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十年12


    下次再去江與城那兒時,程恩恩用了新買的香水,香噴噴地來補課。


    她一進來江與城就聞到了,味道挺清新的,適合她。


    之前她身上都是牛奶沐浴露的味兒,很嫩。


    兩種味道各有千秋,但顯然前者更得江與城的心,畢竟對一個散發著奶味兒的小朋友有想法,顯得他太畜生。


    程恩恩倒不是為了他才噴的,她自己喜歡,沉浸在自己香香的味道中,學習都更有精神了。


    但她對某人禽獸的一麵一無所知。


    未免影響她學習,江與城沒在程恩恩做題時騷擾她,但程恩恩自個兒時不時低頭嗅嗅自己的手,玩得不亦樂乎。


    江與城在一旁看得心癢,忍不住就想逗她。


    “有那麽好聞嗎?”


    他誠摯地問,起身走過來,“讓我聞聞。”


    嗯?


    程恩恩完全是無意識的小動作,一下子沒反應過來,他要聞什麽?


    江與城捏住她的手腕,將她的手舉到鼻子前,輕嗅一口。


    程恩恩愣了,張了張嘴,還有點懵。


    江與城無比自然地把她的小手放回去,然後將手撐在她兩側,微微伏低身體,低沉的嗓音在她耳畔震動:“今天怎麽這麽香?”


    程恩恩咻地一下,臉紅了。


    “因為”她老實巴交說,“我噴了香水。”


    “這樣啊,”江與城仿佛看不到她從臉頰到脖頸蔓延開的粉色,將她圈在桌子前,繼續問,“你覺得好聞嗎?”


    這個姿勢讓程恩恩又一點小小的不自在,小聲回答:“好聞。”


    “嗯,我也覺得你很好聞。”


    不知怎麽的,程恩恩聽見這句話,忽然把自己想象成了一個大包子。


    他喜歡吃包子嗎?


    她暈頭暈腦地想。


    搞科研的人沒有雙休,程禮揚的休息時間很少且不固定,整個暑假程恩恩都是在江與城那兒度過的,開學之後的周末也不例外。


    後來不再卡著上課的時間才去,不想自己一個人在家待,江與城隻要一回來,她就找借口跑過去。


    有時江與城帶她到外麵吃喝玩樂,有時就隻是待在家裏,安靜地一起看書。


    江與城對程恩恩的寵愛程度不亞於一個親哥哥,漸漸地,她在他麵前越來越放肆,偶爾也會露出從前隻在程禮揚麵前才會有的嬌憨和任性。


    必須要批評的是,霸占江與城時間的目的達到之後,一開始高舉的“學習”這個幌子,便開始搖搖欲墜。


    她對數學實在是恐懼又抗拒,做題像受刑;慢慢地也知道江與城疼她,每天仗著他的縱容在那兒渾水摸魚,被發現了就老老實實地認錯,絞著手指偷偷瞟他。


    程恩恩對於兩性之間的時間過於遲鈍和無知,江與城口頭上沒少逗她,但一直保持著紳士的教養,很少對她動手動腳。


    程恩恩會因為他的靠近而心亂,甚至有時一看到他就開始臉紅,卻從不知這意味著什麽。


    她隻知道自己對他一點都不排斥。


    甚至喜歡親近。


    拋開怕生慢熱那一層,她其實很粘人,從十七八了還喜歡跟在程禮揚身後做小尾巴便可以窺見。


    和江與城熟悉起來之後,她也會粘他,時常賴在他家裏是一方麵,在人多的街上會主動抓他的手,還喜歡枕在他的腿上,在慵懶的午後看書或者睡覺。


    江與城對她的例假時間很清楚,沒到日子呢;問她到底哪裏不舒服,是感冒發燒還是肚子疼,她吞吞吐吐說不明白,一羞惱直接把電話掛了。


    五分鍾之後,江與城出現在門外,手裏還拎著一個草莓蛋糕。


    他的態度一如既往,仿佛根本沒看出程恩恩的有意躲避,笑容淡淡道:“特地給你訂的,你不來,我隻能送貨上門了。”


    程恩恩最怕人家對她好了,乖乖讓他進門。


    吃蛋糕的時候她坐得離江與城遠遠的,也不跟他說話,自己默默頂著一張大紅臉。


    江與城也不知她究竟怎麽了,拐著彎問了幾句,成功套出她的話。


    ——高致搬來一整套搖滾樂隊裝備,在樓下彈吉他唱情歌告白那天,程禮揚剛好休息在家。


    很不巧,江與城也在。


    彼時高致撩妹屢屢受挫,程恩恩根本get不到他的點,於是校霸同學選擇單刀直入。


    “程恩恩,你給我下來!”


    他舉著麥克風喊。


    “程恩恩,下來!”


    其他小弟們聲音洪亮地為他造勢。


    “程恩恩,我喜歡你!”


    高致繼續喊。


    “程恩恩,我們老大喜歡你!”


    小弟們繼續造勢。


    “程恩恩,做我女朋友吧!”


    “程恩恩,做我們大嫂吧!”


    程恩恩正在廚房裏洗菜,晚上他們要吃火鍋,第一次聽到自己名字的時候,她愣了愣,以為是幻覺,豎起耳朵,緊接著聽到第二聲,忙跑出去。


    程禮揚和江與城已經率先到達前線陽台,動作整齊地低頭向下望。


    程恩恩擠過去,還沒看到樓下什麽情況,被江與城直接一巴掌按著腦袋推回去。


    他語氣淡淡道:“回去洗菜。”


    程禮揚的臉色也很微妙,回頭問:“這是你同學?”


    程恩恩已經聽出是高致的聲音,點點頭:“是我同桌。”


    “就是上次那個?”


    程禮揚臉色更淡了。


    什麽上次?


    程恩恩茫然。


    程禮揚不需要她的回答,已經自動將人對號入座,冷笑了一聲,轉身回去,徑直走到門口,順手抄起一個棒球棍。


    青春期的男孩子精力旺盛滿腔熱忱,高致甚至已經想好了待會兒吻程恩恩的姿勢。


    但當他看到拎著棒球棍殺氣騰騰走過來的程禮揚時,事情便徹底脫離了預期。


    後來高致回憶起高中生涯,最難忘的莫過於那一場聲勢浩大的告白。


    倒不是因為結局多麽浪漫,而是因為,那天他背著吉他被追殺了三條街,所到之處行人致禮汽車鳴笛,場麵轟轟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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