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誌要我跟縣紀委說,我說,你是縣長,你也可以說啊。關於周懷南,你不說我也要說,也要過問,‘雙規’了這麽長時間,到底是個什麽情況?我目前也是一問三不知啊。”我說。


    “馬誌是想早點把周懷南放出來啊。”常務副縣長錢一兵說。


    “早點放出來?哪那麽容易?我直截了當地對馬誌說,不要對周懷南出來,抱有太大的希望,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最主要的原因,是周懷南自己的問題太多,最起碼也有經濟問題,作風問題,是他自己不爭氣。他不嚴格自律,辜負了你,辜負了縣委、縣政府啊。”我說。


    “那馬誌怎麽說?”錢縣長問。


    “馬誌說,如果周懷南一直不開口,什麽都不說怎麽辦呢?過去‘雙規’沒有時間概念,現在留置是有時間概念的啊。我說,我們不是有紀委啊,這不是你我操心的問題啊。如果他有問題,就查他的問題。如果沒有問題,也可以把他放出來啊。這些都是選項啊。”我說。


    “我對馬誌說,我們不是還有常委會嗎?還要聽取情況匯報,拿出意見的,你我都是常委會的重要成員,不能說明察秋毫,但至少有起碼的鑒別判斷能力,不可能讓冤假錯案蒙混過關啊。”我說。


    “馬誌怎麽說?”錢縣長問。


    “馬誌說,我隻是覺得,對我們過去作過貢獻的企業家們,尤其是國有企業的老總們,應該手下留情,善待他們,不能下手太重了。我說,你的意思我明白了,還有對我有想法的地方嗎?有什麽想法都說出來啊,別悶在心裏找罪受。”我說。


    “馬誌對你還有什麽想法啊?”錢縣長問。


    “當然有啊,馬誌說,譬如說礦業公司,譬如說石遠方。有人懷疑石遠方賤賣國有資產,可石遠方當時所走的都是正常程序啊。雖然礦業公司被賣了幾次,但最終還是回到國有企業的懷抱中來了啊,而且還是央企,也有了一個好的歸屬,也算是回歸正途啊。”我說。


    “馬誌說,在我們縣委、縣政府的支持下,礦業公司事實上已經恢複正常生產了。應該說,這事已經跟石遠方無關了,為什麽還對石遠方過不去呢?我們公安局本身事情就多,忙不過來,又抽調專門的力量抓捕石遠方。即便抓捕回來,也起不到什麽作用。勞民傷財的,有這個必要嗎?”我說。


    “我分三個問題,跟馬誌好好聊了一下。”我說。


    “那三個問題啊?”錢縣長問。


    “正常程序的問題、賤賣國有資產的問題、對石遠方過不去的問題。”我說。


    “你們是怎麽聊的啊?”錢縣長問。


    “我說,石遠方當時所走的正常程序,跟我對正常程序的理解不一樣。我理解的正常程序是,在賣出礦業公司前,至少要做到四步。”我說。


    “我記得我們過去好像說過這個問題,為了加深印象,你再說一下吧。”錢縣長說。


    “第一步,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廣泛聽取意見;第二步,對礦業公司進行審計,這是最基本的要求;第三步,對礦業公司資產進行評估。最好多聘請幾家行業口碑好,有實力的評估機構,以預防漏洞,防止暗箱操作;第四步,對收購方能利投資公司的情況進行全麵盡職調查。”我說。


    “我對馬誌說,我們走的每一步都值得商榷。前兩步直接省略了,或者被有意忽略了。最讓我不解的是,我們竟然把審計給忽略了。第三步,我們沒有多聘請幾家行業口碑好,有實力的評估機構,就找了一家評估機構。而這家評估機構好像就是專門為評估礦業公司而成立的。他們就對礦業公司評估後,就注銷了。”我說。


    “第四步,應該對收購方能利投資公司,進行全麵盡職調查,在這方麵我們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能利投資公司,也是剛注冊不久的一個民營企業。就進行了買賣礦業公司這一筆業務。這筆業務完成後,也注銷了。”我說。


    “我毫不客氣地對馬誌說,這家評估機構和能利投資公司都是專門為礦業公司而成立,都因為轉賣礦業公司而注銷,你覺得是不是有些蹊蹺呢?這不能不讓人懷疑裏麵的貓膩啊。”我說。


    “這肯定有貓膩啊,明眼人一下子都能看得出來。可惜啊,我們人輕言微,不能向這些貓膩亮劍啊。”錢縣長說。


    “馬誌要我說賤賣國有資產的問題。我說,礦業公司就像一頭正值盛年的豬,膘肥體壯,被人賣了三次,一次比一次貴。第一次,由月光縣政府賣給了能利投資公司,評估價25.88億元,實際成交價18.88億元。你當時主持的縣委常委會,少賣了7億元。”我說。


    “這件事我知道,我當時也參加了常委會,馬誌對少賣7億元進行了解釋。可惜,我當時反對的聲音比較微弱,不強烈。”錢縣長說。


    “馬誌親口對我說,我們上當受騙了,能利投資公司沒有繼續投錢,而是把礦業公司賣了。關於這件事,我當時是代理縣委書記、縣長,我是應該負主要責任的。”我說。


    “我對馬誌說,讓一個更有實力的公司來接手,投入資金進行擴大再生產,發展壯大礦業公司,增加職工就業,增加稅收。你拍板少賣了7億元,也不是不妥。可是,接手的能利投資公司根本不是想發展壯大礦業公司,而是隻想著怎麽坑國家,最終禍害百姓,從中轉手獲利,獲暴利啊。”我說。


    “以後的事,就脫離了我們的掌控了。第二次,能利投資公司把礦業公司賣給了雲彩運集團公司,評估價51.55億元,成交價51億元。第三次,雲彩運集團公司把礦業公司賣給了央企縱捭集團,評估價126.66億元,成交價126億元。對比我們第一次賣的18.88億元,我們連人家的零頭都算不上啊。”我說。


    “想來的確讓人痛心啊,悔不當初啊。”錢縣長說。


    “我對馬誌說,一年左右的時間裏,經過三家國家認可的資產評估公司評估,礦業公司的資產價格一次比一次高,像滾雪球似的,越滾越大,央企成了最後的‘接盤俠’。這也成了縱捭集團原老總被‘雙規’的導火索。”我說。


    “我對馬誌說,再說第三個問題,對石遠方過不去的問題。我首先要跟你說明我的一個觀點,不管你認同不認同我的觀點,我都要跟你說出來。那就是,不是我們跟石遠方過不去,而是石遠方跟我們過不去。”我說。


    “馬誌是怎麽反應呢?”錢縣長問。


    “馬誌問我為什麽要這麽說?我說,礦業公司這麽賣來賣去,十分詭譎,十分邪乎,十分玄乎,讓人疑竇叢生,百思不得其解。我很希望能把裏麵的事情弄清楚,我很希望把那些貪贓枉法之徒繩之以法,我很希望能把國家和人民的財產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我說。


    “我很希望弄清真相後,把這一切坦誠地告訴我們的人民。我們的黨是人民的黨,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們應該伸張正義,為人民、為國家贏得尊嚴。我明確對馬誌說,找到石遠方,設法弄清最初的源頭,是我們共同的責任。”我說。


    “書記說的好啊。”錢縣長說。


    “馬縣長問我,對古漢科是什麽看法?”我說。


    “你是怎麽說的呢?”錢縣長問。


    “在我們縣至少四大事件中,古漢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說。


    “哪四件大事啊?”錢縣長問。


    “第一大事件,度假村不度假,古漢科就是始作俑者,圈那麽多的地方,就把一個亂攤子丟在那裏,導致農民群體性上訪,讓我們替他收拾亂攤子。不僅如此,他還害了柳順平和三個村的支部書記。我們還不能確定他罪大惡極,但至少可以算得上是害群之馬。”我說。


    “那第二大事件呢?”錢縣長問。


    “第二大事件,就是奮進集團不奮進。我們有理由懷疑,古漢科跟周懷南一起,幹了見不得人的勾當。換句話說,古漢科有可能是奮進集團走向衰落的助推劑。馬誌問我,怎麽會懷疑古漢科跟周懷南有勾結?我說,在我們月光縣,一切皆有可能。古漢科那種人,與周懷南相互勾結毫不奇怪,也用不著大驚小怪。”我說。


    “那第三大事件呢?”錢縣長問。


    “第三大事件,就是淩河大橋垮塌,七十多名師生喪生。在這件事情上,古漢科負有主要的責任。你沒看見新淩河大橋重建儀式時,市長盧向陽同誌伏地痛哭,向全市人民群眾謝罪的情況嗎?當時,我說這話的時候,國務院的調查報告還沒有出來。”我說。


    “我對馬誌說,古漢科肯定沒有什麽好果子吃。無論生死,他的命運已經注定。古漢科,一個大活人,怎麽會說消失就消失?即便他能飛上天,也有降落的時候。國家、省市縣都在找他,我就不相信,我們找不到他。我就不相信,古漢科能憑空消失。”我說。


    “第四件大事呢?”錢縣長問。


    “第四件大事,就是礦業公司被賤賣。我對馬誌說,我甚至懷疑賤賣礦業公司與古漢科有關,我非常渴望能找到古漢科,找到這位我們月光縣的活寶,跟他好好聊一聊。”我說。


    “馬誌問我,是否能確定賤賣礦業公司與古漢科有關?我說,我不能確定,我不懷疑人生,但我可以懷疑古漢科。馬誌說,懷疑歸懷疑,總歸要講證據的啊。”我說。


    “我對馬誌說,那是必須的啊。如果要處理古漢科,那肯定要有確切的證據啊。我們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不絕不放過一個壞人啊。”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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