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曉得這方空間,究竟是有多大。
走在其間,丁翔才發現,白馬所說的“前邊不遠”至少得要走上近一個小時。或許,它所說的“不遠”是以它全力奔跑的速度來認知的。
而那條充斥著血色閃電的黑色峽穀,那片繁茂得遮天蔽日的奇幻森林,在丁翔真正踏足到這片“天馬生存地”的草場上時,才知道它們在這方空間中所占的比例,百不足一。
這是一片比麵積已達十幾萬英畝的天馬牧場還要寬曠許多的大草原。而且,丁翔還能夠感覺得到,這裏及膝高的牧草,盡含靈氣。甚至,其濃度還遠勝於天馬牧場中的紫花苜蓿。
“果然是聖境後裔呀!”
沒什麽可懷疑的,有那個活了上千年、靈力濃鬱得不知幾何的老怪物在,哪怕是狗尾巴草,想要變成最有“營養價值”的牧草,恐怕也是易如翻掌。
雖然,它隻是一匹馬,但已經“啟智”千年,還在一位“大能”的身邊修靈已久的老馬,其靈通比之丁翔這個學徒級的小靈士,不知要強上凡幾。
有些感慨!連一位“大能”的坐騎,都有如此靈通,那當年聖境中的“飛仙”們,豈不是飛天入地,呼風喚雨?
“嗬嗬,隻能說,隻有你想不到的,沒有飛仙們做不到的!”
神識中,老馬並沒有停止與丁翔的交流,其語氣,亦從一開始的有些生澀,變得熟稔了許多,甚至……還有點話嘮。
用它自己的“話”說就是:我已經超過千年沒有與人交流了,好容易遇到一位“故人”,不多聊上幾句,豈不是有負上天的好意?
故人?被一匹活了一千多年的老馬稱之為“故人”,丁翔覺得哪裏有些不對勁,但同為聖境傳承,也說得過去不是?
在“死亡之穀”崴了腳的混血妞,這功夫已經被丁翔抱著送到了白馬的背上。沒有馬鞍,亦沒有韁繩、馬鐙之類的馬具,但佩姆科娃卻穩穩的……側坐著,愣是將騎馬這項技術活,騎出了新的高度。
當然,這得益於白馬的靈智,顧忌到背上一開始就讓它感到異常親切,能帶給它如同“媽媽”般的親近感的新朋友,白馬走的很穩也很慢,慢到一邊在神識中與老馬聊天,一邊趕路的丁翔都能亦步亦趨,不落後太多。
“翔,快點呀!這麽走,到天黑前,我們也到不了!”
倒是手裏舉著幾朵密境中摘來的野花不時嗅來嗅去的混血妞先急了。
“天黑?什麽是天黑?”
白馬的大眼中露出了一絲不解,還打了個響鼻,在丁翔神識中主動發問!
“嗬嗬,孩子,在外麵的世界中,隨著金烏的東升西落,是會有晝夜之分的。”
老馬搶先回答了這個問題。作為來到這個密境千年之後,才又有一匹被激活靈根、開啟了靈智的同類,哪怕是自己不知隔了多少輩的子孫,老馬還是很樂於與其交流的。
“晝夜?”
這個陌生的詞語,並不能讓白馬明白什麽叫“天黑”,但它更感興趣的是:“你是誰?你怎麽也能來這裏?”
“混蛋,我是你的老祖宗!”
“瑪蛋的!”
丁翔無奈苦笑,“我說……想要教訓後輩,能不能換個地方?你們倆在我的神識裏吵嘴,也不問問我同意不?”
“切!”
麵對丁翔的抗議,白馬沒敢吭聲。但老馬卻是相當的不屑:“你都這般年齡了,靈力卻還是微弱成這樣。要是當年,我主人收的徒弟中,有你這般廢材的,我早就替主人一蹄把他們踢出聖境了。”
“臥槽!”
沒想到,這老馬,還是個脾氣火爆的老怪物。
“那話說,你是怎麽來到這裏的?不會是因為修靈進展太慢,被你的主人給趕了出來吧?”
“才不是!我可是……在聖境中,也是小有天才之名的天馬。有好幾位飛仙都選中了我,要不是……我太花心了些,說不定都輪不到我那位隻是大能的主人呢!”
“花心?天馬也有花心之說?”
丁翔不解,話說,現代社會中,種馬一說,再是自然不過。
在育馬業,可沒有什麽一夫一妻製。倒是有些類似於自然界野生獸群的“強者為王”。話說,在狼、猿等習慣於種群生活的動物之中,向來是王者妻妾成群,普通的雄性成員,連交配權都沒有。
隻有最強壯的雄性,才能遺傳給後代更為優秀的基因不是?
育馬,也同樣如此。就說以速度為生的純血馬,一匹優秀的種馬,每次的配種費就會多達數十萬美元。而如歐洲的“伽利略”、北美的“北方舞蹈家”那種超級種馬,其配種費更是多達數百萬美元。
一匹名聲顯赫的種馬,可以帶給馬主的收益,將會遠超它在賽場上的所得。
可……“在聖境之中,難不是這樣嗎?還是你不夠強大?”
“你……這小子,真當我不會給你點厲害瞧瞧嗎?”
得!這樣的置疑,讓老馬有些惱羞成怒。丁翔趕忙認慫,一個完全可以憑靈力在他的神識中翻江搗海的老怪物,可不是他能得罪得起的。
“嘿,這不是我對聖境之事,一無所知嗎?您老給講講,難不成聖境中的天馬一族,也講究婚姻法?”
“什麽法?在聖境,飛仙的話,就是法!對於我們天馬一族,那些大能飛仙們當然不屑於顧及。可我……不是撩了幾匹其他修靈者的坐騎嗎,於是人家就找上門來。給我的主人帶來了很多的麻煩!”
“哈哈……”
丁翔忍不住哈哈大笑,就連那匹白馬也嘿嘿了兩聲。
“翔,你笑什麽?”
不知道發生了什麽的,就隻有混血妞了。雖然,她亦是靈體,如果丁翔想的話,完全可以將她也加入神識中的聊天,但……丁翔可沒打算把自己的心思,全都晾曬在佩姆科娃的麵前。
人,終究不是靈獸。哪怕,混血妞是丁翔的女人,但終究還是要有各自的隱私。譬如,剛才老馬說它因為撩了別人家的坐騎,便被主人找上門來時,丁翔就下意識的想到了……如果有朝一日,他撩了那位霍家小姐,港島霍家的那位女主人,會不會也找上門來……話說,以二小姐的關係,他還得管人家叫姑姑來的。
作者龍騎士說:晩上還有!謝謝朋友們的鮮花,你們太給力啦!
走在其間,丁翔才發現,白馬所說的“前邊不遠”至少得要走上近一個小時。或許,它所說的“不遠”是以它全力奔跑的速度來認知的。
而那條充斥著血色閃電的黑色峽穀,那片繁茂得遮天蔽日的奇幻森林,在丁翔真正踏足到這片“天馬生存地”的草場上時,才知道它們在這方空間中所占的比例,百不足一。
這是一片比麵積已達十幾萬英畝的天馬牧場還要寬曠許多的大草原。而且,丁翔還能夠感覺得到,這裏及膝高的牧草,盡含靈氣。甚至,其濃度還遠勝於天馬牧場中的紫花苜蓿。
“果然是聖境後裔呀!”
沒什麽可懷疑的,有那個活了上千年、靈力濃鬱得不知幾何的老怪物在,哪怕是狗尾巴草,想要變成最有“營養價值”的牧草,恐怕也是易如翻掌。
雖然,它隻是一匹馬,但已經“啟智”千年,還在一位“大能”的身邊修靈已久的老馬,其靈通比之丁翔這個學徒級的小靈士,不知要強上凡幾。
有些感慨!連一位“大能”的坐騎,都有如此靈通,那當年聖境中的“飛仙”們,豈不是飛天入地,呼風喚雨?
“嗬嗬,隻能說,隻有你想不到的,沒有飛仙們做不到的!”
神識中,老馬並沒有停止與丁翔的交流,其語氣,亦從一開始的有些生澀,變得熟稔了許多,甚至……還有點話嘮。
用它自己的“話”說就是:我已經超過千年沒有與人交流了,好容易遇到一位“故人”,不多聊上幾句,豈不是有負上天的好意?
故人?被一匹活了一千多年的老馬稱之為“故人”,丁翔覺得哪裏有些不對勁,但同為聖境傳承,也說得過去不是?
在“死亡之穀”崴了腳的混血妞,這功夫已經被丁翔抱著送到了白馬的背上。沒有馬鞍,亦沒有韁繩、馬鐙之類的馬具,但佩姆科娃卻穩穩的……側坐著,愣是將騎馬這項技術活,騎出了新的高度。
當然,這得益於白馬的靈智,顧忌到背上一開始就讓它感到異常親切,能帶給它如同“媽媽”般的親近感的新朋友,白馬走的很穩也很慢,慢到一邊在神識中與老馬聊天,一邊趕路的丁翔都能亦步亦趨,不落後太多。
“翔,快點呀!這麽走,到天黑前,我們也到不了!”
倒是手裏舉著幾朵密境中摘來的野花不時嗅來嗅去的混血妞先急了。
“天黑?什麽是天黑?”
白馬的大眼中露出了一絲不解,還打了個響鼻,在丁翔神識中主動發問!
“嗬嗬,孩子,在外麵的世界中,隨著金烏的東升西落,是會有晝夜之分的。”
老馬搶先回答了這個問題。作為來到這個密境千年之後,才又有一匹被激活靈根、開啟了靈智的同類,哪怕是自己不知隔了多少輩的子孫,老馬還是很樂於與其交流的。
“晝夜?”
這個陌生的詞語,並不能讓白馬明白什麽叫“天黑”,但它更感興趣的是:“你是誰?你怎麽也能來這裏?”
“混蛋,我是你的老祖宗!”
“瑪蛋的!”
丁翔無奈苦笑,“我說……想要教訓後輩,能不能換個地方?你們倆在我的神識裏吵嘴,也不問問我同意不?”
“切!”
麵對丁翔的抗議,白馬沒敢吭聲。但老馬卻是相當的不屑:“你都這般年齡了,靈力卻還是微弱成這樣。要是當年,我主人收的徒弟中,有你這般廢材的,我早就替主人一蹄把他們踢出聖境了。”
“臥槽!”
沒想到,這老馬,還是個脾氣火爆的老怪物。
“那話說,你是怎麽來到這裏的?不會是因為修靈進展太慢,被你的主人給趕了出來吧?”
“才不是!我可是……在聖境中,也是小有天才之名的天馬。有好幾位飛仙都選中了我,要不是……我太花心了些,說不定都輪不到我那位隻是大能的主人呢!”
“花心?天馬也有花心之說?”
丁翔不解,話說,現代社會中,種馬一說,再是自然不過。
在育馬業,可沒有什麽一夫一妻製。倒是有些類似於自然界野生獸群的“強者為王”。話說,在狼、猿等習慣於種群生活的動物之中,向來是王者妻妾成群,普通的雄性成員,連交配權都沒有。
隻有最強壯的雄性,才能遺傳給後代更為優秀的基因不是?
育馬,也同樣如此。就說以速度為生的純血馬,一匹優秀的種馬,每次的配種費就會多達數十萬美元。而如歐洲的“伽利略”、北美的“北方舞蹈家”那種超級種馬,其配種費更是多達數百萬美元。
一匹名聲顯赫的種馬,可以帶給馬主的收益,將會遠超它在賽場上的所得。
可……“在聖境之中,難不是這樣嗎?還是你不夠強大?”
“你……這小子,真當我不會給你點厲害瞧瞧嗎?”
得!這樣的置疑,讓老馬有些惱羞成怒。丁翔趕忙認慫,一個完全可以憑靈力在他的神識中翻江搗海的老怪物,可不是他能得罪得起的。
“嘿,這不是我對聖境之事,一無所知嗎?您老給講講,難不成聖境中的天馬一族,也講究婚姻法?”
“什麽法?在聖境,飛仙的話,就是法!對於我們天馬一族,那些大能飛仙們當然不屑於顧及。可我……不是撩了幾匹其他修靈者的坐騎嗎,於是人家就找上門來。給我的主人帶來了很多的麻煩!”
“哈哈……”
丁翔忍不住哈哈大笑,就連那匹白馬也嘿嘿了兩聲。
“翔,你笑什麽?”
不知道發生了什麽的,就隻有混血妞了。雖然,她亦是靈體,如果丁翔想的話,完全可以將她也加入神識中的聊天,但……丁翔可沒打算把自己的心思,全都晾曬在佩姆科娃的麵前。
人,終究不是靈獸。哪怕,混血妞是丁翔的女人,但終究還是要有各自的隱私。譬如,剛才老馬說它因為撩了別人家的坐騎,便被主人找上門來時,丁翔就下意識的想到了……如果有朝一日,他撩了那位霍家小姐,港島霍家的那位女主人,會不會也找上門來……話說,以二小姐的關係,他還得管人家叫姑姑來的。
作者龍騎士說:晩上還有!謝謝朋友們的鮮花,你們太給力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