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淩霄,你的身體歸我了。”
赫連霸進入淩霄的體內後,找到了淩霄的‘靈魂’,奪舍之法,得先滅掉被奪舍之人的靈魂,才能霸占被奪舍之人的身體。
然而,當赫連霸見到淩霄的‘靈魂’時,驚呆了。
“元,元神?這怎麽可能,你怎麽有元神?而且,你的元神怎麽如此強大?”
赫連霸看著眼前淩霄的元神,驚訝的同時充滿了恐懼。
人隻有飛升靈界,靈魂才能演變成元神。
元神的模樣和本人一樣,不同的是,元神是純淨不含一絲雜質的能量體,修為越高,元神越凝實,傳言修煉到至高境界,元神能進化到近乎實體。
可是淩霄隻是個凡人,怎麽會有元神?
而且,淩霄的元神竟然是實體的,這簡直不可思議。
“驚不驚喜,意不意外?”淩霄的元神戲謔道:“你不是說要奪舍我嘛,來啊,我不反抗,任由你奪舍。”
赫連霸當時就嗬嗬了,如此強大凝實的元神,累死自己也滅不掉啊。
他疑惑的問:“你不是地球人,你到底是誰?”
“既然你來到了這裏,我便告訴你一個秘密。”淩霄的的元神嘴角揚起一抹森寒:“我乃是天界生滅劍尊,穿梭時空300年,重生到了地球。”
“什麽?”赫連霸驚呼,對於天界,他是知道的,那是靈界之上的世界,據說天界最強者就是至尊。
淩霄竟然是天界最強者重生?
難怪淩霄強大如此;
難怪淩霄擁有那麽多稀奇古怪的能力;
所有人都以為淩霄是鳳凰女帝或者四大護法的徒弟,沒想到淩霄的身份比鳳凰女帝更可怕,竟然是天界生滅劍尊。
“現在你可以安心去死了嗎?”淩霄的元神冷聲道。
赫連霸悵然:“我區區一個靈界修真者,能死在天界最強者手裏,是我的榮幸,您請動手吧!”
赫連霸根本沒想過要逃,他很清楚,麵對如此凝實的元神,麵對天界生滅劍尊,他根本逃不掉。
不過,即使他死了也沒事,他下界之前,在靈界留下了一滴血,在這裏死了,靈界的那滴血就會複活。
“哼!”
淩霄冷哼一聲,元神中激射出一道豪光,裹住一縷黑煙形態的赫連霸,直接拉進了他的元神中,禁錮了起來。
赫連霸:“??”
不是說好了殺我嗎?
你把我禁錮了,我留在靈界的那滴血就永遠無法複活了。
其實淩霄早就猜到了赫連霸的心思,這段時間他也一直在琢磨滅掉赫連霸的方法,思來想去,赫連霸這種詭異的能力實在是沒辦法殺掉,因為他根本不知道赫連霸在多少地方留下了鮮血,隻要有一滴鮮血存在,赫連霸就不算真正死亡。
沒辦法,淩霄隻能用禁錮這種辦法,阻止赫連霸重生,其實把赫連霸禁錮,和殺掉赫連霸沒什麽區別,當然了,如果淩霄死了,赫連霸還是有機會複活的。
……
另一邊,戰無極追殺黑衣人,他的修為遠高於黑衣人,速度比黑衣人快無數倍,可是黑袍人比較調皮,一會兒遁入地下,一會兒冒出來,任他修為高速度快,愣是一時半會兒追不上。
然而幾分鍾之後,狂奔的黑袍人忽然自己停了下來,轉身麵對著戰無極,摘下口罩,咧嘴一笑,然後竟然化作土黃色能量消散了。
“這……”
戰無極大吃一驚:“這是土屬性能量體?”
特麽的自己竟然追了一個能量體好幾分鍾?
“不好,是聲東擊西。”
戰無極忽然想明白了,敵人的目標是赫連霸,所以才用能量體引走了他。
就在這時,他的手機響了起來。
是微信美女發來的信息:“戰無極,地球不是你該來的地方,立即滾回靈界去,否則你的下場會和赫連霸一樣。”
戰無極歎息,看來赫連霸已經死了,回複道:“你到底是誰?”
淩霄:“我是一棵會說話的樹,我來自一片小森林,那兒滿是綠色,茵茵綠草軟綿綿的,一簇簇五彩繽紛的花擁擠著我……”
戰無極:“??”
這特麽是個神經病吧?
……
淩霄回複完戰無極的微信,就遁地全速趕到了‘石蛤蟆’餐廳,這是他和卡洛兒約定的地方。
然而他剛到石蛤蟆餐廳門口,卻看到一個渾身髒兮兮,正坐在門口旁邊啃饅頭吃榨菜的人。
“大表哥,是你嗎?”淩霄試探著問。
正在悶頭啃饅頭吃榨菜的人,聞言抬起頭,先是愣了一下,接著滿臉欣喜的站起身來:
“淩霄,是你啊,好久不見,你和表妹還好嗎?”
“真的是你啊,你為什麽蹲在這裏吃飯?”淩霄驚喜道。
此人名叫王天傑,是江惜月大姨家的大兒子,也是江惜月的所有親戚中,淩霄最有好感的人。
江惜月的親戚們都是一些勢力小人,一直以來都看不起江惜月家。
淩霄和江惜月結婚的時候,親戚朋友中,隻有王天傑一個人來參加了他們的婚禮。
有一次江惜月病的很嚴重,家裏又沒錢治病,甚至沒錢買補品,江惜月的親戚們,依然隻有王天傑一人來看望江惜月。
淩霄清楚的記得,王連傑帶著家裏唯一下蛋的母雞,和五斤土雞蛋,徒步走了將近一百裏路來繞城看望江惜月。
那時候淩霄還是腦殘,很自私的把雞和雞蛋全吃了,隻留給了江惜月一些雞湯。
為此淩霄自責內疚了很久,同時也對大表哥王天傑這個人心存好感。
“天龍在裏邊吃飯,我在外邊等著他。”王天傑憨笑道。
淩霄大怒:“他在裏邊吃大餐,讓你這個哥哥在外邊吃饅頭啃鹹菜?”
王家兩兄弟,王天龍是王天傑的弟弟。
“沒事,天龍現在是老板,我隻是個司機,上不了台麵。”王天傑笑嗬嗬道,笑聲中滿是心酸。
淩霄當時就氣炸了。
江惜月的大姨夫死的早,大姨身體不好,而王天傑作為家裏的大兒子,就擔起了照顧媽媽和弟弟的責任。
因為家裏窮,王天傑小學畢業就輟學了,四處打工,養著媽媽和供弟弟讀書,直到現在,弟弟大學畢業並且結婚生子了,可王天傑因為把賺來的錢全都給了弟弟,以及給媽媽治病,所以到現在三十多歲了,還是個老光棍。
可是……
現在王天龍混的好了,非但沒有報答從小把他養大的大哥王天傑,反而吃飯的時候自己吃大餐,讓大哥王天傑在外邊吃饅頭啃鹹菜。
禽獸不如!
赫連霸進入淩霄的體內後,找到了淩霄的‘靈魂’,奪舍之法,得先滅掉被奪舍之人的靈魂,才能霸占被奪舍之人的身體。
然而,當赫連霸見到淩霄的‘靈魂’時,驚呆了。
“元,元神?這怎麽可能,你怎麽有元神?而且,你的元神怎麽如此強大?”
赫連霸看著眼前淩霄的元神,驚訝的同時充滿了恐懼。
人隻有飛升靈界,靈魂才能演變成元神。
元神的模樣和本人一樣,不同的是,元神是純淨不含一絲雜質的能量體,修為越高,元神越凝實,傳言修煉到至高境界,元神能進化到近乎實體。
可是淩霄隻是個凡人,怎麽會有元神?
而且,淩霄的元神竟然是實體的,這簡直不可思議。
“驚不驚喜,意不意外?”淩霄的元神戲謔道:“你不是說要奪舍我嘛,來啊,我不反抗,任由你奪舍。”
赫連霸當時就嗬嗬了,如此強大凝實的元神,累死自己也滅不掉啊。
他疑惑的問:“你不是地球人,你到底是誰?”
“既然你來到了這裏,我便告訴你一個秘密。”淩霄的的元神嘴角揚起一抹森寒:“我乃是天界生滅劍尊,穿梭時空300年,重生到了地球。”
“什麽?”赫連霸驚呼,對於天界,他是知道的,那是靈界之上的世界,據說天界最強者就是至尊。
淩霄竟然是天界最強者重生?
難怪淩霄強大如此;
難怪淩霄擁有那麽多稀奇古怪的能力;
所有人都以為淩霄是鳳凰女帝或者四大護法的徒弟,沒想到淩霄的身份比鳳凰女帝更可怕,竟然是天界生滅劍尊。
“現在你可以安心去死了嗎?”淩霄的元神冷聲道。
赫連霸悵然:“我區區一個靈界修真者,能死在天界最強者手裏,是我的榮幸,您請動手吧!”
赫連霸根本沒想過要逃,他很清楚,麵對如此凝實的元神,麵對天界生滅劍尊,他根本逃不掉。
不過,即使他死了也沒事,他下界之前,在靈界留下了一滴血,在這裏死了,靈界的那滴血就會複活。
“哼!”
淩霄冷哼一聲,元神中激射出一道豪光,裹住一縷黑煙形態的赫連霸,直接拉進了他的元神中,禁錮了起來。
赫連霸:“??”
不是說好了殺我嗎?
你把我禁錮了,我留在靈界的那滴血就永遠無法複活了。
其實淩霄早就猜到了赫連霸的心思,這段時間他也一直在琢磨滅掉赫連霸的方法,思來想去,赫連霸這種詭異的能力實在是沒辦法殺掉,因為他根本不知道赫連霸在多少地方留下了鮮血,隻要有一滴鮮血存在,赫連霸就不算真正死亡。
沒辦法,淩霄隻能用禁錮這種辦法,阻止赫連霸重生,其實把赫連霸禁錮,和殺掉赫連霸沒什麽區別,當然了,如果淩霄死了,赫連霸還是有機會複活的。
……
另一邊,戰無極追殺黑衣人,他的修為遠高於黑衣人,速度比黑衣人快無數倍,可是黑袍人比較調皮,一會兒遁入地下,一會兒冒出來,任他修為高速度快,愣是一時半會兒追不上。
然而幾分鍾之後,狂奔的黑袍人忽然自己停了下來,轉身麵對著戰無極,摘下口罩,咧嘴一笑,然後竟然化作土黃色能量消散了。
“這……”
戰無極大吃一驚:“這是土屬性能量體?”
特麽的自己竟然追了一個能量體好幾分鍾?
“不好,是聲東擊西。”
戰無極忽然想明白了,敵人的目標是赫連霸,所以才用能量體引走了他。
就在這時,他的手機響了起來。
是微信美女發來的信息:“戰無極,地球不是你該來的地方,立即滾回靈界去,否則你的下場會和赫連霸一樣。”
戰無極歎息,看來赫連霸已經死了,回複道:“你到底是誰?”
淩霄:“我是一棵會說話的樹,我來自一片小森林,那兒滿是綠色,茵茵綠草軟綿綿的,一簇簇五彩繽紛的花擁擠著我……”
戰無極:“??”
這特麽是個神經病吧?
……
淩霄回複完戰無極的微信,就遁地全速趕到了‘石蛤蟆’餐廳,這是他和卡洛兒約定的地方。
然而他剛到石蛤蟆餐廳門口,卻看到一個渾身髒兮兮,正坐在門口旁邊啃饅頭吃榨菜的人。
“大表哥,是你嗎?”淩霄試探著問。
正在悶頭啃饅頭吃榨菜的人,聞言抬起頭,先是愣了一下,接著滿臉欣喜的站起身來:
“淩霄,是你啊,好久不見,你和表妹還好嗎?”
“真的是你啊,你為什麽蹲在這裏吃飯?”淩霄驚喜道。
此人名叫王天傑,是江惜月大姨家的大兒子,也是江惜月的所有親戚中,淩霄最有好感的人。
江惜月的親戚們都是一些勢力小人,一直以來都看不起江惜月家。
淩霄和江惜月結婚的時候,親戚朋友中,隻有王天傑一個人來參加了他們的婚禮。
有一次江惜月病的很嚴重,家裏又沒錢治病,甚至沒錢買補品,江惜月的親戚們,依然隻有王天傑一人來看望江惜月。
淩霄清楚的記得,王連傑帶著家裏唯一下蛋的母雞,和五斤土雞蛋,徒步走了將近一百裏路來繞城看望江惜月。
那時候淩霄還是腦殘,很自私的把雞和雞蛋全吃了,隻留給了江惜月一些雞湯。
為此淩霄自責內疚了很久,同時也對大表哥王天傑這個人心存好感。
“天龍在裏邊吃飯,我在外邊等著他。”王天傑憨笑道。
淩霄大怒:“他在裏邊吃大餐,讓你這個哥哥在外邊吃饅頭啃鹹菜?”
王家兩兄弟,王天龍是王天傑的弟弟。
“沒事,天龍現在是老板,我隻是個司機,上不了台麵。”王天傑笑嗬嗬道,笑聲中滿是心酸。
淩霄當時就氣炸了。
江惜月的大姨夫死的早,大姨身體不好,而王天傑作為家裏的大兒子,就擔起了照顧媽媽和弟弟的責任。
因為家裏窮,王天傑小學畢業就輟學了,四處打工,養著媽媽和供弟弟讀書,直到現在,弟弟大學畢業並且結婚生子了,可王天傑因為把賺來的錢全都給了弟弟,以及給媽媽治病,所以到現在三十多歲了,還是個老光棍。
可是……
現在王天龍混的好了,非但沒有報答從小把他養大的大哥王天傑,反而吃飯的時候自己吃大餐,讓大哥王天傑在外邊吃饅頭啃鹹菜。
禽獸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