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省委常委、省委宣傳部長千三石打電話問我,說好的100萬,怎麽變成了200萬?我嬉皮笑臉地說,我們縣太窮了,那100萬杯水車薪,難以解決問題啊,您大筆一揮就算了,別跟我們鄉裏人斤斤計較了。千部長在電話那頭大笑起來。
又一天的上午九時,縣委宣傳部長桂學平、縣委辦公室主任王庭、分管縣長曾平安、縣文化局長費舟坐在我辦公室。
“錢要得怎麽樣了?”我問。
“省委宣傳部給了200萬,省文化廳給了200萬,已經到賬。”桂部長回答。
“省文化廳怎麽隻給200萬,我們不是要的300萬嗎?這‘打折’也打的太狠了吧。”我感到有些失望。
桂部長說:“我和曾縣長、費局長是一起找省文化廳雷廳長的。雷廳長說,省委宣傳部千部長跟他說過,他也很樂意支持基層文化工作。但省委宣傳部是副部級單位,省文化廳是廳級單位,不能跟宣傳部爭級別,講待遇,要講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錢絕對不能超過宣傳部。”
我笑著說:“領導真能說話啊,這不是耍‘滑頭’嗎?”
“他最多隻能給100萬,我們擔心回去跟你交不了差,就死纏硬磨,最後答應150萬。他反複跟我們做工作說,150萬已經不少了,你們去訪一訪,問一問,我們給哪一個縣超過150萬的。實在沒辦法,我就說,千部長答應我們常書記,說文化廳給300萬的。雷廳長說,如果宣傳部給400萬,我一定給300萬。總之一條,文化廳給的錢絕對不能超過宣傳部,宣傳部畢竟是領導機關、常委部門,不能讓宣傳部難看。我們沒辦法,就去找千部長,問千部長能不能加一點,否則,文化廳的錢出不來。千部長說,我們部長辦公會已經研究決定了,不好再改了。他親自當我們的麵跟雷廳長打了電話,最後對我們說,算了,文化廳也給200萬吧,廳長是個‘守財奴’,摳得很,錢在他口袋裏很難掏出來,我以後跟你們再慢慢要吧。找他要錢,要像鄉裏敲糯米糖的人一樣,一點點地敲出來。”
“算了吧,給200萬就200萬吧。你們能從省裏要回400萬,已經很不簡單了,成績很大啊。市裏的情況怎麽樣?”我問。
“我們跟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局要的配套資金都是200萬,這兩個單位都打了‘對折’,各給了100萬。”桂部長說。
“這很好啊,很了不起啊,完成的是50%這個上限啊,你們三人功勞很大啊。”我說。
“我們擔心完不成你交辦的任務,就特地打報告要200萬,我們心裏想,最差也應該打個‘對折’吧,打個‘對折’你交辦的任務不就完成了嗎?他們果真打的‘對折’。”桂部長笑了。
“真有你們的。”我哈哈大笑起來。
我們都笑了起來。
“常書記,你不知道啊。其它縣的聽說我們要了這麽多錢,都去找市裏要,你猜市裏怎麽說。市裏說,月光縣有在全國有影響力的農民文化藝術團,你們有嗎?他們能在省裏弄回錢,你們能弄回嗎?如果你們能在省裏弄回錢,我們照樣給,絕不偏心。此話一說,其它縣的也就不好說什麽了。”桂部長說。
“我們手裏有600萬,其中50萬要用於農民文化藝術團舞台改建和展覽館建設,其它550萬幹什麽呢?”我既像對他們又像對自己說。
我接著說:“能不能這樣,我們用一天半的時間,開一個文化強縣工作座談會,就文化強縣建設廣泛聽取意見。第一天上午開文聯各協會、各文藝團體、文化館、圖書館、文化創意產業負責人、文化名人座談會,下午開各鄉鎮文化站站長座談會。晚上開縣委常委會,專門研究解決座談會提出的問題。第二天上午開大會,除了開座談會的人員全部參加外,全體縣委常委、人大政協主要領導、全縣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分管宣傳文化工作的負責人都參加,同時,邀請本轄區的中央、省、市派出單位的負責人、駐軍部隊負責人參加。要表彰一批先進單位和個人,我要講話。一天半的會議,除了要緊事外,我全程參加。你們也可以請相關領導參加。你們還要邊聽取意見邊抓緊起草《關於加快文化強縣建設的實施意見》,最好能在當天晚上提交常委會討論。”
“書記這麽重視文化工作,搞這麽大的陣勢,是好事啊,我讚成。”曾縣長說。
“我讚成。”費局長說。
“我讚成。”桂部長說。
我說:“你們三人不要請假,一定要全程參與,認真聽取意見,要爭分奪秒起草實施意見。另外,一天半的會議,要廣泛邀請各媒體,請他們派人參加,多宣傳報道。還要請省市宣傳文化部門的領導參加,看他們有什麽指示。我們拿了他們那麽多錢,也讓他們實地看一看,我們是怎麽花錢的,我們要讓他們感覺到,這錢花的值。再就是請桂部長牽頭,擬定匯報材料,提交常委會研究決定。”
文聯各協會、各文藝團體、文化館、圖書館、文化創意產業負責人、文化名人座談會,統稱文化工作座談會已接近尾聲,大家踴躍發言,氣氛熱烈。
與會者都發言完了,我說:“這樣吧,我向來不喜歡拖泥帶水。你們稍等一下,你們提的問題,我們商量一下,馬上答複你們。”
我們來到一個小會議室,我說:“座談會提的一些問題,我們一一來說,能答複的馬上答複。一時還答複不了的,做好解釋工作。請費局長說吧。”
費局長說:“第一個問題,縣文聯設在哪,誰管,能不能給幾個單獨的編製?”
桂部長說:“我們的答複能不能再簡單一點,就是費局長提出問題後,請常書記拿個意見,我們沒意見就通過?”
曾縣長說:“我同意。”
人大政協的兩位對口領導也說沒意見。
我說:“那我就說了,縣文聯與縣文化局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由縣委、縣政府分管文化的領導直接管,目前不單獨核編,編製問題以後再調劑解決。”
都說沒意見。
費局長說:“第二個問題,創辦《月光文藝》雜誌,經費每年列入財政預算。”
我說:“可以,暫定每季出一期,歸口文聯管理,經費與財政局協商後再確定。具體細節由桂部長、曾縣長和文化局確定。”
“第三,文聯和所屬各協會需要有單獨的經費。”
“可以,文聯和作家協會、書法家協會、美術家協會、古典詩詞協會、攝影家協會、舞蹈家協會等各協會需要有專門的經費。我初步的想法是,每個協會每年給5萬元左右的經費,由他們在報備後自行開展活動,文聯給30萬元左右的經費。具體數額請桂部長、曾縣長與財政局協商後確定。但有一點我要說一下,必須專款專用,每一分錢都必須接受審計監督。”
“第四,製定獎勵製度,對在國外、全國、省、市獲獎的優秀作品給予獎勵。對公開出版發行的、有一點影響力的、又沒有獲獎的作品給予獎勵。”
“原則上同意,但要把工作做細,做紮實。請曾縣長牽頭,宣傳部、文化局和相關單位派人參加,在一個月內,擬定一個具體的獎勵製度,報縣常委會研究後執行。”
“第五,文聯和各協會換屆。”
“文聯和各協會快十年還沒換屆,這樣不好。請桂部長牽頭,力爭在三個月內,全部完成換屆工作。”
……
在大家表態之後,我說:“請桂部長代表縣委、縣政府把我們剛才的意見向與會者通報一下,請曾縣長將我們剛才的意見跟馬縣長匯報一下。”
下午的鄉鎮文化站長座談會也開的很活躍,站長們說,縣委書記自始至終參加座談會,在月光縣曆史上還是第一次。在他們稍事休息後,我們來到小會議室,開始研究答複他們提出的問題。
費局長說:“第一個問題,文化站長變動太頻繁,且兼職太多。”
我說:“以後文化站長兼職或者變動工作,必須在事前書麵報告縣文化局,文化局拿出書麵意見,再報縣黨政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才能兼職或者變動工作。文化站長任職,也要報縣文化局備案。”
“第二個問題,文化站工作經費太少,很難開展像樣的活動,建議縣、鄉鎮兩級適當增加工作經費。”
“可以。我個人認為,每個鄉鎮至少要保證6萬元的文化工作經費。經費具體來源,請桂部長、曾縣長和財政局、文化局、鄉鎮協商確定。”
“第三,每個鄉鎮和人口稠密地方,應該建有一個標準的固定的舞台,配備一個流動的舞台。”
“可以,請文化局拿個方案,桂部長、曾縣長把關,在三年內,逐步配齊舞台。”
“第四,鄉鎮文化站需要建築麵積至少不低於300平方米的文化活動陣地,開展小型演出、文藝排練、書畫展覽、遊藝等活動。”
“為加快構建和完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係,滿足農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促進新農村建設,我們需要配備包括圖書室、電子閱覽室、排練室、文化活動室在內的文化活動陣地。我覺得,有條件的地方,不能低於500平方米,其它地方不能低於300平方米。請文化局拿一個具體實施意見,報常委會研究決定後,立即執行。我個人希望,在三年內完成此項工作。”
……
在大家表態之後,我說:“請桂部長代表縣委、縣政府把我們剛才的意見向與會者通報一下,請曾縣長將我們剛才的意見跟馬縣長匯報一下。請桂部長牽頭,文化局具體準備今晚常委會的匯報材料,看能否出台《關於加快文化強縣建設的實施意見》。我們的文化強縣工作要腳踏實地,加快腳步往前走。”
又一天的上午九時,縣委宣傳部長桂學平、縣委辦公室主任王庭、分管縣長曾平安、縣文化局長費舟坐在我辦公室。
“錢要得怎麽樣了?”我問。
“省委宣傳部給了200萬,省文化廳給了200萬,已經到賬。”桂部長回答。
“省文化廳怎麽隻給200萬,我們不是要的300萬嗎?這‘打折’也打的太狠了吧。”我感到有些失望。
桂部長說:“我和曾縣長、費局長是一起找省文化廳雷廳長的。雷廳長說,省委宣傳部千部長跟他說過,他也很樂意支持基層文化工作。但省委宣傳部是副部級單位,省文化廳是廳級單位,不能跟宣傳部爭級別,講待遇,要講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錢絕對不能超過宣傳部。”
我笑著說:“領導真能說話啊,這不是耍‘滑頭’嗎?”
“他最多隻能給100萬,我們擔心回去跟你交不了差,就死纏硬磨,最後答應150萬。他反複跟我們做工作說,150萬已經不少了,你們去訪一訪,問一問,我們給哪一個縣超過150萬的。實在沒辦法,我就說,千部長答應我們常書記,說文化廳給300萬的。雷廳長說,如果宣傳部給400萬,我一定給300萬。總之一條,文化廳給的錢絕對不能超過宣傳部,宣傳部畢竟是領導機關、常委部門,不能讓宣傳部難看。我們沒辦法,就去找千部長,問千部長能不能加一點,否則,文化廳的錢出不來。千部長說,我們部長辦公會已經研究決定了,不好再改了。他親自當我們的麵跟雷廳長打了電話,最後對我們說,算了,文化廳也給200萬吧,廳長是個‘守財奴’,摳得很,錢在他口袋裏很難掏出來,我以後跟你們再慢慢要吧。找他要錢,要像鄉裏敲糯米糖的人一樣,一點點地敲出來。”
“算了吧,給200萬就200萬吧。你們能從省裏要回400萬,已經很不簡單了,成績很大啊。市裏的情況怎麽樣?”我問。
“我們跟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局要的配套資金都是200萬,這兩個單位都打了‘對折’,各給了100萬。”桂部長說。
“這很好啊,很了不起啊,完成的是50%這個上限啊,你們三人功勞很大啊。”我說。
“我們擔心完不成你交辦的任務,就特地打報告要200萬,我們心裏想,最差也應該打個‘對折’吧,打個‘對折’你交辦的任務不就完成了嗎?他們果真打的‘對折’。”桂部長笑了。
“真有你們的。”我哈哈大笑起來。
我們都笑了起來。
“常書記,你不知道啊。其它縣的聽說我們要了這麽多錢,都去找市裏要,你猜市裏怎麽說。市裏說,月光縣有在全國有影響力的農民文化藝術團,你們有嗎?他們能在省裏弄回錢,你們能弄回嗎?如果你們能在省裏弄回錢,我們照樣給,絕不偏心。此話一說,其它縣的也就不好說什麽了。”桂部長說。
“我們手裏有600萬,其中50萬要用於農民文化藝術團舞台改建和展覽館建設,其它550萬幹什麽呢?”我既像對他們又像對自己說。
我接著說:“能不能這樣,我們用一天半的時間,開一個文化強縣工作座談會,就文化強縣建設廣泛聽取意見。第一天上午開文聯各協會、各文藝團體、文化館、圖書館、文化創意產業負責人、文化名人座談會,下午開各鄉鎮文化站站長座談會。晚上開縣委常委會,專門研究解決座談會提出的問題。第二天上午開大會,除了開座談會的人員全部參加外,全體縣委常委、人大政協主要領導、全縣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分管宣傳文化工作的負責人都參加,同時,邀請本轄區的中央、省、市派出單位的負責人、駐軍部隊負責人參加。要表彰一批先進單位和個人,我要講話。一天半的會議,除了要緊事外,我全程參加。你們也可以請相關領導參加。你們還要邊聽取意見邊抓緊起草《關於加快文化強縣建設的實施意見》,最好能在當天晚上提交常委會討論。”
“書記這麽重視文化工作,搞這麽大的陣勢,是好事啊,我讚成。”曾縣長說。
“我讚成。”費局長說。
“我讚成。”桂部長說。
我說:“你們三人不要請假,一定要全程參與,認真聽取意見,要爭分奪秒起草實施意見。另外,一天半的會議,要廣泛邀請各媒體,請他們派人參加,多宣傳報道。還要請省市宣傳文化部門的領導參加,看他們有什麽指示。我們拿了他們那麽多錢,也讓他們實地看一看,我們是怎麽花錢的,我們要讓他們感覺到,這錢花的值。再就是請桂部長牽頭,擬定匯報材料,提交常委會研究決定。”
文聯各協會、各文藝團體、文化館、圖書館、文化創意產業負責人、文化名人座談會,統稱文化工作座談會已接近尾聲,大家踴躍發言,氣氛熱烈。
與會者都發言完了,我說:“這樣吧,我向來不喜歡拖泥帶水。你們稍等一下,你們提的問題,我們商量一下,馬上答複你們。”
我們來到一個小會議室,我說:“座談會提的一些問題,我們一一來說,能答複的馬上答複。一時還答複不了的,做好解釋工作。請費局長說吧。”
費局長說:“第一個問題,縣文聯設在哪,誰管,能不能給幾個單獨的編製?”
桂部長說:“我們的答複能不能再簡單一點,就是費局長提出問題後,請常書記拿個意見,我們沒意見就通過?”
曾縣長說:“我同意。”
人大政協的兩位對口領導也說沒意見。
我說:“那我就說了,縣文聯與縣文化局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由縣委、縣政府分管文化的領導直接管,目前不單獨核編,編製問題以後再調劑解決。”
都說沒意見。
費局長說:“第二個問題,創辦《月光文藝》雜誌,經費每年列入財政預算。”
我說:“可以,暫定每季出一期,歸口文聯管理,經費與財政局協商後再確定。具體細節由桂部長、曾縣長和文化局確定。”
“第三,文聯和所屬各協會需要有單獨的經費。”
“可以,文聯和作家協會、書法家協會、美術家協會、古典詩詞協會、攝影家協會、舞蹈家協會等各協會需要有專門的經費。我初步的想法是,每個協會每年給5萬元左右的經費,由他們在報備後自行開展活動,文聯給30萬元左右的經費。具體數額請桂部長、曾縣長與財政局協商後確定。但有一點我要說一下,必須專款專用,每一分錢都必須接受審計監督。”
“第四,製定獎勵製度,對在國外、全國、省、市獲獎的優秀作品給予獎勵。對公開出版發行的、有一點影響力的、又沒有獲獎的作品給予獎勵。”
“原則上同意,但要把工作做細,做紮實。請曾縣長牽頭,宣傳部、文化局和相關單位派人參加,在一個月內,擬定一個具體的獎勵製度,報縣常委會研究後執行。”
“第五,文聯和各協會換屆。”
“文聯和各協會快十年還沒換屆,這樣不好。請桂部長牽頭,力爭在三個月內,全部完成換屆工作。”
……
在大家表態之後,我說:“請桂部長代表縣委、縣政府把我們剛才的意見向與會者通報一下,請曾縣長將我們剛才的意見跟馬縣長匯報一下。”
下午的鄉鎮文化站長座談會也開的很活躍,站長們說,縣委書記自始至終參加座談會,在月光縣曆史上還是第一次。在他們稍事休息後,我們來到小會議室,開始研究答複他們提出的問題。
費局長說:“第一個問題,文化站長變動太頻繁,且兼職太多。”
我說:“以後文化站長兼職或者變動工作,必須在事前書麵報告縣文化局,文化局拿出書麵意見,再報縣黨政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才能兼職或者變動工作。文化站長任職,也要報縣文化局備案。”
“第二個問題,文化站工作經費太少,很難開展像樣的活動,建議縣、鄉鎮兩級適當增加工作經費。”
“可以。我個人認為,每個鄉鎮至少要保證6萬元的文化工作經費。經費具體來源,請桂部長、曾縣長和財政局、文化局、鄉鎮協商確定。”
“第三,每個鄉鎮和人口稠密地方,應該建有一個標準的固定的舞台,配備一個流動的舞台。”
“可以,請文化局拿個方案,桂部長、曾縣長把關,在三年內,逐步配齊舞台。”
“第四,鄉鎮文化站需要建築麵積至少不低於300平方米的文化活動陣地,開展小型演出、文藝排練、書畫展覽、遊藝等活動。”
“為加快構建和完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係,滿足農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促進新農村建設,我們需要配備包括圖書室、電子閱覽室、排練室、文化活動室在內的文化活動陣地。我覺得,有條件的地方,不能低於500平方米,其它地方不能低於300平方米。請文化局拿一個具體實施意見,報常委會研究決定後,立即執行。我個人希望,在三年內完成此項工作。”
……
在大家表態之後,我說:“請桂部長代表縣委、縣政府把我們剛才的意見向與會者通報一下,請曾縣長將我們剛才的意見跟馬縣長匯報一下。請桂部長牽頭,文化局具體準備今晚常委會的匯報材料,看能否出台《關於加快文化強縣建設的實施意見》。我們的文化強縣工作要腳踏實地,加快腳步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