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點點頭,怪不得易曉明對三叔有那麽深的感情!


    鞠慶才見人家喝著茶水,嘮著閑嗑,其樂融融根本就沒有還錢的意思,忍不住又催問道:“你們到底打算怎樣,還不還錢了,故意把我晾在這裏是不是!”


    李時這才站起來看看手機:“快到了,我去接接他。”拉著毛雪,對另外倆人道,“一起去接吧!”


    “哎――”鞠慶才跳起來攔住他,生怕大家跑了一去不回頭,一指毛雪和王琳琳,“你們去接,讓她們在這兒等著,你要是不回來咋辦!”


    “這裏的人質還少嗎,三叔和弟弟都在。”李時冷冷地說,“我們要是一個小時之內回不來,你再繼續打誌誌不就行了。”


    鞠慶才一想也對,他們不可能把弱小和病殘的人扔下不管,覺得李時不會騙他,這才氣哼哼坐下了。


    李時走兩步又扭頭問鞠慶才:“一共多少錢?”


    “四千八百五十四塊五。”還有整有零的。


    “我腦子不好,記不住。”李時不耐煩地說,“你給我寫紙上。”


    鞠慶才從包裏拿出紙筆,把錢數寫在紙上撕給他。


    出來門口,毛雪問道:“哪有人來送錢,你騙他是吧?”


    李時冷笑一聲:“騙他是輕的,我想要他的命,這種人就不配活著。(.mianhuatang.info棉花糖小說網)”


    “是啊!”毛雪感慨地說,“三叔家裏的情況看著就心酸,他還那樣逼人,要不是咱們回來,非出人命不可。”


    “這種冷血動物就不配活著!”


    “咱這是上哪?”毛雪問。


    李時並不回答毛雪,扭頭對易曉明說:“咱們回家找小混混去可好?”


    易曉明大概明白李時的意思了,語氣裏滿是興奮:“好,小混混一定能幹好的!”


    天早就黑了多時,山裏人睡得早,很多人家都已睡了,即使沒睡的,也是關門閉戶,家裏也不會有很亮的燈光透出來,山村裏沒有路燈,街上黢黑一片。兩個女孩有點膽怯,隻好抱男友的抱男友,抱同學的抱同學,緊緊抱著胳膊深一腳淺一腳地跟著他走。


    “唷,你們村到了晚上怎麽死氣沉沉的,陰森森的啊,為什麽半山腰那裏還燈火輝煌的?”


    易曉明鼻子裏“哼――”了一聲,“死氣沉沉,村裏三分之一的人口都出去打工了,半山腰那裏住著豬狗不如的東西,瞎眼的瞎眼,瘸腿的瘸腿,就得有燈照著!要不先去小賣部買個手電筒,省得磕著你們這些小姐的腳趾頭。”


    下崖有一家唯一的小賣部,門口也掛了一個噴繪的“超市”牌子,這是原先那個供銷社演變來的,以前門口掛的是白底黑色宋體字的木牌,山前村供銷聯合社,這裏是易曉明小時候心目中的繁華之地。


    晚上村裏人沒事,買不買東西不說,都喜歡到供銷社裏邊湊堆,那時候很熱鬧,男人們站在櫃台外抽煙聊天,滿屋裏彌漫著煙草的味道。易曉明朦朦朧朧記得爸爸的音容笑貌,老爸身材高大挺拔,兩條長腿在他的感覺裏就像柱子一樣粗大,小時候在供銷社裏繞著爸爸的腿追逐――那時多麽幸福,想一想都能讓人滿心的幸福蕩漾。


    小賣部果然還沒關門,這個時間裏幾乎沒有買東西的了,開小賣部的正在跟人下棋,他站櫃台裏邊,櫃台外邊除了下棋的,還有幾個看棋的。這個人是老供銷了,大集體時候就幹供銷員,後來供銷社承包,爾後就完全成了個人的經營,這三間屋還是原來的供銷社,抬頭看貨架上方那些發黃的社會主義宣傳畫,讓人似乎回到了六七十年代。


    四個人進來,易曉明跟裏麵這些叔叔大爺爺爺們打招呼,這些人一看:“呦,小明回來了,半年不見,長壯實了!”再看看他領著的女朋友,大高個,長得白白胖胖,都在心裏暗暗讚歎小明有眼光,一看就是能幹活、會過日子的旺夫相。


    從小賣部出來,轉過幾個胡同,李時發現又有人鬼鬼祟祟地跟上來了。比起那個黎伽人來,這個盯梢的明顯很拙劣,連易曉明都發現了,偷偷對李時說:“後麵有人跟著咱們,那人是上崖的,外號叫夜貓子,是陳國利的狗腿子!”


    這個夜貓子姓陳,年齡也得四十多了吧,長得尖嘴猴腮,大瞪倆眼,尤其是深陷的兩頰太誇張,見過他的人全部替他擔心,吃飯的時候會不會連腮幫子嚼嚼吃了。


    易曉明悄聲告訴李時,這個夜貓子早年當過兵,會點功夫,當兵回來一直跟著陳國利在村委裏跑腿,雖然不算幹部,但是這小子比那些幹部還壞。要是幹損人利己的事也不算他壞,關鍵是這小子淨喜歡幹損人不利己的事,又加上太陰險,往往讓人防不勝防,尤其是喜歡禍害下崖的村民,說起他來下崖那些姓易的村民沒有一個不恨得咬牙切齒。


    也算惡有惡報,後來這小子不知道得了什麽怪病,怕光,什麽光都怕,大白天根本不敢出門,真要不得不出來的時候,都是把頭和臉都蒙住,還要戴厚厚的大墨鏡,這一得病把媳婦也給病跑了,到現在還光著。


    想不到的是這樣一來這小子更成了村裏的禍害,白天不見人,晚上倒是出來胡溜溜,村裏大閨女小媳婦、小女孩老太太但凡十三歲往上七十五歲以下的,晚上誰也不敢單獨到街上來,碰上他就完了。


    就他這習性,被叫做夜貓子那是理所當然的。可是看看他現在的打扮,戴著一個黑色的頭套,黑衣黑鞋,身上居然還披了一個黑色的鬥篷,就這形象簡直白瞎了“夜貓子”三個字,應該叫“燕蝙虎”更貼切。


    快到家的時候,夜貓子居然不跟了,轉向了另一條胡同。


    到了易曉明的家門口,李時又看見夜貓子了,從牆角露出賊溜溜半個臉,原來這小子抄近道繞到前邊來了,手裏還提著一根大木棍子。李時剛才沒見他拿棍子,現在手裏突然有棍子了,可以想象得到這棍子是他提前放在這裏的,也就是說他拿棍子躲在牆角是想偷襲誰!


    易曉明打開門,大家走進院子,小混混高興地撲上來,現在他已經跟大家都很熟了,每個人都過去蹭一下,算是對主人的朋友表示好感。


    “夜貓子是不是準備來偷襲我?”易曉明悄悄對李時道,“我看他拿根棍子,這人會功夫,我打不過他,現在可能見咱們人多,沒敢下手,怎麽辦?”


    (c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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