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問一句,檢察院有沒有切實可靠的證據證明龍高遠有貪汙行賄的行為?”劉坤民手指頭就戳著桌麵問道,這突如其來的一個罪名把劉坤民都給弄得莫名其妙。“龍高遠究竟貪汙了什麽?對誰行賄?你今天要講個明白!”
“這個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掌握龍高遠同誌貪汙行賄的證據,隻是因為有人匿名舉報,所以隻是先讓龍高遠同誌接受調查,24小時候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話,就會放人。”梁博文便翻開麵前的文件夾介紹道。
“至於貪汙行賄方麵,舉報人舉報的是龍高遠在申請高速路出口的時候以跑項為由,向財務室支取了三十九萬資金,同誌們,龍高遠卻在一個星期之內把它給用完花光了,三十九萬,三十九萬呐,這不是個小數目啊,你們信嗎?反正我是不信的,三十九萬要跑全球旅遊都有多的了,當然了,他可以說是求人辦事送禮了,我就更加不信了,現在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反腐倡廉永遠是高壓線,他卵毛不算一個,人家敢收他的錢?”
“這有女同誌,博文書記說話注意點嘛!”趙海峰看了看旁邊低著頭的宣傳部長宋曉禾,小聲提醒道。
“嗬嗬,宋部長也知道我是個粗人,所以不會計較的!是嗎,曉禾部長?”梁博文笑了笑,繼續說道:“所以我就敢推測,龍高遠實際並沒有給人送禮,這三十九萬他也花不了那麽多,而大頭卻讓他給找發票貪汙了!海峰縣長,你和龍高遠一起去的,錢是怎麽花掉的,難道龍高遠沒跟你匯報嗎?”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梁博文一個粗人就把會上爆髒話的不當行為給搪塞過去了,趙海峰暗暗著急,梁博文這是逼著自己去解釋啊。
說白了,大家夥都知道,去省裏支持這些東西,那就是要花錢的,而且還是花的大價錢!
然而梁博文會追問你送給誰啦?他能在會上說嗎?且不說對不住交通廳的幾位處長朋友,就連在座的人也會看不起他啊!
更何況這裏又涉及到一個問題,按照我國法律來說,行賄罪,哪怕是國家公職人員行賄,那也不屬於職務犯罪的範疇,不屬於職務犯罪那梁博文作為掌管公檢法三個單位的主官就沒有插手的機會。
梁博文這一招也真夠狠的,因紀委這邊劉坤民說得上話,所以餘萬友直接給檢察院寫了舉報,那就是法律的範疇,權不能大於法,身為縣委書記的劉坤民也不能幹涉過問了。
從來都是一個人在幹,九個人在看,幹得越多,犯錯誤的機會就越多,而梁博文就是那九個人中的一人,現在拿到了他趙海峰的短處了。
但是因為是匿名舉報,所以隻能是先拿人,然後再搜集證據,如果二十四小時內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話,那就得放人,等待以後有證據的時候再傳訊龍高遠。
不過梁博文可不怕這個,就憑那三十九萬就這麽沒了,要說龍高遠沒拿去行賄或者貪汙,他都不信,這也是為什麽餘萬友和陳元林還有梁博文這麽自信滿滿的原因,因他們自己就是這樣的人,像餘萬友這種招待費,公車的維修費、油費都要從中揩點油的,他會相信龍高遠手裏握著三十幾萬,而且也不用開發票,他不從中揩個幾萬十來萬的?
梁博文還篤定了,楊勝利可能會放過這個敲打趙海峰的機會,隻要檢察院從龍高遠撬出實話,那等於也把趙海峰牽扯進去。
而且梁博文還堅信一點,檢察院一定有辦法撬開龍高遠的嘴巴,不說手段有多狠,因為他壓根就認為龍高遠這麽好色,一定就是個軟骨頭。
“其它的就不要說了,我還是那句話,實事求是是我們黨的一作風,希望檢察院能夠切實調查清楚,還我們的同誌一個公道!”劉坤民見梁博文看向楊勝利,便不滿地道。“另外,既然牽涉到行賄問題,那麽就由紀委派人一起介入調查!春暉書記,請你立刻派人到檢察院接洽!另外,阿拉鎮長人選一事,先放一段時間再議,散會!”
梁博文說的也沒錯,他這是執行市檢察院的指示,他劉坤民再大也不敢和市檢察院的掰手腕啊!
檢察院的手段劉坤民是知道的,為了撈到有利的證據,手段無所不不用其極,有許許多多的人在審訊過程中因受不了折磨痛苦而屈打成招,造成冤假錯案,甚至還有些人自殺。
當然了,檢察院的也不一定聽陳春輝的,但有陳春輝在,檢察院會投鼠忌器,在審訊過程中也不會使用過濫的手段,這樣龍高遠就會安全了。
至於後麵的處理結果,隻有看龍高遠自身的修為了,在司法麵前,他一點辦法沒有。
“是!我這就安排!”紀委書記陳春輝便立刻站起來道,這些常委們就心道劉坤民這是跟梁博文甚至是市裏的檢察院給杠上了啊。
陳春輝並不含糊,直接聯係了監察室的杜文平,也算跟龍高遠是老熟人了,讓他馬上帶人去檢察院。
“等下我們一起搞啊,數一二三,看誰更持久一些!”
“我哪幹得過你啊,梁書記也就是看上你這身板子,才把你叫來當警察的!”
而在聽濤軒裏,餘萬友和陳元林卻是高興地坐在包廂裏一邊說笑一邊在等小姐進來服務呢,在這兩人看來,這次搞掉龍高遠基本上是沒什麽問題了,畢竟這三十幾萬的確是被龍高遠給花掉了,這就足夠讓他來解釋了。
“嗬嗬,身板子強壯不一定搞事就強,鋼槍銀鑽頭,好看不好用呢,餘主任,要比能耐,我肯定幹不過你戴眼鏡的,人家說什麽,白天教授,晚上禽獸啊!”陳元林邊說邊將一個信封推了過去。
“使不得,使不得,”才舉報龍高遠貪汙,自己馬上又受賄,餘萬友抖著手將信封堆了過去。
“不收,餘主任這是看不起我陳某人了!還是想獨善其身?”陳元林馬臉瞬間拉起。
“這個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掌握龍高遠同誌貪汙行賄的證據,隻是因為有人匿名舉報,所以隻是先讓龍高遠同誌接受調查,24小時候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話,就會放人。”梁博文便翻開麵前的文件夾介紹道。
“至於貪汙行賄方麵,舉報人舉報的是龍高遠在申請高速路出口的時候以跑項為由,向財務室支取了三十九萬資金,同誌們,龍高遠卻在一個星期之內把它給用完花光了,三十九萬,三十九萬呐,這不是個小數目啊,你們信嗎?反正我是不信的,三十九萬要跑全球旅遊都有多的了,當然了,他可以說是求人辦事送禮了,我就更加不信了,現在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反腐倡廉永遠是高壓線,他卵毛不算一個,人家敢收他的錢?”
“這有女同誌,博文書記說話注意點嘛!”趙海峰看了看旁邊低著頭的宣傳部長宋曉禾,小聲提醒道。
“嗬嗬,宋部長也知道我是個粗人,所以不會計較的!是嗎,曉禾部長?”梁博文笑了笑,繼續說道:“所以我就敢推測,龍高遠實際並沒有給人送禮,這三十九萬他也花不了那麽多,而大頭卻讓他給找發票貪汙了!海峰縣長,你和龍高遠一起去的,錢是怎麽花掉的,難道龍高遠沒跟你匯報嗎?”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梁博文一個粗人就把會上爆髒話的不當行為給搪塞過去了,趙海峰暗暗著急,梁博文這是逼著自己去解釋啊。
說白了,大家夥都知道,去省裏支持這些東西,那就是要花錢的,而且還是花的大價錢!
然而梁博文會追問你送給誰啦?他能在會上說嗎?且不說對不住交通廳的幾位處長朋友,就連在座的人也會看不起他啊!
更何況這裏又涉及到一個問題,按照我國法律來說,行賄罪,哪怕是國家公職人員行賄,那也不屬於職務犯罪的範疇,不屬於職務犯罪那梁博文作為掌管公檢法三個單位的主官就沒有插手的機會。
梁博文這一招也真夠狠的,因紀委這邊劉坤民說得上話,所以餘萬友直接給檢察院寫了舉報,那就是法律的範疇,權不能大於法,身為縣委書記的劉坤民也不能幹涉過問了。
從來都是一個人在幹,九個人在看,幹得越多,犯錯誤的機會就越多,而梁博文就是那九個人中的一人,現在拿到了他趙海峰的短處了。
但是因為是匿名舉報,所以隻能是先拿人,然後再搜集證據,如果二十四小時內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話,那就得放人,等待以後有證據的時候再傳訊龍高遠。
不過梁博文可不怕這個,就憑那三十九萬就這麽沒了,要說龍高遠沒拿去行賄或者貪汙,他都不信,這也是為什麽餘萬友和陳元林還有梁博文這麽自信滿滿的原因,因他們自己就是這樣的人,像餘萬友這種招待費,公車的維修費、油費都要從中揩點油的,他會相信龍高遠手裏握著三十幾萬,而且也不用開發票,他不從中揩個幾萬十來萬的?
梁博文還篤定了,楊勝利可能會放過這個敲打趙海峰的機會,隻要檢察院從龍高遠撬出實話,那等於也把趙海峰牽扯進去。
而且梁博文還堅信一點,檢察院一定有辦法撬開龍高遠的嘴巴,不說手段有多狠,因為他壓根就認為龍高遠這麽好色,一定就是個軟骨頭。
“其它的就不要說了,我還是那句話,實事求是是我們黨的一作風,希望檢察院能夠切實調查清楚,還我們的同誌一個公道!”劉坤民見梁博文看向楊勝利,便不滿地道。“另外,既然牽涉到行賄問題,那麽就由紀委派人一起介入調查!春暉書記,請你立刻派人到檢察院接洽!另外,阿拉鎮長人選一事,先放一段時間再議,散會!”
梁博文說的也沒錯,他這是執行市檢察院的指示,他劉坤民再大也不敢和市檢察院的掰手腕啊!
檢察院的手段劉坤民是知道的,為了撈到有利的證據,手段無所不不用其極,有許許多多的人在審訊過程中因受不了折磨痛苦而屈打成招,造成冤假錯案,甚至還有些人自殺。
當然了,檢察院的也不一定聽陳春輝的,但有陳春輝在,檢察院會投鼠忌器,在審訊過程中也不會使用過濫的手段,這樣龍高遠就會安全了。
至於後麵的處理結果,隻有看龍高遠自身的修為了,在司法麵前,他一點辦法沒有。
“是!我這就安排!”紀委書記陳春輝便立刻站起來道,這些常委們就心道劉坤民這是跟梁博文甚至是市裏的檢察院給杠上了啊。
陳春輝並不含糊,直接聯係了監察室的杜文平,也算跟龍高遠是老熟人了,讓他馬上帶人去檢察院。
“等下我們一起搞啊,數一二三,看誰更持久一些!”
“我哪幹得過你啊,梁書記也就是看上你這身板子,才把你叫來當警察的!”
而在聽濤軒裏,餘萬友和陳元林卻是高興地坐在包廂裏一邊說笑一邊在等小姐進來服務呢,在這兩人看來,這次搞掉龍高遠基本上是沒什麽問題了,畢竟這三十幾萬的確是被龍高遠給花掉了,這就足夠讓他來解釋了。
“嗬嗬,身板子強壯不一定搞事就強,鋼槍銀鑽頭,好看不好用呢,餘主任,要比能耐,我肯定幹不過你戴眼鏡的,人家說什麽,白天教授,晚上禽獸啊!”陳元林邊說邊將一個信封推了過去。
“使不得,使不得,”才舉報龍高遠貪汙,自己馬上又受賄,餘萬友抖著手將信封堆了過去。
“不收,餘主任這是看不起我陳某人了!還是想獨善其身?”陳元林馬臉瞬間拉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