卷宗很多,大約一尺多厚,林庸很快看完了。


    看完了,就看到王主簿站在窗戶旁邊。


    王主簿聽到林庸站起來,轉身過來,“看完了?”


    林庸點了點頭,“看完了。”


    王主簿說話了,“這些年,曆任的縣令都很為這件事情頭疼,但是沒有辦法。”


    林庸說話了,“我一定會抓住這個凶物的,放心,一年不行兩年,兩年不行三年,總歸肯定會抓住的。”


    王主簿麵上露出一絲感激,“我替百姓,替縣令大人謝謝您了。”


    林庸點了點頭。


    王主簿送林庸出了衙門。


    然後對衙門看門的衙役說了,以後林庸來了,直接帶進來,不用稟報。


    林庸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還在思索。


    這個凶物,顯然實力在提升,吃人的數量,頻率也在加多,加快。


    林庸再次把目光對準了山上的三個生靈。


    葫蘆藤在安心修煉,麵上似乎有些愁容,看起來一副擔憂的樣子。


    葫蘆藤的氣息特別純正,就是草木之精的一股淡淡清香,顯然不是吃人的凶物。


    老虎看起來也不是。


    老虎抓住了一隻兔子,在玩耍,放在嘴邊都沒有吃。


    玩夠了兔子,就放兔子離開了。


    小金在睡覺。


    似乎並沒有用心修煉。


    小金,林庸皺起了眉頭。


    小金身上的氣息很奇怪,都被規則之力給掩蓋住了。


    讓人看不分明。


    林庸不是笨蛋,自然也是有些懷疑小金的。


    但是,林庸有些想當然了。


    像是小金那樣的生靈,生來就具有規則之力,這樣的規則之力,如果好好修煉,會讓他很快踏上無比強大的境界。


    隻要修煉規則之力就好,而且,隻需要少量的修煉資源來維係肉身的需要。


    所以,在林庸看來,小金不太可能是凶物。


    因為,誰會放棄一條大道,走崎嶇的,而且是沒有什麽前途的小路呢?


    更不用說,那條小路,上麵肮髒,布滿了臭水溝不說,走下去,甚至可能讓自己灰飛煙滅。


    自然,林庸想當然了。


    林庸是人類,無法理解,人類的血肉,對一些神靈來說,具有怎樣的誘惑。


    老虎就算是沒有走上吸收血食強大自身的道路,但是人類的血肉,對他也是有吸引力的。


    隻不過,他看的清楚,而且,自覺這條路充滿艱險,放棄了。


    並不是說老虎就多麽善良。


    選擇的道路不同罷了。


    林庸躺在躺椅上,看著陌生的星空,不知道該說什麽才好。


    神魂籠罩了整個城市。


    今夜,凶物會不會出現呢?


    林庸不知道。


    城市裏的人不知道。


    城市裏的人,都知道了凶物吃人的事情。


    而且,接連兩天發生了兩起。


    但是,多數人都不認為自己會這麽倒黴,就被凶手給吃了。


    李狗蛋就是這些人中的一人。


    李狗蛋住在林子街,家裏有一個小小的售賣雜貨的店鋪。


    李狗蛋的老婆,是一個身材壯碩,嗓門很大的女人。


    他們還有一個七歲的兒子。


    經過了一天的勞作。


    一家三口,已經在油燈下洗漱,準備睡覺了。


    這個時代,蠟燭,油燈都是非常昂貴的物品。


    李狗蛋家裏晚上能用上油燈,已經算是不錯的人家了。


    不過,晚上也隻會用上那麽一會兒。


    洗漱了,下來就該睡覺了。


    一家三口都上床了,正準備吹滅油燈。突然,看到房間內亮起了一些金色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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