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桌子上被常勝一拳打穿桌麵的那個人,居然還跟沒事人一樣,重新抬起頭來看一下林雲那裏說:“你們都是惡人,使者會懲戒你們的。”
林雲絲毫沒有猶豫,直接抬手就朝著他的額頭上按去。
在他的掌心一團靈氣正在浮動著。
林雲準備用掌心的這一團靈氣,滅殺掉他體內的那些陰邪之氣。
就在此時林雲覺察到那人體內,有一團波動在劇烈的顫抖,感覺到這個情況之後林雲當機立斷,直接加大了靈力的容量,隨後,另外一隻手並指如劍戳向那人的胸口。
手指首先戳在那人的胸口上,一點靈氣沒入到其體內,那人立刻渾身發顫,朝後坐倒下去。
砰的一聲,那人坐下的力量把椅子都給坐碎了,而與此同時林雲手掌裏托著的那一團靈氣就按到了那個人的眉心位置。
靈氣沒入到那人的皮膚之內,他就瞬間不動了。
林雲收回手指,輕輕的出了口氣,剛才雖然看似輕鬆,其實他也費了很大的心力,用靈力將那人體內的那股陰邪之氣給封住了,這樣的話斷絕了他和外界的聯係,就無法被控製。
常勝站到旁邊說:“主人現在該怎麽辦?”
林雲反手就打暈了張紅。
看到張紅倒在地上之後林雲就說:‘你現在進入到他體內去,控製住他的思想。“
常勝點點頭,直接鑽到了那個枯瘦男子的身體內,他現在是靈魂之火的狀態,其體質和普通的鬼魂相同,鬼魂能夠占據人的靈魂,常勝同樣可以,這個時候正是物盡其用。
隻要控製了此人的神魂,那麽他體內的陰邪之氣就不用再害怕了。
張紅被打暈,這裏的情況他都沒看到,林雲也沒有理會他,直接出去找了服務員說這邊的人喝醉了。
按照這裏的物價賠償了所有損失之後,林雲就離開了,同時讓人把張紅送到了附近的一個旅館。
對那邊旅館老板直接說張紅喝醉了。
至於張紅醒來之後該怎麽做林雲就不想操心了,對他這樣的混混實在沒什麽好說的,若他還有一點利用價值,林雲根本就不想跟他有任何接觸。
常勝占據那個身材瘦弱的男子,控製了他走向了中央商場的位置。
到了地方之後,他直接就走進去,而林雲此時也把眼神調整成為呆滯的狀態,和他一起好像行屍走肉一樣,走進了商場之內。
看門的人都已經不在了,此時夜色正濃,在這個商場附近沒有路燈照明顯得十分昏暗,如果走在這裏是膽子小的人的話,估計都不敢再繼續前行了。
但是林雲並沒有害怕,他可以在黑暗中看到周圍的情況。
就在他還有常勝所控製的男子一起走進商場裏麵之後,在附近,又有幾個人一起走了過來。
那幾個人對著林雲還有常勝那裏看了看,並沒有說什麽,保持著麵無表情的樣子,走進商場地下的一層。
林雲和常勝一起,跟著人群走進去。
這些應該也是被控製的人,跟著他們起碼不會露出馬腳。
一群人不一會兒就走到了中央商場的地下,這裏有一串樓梯,樓梯也是長久都沒有人過來啦,上邊布滿了灰塵,一群人走過之後有淡淡的塵土揚起,讓林雲感覺到鼻子不舒服。
當走到了樓梯底下之後,林雲就看到了,那裏站著很多人,大眼橋去,約摸有二三十個呢。
常勝就站在他身邊此,此時因為雙方有契約連接,所以常勝能和林雲在心裏麵暗自溝通。
常勝先開口說:“主人,這裏的人看著都挺少,應該很好解決。”
林雲說:“不要著急,等一等看情況再說。”
這裏應該是以前的倉庫,不過現在已經被搬空了,麵積還算比較空曠。
林雲站在這裏舉目四望,發現在人群前邊正坐著一個身上披著黑袍的男子,他的身體不算太高,但是卻非常壯碩,全身都在黑色的衣服籠罩之下。
林雲將靈訣散發出去,就能夠觀察到此人臉色陰沉,不過樣貌倒是普通,屬於那種丟到人群裏都不可能認出來的那種。
此時在麵對底下這幾十個人,他的樣子卻十分的傲然。
而在這一片地下倉庫的牆壁上,畫著很多奇怪的符文,林雲看了一下符文的樣式和先前在張紅家裏所見到的那種符文的樣式十分相像,和他在僵屍夫妻洞府中所見的那些奇怪符號也都非常相似,隻是細微之處略有差別而已。
這些符號都散發著,和這群人身上完全相同的陰邪氣息。
常勝推開一個站在旁邊的人說:“主人,要不要把那個人先給抓住?我看他是這邊的主持人。”
聽到了常勝的話之後,林雲稍稍一想就說:“暫時不要動他看看再說。”
兩人一起沉默,這時後原本在坐著的那個黑袍人站了起來,他手指向前微微一伸。
接著有兩個人就起身來到他身邊去。
這兩人都是男子身體健壯,在來到那個人身邊的時候,一起站定,好像木頭一樣,而此時那個帶著黑色帽子的主持人,則從懷裏麵拿出一個奇怪的瓶子。
這個瓶子,頭小身體大,看起來像一個倒扣的三角形,在其表麵也發著一些血色符文
當拿出這個瓶子之後,那個黑袍人立刻念念有詞,緊接著手指在瓶子上來回的摸索著,而隨著他的動作,一抹淡淡的黑氣,就順著他身前兩人的鼻孔散發而出沒入到他手裏的瓶子中去。
隨著那黑氣散入其中,這瓶子上的符文顏色越發的深沉起來了。
過了大概有半個小時,那個黑袍人才止住了手裏的動作,此時被吸收了黑氣的兩人身體搖晃了一下,差點摔倒。
那個黑袍人在他們身上各自點了一下,兩人就此退回,到旁邊站立去了,這個時候林雲通過靈覺探查可以發現,他們體內的精氣已經被吸收掉了大部分。
正常人想要活動的話,肯定要保持活力,渾身精氣就是他們行動的動力,此時被吸走了大半,就好像病老鬼一般。
林雲絲毫沒有猶豫,直接抬手就朝著他的額頭上按去。
在他的掌心一團靈氣正在浮動著。
林雲準備用掌心的這一團靈氣,滅殺掉他體內的那些陰邪之氣。
就在此時林雲覺察到那人體內,有一團波動在劇烈的顫抖,感覺到這個情況之後林雲當機立斷,直接加大了靈力的容量,隨後,另外一隻手並指如劍戳向那人的胸口。
手指首先戳在那人的胸口上,一點靈氣沒入到其體內,那人立刻渾身發顫,朝後坐倒下去。
砰的一聲,那人坐下的力量把椅子都給坐碎了,而與此同時林雲手掌裏托著的那一團靈氣就按到了那個人的眉心位置。
靈氣沒入到那人的皮膚之內,他就瞬間不動了。
林雲收回手指,輕輕的出了口氣,剛才雖然看似輕鬆,其實他也費了很大的心力,用靈力將那人體內的那股陰邪之氣給封住了,這樣的話斷絕了他和外界的聯係,就無法被控製。
常勝站到旁邊說:“主人現在該怎麽辦?”
林雲反手就打暈了張紅。
看到張紅倒在地上之後林雲就說:‘你現在進入到他體內去,控製住他的思想。“
常勝點點頭,直接鑽到了那個枯瘦男子的身體內,他現在是靈魂之火的狀態,其體質和普通的鬼魂相同,鬼魂能夠占據人的靈魂,常勝同樣可以,這個時候正是物盡其用。
隻要控製了此人的神魂,那麽他體內的陰邪之氣就不用再害怕了。
張紅被打暈,這裏的情況他都沒看到,林雲也沒有理會他,直接出去找了服務員說這邊的人喝醉了。
按照這裏的物價賠償了所有損失之後,林雲就離開了,同時讓人把張紅送到了附近的一個旅館。
對那邊旅館老板直接說張紅喝醉了。
至於張紅醒來之後該怎麽做林雲就不想操心了,對他這樣的混混實在沒什麽好說的,若他還有一點利用價值,林雲根本就不想跟他有任何接觸。
常勝占據那個身材瘦弱的男子,控製了他走向了中央商場的位置。
到了地方之後,他直接就走進去,而林雲此時也把眼神調整成為呆滯的狀態,和他一起好像行屍走肉一樣,走進了商場之內。
看門的人都已經不在了,此時夜色正濃,在這個商場附近沒有路燈照明顯得十分昏暗,如果走在這裏是膽子小的人的話,估計都不敢再繼續前行了。
但是林雲並沒有害怕,他可以在黑暗中看到周圍的情況。
就在他還有常勝所控製的男子一起走進商場裏麵之後,在附近,又有幾個人一起走了過來。
那幾個人對著林雲還有常勝那裏看了看,並沒有說什麽,保持著麵無表情的樣子,走進商場地下的一層。
林雲和常勝一起,跟著人群走進去。
這些應該也是被控製的人,跟著他們起碼不會露出馬腳。
一群人不一會兒就走到了中央商場的地下,這裏有一串樓梯,樓梯也是長久都沒有人過來啦,上邊布滿了灰塵,一群人走過之後有淡淡的塵土揚起,讓林雲感覺到鼻子不舒服。
當走到了樓梯底下之後,林雲就看到了,那裏站著很多人,大眼橋去,約摸有二三十個呢。
常勝就站在他身邊此,此時因為雙方有契約連接,所以常勝能和林雲在心裏麵暗自溝通。
常勝先開口說:“主人,這裏的人看著都挺少,應該很好解決。”
林雲說:“不要著急,等一等看情況再說。”
這裏應該是以前的倉庫,不過現在已經被搬空了,麵積還算比較空曠。
林雲站在這裏舉目四望,發現在人群前邊正坐著一個身上披著黑袍的男子,他的身體不算太高,但是卻非常壯碩,全身都在黑色的衣服籠罩之下。
林雲將靈訣散發出去,就能夠觀察到此人臉色陰沉,不過樣貌倒是普通,屬於那種丟到人群裏都不可能認出來的那種。
此時在麵對底下這幾十個人,他的樣子卻十分的傲然。
而在這一片地下倉庫的牆壁上,畫著很多奇怪的符文,林雲看了一下符文的樣式和先前在張紅家裏所見到的那種符文的樣式十分相像,和他在僵屍夫妻洞府中所見的那些奇怪符號也都非常相似,隻是細微之處略有差別而已。
這些符號都散發著,和這群人身上完全相同的陰邪氣息。
常勝推開一個站在旁邊的人說:“主人,要不要把那個人先給抓住?我看他是這邊的主持人。”
聽到了常勝的話之後,林雲稍稍一想就說:“暫時不要動他看看再說。”
兩人一起沉默,這時後原本在坐著的那個黑袍人站了起來,他手指向前微微一伸。
接著有兩個人就起身來到他身邊去。
這兩人都是男子身體健壯,在來到那個人身邊的時候,一起站定,好像木頭一樣,而此時那個帶著黑色帽子的主持人,則從懷裏麵拿出一個奇怪的瓶子。
這個瓶子,頭小身體大,看起來像一個倒扣的三角形,在其表麵也發著一些血色符文
當拿出這個瓶子之後,那個黑袍人立刻念念有詞,緊接著手指在瓶子上來回的摸索著,而隨著他的動作,一抹淡淡的黑氣,就順著他身前兩人的鼻孔散發而出沒入到他手裏的瓶子中去。
隨著那黑氣散入其中,這瓶子上的符文顏色越發的深沉起來了。
過了大概有半個小時,那個黑袍人才止住了手裏的動作,此時被吸收了黑氣的兩人身體搖晃了一下,差點摔倒。
那個黑袍人在他們身上各自點了一下,兩人就此退回,到旁邊站立去了,這個時候林雲通過靈覺探查可以發現,他們體內的精氣已經被吸收掉了大部分。
正常人想要活動的話,肯定要保持活力,渾身精氣就是他們行動的動力,此時被吸走了大半,就好像病老鬼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