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外麵天還沒亮。


    躺在旁邊的人動了動,坐起來了,隨後傳來一陣細細索索穿衣服的聲音。


    被窩裏的暖氣隨著人一開一合的動靜散去一部分。


    待人下了床,孔嫣趕緊將手摸索到後背,偷偷掖了掖被角。


    床下穿好衣服的宋清風回過頭沉默的看了一眼床上一動不動的人影,走過去推了推她。


    ”……”沒有絲毫動靜。


    再次推了推。


    “……”還是沒有動靜。


    抿緊唇,臉上神色不明,然後直接轉身出門。


    先是輕的幾乎聽不見的腳步聲,接著是木門摩擦的“吱呀”聲。


    關上了。


    房間內靜悄悄的,過了一會兒,躺在床上裝死的孔嫣才悄咪咪的睜開眼,伸出脖子回過頭去看,果然沒人。


    鬆了口氣。


    趕緊縮回去,埋在被窩裏繼續睡。


    她才不起來呢,起來就要幹活!


    底下的炕暖乎乎的,簡直不要太舒服,這在知青點的時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還是她聰明。


    孔嫣是三個月前穿越過來的。


    準確的說她是穿到一本書中。


    三個多月前她還在現代,一個集美貌與時尚容一身的新時代大學生,洗澡的時候無意間發現胸部裏長了一個硬塊,本來不是什麽大事,醫生說取出來就好了,哪知前一秒還在做手術,醒來之後就成了紅旗公社前進大隊生產二隊的下鄉新知青孔嫣。


    沒錯,和她同名同姓。


    這也就算了,偏偏她前段時間看了一本年代重生文,裏麵炮灰就是這個名字,而且不幸的是,她發現自己就是穿到那本書中了,成了裏麵下場淒慘的女炮灰。


    那本書她到現在都記憶猶新,講的是一個叫林杏的女主角,上輩子嫁給一個大她十幾歲的軍人,因為愛慕虛榮不知道珍惜,和村裏的一個男知青勾搭在一起最後落得病死街頭,重生回來後決定好好過日子的故事,並因為重生取得商機,大大發展了一番事業。


    而書裏的孔嫣兩輩子都得罪過林杏。


    第一世的時候,男知青一開始喜歡的是她,但她不接受,後來看見男知青和林杏有染,就心下嫉妒,將他們的事暴露出來,害得林杏成了村裏的汙點,後來落魄都不敢回鄉。


    第二世是兩人一起在學校裏讀書,並且是同寢室的舍友,故意多次針對林杏,在外敗壞她名聲。


    書裏還有一個重量級的男配,也就是孔嫣兩輩子的丈夫,即大隊長的殘疾兒子。


    上輩子孔嫣高考後跑到城裏讀書丟下孩子和丈夫,找了個城裏男人。


    男配帶著兒子進城找孔嫣時,遇到了林杏,見她可憐給了點錢給她,所以重生回來的林杏決定帶著他一起發家致富,最後創業成大佬。


    雖然重生回來的林杏還是沒能阻止孔嫣嫁給他,但也在她的刻意引導下讓男配厭惡上了孔嫣,最後更因為孔嫣三番五次的找林杏麻煩而斷然離婚。


    書中孔嫣後來的下場就是林杏上輩子的結局,給人做小三然後慘死。


    而在創業過程中男配喜歡上了聰明能幹的林杏,最後由於愛而不得而黑化,在事業上投機取巧,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大結局就是女主林杏大義滅親,讓男主找人抓捕了男配,然後女主和男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知道自己穿書後,孔嫣原本是打算低調做人的,遠離女主與男配,可是……沒辦法,日子實在是過不下去了。


    書中的孔嫣下鄉第二天就中暑了,她也就是那個時候醒過來的。


    每天早上五點不到就有人來喊要去幹活,女人當男人用,男人當牲口用,幹了一天全身都是汗還經常洗不了澡,更別說每天都餓肚子。


    好不容易熬過夏天,哪知道冬天更慘,北方十一月份就下雪了,每天晚上都凍得睡不著,手上腳上都生了凍瘡,奇癢無比還不敢撓。


    一想到今年才1972年,還有五年才恢複高考!


    整個人都不好了!


    於是掙紮再三,向來自認還有點骨氣的孔嫣為了不挨餓為了不受凍,跑到書中男配他媽也就是大隊長老婆麵前自薦,要給她兒子當媳婦!


    所以才有了現在這般情景。


    迷迷糊糊又睡著了,也不知過了多久,孔嫣再次醒過來時,就看到紙糊的窗口那兒光亮亮的,心口一突,趕緊坐起來穿衣服。


    大紅色的花棉襖套在身上,下麵是黑色的棉褲,臃腫不堪,頭發已經有四天沒洗了,隨意紮成一個丸子。


    下床穿上鞋,摳了摳眼屎,端著盆出去了。


    誰能想到三個月前還是c大校花的她現在竟邋遢成這般模樣?


    孔嫣歎了口氣,然後裝模作樣的扶著腰去了廚房。


    廚房就在對麵,煙囪已經冒著白煙了,進了屋就看到一個老式的土糊的灶台,正在炒菜的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個子高高大大,圓臉細眼,後腦勺綁著一根大辮子,身上穿著灰撲撲的棉襖,這是她現在的大嫂曹氏。


    坐在下麵看火的是個年紀比較大的四五十歲婦女,臉瘦長發黃,堆著細紋,剪著齊耳短發,但精神奕奕,這是她婆婆。


    看到孔嫣過來,原本還有些不滿的宋媽見她手撐著腰一臉難受的表情,目光閃了閃,趕緊拍了拍手站起來。


    熱情道:“你這孩子也真是的,咋起這麽早啊?也不多睡一會兒,既然起來了就先洗洗,待會兒男人們就回來了。”


    孔嫣一副乖乖巧巧的樣子,點點頭,“知道了媽。”


    演戲就要演到底,有些委屈的低下頭嘀咕道:“我都說了要起早,清風他……”


    宋媽一聽,笑的眯了眼,趕緊拍拍她手,哄道:“這孩子剛成婚不懂事,你多體諒體諒,回頭我說說他,待會兒給你蒸個雞蛋,好好補補身子。”


    孔嫣聽了眼睛一亮,見目的達到,趕緊懂事的道:“謝謝媽,那我去洗了。”


    轉個身子拿著臉盆去打熱水。


    一旁揮著鍋鏟的曹氏見狀,忍不住撇撇嘴,總覺得娶回來的這個弟媳婦不太老實。


    孔嫣剛洗好臉,門口就傳來聲響,應該是公公和宋清風回來了。


    果然,從門裏往外看去,就見兩人滿頭大汗,直接闊步往客廳走去。


    宋清風就是原書中的男配,個子不矮,有一米八多,但不像北方男人那般壯實,而是瘦高型的,臉白淨,長得一副不太像會幹活的樣子,這個時代是崇尚勞動的時代,所以這幅樣貌在農村根本不受女孩的歡迎。


    再加上他小時候發燒引起失聰,成了聾啞人導致交流不方便,使得他性格沉默陰鬱,所以哪怕是大隊長的兒子,也沒女孩子願意嫁給他。


    這也是為什麽宋媽一聽孔嫣願意嫁給她兒子時,也不管有沒有什麽目的,喜得趕緊在三天時間就將她娶回家,生怕反悔了。


    早飯是辣白菜,蘿卜和魚燉豆腐。


    家裏九口人,宋大哥已經上班去了,他在鎮子的廣播站上班,還有兩個孩子也去上學了。


    “吃飯吧。”坐在上首的老爺子開口道。


    孔嫣坐在宋清風旁邊,見人都動了,趕緊將筷子伸向燉鍋裏的魚,急吼吼的夾了一大塊魚肚。


    一旁的宋清風見了,視線隨著人的手看向旁邊人的嘴,最後還是默默地低下頭吃自己碗裏的飯。


    孔嫣一點都不知道客氣,她是真餓怕了。


    這時候糧食緊張,能吃到魚已經很難得了,這魚還是前段時間農忙過了後大隊組織人去河裏打的,那時候她還沒嫁過來,他們知青點也分到幾條,但不過幾天就吃完了。


    每天半碗粗糧,卡的嗓子難受不說,還吃不飽,餓的人麵黃肌瘦。


    他們這裏還算好的,聽說有的大隊還吃不上糧食,社員有的找樹根啃,有的則跑到外麵借糧食。


    日子苦不堪言!


    孔嫣吃著碗裏看著鍋裏,生怕吃少了。


    她都想哭,三個月前的她還想著減肥,現在卻覺得當初學校食堂的飯菜都是美味。


    吃完飯孔嫣和大嫂一起去廚房洗碗。


    差不多歇了一會兒,宋爸帶著家裏人都出去幹活,隻剩下孔嫣一個。


    現在是十一月份,農忙結束了,不過也有事情做,生產隊的社員們要去幫自己隊或別的隊、別的公社、別的縣“修水利”、挖河渠、挖河泥當肥料,或“改良土壤”、積肥。


    這個年代,農民除春節外,唯一能休息的機會就是下大雨,生產隊隻有在下大雨的日子才不要求社員們出工、上工。


    不過,她剛結婚,所以能抽空偷偷歇息幾天,這還是因為她嫁的好,而且宋媽跟她說了,要把她換個輕鬆一點的工作,聽的孔嫣感動的想哭。


    早知如此,她就該早點自薦來給她兒子做媳婦,白吃了那麽多的苦。


    將口袋裏的雞蛋小心的剝開了吃,連蛋殼上沾了點點的蛋白都給啃了,吃完後乖乖拎著一桶衣服去了河邊。


    他們家住在二隊這邊,村子口那裏就有一條大河,婦女平時都在那兒洗衣服。


    孔嫣拎著桶踉踉蹌蹌走了過去。


    有幾個老婦人也在洗衣服,看到她過來都麵帶好奇,擠眉弄眼的。


    當她眼瞎啊?


    沒辦法,她也知道,誰叫她是知青中第一個嫁給當地人的呢?


    在這邊也算是大新聞一件。


    下鄉的知青大都帶了一點清高,總覺得自己是城裏人高人一等。


    農村裏的人也知道,雖然平時見麵打招呼挺熱情的,但也不怎麽多來往。


    隻有她除外,才來不過三個月就結婚了,還是大隊長家的那個殘疾兒子。


    “三根媳婦來了?”有個老婆子笑著跟她打招呼。


    三根就是宋清風的小名。


    孔嫣故作羞澀微笑,沒敢回應人,這些老婆子嘴巴一個比一個利索,你說一句,她能想出一部清宮劇。


    然後全大隊都知道了。


    找了個偏遠的大石塊,水有點溫度,也不怎麽凍手,但九個人的衣服也很難洗。


    先把自己的衣服挑出來認認真真洗了一遍,其他人的則隨便糊弄錘兩下就算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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