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三司會審(詹明江自己也是目瞪口呆)
之後的幾天, 蔡思瑾都在埋頭收集、整理辛享寧之前交給他的曆年材料。簡直做到了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隻讀聖賢書的地步。與他之前備戰科舉也差不了多少了。
按理說科舉知識和實務知識是差距很大的, 一般的人並不能在科舉或者庶吉士散館考試後就極快地接手具體實務工作, 因為現實之中的各種情況和法律規定太複雜了,不是那些毛頭進士或者庶吉士們能輕易上手、輕易應對的。
但是蔡思瑾就不一樣。蔡思瑾前世雖然沒有在刑部待過,但是也曾經做過地方官, 審理過不少民事案件, 以及刑事的初審案件, 對於大晏朝的<大晏律例>十分了解, 還對大晏朝的令、格、式也很了解。
這裏就要先說一說大晏朝的法律淵源,大家才能明白審案這件事到底有多難。大燕朝的法律淵源一般來自於四類,簡稱“律、令、格、式”。
第一類所稱的“律”指的就是<大晏律例>, 這是大晏朝一部完整、成文的法律規定, 是一定要遵守的, 全國通行。不論是哪一個部門, 哪一個人在做事的時候,都必須遵守它,它的效力也是最高, 其他規定如果與他相抵觸,肯定要修改其他規定的。
第二類所稱的“令”, 指的就是大晏朝一段時間就會頒布的一些規章、法令, 有些是皇上簽發的, 有些由內閣直接簽發, 有些卻是六部衙門自己就能簽發, 魚龍混雜,效力層級和適用範圍也不一樣。
第三類被稱作“格”。主要是皇帝對某些問題的批示。如果皇帝認為對某一類事情、某一類案件應當以同樣的標準辦理,就會將那一個自己批示過的“格”上升成“永格”。在縣令、刑部官員等司法官員辦案的時候,一般的“格”是不需要遵守的,隻需要遵守“永格”即可。
最後一類被稱作“式”,也就是程序法方麵的規定。這樣的規定雖然比較簡單,但是記憶也是一個大問題,需要的時候雖然可以現時再去翻閱,但是就怕記憶不熟沒有找到相應的規定。
這樣的“式”雖然簡單,但也是絕對不容出錯的。新任縣令、刑部官員、大理寺官員、禦史台會審司等各司官員也需要對其進行重新學習,否則難以適應工作需要。
<大晏律例>雖然每個學子都會進行學習,但是其他的“令、格、式”都是新任官員需要學習的事項。因為在他們十多年的科舉學習生涯當中,是絕對不會進行這方麵的學習的。
這些“令、格、式”的存在,就很考驗官員的能力了。人的精力畢竟是有限的,一個人不可能無窮無盡地學習各類法令,還能對其熟練運用,所以一個職業就應運而生了——刑名師爺。
這些刑名師爺因為在科舉一途之中難以寸進,無法直接成為大燕朝的官員,所以他們便換一條路走,將大量的精力都花在研究“令、格、式”上。他們通常會花費好多年的時間對其進行分類、整理、記憶,或者歸類並研究。他們對薑大晏朝幾十年來發布的“令、格、式”等爛熟於胸,並且能夠在辦案之中熟練運用,是每個縣令大人審案時候不可缺少的幫手。以前的蔡思瑾身邊也少不了刑名師爺。
大晏朝這些散落的“令、格、式”的存在,也是大燕朝這麽多刑名師爺存在的基礎。可以說,縣令大人離開了這些刑名師爺是審不了案件的。
熟能生巧對於刑名師爺來說一樣,對於刑部和大理寺官員、對禦史台會審司的人,以及蔡思瑾來說也是一樣的。這些人和如今的蔡思瑾一樣,均需要對“律、令、格、式”爛熟於心,可以說,這是他們吃飯的東西。
蔡思瑾前世多年以來的審案經曆讓他對大燕朝的“律、令、格、式”非常的了解。所以他在看這段時間以來辛享寧給的案件資料的時候基本沒有什麽障礙。
甚至蔡思瑾的進度之快還讓辛享寧十分的驚訝。辛享寧當然不可能知道蔡思瑾前世的的經驗和曆練,隻以為蔡思瑾天資聰穎、非同凡人,對蔡思瑾更加看重了。
可惜蔡思瑾蔡大人是不知道這個美麗的小誤會的。
現在的蔡思瑾並不為自己的進度快而沾沾自喜,這樣的進度對於他自身來說完全是應有之意啊。他的心中始終還是記掛著鄒學武的那個案子,一心想要知道下文。
等待的時候覺得時間特別的漫長,蔡思瑾感覺自己等了很久,實際上也才過了一個月。這個時候大理寺那邊傳來了消息,說是大理寺要會同刑部、禦史台重審一次犯人鄒學武,再進行一次三司會審。
辛享寧這個禦史台的會審司長是肯定要去參加此次的三司會審的,同時呢,辛享寧也邀請蔡思瑾和他一起去參加這次的審訊。蔡思瑾自然欣然答應了,他對三司會審非常感興趣,同時對鄒學武一案的後續也非常感興趣。
因為之前有辛享寧的提醒,所以蔡斯瑾對於這次大理寺、刑部的審訊懷有忐忑不安的心理。對大理寺和刑部也不敢像之前那樣全然信任了,而是不管看著什麽證據都帶著一絲懷疑的眼神,心中的那根弦始終是繃緊的。
鄒學武這麽大的一個案子,辛享寧也邀請了會審司其餘的人一塊兒去大理寺旁聽。但是會審司其餘的人紛紛都稱“不想去聽,不感興趣,不願沾手”,否認三連,一個的頭比一個搖得快。
這群可愛的同事們堅決堅定地表示自己表示對於職責範圍之外的任何事情都一點兒興趣沒有,堅決不參與這一灘渾水。
他們的態度讓新人蔡思瑾驚訝不已,但是卻完全合乎辛享寧的預料,辛享寧還是笑眯眯地全部同意了,一點兒也不會強人所難。
於是禦史台會審司這邊便隻有會審司長辛享寧帶著蔡思瑾去了大理寺。
因為鄒學武這個案子鬧得沸沸揚揚,連皇上也驚動了。所以這一次三司會審的時候,禦史台的最高長官禦史大夫詹明江也決定參加。
這樣一來,禦史台參加的總人數就是三個,但是不知道為什麽,蔡思瑾還是感覺很可憐的樣子。特別是他們三個人來到大理寺之後發現刑部來了二十幾個聽審的官員,大理寺更是四十個人全員出動之後,他這樣的感覺就更加強烈了。
從人數上就完全可以看出來三個部門之間對於三司會審一事的力量對比了好不好!這樣隻有“小貓兩三隻”的禦史台怎麽可能杠得過刑部和禦史台!怪不得之前徐慶賢和許子塵對自己是那樣的態度。
可能因為此案在皇上麵前掛了號,所以除了禦史大夫詹明江來了,大理寺卿和刑部尚書也都來了,使得這次三司會審的規格提升了不少。
三個主官自然是坐在衙門正上方的,蔡思瑾等人也都有一個位置,黑壓壓地坐了一片。衙役都是大理寺的,也站了黑壓壓一片,每個人手上拿了巨大的打杖刑用的木棍,看起來威勢不凡,讓人很有壓力。
全部準備工作完成之後,大理寺卿的驚堂木一拍,說道:“帶人犯鄒學武!”
一旁的官員和衙役自然在驚堂木想起之後就停止了各種竊竊私語,而是全神貫注,一時間落針可聞。
不一會兒之後,便有衙役將犯人鄒學武押解上堂。蔡思瑾見到鄒學武形容枯槁、衣服破爛,並未穿鞋而是赤著雙腳,手和脖子被一副木製的枷鎖鎖住,腳上也栓了沉重的鐵鏈子。
鄒學武每走一步,鐵鏈便在大理寺的青石板地上拖出響亮的摩擦聲,極為刺耳。
那一聲聲刺耳的響聲重重地咋進蔡思瑾的心中,他心裏很不是滋味。再看到鄒學武眼中的一片絕望,蔡思瑾心中更是“咯噔”一下,提了起來。
果然,在之後的大理寺卿的訊問過程之中,鄒學武要麽一言不發,要麽對自己殺人時的事實全部承認,一點兒都不拖泥帶水,完全是一副將生死置之度外、隻求速死的樣子。
蔡思瑾案子皺眉,鄒學武殺人的情況早已查清,皇上現在的重點是要查二十年前鄒學武父親之死一案,大理寺卿的問話是不是一點兒都不在點子上?他有什麽目的?是不是故意這麽做的?鄒學武這次是不是凶多吉少了?
後麵的訊問過程和節奏果然如蔡思瑾所料,大理寺卿找來了死者柳博揚柳大人的遺孀、兒子、用慣的刑名師爺、當時縣衙裏的獄吏、柳博揚的同僚、上司等等到堂,從各方麵證實了柳博揚是一個多麽優秀、多麽清廉的官員,同時也證實了鄒學武的父親之死確實是一場意外,與柳博揚大人完全無關,甚至還證實了失去柳博揚之後,他的家人是多麽的痛苦,他的死對大晏朝是多大的損失。
訊問完畢之後,蔡思瑾的心慢慢沉下去,他看了身旁坐著一言不發的辛享寧一眼,心中暗歎到:“事情的發展果然和老狐狸預料的一模一樣!”
再看鄒學武,隻是雙目無神地、空空洞洞地看著前方,一點兒神采都沒有,是全然的絕望,根本不像是會說什麽反駁之言的樣子。
蔡思瑾心中暗自緊張,疑惑鄒學武難道不知道自己不說的話就要被處死了嗎?又瞬間聯想到,難道他有什麽難言之隱嗎?
於是,在最後詹明江代表禦史台最後訊問一次鄒學武的時候,蔡思瑾暗中對鄒學武不住地釋放“明察秋毫”這一技能,終於在詹明江說完一堆要感謝皇上感激聖恩的時候起了作用,觸發了那10%的讓人說出真話的額外效果。
所以在詹明江以為自己說完了一通套話、廢話之後,完全可以結案,此案不會再有什麽變數的時候,鄒學武忽然間伏地痛哭,稱他之前已經絕望了,對大晏朝的官員和司法製度不信任,完全不想說任何話了,可是聽了這位大人的話之後知道了皇上竟然關注自己這個小案子,無比感謝聖恩,決定不能辜負聖恩,並稱他要說出全部事實!
在場的一眾官員們都無比震驚,不可置信地看著詹明江。
詹明江:“……”
他心中劇烈吐槽:“我自己也是目瞪口呆,忍不住自我懷疑中,你們不要再看我了行嗎?”
之後的幾天, 蔡思瑾都在埋頭收集、整理辛享寧之前交給他的曆年材料。簡直做到了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隻讀聖賢書的地步。與他之前備戰科舉也差不了多少了。
按理說科舉知識和實務知識是差距很大的, 一般的人並不能在科舉或者庶吉士散館考試後就極快地接手具體實務工作, 因為現實之中的各種情況和法律規定太複雜了,不是那些毛頭進士或者庶吉士們能輕易上手、輕易應對的。
但是蔡思瑾就不一樣。蔡思瑾前世雖然沒有在刑部待過,但是也曾經做過地方官, 審理過不少民事案件, 以及刑事的初審案件, 對於大晏朝的<大晏律例>十分了解, 還對大晏朝的令、格、式也很了解。
這裏就要先說一說大晏朝的法律淵源,大家才能明白審案這件事到底有多難。大燕朝的法律淵源一般來自於四類,簡稱“律、令、格、式”。
第一類所稱的“律”指的就是<大晏律例>, 這是大晏朝一部完整、成文的法律規定, 是一定要遵守的, 全國通行。不論是哪一個部門, 哪一個人在做事的時候,都必須遵守它,它的效力也是最高, 其他規定如果與他相抵觸,肯定要修改其他規定的。
第二類所稱的“令”, 指的就是大晏朝一段時間就會頒布的一些規章、法令, 有些是皇上簽發的, 有些由內閣直接簽發, 有些卻是六部衙門自己就能簽發, 魚龍混雜,效力層級和適用範圍也不一樣。
第三類被稱作“格”。主要是皇帝對某些問題的批示。如果皇帝認為對某一類事情、某一類案件應當以同樣的標準辦理,就會將那一個自己批示過的“格”上升成“永格”。在縣令、刑部官員等司法官員辦案的時候,一般的“格”是不需要遵守的,隻需要遵守“永格”即可。
最後一類被稱作“式”,也就是程序法方麵的規定。這樣的規定雖然比較簡單,但是記憶也是一個大問題,需要的時候雖然可以現時再去翻閱,但是就怕記憶不熟沒有找到相應的規定。
這樣的“式”雖然簡單,但也是絕對不容出錯的。新任縣令、刑部官員、大理寺官員、禦史台會審司等各司官員也需要對其進行重新學習,否則難以適應工作需要。
<大晏律例>雖然每個學子都會進行學習,但是其他的“令、格、式”都是新任官員需要學習的事項。因為在他們十多年的科舉學習生涯當中,是絕對不會進行這方麵的學習的。
這些“令、格、式”的存在,就很考驗官員的能力了。人的精力畢竟是有限的,一個人不可能無窮無盡地學習各類法令,還能對其熟練運用,所以一個職業就應運而生了——刑名師爺。
這些刑名師爺因為在科舉一途之中難以寸進,無法直接成為大燕朝的官員,所以他們便換一條路走,將大量的精力都花在研究“令、格、式”上。他們通常會花費好多年的時間對其進行分類、整理、記憶,或者歸類並研究。他們對薑大晏朝幾十年來發布的“令、格、式”等爛熟於胸,並且能夠在辦案之中熟練運用,是每個縣令大人審案時候不可缺少的幫手。以前的蔡思瑾身邊也少不了刑名師爺。
大晏朝這些散落的“令、格、式”的存在,也是大燕朝這麽多刑名師爺存在的基礎。可以說,縣令大人離開了這些刑名師爺是審不了案件的。
熟能生巧對於刑名師爺來說一樣,對於刑部和大理寺官員、對禦史台會審司的人,以及蔡思瑾來說也是一樣的。這些人和如今的蔡思瑾一樣,均需要對“律、令、格、式”爛熟於心,可以說,這是他們吃飯的東西。
蔡思瑾前世多年以來的審案經曆讓他對大燕朝的“律、令、格、式”非常的了解。所以他在看這段時間以來辛享寧給的案件資料的時候基本沒有什麽障礙。
甚至蔡思瑾的進度之快還讓辛享寧十分的驚訝。辛享寧當然不可能知道蔡思瑾前世的的經驗和曆練,隻以為蔡思瑾天資聰穎、非同凡人,對蔡思瑾更加看重了。
可惜蔡思瑾蔡大人是不知道這個美麗的小誤會的。
現在的蔡思瑾並不為自己的進度快而沾沾自喜,這樣的進度對於他自身來說完全是應有之意啊。他的心中始終還是記掛著鄒學武的那個案子,一心想要知道下文。
等待的時候覺得時間特別的漫長,蔡思瑾感覺自己等了很久,實際上也才過了一個月。這個時候大理寺那邊傳來了消息,說是大理寺要會同刑部、禦史台重審一次犯人鄒學武,再進行一次三司會審。
辛享寧這個禦史台的會審司長是肯定要去參加此次的三司會審的,同時呢,辛享寧也邀請蔡思瑾和他一起去參加這次的審訊。蔡思瑾自然欣然答應了,他對三司會審非常感興趣,同時對鄒學武一案的後續也非常感興趣。
因為之前有辛享寧的提醒,所以蔡斯瑾對於這次大理寺、刑部的審訊懷有忐忑不安的心理。對大理寺和刑部也不敢像之前那樣全然信任了,而是不管看著什麽證據都帶著一絲懷疑的眼神,心中的那根弦始終是繃緊的。
鄒學武這麽大的一個案子,辛享寧也邀請了會審司其餘的人一塊兒去大理寺旁聽。但是會審司其餘的人紛紛都稱“不想去聽,不感興趣,不願沾手”,否認三連,一個的頭比一個搖得快。
這群可愛的同事們堅決堅定地表示自己表示對於職責範圍之外的任何事情都一點兒興趣沒有,堅決不參與這一灘渾水。
他們的態度讓新人蔡思瑾驚訝不已,但是卻完全合乎辛享寧的預料,辛享寧還是笑眯眯地全部同意了,一點兒也不會強人所難。
於是禦史台會審司這邊便隻有會審司長辛享寧帶著蔡思瑾去了大理寺。
因為鄒學武這個案子鬧得沸沸揚揚,連皇上也驚動了。所以這一次三司會審的時候,禦史台的最高長官禦史大夫詹明江也決定參加。
這樣一來,禦史台參加的總人數就是三個,但是不知道為什麽,蔡思瑾還是感覺很可憐的樣子。特別是他們三個人來到大理寺之後發現刑部來了二十幾個聽審的官員,大理寺更是四十個人全員出動之後,他這樣的感覺就更加強烈了。
從人數上就完全可以看出來三個部門之間對於三司會審一事的力量對比了好不好!這樣隻有“小貓兩三隻”的禦史台怎麽可能杠得過刑部和禦史台!怪不得之前徐慶賢和許子塵對自己是那樣的態度。
可能因為此案在皇上麵前掛了號,所以除了禦史大夫詹明江來了,大理寺卿和刑部尚書也都來了,使得這次三司會審的規格提升了不少。
三個主官自然是坐在衙門正上方的,蔡思瑾等人也都有一個位置,黑壓壓地坐了一片。衙役都是大理寺的,也站了黑壓壓一片,每個人手上拿了巨大的打杖刑用的木棍,看起來威勢不凡,讓人很有壓力。
全部準備工作完成之後,大理寺卿的驚堂木一拍,說道:“帶人犯鄒學武!”
一旁的官員和衙役自然在驚堂木想起之後就停止了各種竊竊私語,而是全神貫注,一時間落針可聞。
不一會兒之後,便有衙役將犯人鄒學武押解上堂。蔡思瑾見到鄒學武形容枯槁、衣服破爛,並未穿鞋而是赤著雙腳,手和脖子被一副木製的枷鎖鎖住,腳上也栓了沉重的鐵鏈子。
鄒學武每走一步,鐵鏈便在大理寺的青石板地上拖出響亮的摩擦聲,極為刺耳。
那一聲聲刺耳的響聲重重地咋進蔡思瑾的心中,他心裏很不是滋味。再看到鄒學武眼中的一片絕望,蔡思瑾心中更是“咯噔”一下,提了起來。
果然,在之後的大理寺卿的訊問過程之中,鄒學武要麽一言不發,要麽對自己殺人時的事實全部承認,一點兒都不拖泥帶水,完全是一副將生死置之度外、隻求速死的樣子。
蔡思瑾案子皺眉,鄒學武殺人的情況早已查清,皇上現在的重點是要查二十年前鄒學武父親之死一案,大理寺卿的問話是不是一點兒都不在點子上?他有什麽目的?是不是故意這麽做的?鄒學武這次是不是凶多吉少了?
後麵的訊問過程和節奏果然如蔡思瑾所料,大理寺卿找來了死者柳博揚柳大人的遺孀、兒子、用慣的刑名師爺、當時縣衙裏的獄吏、柳博揚的同僚、上司等等到堂,從各方麵證實了柳博揚是一個多麽優秀、多麽清廉的官員,同時也證實了鄒學武的父親之死確實是一場意外,與柳博揚大人完全無關,甚至還證實了失去柳博揚之後,他的家人是多麽的痛苦,他的死對大晏朝是多大的損失。
訊問完畢之後,蔡思瑾的心慢慢沉下去,他看了身旁坐著一言不發的辛享寧一眼,心中暗歎到:“事情的發展果然和老狐狸預料的一模一樣!”
再看鄒學武,隻是雙目無神地、空空洞洞地看著前方,一點兒神采都沒有,是全然的絕望,根本不像是會說什麽反駁之言的樣子。
蔡思瑾心中暗自緊張,疑惑鄒學武難道不知道自己不說的話就要被處死了嗎?又瞬間聯想到,難道他有什麽難言之隱嗎?
於是,在最後詹明江代表禦史台最後訊問一次鄒學武的時候,蔡思瑾暗中對鄒學武不住地釋放“明察秋毫”這一技能,終於在詹明江說完一堆要感謝皇上感激聖恩的時候起了作用,觸發了那10%的讓人說出真話的額外效果。
所以在詹明江以為自己說完了一通套話、廢話之後,完全可以結案,此案不會再有什麽變數的時候,鄒學武忽然間伏地痛哭,稱他之前已經絕望了,對大晏朝的官員和司法製度不信任,完全不想說任何話了,可是聽了這位大人的話之後知道了皇上竟然關注自己這個小案子,無比感謝聖恩,決定不能辜負聖恩,並稱他要說出全部事實!
在場的一眾官員們都無比震驚,不可置信地看著詹明江。
詹明江:“……”
他心中劇烈吐槽:“我自己也是目瞪口呆,忍不住自我懷疑中,你們不要再看我了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