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章強接連打出好幾個電話,隨即不到二十分鍾時間,經管局,工商局,工商協會,派出所,好幾個單位部門都派了人過來,總共不下四十人。他們先後從電梯上來,出了電梯門看見林章強他們近三十人一個個渾身濕漉漉,大多很疑惑。
最後由經管局一名稽查隊長問話,問現場發生什麽事?
高友新搶話把情況說了一個清楚,徐敏激烈的反駁,說高友新撒謊。高友新不緊不慢的說,自己可以提供視頻和錄音作為證據,問徐敏能不能提供,徐敏頓時才啞口無言。
後來經過第三方協調,兩家公司走進已經開起暖氣的會議室進行調解。
李心緣和高友新依然是一樣的態度,這事要陳一凡來處理。
而陳一凡,並不在公司。
陳一凡確實也不在公司,昨天律師去見趙中華被拒絕,今天他們還在做努力,這會陳一凡比他們都要忙,短時間內根本就趕不回來。
李心緣建議延後再談,林章強強烈反對,他不容許李心緣拖時間。
隻見他湊到自己帶來的首席律師耳邊說了幾句話,隨即那名五十多歲的律師開始了表演,他對李心緣,同時對參與協調的各方人員說道:“李心緣小姐,萬盛集團最新登記的法人是你,你明白法人的存在意義嗎?公司出了大大小小的事情,你做為法人,你是第一負責任,找你符合法律法規。我們的股權合同也符合法規,你現在多方阻擾,你是在藐視法律法規嗎?當然我們這邊可以尊重你的意見,你說陳一凡才是當事人,沒問題,我們給你時間聯係他回來,但你總得聯係吧?他總得給個時間回來吧?你直接說人不在,我非常懷疑你的意圖,你是想拖延時間實施某種職務之便嗎?比如轉移或變賣公司財產等等,我建議你最好不要這樣做,這是在犯罪,而且毫無意義,你認清形勢吧,我們雙方之間的問題,今天非解決不可,不然我們會申請仲裁,到時恐怕大家都不好看了。”
這話就是圈套,各管理單位的人員聽在耳中,目光落在李心緣身上,看她的反應。
李心緣不傻,她自己不回答,交由律師來回答。
那是一名女律師,也是一個在業內,尤其在經濟糾紛類案件裏麵,比較專攻,比較厲害,比較狠的角色,她稍微思索片刻,想好了措辭隨即說道:“陳律師,我當事人李小姐,以及整個萬盛集團一直很配合你們的工作,以及各個部門單位的工作,何來你說的那麽多花花腸子?做為一名專業律師,沒有證據你可不要亂說話,否則我們會保留告你誹謗的權利。第二點,關於通知陳一凡先生這裏,陳先生是子公司總裁,長期在太平鎮工作,而且工作很繁忙,他過來需要時間,我們已經通知過他,並沒有所謂的拖延時間。最後回答你申請仲裁的問題,我是真不知道你要以什麽理由申請,我從業近二十載代理過無數經濟類案件,我想不出一個會被接案的自由。我們萬盛是違法了嗎?犯罪了嗎?退一步說,我們萬盛讓你們損失了嗎?現在隻是信息不對稱,我們萬盛上上下下除了陳一凡先生之外都不清楚你們購買的這個股權是怎麽回事,我們還沒問清楚狀況你們就上門來各種刁難,你們的意圖才值得懷疑,你們應該給時間我們了解清楚發生什麽事,我們才能好好協商解決,沒錯吧?”
這名女律師反擊很伶俐,大有一種巾幗不讓須眉的氣勢。
對方律師也不是吃素的,避重就輕說道:“姚律師,照你這麽說,如果陳一凡先生一天不出現,你們就不用處理了是吧?”
姚律師仍然氣勢不輸半分,淡淡說道:“你這是假設性問題,你是法律工作者,應該嚴謹的看待問題。我剛剛說過,我們有聯係陳一凡先生,我們很積極配合你們,你不要敵對我們,搞不好我們也是受害者。如果你真的那麽著急,你可以申請經管局和派出所聯係陳一凡先生,我們沒意見,並且很樂意提供聯係方式,家庭住址,辦公地址等等。”
林章強不敢打這電話,因為隻會有兩種結果,第一種,陳一凡不接,人依然處於失蹤狀態。第二種,陳一凡接了電話說正回來,但是路上突發情況耽誤了。無論是第一種第二種對他們都沒有利處,尤其第二種,會導致他們剛才對李心緣和萬盛的汙蔑不攻自破。
雙方僵持不下,最後鍾藝說道:“我來打這個電話吧,我和陳一凡先生有私交,而且這個股權交易,我算是當事人。不過大家不要誤會,我不是林氏集團的人,我隻是一名中間人。”
電話撥出,很快被陳一凡接通。
鍾藝先開口說話,說了下現場情況,然後問陳一凡什麽時間能到?
陳一凡那邊在忙,但還是抽出了時間給李心緣這邊減低壓力:“鍾小姐,這問題我恐怕沒辦法回答你。不過我可以告訴你,我一接到電話,處理完手頭上麵的事情,我就已經啟程。可是很奇怪,路上不斷的遇到麻煩,前追後堵的,顯然是有人不想我平安到達萬盛總公司。我已經報過警,我現在人就在派出所裏邊。”
鍾藝開的免提,陳一凡說的話,所有人能聽見,包括姚律師,她故意說道:“難怪一直逼我們找陳一凡先生出來,原來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姚律師這話導致現場一片嘩然。
對方陳律師也是反擊很快:“姚律師你不要肆意猜測,我們很想立刻見到陳一凡先生,我們沒有理由阻止他回來。”
“那你是說陳先生撒謊嗎?他可已經報了警,你懷疑他報假警?”
“我沒有這種懷疑。”
“既然這樣不就了了?賊喊抓賊,真是精彩。”
“你這是在誹謗。”
“陳律師別著急,我隻是提供一種可能性,剛剛你不也利用假設性的問題來指責李心緣小姐和萬盛的不是嗎?怎麽我就不能假設性一下?這未免太霸道。”
陳律師有點不冷靜了:“我們也會保留告你誹謗的權利。”
姚律師笑笑聳聳肩不說話。
兩位律師的對話陳一凡聽在耳中,他也一直都知道萬盛會議室發生著什麽事,他身上有耳機,他又說道:“我在申請警方護送,你們再等等吧,我一定回去,小人耍小手段阻止不了我。”
鍾藝說道:“陳先生你說話要有依據。”
陳一凡篤定的說道:“當然,我知道就是你們林氏集團的人阻止我回去,我能提供證據,我願意為自己說的話付起法律責任,等我吧,不等就是逃避。我也希望在場的各調解部門的領導一起等,好做一個見證。”
最後由經管局一名稽查隊長問話,問現場發生什麽事?
高友新搶話把情況說了一個清楚,徐敏激烈的反駁,說高友新撒謊。高友新不緊不慢的說,自己可以提供視頻和錄音作為證據,問徐敏能不能提供,徐敏頓時才啞口無言。
後來經過第三方協調,兩家公司走進已經開起暖氣的會議室進行調解。
李心緣和高友新依然是一樣的態度,這事要陳一凡來處理。
而陳一凡,並不在公司。
陳一凡確實也不在公司,昨天律師去見趙中華被拒絕,今天他們還在做努力,這會陳一凡比他們都要忙,短時間內根本就趕不回來。
李心緣建議延後再談,林章強強烈反對,他不容許李心緣拖時間。
隻見他湊到自己帶來的首席律師耳邊說了幾句話,隨即那名五十多歲的律師開始了表演,他對李心緣,同時對參與協調的各方人員說道:“李心緣小姐,萬盛集團最新登記的法人是你,你明白法人的存在意義嗎?公司出了大大小小的事情,你做為法人,你是第一負責任,找你符合法律法規。我們的股權合同也符合法規,你現在多方阻擾,你是在藐視法律法規嗎?當然我們這邊可以尊重你的意見,你說陳一凡才是當事人,沒問題,我們給你時間聯係他回來,但你總得聯係吧?他總得給個時間回來吧?你直接說人不在,我非常懷疑你的意圖,你是想拖延時間實施某種職務之便嗎?比如轉移或變賣公司財產等等,我建議你最好不要這樣做,這是在犯罪,而且毫無意義,你認清形勢吧,我們雙方之間的問題,今天非解決不可,不然我們會申請仲裁,到時恐怕大家都不好看了。”
這話就是圈套,各管理單位的人員聽在耳中,目光落在李心緣身上,看她的反應。
李心緣不傻,她自己不回答,交由律師來回答。
那是一名女律師,也是一個在業內,尤其在經濟糾紛類案件裏麵,比較專攻,比較厲害,比較狠的角色,她稍微思索片刻,想好了措辭隨即說道:“陳律師,我當事人李小姐,以及整個萬盛集團一直很配合你們的工作,以及各個部門單位的工作,何來你說的那麽多花花腸子?做為一名專業律師,沒有證據你可不要亂說話,否則我們會保留告你誹謗的權利。第二點,關於通知陳一凡先生這裏,陳先生是子公司總裁,長期在太平鎮工作,而且工作很繁忙,他過來需要時間,我們已經通知過他,並沒有所謂的拖延時間。最後回答你申請仲裁的問題,我是真不知道你要以什麽理由申請,我從業近二十載代理過無數經濟類案件,我想不出一個會被接案的自由。我們萬盛是違法了嗎?犯罪了嗎?退一步說,我們萬盛讓你們損失了嗎?現在隻是信息不對稱,我們萬盛上上下下除了陳一凡先生之外都不清楚你們購買的這個股權是怎麽回事,我們還沒問清楚狀況你們就上門來各種刁難,你們的意圖才值得懷疑,你們應該給時間我們了解清楚發生什麽事,我們才能好好協商解決,沒錯吧?”
這名女律師反擊很伶俐,大有一種巾幗不讓須眉的氣勢。
對方律師也不是吃素的,避重就輕說道:“姚律師,照你這麽說,如果陳一凡先生一天不出現,你們就不用處理了是吧?”
姚律師仍然氣勢不輸半分,淡淡說道:“你這是假設性問題,你是法律工作者,應該嚴謹的看待問題。我剛剛說過,我們有聯係陳一凡先生,我們很積極配合你們,你不要敵對我們,搞不好我們也是受害者。如果你真的那麽著急,你可以申請經管局和派出所聯係陳一凡先生,我們沒意見,並且很樂意提供聯係方式,家庭住址,辦公地址等等。”
林章強不敢打這電話,因為隻會有兩種結果,第一種,陳一凡不接,人依然處於失蹤狀態。第二種,陳一凡接了電話說正回來,但是路上突發情況耽誤了。無論是第一種第二種對他們都沒有利處,尤其第二種,會導致他們剛才對李心緣和萬盛的汙蔑不攻自破。
雙方僵持不下,最後鍾藝說道:“我來打這個電話吧,我和陳一凡先生有私交,而且這個股權交易,我算是當事人。不過大家不要誤會,我不是林氏集團的人,我隻是一名中間人。”
電話撥出,很快被陳一凡接通。
鍾藝先開口說話,說了下現場情況,然後問陳一凡什麽時間能到?
陳一凡那邊在忙,但還是抽出了時間給李心緣這邊減低壓力:“鍾小姐,這問題我恐怕沒辦法回答你。不過我可以告訴你,我一接到電話,處理完手頭上麵的事情,我就已經啟程。可是很奇怪,路上不斷的遇到麻煩,前追後堵的,顯然是有人不想我平安到達萬盛總公司。我已經報過警,我現在人就在派出所裏邊。”
鍾藝開的免提,陳一凡說的話,所有人能聽見,包括姚律師,她故意說道:“難怪一直逼我們找陳一凡先生出來,原來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姚律師這話導致現場一片嘩然。
對方陳律師也是反擊很快:“姚律師你不要肆意猜測,我們很想立刻見到陳一凡先生,我們沒有理由阻止他回來。”
“那你是說陳先生撒謊嗎?他可已經報了警,你懷疑他報假警?”
“我沒有這種懷疑。”
“既然這樣不就了了?賊喊抓賊,真是精彩。”
“你這是在誹謗。”
“陳律師別著急,我隻是提供一種可能性,剛剛你不也利用假設性的問題來指責李心緣小姐和萬盛的不是嗎?怎麽我就不能假設性一下?這未免太霸道。”
陳律師有點不冷靜了:“我們也會保留告你誹謗的權利。”
姚律師笑笑聳聳肩不說話。
兩位律師的對話陳一凡聽在耳中,他也一直都知道萬盛會議室發生著什麽事,他身上有耳機,他又說道:“我在申請警方護送,你們再等等吧,我一定回去,小人耍小手段阻止不了我。”
鍾藝說道:“陳先生你說話要有依據。”
陳一凡篤定的說道:“當然,我知道就是你們林氏集團的人阻止我回去,我能提供證據,我願意為自己說的話付起法律責任,等我吧,不等就是逃避。我也希望在場的各調解部門的領導一起等,好做一個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