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我要離開學校了,看在我們是同鄉的份上,這是我最後一次出來警告你,如果你是真的希望我好,那麽請你以後不要再來打擾我的生活。”又到了分手的季節,一身名牌的張小琳目光輕蔑的看著眼前的精瘦男人,那洗得露紗的襯衫和嚴重脫色的牛仔褲使她心裏一陣厭惡,如果不是怕對方今後對自己死纏爛打,她恨不得立即離開。


    “小琳,我們這麽多年的感情難道還不如那個你認識不到三個月的莊邦謙?就因為那個老男人有錢?”李時心中無力,看到對方絕然而然的神情以及毫無情麵的話語,他知道很難挽回今天的局麵,隻是讓他想不明白的是,純粹的青春誓言在金錢和權勢麵前竟是如此經不起考驗……


    “李時,你應該清楚,我們什麽也沒有發生,況且我要的生活你根本給不了,莊邦謙並不是你想的一無是處,他送我車,送我房,還送我這麽多名貴的首飾,他還答應我,等我懷孕後我們就會結婚,而你呢,除了那些虛幻的言語外,又給過我什麽?之前是我太傻了,是莊幫謙讓我懂得了什麽叫生活,那一層麵的享受,我想你永遠都不會明白的。好了,我要走了,你好自為之吧!”


    望著那個逐漸遠去的身影,既熟悉又陌生,李時呆呆的站在那愣神了好大一會,這才明白什麽叫做六月黃昏七夕夜,他無非隻是悲催沙中的一粒塵埃。談不上死去活來,因為傻子也知道這種女人根本就不值得去珍惜,僅管很痛心,但張小琳說的一點沒錯,倆人的確什麽也沒有發生,一直以來都是李時一廂情願,浪費了太多的表情。


    白菜都讓豬給啃了,真是亮瞎了狗眼,早知道也不會正人君子,直接上了再說。世間最不過的是沒有後悔藥,黃花已有主,當了小三,做了情人,那狗日的逼味虧了李時,虧了他多年投入的情感。


    烏龜山上葬了很多死人,老墳山常年不見人影,靜寂的可怕,一包萬寶路拿在手裏,李時一根接著一根的吸,濃煙薰得他眼淚直流,心中總有道過不去的坎,痛惜的不全然是張小琳,而是四年大學別人都在炫耀上了多少女人的時候,李時卻潔身自愛獨自神傷。


    森林已遠去,獨木而良棲,墳頭反思,五裏外的廣南大學與此遙遙對望,燈火通明,仿佛心之神塔,人影模糊閃爍,又使人更之迷離,李時迷迷糊糊睡了過去。


    也不知過了多久,一陣涼風吹來,醒人發腦,李時緩緩睜開眼睛,發現已是星高夜明,他正要翻身爬起,這時幾個隱隱絮絮的聲音傳了過來。


    “麻豆個逼,老子這回怕是要發了,是明代古墓,真是時來運轉呀,小四,用心點,趕緊刨,裏麵可都是古董啊!”


    “二馬哥,不太對勁啊,這具女屍保存得這麽完好,怎麽就沒有棺材呢,而且你看她穿著打扮跟仙女似的,不太像是明代的人……”


    “管她哪裏的人,能讓你發財就行了,先檢查一下有什麽好東西……媽逼,長得這麽漂亮,金器首飾一樣沒有,沒想到是個窮光蛋,嗯?有塊小石頭,手上還有個破戒指……二馬哥,這身衣服一定很值錢……哇,身材真好,皮膚好光滑……小四,一人**一仗……”


    奸屍?


    盜墓?


    細心聆聽了一會,李時的頭皮全聳了起來,碰上盜墓也就算了,對方還要奸屍?真晦氣啊!倒黴事情全在一天趕上了,他很想離開,可又怕驚動了對方,這裏前不著村後不著店,要是被對方發現了肯定要殺人滅口,可要不離開的話,警察來了會不會把他當成是放風的同夥呢?


    左右為難,兩個盜墓者就在前方數十米開外,李時有心伸張正義卻是無膽逢生,一想到對方手上有鋤頭有鏟,他真有些後悔來到這個鬼地方。回想起來,陣陣生寒,自己怎麽會在墳頭上昏睡過去,烏龜山是出了名的野戰場地,除了學生,平常還真沒什麽人來,更不用說晚上了。


    劈劈啪啪的聲音隱隱約約傳來,一波接著一波,聽了使人心生蕩漾,感情是兩個盜墓者開始了節奏運動,果真是亡命之徒啊!也不怕屍毒纏身嗑屁?


    李時哆嗦了好一會才冷靜下來,不是勇氣欠佳,而是顛覆了生平想像,此情此景太震懾人心了,說出去會有人相信嗎?電話拿在手上猶豫了好久也沒有按下那三個數字,好在沒過多久整個山頭便靜了下來。看到兩個模糊的身影朝有光的地方快速離去,李時懸跳的心髒才好受了一些,趕緊爬起,也尾隨兩人悄悄離去。


    李時此刻隻有一個念頭,那就是趕緊回到宿舍,然後把今天的事情全部忘了。借著月光,兩個盜墓者跑得比兔子還快,李時的雙腳也是如同兩個風火輪,一前一後,雙方相距大概千米。李時隻顧跑也不敢抬頭,可兩個盜墓者不一樣,當他們看到後頭有個黑影追上來時,頓時亡魂皆冒,冷汗直流,沒過一會就直挺挺地栽倒在田埂上,瞬間口吐白沫,全身不停的抽搐著。


    李時念頭堅定,絲毫沒發現前方兩人倒下的場景,之所以尾隨兩人是因為學校就在前方,為了不被人查出認做同夥,他沒有任何雜念,也不敢做任何停留,隻管一個勁的低著頭往前跑,渾然沒發現自己無心的舉動嚇得兩個盜墓者體內屍毒提前發作。


    奸屍,而且還是沒有腐化的古屍,也不知是沉睡百年還是千年,這得沉積多大的陰氣和毒氣?違背常理的事情,想想都讓人覺得害怕,看一眼會讓人生寒,摸一下三天不用吃飯,更不用說是去……


    “救……救我……”


    李時目不斜視,被一隻突然伸出的手嚇得一個踉蹌,三魂七魄隻差沒離體而去,如果是之前碰上這種事情,李時肯定是頭也不回的跑,但定睛一看發現是兩名盜墓者時,他神情反而淡定了下來。早已驚嚇過頭,也不差這一會了,那墓裏的死人李時沒有勇氣去查看,但兩個盜墓者的形態還是勾起了他的好奇心。


    “你們剛才不是還很銷魂的嘛,怎麽現在就變得要死不活了。”看到兩人口吐白沫,其中一人更是早已人事不知,李時忍不禁邪邪一笑,沒想到中了屍毒原來是這個樣子的。


    “救我,求你……救救我,這裏有一個戒指,還有一塊石頭,都是古董,隻要你救……我都給你……”


    “給我?”


    李時心下一動,轉身的步伐不由又停了下來。天下哪有免費的午餐呢,眼前這個身材瘦小,大概在二十七八左右的盜墓者怎麽看都像是狡猾之輩,眼看就要嗑屁了,這才說把東西給自己?


    關鍵時候知道取舍,證明還有點小聰明,李時看著他手上伸來的東西,隻是微微猶豫了一下就接了過來,之前在山頭上就有聽到這兩人的對話,現在一看,果真是一個戒指和一個不成規格的石子。兩樣東西拿在手上,入手一陣冰涼,李時沒有細看,直接塞進了衣兜。


    “等著吧,回頭我幫你打急救電話!”丟下一句綿綿無期的話,李時沒敢多作停留,很快消失在夜幕之間。看到他拿了東西就走,隻剩下出氣的盜墓者翻了翻白眼無力倒了下去。


    救他?


    李時又不是傻子,明明半隻腳已經踏進了鬼門關還怎麽救?再說了,去救一個盜墓的亡命之徒誰知會給自己帶來什麽麻煩,已經夠倒黴了,要是再出點什麽事,即沒有背景又沒有靠山,折騰起來那還不如直接跳樓算了。


    盜墓不專業,還色膽包天,連死人都敢搞,這種人死了也活該!


    李時是一個愛恨分明的人,沒阻止兩人施暴已經讓他很內疚了,無力為之和有力擔之都是看人看事的。拿了東西和沒拿東西完全是兩碼事,雖然沒有人看見,但留個心眼總歸是好的。知道那套衣服才是真正的古董,李時沒有拿,也不敢拿。


    ……


    學校大門鎖了,沒法回到宿舍,看看時間差不多天也快亮了。李時選了間網吧要了個包廂,把門插上,確定沒有攝像頭後,這才把東西拿了出來。一個硬邦邦有點像木頭製作的寬邊戒指,上麵紋刻了一些圖案,感覺很古樸,形象卻跟路攤上那些騙人的東西一般無二,仔細觀摩一會,也沒有看出個名堂來。


    這個戒指材質很硬,也不知在地下埋藏了多久,如果不是知道從古墓裏挖出來的,別人見了說不定真把它當路攤貨給扔了。看似很普通的戒指,李時知道它應該沒有那麽簡單,要真是普通的東西埋在地下早就沒有渣了。


    李時把戒指套在了無名指上,沒想到大小還剛好合適,伸手看了看發現沒什麽特別突出,想了想也就沒有再取下來。畢竟普通人帶個普通的木頭戒指也不會有人說什麽。放下戒指的事情,李時接著又拿出了那顆酷似冰糖的白色小石頭。


    這顆隻有花生米大小的石塊被李時握在手上有一種透骨的冰涼,當他兩個手指捏起來對著燈光照看時,突地白光一閃,李時身子一怔,仿佛被一股無形的力量禁固了一般,來不及做出任何反應,隻見手上的小石頭化成了一團霧氣融入了他的雙眸當中。


    李時啊叫一聲,本能的閉上了雙眼,眼皮不自覺的抽搐著,想要再次睜開卻是千難萬難,是毒氣?自己要瞎了嗎?李時大驚失色,剛冒出這個念頭,大腦頓時一滯,隨即整個人便暈厥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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