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濺星河,卻是他眸中的顏色。四下起風沙了,北疆每至六月都要吹起風沙,這裏除去荒涼黃沙之外便是一群荒唐的閑人。


    狄雲楓可以是荒唐的人,但他絕不是個閑人,因為他手裏邊兒緊握著一把刀,刀似扶桑引來的倭刀,長有三尺半,兩指寬。這是吃飯的家夥,能要人命也能保護自己的命。


    他坐在狼煙風沙口,盡管他帶著鬥笠並用厚實的粗布裹著臉皮肉,但風沙還是拚了命地往眼縫裏鑽去。即使如此他也不好閉眼,因為這是他的任務,與他握著這把刀有接連的關係,為了生存,為了銀子,最後才是保護一方水土。


    嗤,這年頭好人活不長,多管閑事兒的人也死得快。


    他取下腰間槽羊皮袋子,裏頭裝得是酒,是辣到流眼水的生酒。這種酒夠勁兒又便宜,作用最大還是提神醒腦。他扯開圍巾,露出那張幹裂的嘴,趁著還未染上黃沙趕緊灌下兩口酒,甚至還未吞下便又將圍巾重新裹上。


    “咕嚕咕嚕”酒被他咽下肚子——相安無事,沒扯酒嗝兒,沒上紅臉,沒衝酒勁兒,也沒流眼淚。


    一月前他剛到北疆時,喝了三口生酒,前半夜大哭,後半夜跑肚子,連續三天三夜都不自在。不過現在……現在他習慣了這種味道,甚至覺得這酒索然無味。


    人總會去習慣,隨之去適應,無非時間長久,毫無例外。他是個殺手,也就是刀口上舔血的人,所以他適應周圍環境的能力很強,譬如這劈頭蓋臉地黃沙,譬如這烈如毒藥的生酒。


    這時,一個裹著粗布青衣之人迎著風沙走來,他與狄雲楓一模一樣,刀,酒袋,鬥笠,圍巾……他也不是個閑人。他到狄雲楓身邊道:“我提前來不是換班,來陪你坐坐。”


    他是狄雲楓的朋友。


    甚至算不上朋友。


    狄雲楓也沒打算交朋友。


    z《看cz正版r章節上(!~0,


    殺手沒有朋友。


    所以他隻能算是狄雲楓的老鄉,西南來的,川人,叫謝立,今年二十一,要比狄雲楓還要大上一歲。狄雲楓未瞧他,自顧將眼睛閉上,此處關口隻需要一雙眼睛亮著就夠了。


    謝立也不老實,他躲在狄雲楓身後擋著風沙,便取出酒袋開懷暢飲,他喝得可不是生酒,而是鎮上“康家酒坊”裏賣的,二兩銀子一斤的青果酒。


    他們一個月的工錢也才二十兩,換算起來就是十斤青果酒。還不夠他喝上兩天的。


    謝立終於笑道:“狄老弟,哥跟你商量個事兒撒,要不要得?”


    要不得。狄雲楓搖了搖頭。謝立依舊笑:“狄老弟,你莫這麽摳門呀,誰都曉得你銀子吃得緊,你說你屋裏沒有爹娘又沒有婆娘,留著錢幹啥子?做咱們這一行的,啥時候遭死都不曉得,反正銀子又帶不進土裏,幹嘛不拿出來耍得歡快些?”他說了一大片話,才搡著狄雲楓討要道:“借哥兒幾兩銀子買酒吃唄?”


    狄雲楓還是搖了搖頭,他站起身,將圍巾裹得更嚴實,一言不發地往鎮口走去。到點兒了,該他休息了。


    謝立沒討著好處,漏出一副惡狠地嘴臉,細念叨:“不看是個短命鬼兒,還是個鐵公雞,該要遭妖怪吃咯!”


    狄雲楓聽到了,且聽得一清二楚,以他的刀法可以在瞬息間將謝立的嘴巴割下來。可實在沒必要,因為他習慣了不說話,習慣了寂寞,也習慣了別人的冷言冷語。


    他的確沒有親人在世,但他就是要著存錢——拿這些錢去拯救一隻流浪狗也要比給謝立買酒喝來得有意義。


    他依稀記得在小時候一位老學究教過他幾天書,說人不僅要誠實善良,還要懂得感恩,勤勞節儉乃為人良品。


    可世道與理想總有偏差,亂世之中少有良品人。他更算不上,因為他撒過很多慌,殺過很多人,所以他現在除了勤勞節儉之外就再也沒有其他可擁有的品質了。


    他順風行很快便來到黃沙鎮口,從鎮口左右延伸出一麵磚瓦圍牆,有五丈那麽高,但不是用來抵禦六月飛沙,而是用來抵禦沙漠裏跑出的妖怪。鎮口更有人嚴加看守,他們是原先鎮守北疆邊關的士兵,聞說是吃了妖怪的敗仗,十萬大軍慘烈到不足一千人。


    狄雲楓取下自己的腰牌亮出身份,進出的人必須示意身份,這是規矩。可他才剛走進鎮口,便聽門口的守將道:“恭喜兄弟又多活了一天。”這句話聽在耳裏並不像是祝賀,反之是深深的不屑。若是整日都計算他人生死的話,難不成將他們當成死侍了?


    狄雲楓頓了頓又自顧地走了,殺手本就是死侍,沒什麽大不了的,隻要有錢。


    他有錢,還有命,且黃沙鎮裏花錢的地方也不少——譬如街口處的賭攤兒,人們再窮也樂此不疲。街尾的土嫖館,幾文大錢便能風流快活一晚上。去這裏最好的飯店也吃不到一兩銀子。一碗麵羊肉麵甚至隻要一文錢。就算是打磨得十分精致的輕鋼長刀也僅收五兩銀子一把。


    狄雲楓扯下自己的圍巾,他很年輕也很堅毅,即使來西北吹黑了不少也絕對是俊朗漂亮的。他嘴角微微一翹,更加標誌了一些。他之所以會笑是因為他們這些賣命的人在這座貧窮的小鎮上是富貴人!


    富貴人!城裏頭做生意的小商人若是回到了鄉下,那他便是鄉裏頭的富貴人。


    貧民窟裏的富貴人絕對過得比皇帝老兒還滋潤。狄雲楓走在大街上,就有人喊:“俠士,來玩兒兩把?”“公子,奴家白送你嫖!”“俠士,一天十二個時辰酒都是給你溫好的!”


    狄雲楓握著手裏的刀,心不知為何熾熱,原先他覺得自己來是為了討活路,為了錢,最後才是為了保護這些老百姓。現在他竟有想法將保護一事放在第二位——因為他二十年來第一次被人當成英雄。


    就這樣走過了整整一條街,他最後還是在一家麵攤前坐了下來,勤儉持家嘛。可他正想喊一碗羊肉麵來醫肚餓,但這時一聲應急的哨聲傳蕩在小鎮——這是召喚的哨聲!


    他握起刀,身如一陣疾風朝著哨聲奔去,還不僅有他,小鎮四麵八方都是江湖客的聚集影子。


    ……


    吹哨是個身穿黃褂道袍的牛鼻子道士,他姓苟,自稱天師,所以大家都喊他“苟天師”。聞說天師是真有兩下子的,奇門遁甲,開山填海,人家就管著叫兩下子!狄雲楓以及這八方聚攏的三十七位江湖人士,便是在苟天師的手頭接活兒。


    苟天師五十有餘,說不上仙風道骨卻精氣神十足,一雙小眼竟蓄著一字眉,下巴青須蓄了一尺半長。他見人到齊了便大袖扶搖,力也不使便躍上一處屋簷。屋下站著的人該信則信了,不該信也全當看熱鬧。苟天師清了清嗓子,先起架勢道:“安靜。”


    “苟老道,起啥架子啊,大家都是明白人兒,是不是又有新活兒了?”


    大家都心知肚明,一月二十兩,有活兒另算!


    苟天師開門見山:“不錯,是大活兒,”撫了撫青須,講道:“三月前北疆遇妖屠軍,迫使大燕十萬將士全軍覆滅,燕王請本道出山降妖,可無奈國力有限隻請諸位江湖豪傑相助。在前日,本道懇求天上仙人下凡相助,今日得法令仙旨,明日便會有幾位仙人下凡助我大燕降妖除魔,固要求諸位豪傑鼎力相助,事後加付二十兩白銀當做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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