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還沒等喬木糾結出一個決定呢,開發商那邊就發布了通知。


    表示小區所有家庭都已簽約。


    拆遷款會在三個工作日之內。


    陸續發放。


    選擇房子的也有兩個選擇,一是在開發商現有的那些房產當中挑選,二就是等待回遷樓建好之後。


    在回遷樓當中挑。


    區別主要就在於挑現房,基本都是賣剩下來的那些,不是有一些問題就是地理位置之類的不太好。


    比如說,開發商手裏有一棟樓基本沒賣出去幾套,主要原因在於那棟樓後麵正對著集體公墓,一開窗,或者說不開窗,站在後麵的窗戶口就能看到那片公墓,稍微高點的樓層,甚至能對公墓一覽無餘。


    這樣的房子就算便宜。


    大多數人也都是不願意買的。


    為數不多幾個買的,那還是聽說後麵的公墓有遷走的打算,所以特地買了幾套,準備留著升值,畢竟那套房除了後麵有公墓之外,沒有任何其他問題,要是公墓真的能遷走,那房價絕對能立刻每平上漲至少一千,就是兩千,都有可能。


    所以除了真的急需房子,或者說擔心開發商跑路,自己拿不到房子的人之外,剩餘大多數人最終還是選擇了等待,寧願等一兩年,也希望能有個地理位置好點的房子。


    地理位置好一點,不但自己住著舒心,就是回頭想賣,也好賣。


    像那種正對著公墓的房子,不但自己住著不是很舒心,回頭賣那也不好賣,一手新房都賣不出去。


    誰還會再去買二手的。


    好在喬木不用糾結這些,因為她根本沒選房子,開發商通知剛下來沒多久,喬木就同時收到了兩個短信,一個是銀行短信,通知她剛剛入賬六百多萬,是拆遷補償款。


    他家的房子靠近市中心。


    而且還是學區房。


    所以價格貴點很正常。


    還有一個是鄰居發來的短信通知,告訴她,她兒子回來把房門砸了,現在正在屋子裏麵翻東西呢。


    這下子喬木也不準備做什麽抉擇了,直接打電話報案,說有人再一次破門而入,正在她家搞破壞。


    但是很快問題就來了,親生母子之間的關係可比婆媳關係親密的多,兒子強行闖進母親家,構不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實在很難說。


    雖然房子是在喬木名下。


    但是他們還在一個戶口上。


    同一個戶口上的人,官方的認定就是確鑿無疑的一家人,劉榮昌以自己沒帶鑰匙為理由強行破門而入,實在是很難界定構不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而且外人在家裏麵亂翻東西,和同一個戶口上的人在家裏麵亂翻東西也是不同的概念。


    辦案機構那邊真的很迷茫。


    根本不知道該不該拘留。


    再加上對方隻是翻東西,並沒有破壞東西或拿東西,不構成破壞私人財產罪,也不構成入室盜竊。


    就算抓回去最多拘留三五天。


    以批評教育為主。


    麵對這一情況,喬木也隻能趕回去,並且把辦案人員送走,準備自己親自麵對原身這個糟心兒子。


    “媽,你還真把自己當法神了,


    啥事都報案,怎麽,想把我也送進去啊,你當我傻啊,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前段時間做的那些事兒。


    你以為我知道了那些事,還能沒點準備,最近這幾天我可沒少看那些個勞什子民法刑法之類的書。


    你上次把我打暈過去的事。


    我還沒找你算賬呢。


    這家裏房子拆遷,那麽多補償金,你就想一個人獨吞了,你都這麽大年紀了,要那麽多錢幹什麽?


    我是家裏唯一的兒子。


    這筆錢給我繼承不理所當然。


    媽你可別跟我裝傻,我爸死的時候,他的死亡賠償金我都有資格分,這套房子的拆遷賠償金我怎麽就沒資格分了,這難道不是你們夫妻共同資產嗎?難道不算遺產嗎?


    我都這麽大年紀了還沒結婚。


    你就不想抱孫子了。


    你就不怕我爸他斷子絕孫。


    你把錢給我,我一定給你養老送終,保證不會讓你死了之後成為孤魂野鬼,沒事給你跟我爸燒紙。”


    辦案人員一走,劉榮昌就不複先前的規矩模樣,直接往沙發上一攤,然後,語氣十分不滿的說著。


    要錢的意願也十分強硬。


    真真是把不要臉當本事了。


    “對不起,你還真沒資格分。


    因為家裏房產證上就從來沒有你爸的名字,沒有你爸的名字,又如何能成為他的遺產,你又不是沒看過房產證,你難道不知道房產證上從來都隻有我一個人的名字嗎?


    你結不結婚,生不生子的。


    與我有什麽關係。


    還給我養老送終,你要不要點臉了,睜著眼睛說瞎話,等著你給我養老送終,我還不如隨便去街邊找個人,請人家給我養老送終呢。


    現在,你給我滾出去!”


    對方這樣,喬木又怎麽可能會有好語氣,當即解釋了兩句後,便立刻伸手指了指外麵,要攆他走。


    指望他養老。


    那還不如指望世界末日。


    “媽,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


    你現在已經快眾叛親離了,沒有我,你以後連給你收屍的人都沒有,死在哪邊都沒人知道,況且這本來就是你欠我的,如果不是你當初給我八百萬,害得我墮落下去。


    我又怎會落得如今這副田地?”


    不知道是不是原身和原身丈夫平日裏後悔的話說多了,說早知如此,當初就不該把錢打給他們之類的,如今劉榮昌倒還真覺得他一點錯沒有,錯都在喬木他們身上了。


    怪喬木他們給錢給的太痛快。


    沒管他們。


    害得他們因此而墮落。


    聽著他這番理直氣壯的話,喬木白眼都快翻不過來了:“我欠你?


    你怎麽不說全天下都欠你。


    我那筆錢給你的時候,你都多大了,二十一歲,都是快能結婚的成年人了,就沒點自我判斷能力。


    自己不學好,自製力差。


    還怪到了我頭上。


    沒拿到畢業證怪我,沒找到工作也怪我,那那些連大學都沒上過的,人家就都餓死了,滾滾滾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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