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3章
全城追妻:女人束手就擒 作者:王族小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揭開盒子的瞬間,蘇靜雅發現裏麵簡簡單單放著一個有些年份而顯得陳舊的筆記本,以及……一個信封。
蘇靜雅先是拿起筆記本,隨便翻了翻,想要看看裏麵有些什麽。
翻開的一瞬間,蘇靜雅除了感覺到密密麻麻到處都是字之外,還有密密麻麻的“歡歡”二字。
蘇靜雅隻是看見既覺得熟悉,又覺得陌生的字跡,心髒便陡然一收。
莫名屏住呼吸,蘇靜雅開始看日記。
連她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麽……自己會如此的膽戰心驚。
日記本上,清晰地寫著:
【歡歡,今天是情節人。我回國的第一個人情人節。我雀躍興奮的一夜未睡,一大早就出門直奔花店。一路上,碰到無數多沉靜在熱戀中的情侶,我看見他們每個人的臉上都洋溢著幸福甜蜜的笑容,覺得很羨慕、很向往,我一直在幻想,時時刻刻、分分秒秒都在幻想,今天,我們是不是也會這樣度過?!
可是,今天的天氣,卻不像大家心情那般的明媚燦爛,灰蒙蒙的,沉甸甸的,還飄著小雨,甚至很冷。我蹲在花店裏,一直望著嬌豔想要滴的紅玫瑰發呆,覺得插在花瓶裏,被營養液滋養的玫瑰花,真的嬌媚極了,我甚至不敢花錢去買它,因為……我害怕買下它,很快它就會枯萎。
花店的老板很忙碌,幾乎每隔一分鍾,就會有好幾對情侶前來買花,無暇顧及我,我問她,有沒有薔薇花,她很急切很不耐煩地回複了一句,今天是情人節,幾乎都是玫瑰花,你要什麽薔薇花?!現在是什麽季節?!白癡才會去花高價去拿不暢銷的薔薇。
我聽了,頓時失望極了,於是,換了別的花店。雖然,玫瑰花,的確很,很漂亮,很美好,全身都纏繞著愛情的氣息,可是……我還是喜歡薔薇花。喜歡薔薇花淡淡的芬芳,喜歡它熱愛生命而竭力綻放,但是……最喜歡它的原因卻是:每次嗅到它的味道,我總是情不自禁地想起你,有種回到我們相識的歲月,刹那間我覺得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但是,最大的一個原因是,曾經的曾經,你把它別在我的頭發上,並且誇我漂亮。
我幾乎跑遍了春城所有的花店,隻在一家很偏僻,規模很小的花店,看見奄奄一息、馬上就要焉掉的薔薇花,心裏雖然有些掙紮,但是,我還是決定把它買下,盡管我知道,你或許會嫌棄它不新鮮,已經沒有鮮花的欣賞價值了,可是……我還是想把它買下。
可是歡歡,我終於知道,為什麽你從小到大總是買我蠢,罵我笨,我也終於願意承認,我的確很蠢,的確很笨,我出門買花,居然沒帶錢包,連鑰匙都忘記拿,我連折回家去拿錢包買花的機會都沒有。於是,我賴在花店不走,隻是眼巴巴地盯著快要謝掉的薔薇。
老板轟了我好幾次,問我既然不買花,賴在花店幹什麽。
好在,老板不是壞人,他說話的語氣雖然很凶,可是,他最後還是把薔薇花送給我了。
於是,我雀躍歡樂的捧著薔薇花,直接往直前約你的地方跑。整整一天,我都坐在路邊,捧著薔薇花等你。雖然,我知道,今天,你會跟晴空過情人節,雖然,我知道等你,可能隻是白等,可是,我還是不死心的等著。我覺得,你總有一天會知道,我是樂樂,晴空不是。
可是歡歡,等待雖然很辛苦,雖然很難受,但是,樂樂等你,絕對是心甘情願,並且在樂樂心中是最幸福的事情。
等了你一整天,你卻沒有出現。本來就快要焉掉的薔薇花,更難看了。
晚上九點,我回家途中,忍不住去了晴空最喜歡去的一家溫泉酒店,我總覺得今天你和她會在這裏度過情人節。
果不出我所料,你和她,果然在酒店裏。
歡歡,我不是故意想要偷偷跟蹤你,故意窺探你,我隻是想:本該屬於我們的情人節,哪怕你沒有出現,我見見你就好。在你和晴空泡溫泉的時候,我偷偷去了你的房外,把薔薇花放在你的房間門口,我覺得,你回來一定會看見。
雖然,闊別十二年的情人節,我們連一句話都沒講過,甚至,你還不知道我出現過,但是,我一點遺憾都沒有。因為,我撿到了你送給晴空的薔薇花。
雖說,薔薇花你是送給晴空的,但是,實際上,你是送給“樂樂”的,也就是送給我的,晴空不知道薔薇花對於樂樂來講,意義有多重大,但是真正的樂樂知道。
所以,我就像一個剛剛行竊,並且得逞的小偷,藏著掖著贓物,跑得比兔子還快的逃離現場,因為我害怕晴空發現是我撿走了薔薇花,就算她不要,也會把花毀掉。
逃跑,很順利,可以說是:神不知鬼不覺。
於是,樂樂開心死了,樂死了,一整晚睡覺都抱著薔薇花,興奮得睡不著覺。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開頭,一個最美妙的情人節。我收到了你的薔薇花,雖然,你不是直接送給我的。
半夜的時候,我害怕薔薇花謝了,於是,我找了好幾個花瓶,往裏麵加了水,小心翼翼把花插在瓶子裏。整整一晚,我都盯著它看,樂此不疲,可是……開心是開心,高興是高興,歡歡,樂樂還是有些傷心,還是很難過,因為……我不知道,到底要等多少年,你才能光明正大正我鮮花,而我……也不用偷偷摸摸像個乞丐一樣去撿……可是,就算會劃去一輩子的時間,樂樂也願意去等。樂樂現在才19歲,假如樂樂能活70歲,那麽還有51年可以等你……,隻是樂樂還是害怕,擔心等到71歲,你還不能送我花……】
【歡歡,今天,我似乎特別倒黴,做什麽事都不順,莫名其妙有好多女人找到我,她們都說,你是雲,永遠都高高在上,金貴高雅,而我,隻是任由別人踐踏,永遠也爬不起來分毫的泥。
她們說,雲與泥之間,沒有愛情,我也這樣認為。可是,就算我拚了全力也無法靠近你一分一毫,哪怕隻是遠遠地望著你,看著你,也好。更何況歡歡,我也是有靈魂的,如果我的肉.體無法靠近你,我願意把自己赤.果.果暴露在烈日之下,願意受五千年日曬,我相信隻要我願意,終有一天,泥也會變成沙漠中的沙。
蘇靜雅先是拿起筆記本,隨便翻了翻,想要看看裏麵有些什麽。
翻開的一瞬間,蘇靜雅除了感覺到密密麻麻到處都是字之外,還有密密麻麻的“歡歡”二字。
蘇靜雅隻是看見既覺得熟悉,又覺得陌生的字跡,心髒便陡然一收。
莫名屏住呼吸,蘇靜雅開始看日記。
連她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麽……自己會如此的膽戰心驚。
日記本上,清晰地寫著:
【歡歡,今天是情節人。我回國的第一個人情人節。我雀躍興奮的一夜未睡,一大早就出門直奔花店。一路上,碰到無數多沉靜在熱戀中的情侶,我看見他們每個人的臉上都洋溢著幸福甜蜜的笑容,覺得很羨慕、很向往,我一直在幻想,時時刻刻、分分秒秒都在幻想,今天,我們是不是也會這樣度過?!
可是,今天的天氣,卻不像大家心情那般的明媚燦爛,灰蒙蒙的,沉甸甸的,還飄著小雨,甚至很冷。我蹲在花店裏,一直望著嬌豔想要滴的紅玫瑰發呆,覺得插在花瓶裏,被營養液滋養的玫瑰花,真的嬌媚極了,我甚至不敢花錢去買它,因為……我害怕買下它,很快它就會枯萎。
花店的老板很忙碌,幾乎每隔一分鍾,就會有好幾對情侶前來買花,無暇顧及我,我問她,有沒有薔薇花,她很急切很不耐煩地回複了一句,今天是情人節,幾乎都是玫瑰花,你要什麽薔薇花?!現在是什麽季節?!白癡才會去花高價去拿不暢銷的薔薇。
我聽了,頓時失望極了,於是,換了別的花店。雖然,玫瑰花,的確很,很漂亮,很美好,全身都纏繞著愛情的氣息,可是……我還是喜歡薔薇花。喜歡薔薇花淡淡的芬芳,喜歡它熱愛生命而竭力綻放,但是……最喜歡它的原因卻是:每次嗅到它的味道,我總是情不自禁地想起你,有種回到我們相識的歲月,刹那間我覺得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但是,最大的一個原因是,曾經的曾經,你把它別在我的頭發上,並且誇我漂亮。
我幾乎跑遍了春城所有的花店,隻在一家很偏僻,規模很小的花店,看見奄奄一息、馬上就要焉掉的薔薇花,心裏雖然有些掙紮,但是,我還是決定把它買下,盡管我知道,你或許會嫌棄它不新鮮,已經沒有鮮花的欣賞價值了,可是……我還是想把它買下。
可是歡歡,我終於知道,為什麽你從小到大總是買我蠢,罵我笨,我也終於願意承認,我的確很蠢,的確很笨,我出門買花,居然沒帶錢包,連鑰匙都忘記拿,我連折回家去拿錢包買花的機會都沒有。於是,我賴在花店不走,隻是眼巴巴地盯著快要謝掉的薔薇。
老板轟了我好幾次,問我既然不買花,賴在花店幹什麽。
好在,老板不是壞人,他說話的語氣雖然很凶,可是,他最後還是把薔薇花送給我了。
於是,我雀躍歡樂的捧著薔薇花,直接往直前約你的地方跑。整整一天,我都坐在路邊,捧著薔薇花等你。雖然,我知道,今天,你會跟晴空過情人節,雖然,我知道等你,可能隻是白等,可是,我還是不死心的等著。我覺得,你總有一天會知道,我是樂樂,晴空不是。
可是歡歡,等待雖然很辛苦,雖然很難受,但是,樂樂等你,絕對是心甘情願,並且在樂樂心中是最幸福的事情。
等了你一整天,你卻沒有出現。本來就快要焉掉的薔薇花,更難看了。
晚上九點,我回家途中,忍不住去了晴空最喜歡去的一家溫泉酒店,我總覺得今天你和她會在這裏度過情人節。
果不出我所料,你和她,果然在酒店裏。
歡歡,我不是故意想要偷偷跟蹤你,故意窺探你,我隻是想:本該屬於我們的情人節,哪怕你沒有出現,我見見你就好。在你和晴空泡溫泉的時候,我偷偷去了你的房外,把薔薇花放在你的房間門口,我覺得,你回來一定會看見。
雖然,闊別十二年的情人節,我們連一句話都沒講過,甚至,你還不知道我出現過,但是,我一點遺憾都沒有。因為,我撿到了你送給晴空的薔薇花。
雖說,薔薇花你是送給晴空的,但是,實際上,你是送給“樂樂”的,也就是送給我的,晴空不知道薔薇花對於樂樂來講,意義有多重大,但是真正的樂樂知道。
所以,我就像一個剛剛行竊,並且得逞的小偷,藏著掖著贓物,跑得比兔子還快的逃離現場,因為我害怕晴空發現是我撿走了薔薇花,就算她不要,也會把花毀掉。
逃跑,很順利,可以說是:神不知鬼不覺。
於是,樂樂開心死了,樂死了,一整晚睡覺都抱著薔薇花,興奮得睡不著覺。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開頭,一個最美妙的情人節。我收到了你的薔薇花,雖然,你不是直接送給我的。
半夜的時候,我害怕薔薇花謝了,於是,我找了好幾個花瓶,往裏麵加了水,小心翼翼把花插在瓶子裏。整整一晚,我都盯著它看,樂此不疲,可是……開心是開心,高興是高興,歡歡,樂樂還是有些傷心,還是很難過,因為……我不知道,到底要等多少年,你才能光明正大正我鮮花,而我……也不用偷偷摸摸像個乞丐一樣去撿……可是,就算會劃去一輩子的時間,樂樂也願意去等。樂樂現在才19歲,假如樂樂能活70歲,那麽還有51年可以等你……,隻是樂樂還是害怕,擔心等到71歲,你還不能送我花……】
【歡歡,今天,我似乎特別倒黴,做什麽事都不順,莫名其妙有好多女人找到我,她們都說,你是雲,永遠都高高在上,金貴高雅,而我,隻是任由別人踐踏,永遠也爬不起來分毫的泥。
她們說,雲與泥之間,沒有愛情,我也這樣認為。可是,就算我拚了全力也無法靠近你一分一毫,哪怕隻是遠遠地望著你,看著你,也好。更何況歡歡,我也是有靈魂的,如果我的肉.體無法靠近你,我願意把自己赤.果.果暴露在烈日之下,願意受五千年日曬,我相信隻要我願意,終有一天,泥也會變成沙漠中的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