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無奈了,自己怎麽會碰上這樣狗血的事情呢。
納莎說話了,“他那麽英俊,我一看,就喜歡上他了。也隻有我配得上他這樣的男人。我喜歡他,額多,你別礙事,走開……”
額多臉上,青筋暴氣,怒氣衝衝看著林庸,“我要和你決鬥。”
林庸懵逼了,好像沒有自己什麽事情吧?
怎麽突然就要決鬥了呢?
納莎說話了,“不行,你不能和他決鬥,不公平。他那麽瘦弱,你那麽強壯。”
額多更加憤怒了,“那你難道不應該選擇強壯的男人麽?強壯的男人才能保護你,才能給你牧馬放羊,才能保護你不受其他男人的侵犯。”
納莎看了一眼林庸,眼睛裏都要滴出水來了,“我也很強壯,我可以保護他。牧馬放羊,讓那些下人去做就好。我的夫婿不需要做這樣的事情。”
額多看著林庸,似乎想要伸手抓住林庸,直接把林庸給拎過來。
旁邊的那些人,看熱鬧的看熱鬧,替林庸擔心的替林庸擔心。
坐在上麵部落首領,還有那些貴族都麵色平靜,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一個留著三髯胡子的貴族說話了,“嗤,桑英,你的女兒自己給你找了女婿。我看這個女婿不錯。”
桑英就是部落首領了。
陰沉著臉,“我是不會同意的。那個小子,看起來身上沒有幾兩肉,一副小白臉的樣子,讓他來接替我的位子,隻會讓我們部落走向衰落。”
三髯胡子說話了,“你知道就好。還是我的兒子比較好,比起來沒有腦子的額多好多了。”
桑英不置可否。
林庸說話了,“我有未婚妻,不會下場跳舞的。也不會和誰為了姑娘決鬥。你們不必吵了。”
額多的臉色好看多了。
納莎看著林庸,竟然抽出了腰間的佩刀。
佩刀一尺來長,不是很大。
但是,刀刃鋒利,也是能殺死人的。
納莎用刀子指著林庸,“你要是不和我結成夫妻,我就殺了你。讓你也沒有辦法娶你的未婚妻。”
林庸臉色陰沉下來。
沒有見過這樣刁蠻任性的女子,別人不娶她,竟然要殺了別人。
林庸看著納莎,“我就是不娶你,別說這輩子,下輩子,永遠都不會娶你,你就看看,你能不能殺了我。”
納莎舉起刀子,咬著牙,就砍向了林庸的脖子。
林庸怒了,這個女子還真的砍,竟然如此惡毒。
伸開手,抓住了納莎的刀子。
納莎隻覺得刀子再也不能移動分毫。
林庸稍稍使力,納莎就抓不住刀子了。
林庸抓起起納莎的刀子,直接揉成了一團,丟在地上,看著納莎。
本來以為,這個納莎會懼怕,或者羞愧。
誰想,這個納莎竟然露出驚喜的表情,“太好了,你如此厲害,如此強壯,合該成為我的夫婿。”
旁邊的額多,比劃了一下,覺得自己的身體肯定沒有刀子堅固,歎口氣,離開了。
林庸看著納莎,“神經病。”
說著,離席了,準備離開。
誰想,納莎竟然衝上來,抓住了林庸的胳膊,“你不能走,你要和我成親。”
林庸看向了桑英,“首領,管管你的女兒吧。我有未婚妻,而且,我絕對不會娶這樣刁蠻,任性,狠毒的女子為妻的。”
說著,林庸甩開了納莎的手。
桑英站了起來,“我女兒好心好意想要和你成就好事,你竟然不識抬舉,來啊,給我把這個人抓起來。”
旁邊的人驚呆了。
尤其是那個三髯胡子的貴族,覺得自己是不是幻聽了。
剛才,桑英還說,不會讓自己的女兒和這個小子在一起,怎麽,現在?
桑英自然有自己的計較。
看到了林庸連刀子都能揉成一團,實在是勇武過人。
這樣的人,在哪個部落,哪個部落絕對會興盛的。
而且,林庸一看就是有成算的人,和部落裏的那些莽夫不同。
隻要他娶了自己的女兒,自己百年之後,讓他這樣的人來做首領又如何?
他一定會帶著部落走向興盛。
而他不過孤身一人,一個人對付不了,幾十個人,幾百個人還對付不了麽?
說什麽有未婚妻,隻要讓他和納莎成親,嚐到了女人的滋味,知道了納莎的好,以後還不是會服服帖帖的。
林庸大約也猜測到了桑英的想法。
他自然是不怕麻煩的,但是好興致被人攪合了,還是覺得有幾分怒氣。
桑英的話音剛落,就有一堆小夥子圍上了林庸。
站在最前麵的,就是額多。
額多也知道,做納莎的夫婿是無望了,能找找林庸的麻煩也不錯。
林庸笑了,邁開了步伐,直接往外走去。
那些人一擁而上。
但是,凡是靠近林庸,攻擊林庸的人,都被彈出去了。
直接彈出了十幾米遠,倒在地上,“哎呦,哎呦”叫喚。
很多年紀大的人,馬上跪倒在地上,“首領,他是仙人啊,恭恭敬敬放他離開。不然會給部落惹來災禍的。”
桑英更怒了,“全都給我上,務必要留下他。”
這樣的人,已經得罪了,而且如此厲害,怎麽能不留下呢。
林庸如同閑庭信步,直直往外走著。
碰到他的人,依舊都彈了出去。
後來,再也沒有人敢上前了。
看著林庸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
桑英麵上的神色難看極了。
納莎一臉憤慨:自己這樣漂亮,這樣有地位,他為什麽不願意做自己的夫婿?
額多深深看了一眼林庸消失的方向,知道,今生,自己都無法和這個男人比肩。
林庸覺得掃興極了。
看著黝黑的草原,天好像一個深藍色的大寶石,籠罩著草原,上麵亮晶晶閃爍著的是星星。
夜風吹過,讓人覺得十分涼爽。
草原的夜色,真的很美麗。
可以讓人忘卻煩惱。
林庸的心情也才好了起來。
走了一段路,就看到一個低矮的身影,在草原上摸索。
看他的動作,似乎看不見一樣。
林庸好奇,走了過去,就看到了一個十幾歲的小孩子。
小孩子麵色蒼白,身上穿著麻布長袍,麵容秀氣,也有眼睛,但是黑亮的眼睛竟然是無神的,看不見。似乎感覺到了林庸,小孩子開口了,“你是誰?是地上的居民麽?別殺我,我隻想感覺一下太陽照在身上是什麽樣的。”
納莎說話了,“他那麽英俊,我一看,就喜歡上他了。也隻有我配得上他這樣的男人。我喜歡他,額多,你別礙事,走開……”
額多臉上,青筋暴氣,怒氣衝衝看著林庸,“我要和你決鬥。”
林庸懵逼了,好像沒有自己什麽事情吧?
怎麽突然就要決鬥了呢?
納莎說話了,“不行,你不能和他決鬥,不公平。他那麽瘦弱,你那麽強壯。”
額多更加憤怒了,“那你難道不應該選擇強壯的男人麽?強壯的男人才能保護你,才能給你牧馬放羊,才能保護你不受其他男人的侵犯。”
納莎看了一眼林庸,眼睛裏都要滴出水來了,“我也很強壯,我可以保護他。牧馬放羊,讓那些下人去做就好。我的夫婿不需要做這樣的事情。”
額多看著林庸,似乎想要伸手抓住林庸,直接把林庸給拎過來。
旁邊的那些人,看熱鬧的看熱鬧,替林庸擔心的替林庸擔心。
坐在上麵部落首領,還有那些貴族都麵色平靜,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一個留著三髯胡子的貴族說話了,“嗤,桑英,你的女兒自己給你找了女婿。我看這個女婿不錯。”
桑英就是部落首領了。
陰沉著臉,“我是不會同意的。那個小子,看起來身上沒有幾兩肉,一副小白臉的樣子,讓他來接替我的位子,隻會讓我們部落走向衰落。”
三髯胡子說話了,“你知道就好。還是我的兒子比較好,比起來沒有腦子的額多好多了。”
桑英不置可否。
林庸說話了,“我有未婚妻,不會下場跳舞的。也不會和誰為了姑娘決鬥。你們不必吵了。”
額多的臉色好看多了。
納莎看著林庸,竟然抽出了腰間的佩刀。
佩刀一尺來長,不是很大。
但是,刀刃鋒利,也是能殺死人的。
納莎用刀子指著林庸,“你要是不和我結成夫妻,我就殺了你。讓你也沒有辦法娶你的未婚妻。”
林庸臉色陰沉下來。
沒有見過這樣刁蠻任性的女子,別人不娶她,竟然要殺了別人。
林庸看著納莎,“我就是不娶你,別說這輩子,下輩子,永遠都不會娶你,你就看看,你能不能殺了我。”
納莎舉起刀子,咬著牙,就砍向了林庸的脖子。
林庸怒了,這個女子還真的砍,竟然如此惡毒。
伸開手,抓住了納莎的刀子。
納莎隻覺得刀子再也不能移動分毫。
林庸稍稍使力,納莎就抓不住刀子了。
林庸抓起起納莎的刀子,直接揉成了一團,丟在地上,看著納莎。
本來以為,這個納莎會懼怕,或者羞愧。
誰想,這個納莎竟然露出驚喜的表情,“太好了,你如此厲害,如此強壯,合該成為我的夫婿。”
旁邊的額多,比劃了一下,覺得自己的身體肯定沒有刀子堅固,歎口氣,離開了。
林庸看著納莎,“神經病。”
說著,離席了,準備離開。
誰想,納莎竟然衝上來,抓住了林庸的胳膊,“你不能走,你要和我成親。”
林庸看向了桑英,“首領,管管你的女兒吧。我有未婚妻,而且,我絕對不會娶這樣刁蠻,任性,狠毒的女子為妻的。”
說著,林庸甩開了納莎的手。
桑英站了起來,“我女兒好心好意想要和你成就好事,你竟然不識抬舉,來啊,給我把這個人抓起來。”
旁邊的人驚呆了。
尤其是那個三髯胡子的貴族,覺得自己是不是幻聽了。
剛才,桑英還說,不會讓自己的女兒和這個小子在一起,怎麽,現在?
桑英自然有自己的計較。
看到了林庸連刀子都能揉成一團,實在是勇武過人。
這樣的人,在哪個部落,哪個部落絕對會興盛的。
而且,林庸一看就是有成算的人,和部落裏的那些莽夫不同。
隻要他娶了自己的女兒,自己百年之後,讓他這樣的人來做首領又如何?
他一定會帶著部落走向興盛。
而他不過孤身一人,一個人對付不了,幾十個人,幾百個人還對付不了麽?
說什麽有未婚妻,隻要讓他和納莎成親,嚐到了女人的滋味,知道了納莎的好,以後還不是會服服帖帖的。
林庸大約也猜測到了桑英的想法。
他自然是不怕麻煩的,但是好興致被人攪合了,還是覺得有幾分怒氣。
桑英的話音剛落,就有一堆小夥子圍上了林庸。
站在最前麵的,就是額多。
額多也知道,做納莎的夫婿是無望了,能找找林庸的麻煩也不錯。
林庸笑了,邁開了步伐,直接往外走去。
那些人一擁而上。
但是,凡是靠近林庸,攻擊林庸的人,都被彈出去了。
直接彈出了十幾米遠,倒在地上,“哎呦,哎呦”叫喚。
很多年紀大的人,馬上跪倒在地上,“首領,他是仙人啊,恭恭敬敬放他離開。不然會給部落惹來災禍的。”
桑英更怒了,“全都給我上,務必要留下他。”
這樣的人,已經得罪了,而且如此厲害,怎麽能不留下呢。
林庸如同閑庭信步,直直往外走著。
碰到他的人,依舊都彈了出去。
後來,再也沒有人敢上前了。
看著林庸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
桑英麵上的神色難看極了。
納莎一臉憤慨:自己這樣漂亮,這樣有地位,他為什麽不願意做自己的夫婿?
額多深深看了一眼林庸消失的方向,知道,今生,自己都無法和這個男人比肩。
林庸覺得掃興極了。
看著黝黑的草原,天好像一個深藍色的大寶石,籠罩著草原,上麵亮晶晶閃爍著的是星星。
夜風吹過,讓人覺得十分涼爽。
草原的夜色,真的很美麗。
可以讓人忘卻煩惱。
林庸的心情也才好了起來。
走了一段路,就看到一個低矮的身影,在草原上摸索。
看他的動作,似乎看不見一樣。
林庸好奇,走了過去,就看到了一個十幾歲的小孩子。
小孩子麵色蒼白,身上穿著麻布長袍,麵容秀氣,也有眼睛,但是黑亮的眼睛竟然是無神的,看不見。似乎感覺到了林庸,小孩子開口了,“你是誰?是地上的居民麽?別殺我,我隻想感覺一下太陽照在身上是什麽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