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說話了,“我暫時還不知道那東西是什麽。但是他吃人,多半是為了提升實力。人的血肉,在他看來是大補之物。他吃人,應該是為了補充精氣神。”
縣令定定看著林庸,“可是先前,來了兩個修仙者,一個是元嬰期的,一個是金丹期的,追查凶物,最後都沒有了消息。你真的能行麽?你是什麽境界呢?”
林庸說話了,“我實力自然比他們強,隻要碰見凶物,肯定能抓到凶物,隻是現在,我沒有頭緒,不知道該怎麽找到凶物。”
縣令站起來,“如果你能抓住凶物,我會給你一千兩白銀的賞銀。我們隻是一個小縣城,沒有太多的銀錢,隻能給你一千兩了。”
林庸說話了,“賞銀我就不要了,我就是要抓住那個凶物。我需要看看縣衙有關這些吃人的案件的卷宗,看看受害人有沒有什麽相同點,看看怎麽能找出來這個凶物。”
縣令說話了,“沒有問題,王主簿,你帶著他去看卷宗。”
旁邊一個穿著官服大人應聲了,“隨我來吧。”
林庸對著縣令點了點頭,就隨這個王主簿去了。
進入了這個院落旁邊的一座房間。
裏麵放置的應該都是類似的卷宗。
王主簿稍稍查看了一下,就拿出來了一尺厚的卷宗,遞給林庸,“這裏都是有關這個案子的卷宗,你隨便看。”
旁邊就有桌子,林庸把卷宗放在桌子上,開始看了起來。
有些卷宗年代已經很久遠了。
大約一百多年前的。
也就是說,從一百多年前,這個凶物已經開始再這裏吃人了。
開始,兩三年吃上一次,一次吃三四個人。
後來,一年一次。
現在,似乎更加頻繁了。
林庸繼續看卷宗,似乎這個凶物,吃人,就是在那些小家庭選擇。
並不會在對一個很大的家庭下手。
對於這些小家庭的人來說,就是滅門之禍。
一般也是選擇那些獨門獨戶的人家。
這些被害的家庭,最多的一個家庭就是五個人,從來沒有超過五個人的。
最少的也有兩個人。
不會再多,不會再少。
這些人除了這些共同點,沒有其他共同點了。
全城,各個地方都有分布。
甚至每個區域,都不一定。
似乎對於什麽地方,什麽區域的人,這個凶物並無偏好。
至於吃什麽人,一般來說都是選擇家裏的人,平均年齡偏小的。
比如一對年輕夫妻帶著一個孩子。
對於那些一對老人,帶著兒女的,一般不選擇。
這個凶物唯一的特點大概就是這個了,偏好年輕人,年齡偏小的人。
林庸看了看,這個凶物作案已經很多起了,大約有六十多起。
吃掉的人,大約有三四百人。
真的是不少了。
但是,對於這個城市來說,就有些少了。
這個城市有幾萬人。
幾萬人的城市,吃掉三四百人,真的很少,而且還是在長達一百多年的時間裏。
卷宗很多,大約一尺多厚,林庸很快看完了。
看完了,就看到王主簿站在窗戶旁邊。
王主簿聽到林庸站起來,轉身過來,“看完了?”
林庸點了點頭,“看完了。”
王主簿說話了,“這些年,曆任的縣令都很為這件事情頭疼,但是沒有辦法。”
林庸說話了,“我一定會抓住這個凶物的,放心,一年不行兩年,兩年不行三年,總歸肯定會抓住的。”
王主簿麵上露出一絲感激,“我替百姓,替縣令大人謝謝您了。”
林庸點了點頭。
王主簿送林庸出了衙門。
然後對衙門看門的衙役說了,以後林庸來了,直接帶進來,不用稟報。
林庸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還在思索。
這個凶物,顯然實力在提升,吃人的數量,頻率也在加多,加快。
林庸再次把目光對準了山上的三個生靈。
葫蘆藤在安心修煉,麵上似乎有些愁容,看起來一副擔憂的樣子。
葫蘆藤的氣息特別純正,就是草木之精的一股淡淡清香,顯然不是吃人的凶物。
老虎看起來也不是。
老虎抓住了一隻兔子,在玩耍,放在嘴邊都沒有吃。
玩夠了兔子,就放兔子離開了。
小金在睡覺。
似乎並沒有用心修煉。
小金,林庸皺起了眉頭。
小金身上的氣息很奇怪,都被規則之力給掩蓋住了。
讓人看不分明。
林庸不是笨蛋,自然也是有些懷疑小金的。
但是,林庸有些想當然了。
像是小金那樣的生靈,生來就具有規則之力,這樣的規則之力,如果好好修煉,會讓他很快踏上無比強大的境界。
隻要修煉規則之力就好,而且,隻需要少量的修煉資源來維係肉身的需要。
所以,在林庸看來,小金不太可能是凶物。
因為,誰會放棄一條大道,走崎嶇的,而且是沒有什麽前途的小路呢?
更不用說,那條小路,上麵肮髒,布滿了臭水溝不說,走下去,甚至可能讓自己灰飛煙滅。
自然,林庸想當然了。
林庸是人類,無法理解,人類的血肉,對一些神靈來說,具有怎樣的誘惑。
老虎就算是沒有走上吸收血食強大自身的道路,但是人類的血肉,對他也是有吸引力的。
隻不過,他看的清楚,而且,自覺這條路充滿艱險,放棄了。
並不是說老虎就多麽善良。
選擇的道路不同罷了。
林庸躺在躺椅上,看著陌生的星空,不知道該說什麽才好。
神魂籠罩了整個城市。
今夜,凶物會不會出現呢?
林庸不知道。
城市裏的人不知道。
城市裏的人,都知道了凶物吃人的事情。
而且,接連兩天發生了兩起。
但是,多數人都不認為自己會這麽倒黴,就被凶手給吃了。
李狗蛋就是這些人中的一人。
李狗蛋住在林子街,家裏有一個小小的售賣雜貨的店鋪。
李狗蛋的老婆,是一個身材壯碩,嗓門很大的女人。
他們還有一個七歲的兒子。
經過了一天的勞作。
一家三口,已經在油燈下洗漱,準備睡覺了。
這個時代,蠟燭,油燈都是非常昂貴的物品。
李狗蛋家裏晚上能用上油燈,已經算是不錯的人家了。
不過,晚上也隻會用上那麽一會兒。
洗漱了,下來就該睡覺了。
一家三口都上床了,正準備吹滅油燈。突然,看到房間內亮起了一些金色的光芒。
縣令定定看著林庸,“可是先前,來了兩個修仙者,一個是元嬰期的,一個是金丹期的,追查凶物,最後都沒有了消息。你真的能行麽?你是什麽境界呢?”
林庸說話了,“我實力自然比他們強,隻要碰見凶物,肯定能抓到凶物,隻是現在,我沒有頭緒,不知道該怎麽找到凶物。”
縣令站起來,“如果你能抓住凶物,我會給你一千兩白銀的賞銀。我們隻是一個小縣城,沒有太多的銀錢,隻能給你一千兩了。”
林庸說話了,“賞銀我就不要了,我就是要抓住那個凶物。我需要看看縣衙有關這些吃人的案件的卷宗,看看受害人有沒有什麽相同點,看看怎麽能找出來這個凶物。”
縣令說話了,“沒有問題,王主簿,你帶著他去看卷宗。”
旁邊一個穿著官服大人應聲了,“隨我來吧。”
林庸對著縣令點了點頭,就隨這個王主簿去了。
進入了這個院落旁邊的一座房間。
裏麵放置的應該都是類似的卷宗。
王主簿稍稍查看了一下,就拿出來了一尺厚的卷宗,遞給林庸,“這裏都是有關這個案子的卷宗,你隨便看。”
旁邊就有桌子,林庸把卷宗放在桌子上,開始看了起來。
有些卷宗年代已經很久遠了。
大約一百多年前的。
也就是說,從一百多年前,這個凶物已經開始再這裏吃人了。
開始,兩三年吃上一次,一次吃三四個人。
後來,一年一次。
現在,似乎更加頻繁了。
林庸繼續看卷宗,似乎這個凶物,吃人,就是在那些小家庭選擇。
並不會在對一個很大的家庭下手。
對於這些小家庭的人來說,就是滅門之禍。
一般也是選擇那些獨門獨戶的人家。
這些被害的家庭,最多的一個家庭就是五個人,從來沒有超過五個人的。
最少的也有兩個人。
不會再多,不會再少。
這些人除了這些共同點,沒有其他共同點了。
全城,各個地方都有分布。
甚至每個區域,都不一定。
似乎對於什麽地方,什麽區域的人,這個凶物並無偏好。
至於吃什麽人,一般來說都是選擇家裏的人,平均年齡偏小的。
比如一對年輕夫妻帶著一個孩子。
對於那些一對老人,帶著兒女的,一般不選擇。
這個凶物唯一的特點大概就是這個了,偏好年輕人,年齡偏小的人。
林庸看了看,這個凶物作案已經很多起了,大約有六十多起。
吃掉的人,大約有三四百人。
真的是不少了。
但是,對於這個城市來說,就有些少了。
這個城市有幾萬人。
幾萬人的城市,吃掉三四百人,真的很少,而且還是在長達一百多年的時間裏。
卷宗很多,大約一尺多厚,林庸很快看完了。
看完了,就看到王主簿站在窗戶旁邊。
王主簿聽到林庸站起來,轉身過來,“看完了?”
林庸點了點頭,“看完了。”
王主簿說話了,“這些年,曆任的縣令都很為這件事情頭疼,但是沒有辦法。”
林庸說話了,“我一定會抓住這個凶物的,放心,一年不行兩年,兩年不行三年,總歸肯定會抓住的。”
王主簿麵上露出一絲感激,“我替百姓,替縣令大人謝謝您了。”
林庸點了點頭。
王主簿送林庸出了衙門。
然後對衙門看門的衙役說了,以後林庸來了,直接帶進來,不用稟報。
林庸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還在思索。
這個凶物,顯然實力在提升,吃人的數量,頻率也在加多,加快。
林庸再次把目光對準了山上的三個生靈。
葫蘆藤在安心修煉,麵上似乎有些愁容,看起來一副擔憂的樣子。
葫蘆藤的氣息特別純正,就是草木之精的一股淡淡清香,顯然不是吃人的凶物。
老虎看起來也不是。
老虎抓住了一隻兔子,在玩耍,放在嘴邊都沒有吃。
玩夠了兔子,就放兔子離開了。
小金在睡覺。
似乎並沒有用心修煉。
小金,林庸皺起了眉頭。
小金身上的氣息很奇怪,都被規則之力給掩蓋住了。
讓人看不分明。
林庸不是笨蛋,自然也是有些懷疑小金的。
但是,林庸有些想當然了。
像是小金那樣的生靈,生來就具有規則之力,這樣的規則之力,如果好好修煉,會讓他很快踏上無比強大的境界。
隻要修煉規則之力就好,而且,隻需要少量的修煉資源來維係肉身的需要。
所以,在林庸看來,小金不太可能是凶物。
因為,誰會放棄一條大道,走崎嶇的,而且是沒有什麽前途的小路呢?
更不用說,那條小路,上麵肮髒,布滿了臭水溝不說,走下去,甚至可能讓自己灰飛煙滅。
自然,林庸想當然了。
林庸是人類,無法理解,人類的血肉,對一些神靈來說,具有怎樣的誘惑。
老虎就算是沒有走上吸收血食強大自身的道路,但是人類的血肉,對他也是有吸引力的。
隻不過,他看的清楚,而且,自覺這條路充滿艱險,放棄了。
並不是說老虎就多麽善良。
選擇的道路不同罷了。
林庸躺在躺椅上,看著陌生的星空,不知道該說什麽才好。
神魂籠罩了整個城市。
今夜,凶物會不會出現呢?
林庸不知道。
城市裏的人不知道。
城市裏的人,都知道了凶物吃人的事情。
而且,接連兩天發生了兩起。
但是,多數人都不認為自己會這麽倒黴,就被凶手給吃了。
李狗蛋就是這些人中的一人。
李狗蛋住在林子街,家裏有一個小小的售賣雜貨的店鋪。
李狗蛋的老婆,是一個身材壯碩,嗓門很大的女人。
他們還有一個七歲的兒子。
經過了一天的勞作。
一家三口,已經在油燈下洗漱,準備睡覺了。
這個時代,蠟燭,油燈都是非常昂貴的物品。
李狗蛋家裏晚上能用上油燈,已經算是不錯的人家了。
不過,晚上也隻會用上那麽一會兒。
洗漱了,下來就該睡覺了。
一家三口都上床了,正準備吹滅油燈。突然,看到房間內亮起了一些金色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