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現在,聽著淩星燦同樣也不著調的話,浪漫就老大不樂意了。


    “老燦,我跟你打個商量,以後我絕對不再說‘換個男人去折騰’這種話,但你也不再說‘那你去找別人家的男友’這種話,好嗎?”她真誠地看著他。


    回到公寓後,經過了雙方“開誠布公”的談判,浪漫和淩星燦達成了一致條約。


    甲方:浪漫。


    乙方:淩星燦。


    一、當甲方賭氣要分手,要找別的男人時,乙方不得隨口應下,並鼓動甲方找尋其他男人。


    二、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以任何理由,令甲方會想說分手或找其他男人的言論。


    三、甲乙雙方達成永不分手,結婚後,永遠不會離的協議。若有一方違背,賠付另一方感情及青春損失費十的n次方億。(總之就是還不起那種!)


    當然,條約中刻意沒有提及乙方會賭氣分手,去找其她女人的相關情況。


    原因是……如果淩星燦要找其她女人,早八百年前就找了,也不會等她長大,有她什麽事。


    至於不分手協議,浪漫篤定淩星燦是拿不出十的n次方個億的。


    畢竟,全世界也沒人拿得出,除非手寫鈔票。


    不過她自認為,她永遠都不會是主動提分手的那個,所以上頭的數字於她而言沒有任何意義,隻是用來約束大燦而已。


    雙方各自簽字蓋手印,填寫簽訂時間,條約算是正式成立了。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浪漫屁顛顛地收好了自己的那一份,然後便揣著它衝出了書房,趁著他沒有追出來,趕緊四處找地方藏起。


    淩星燦瞧著她那副急切樣,唇角忍不住勾了勾。


    他的人生中,也就有且隻有這隻粉團,闖進了他索然無味的人生中。


    她,便像是黑夜裏流星雨,那是屬於他的一縷光,他的浪漫,還領著他去迎接東方的日出。


    她,更想是夏日的盛陽,烈火灼灼,焚化了他那顆冷硬的心,終究讓他成為沒有原則的人,總為她動容。


    淩星燦想,幸好,此生有她;幸好,她是隻窮追不舍的粉團。


    當然,浪漫中途的想“變心”,他也算“原諒”她了……


    這時手機一聲提醒,是自家弟弟發來的微信語音,“哥哥哥哥,如果我跟你說,我完全陷入了愛河,我要不顧一切地立馬就和我愛上的小姐姐結婚,你會讚助我一場盛世婚禮嗎?”


    國內那邊的時間也才八點多,大早上的就發瘋了。


    淩星燦敲下一行字:【還沒夢醒?】


    這不回複還好,一回複,淩星湛就直接請求了語音通話。


    按照自家弟弟的尿性,同意通話的話,除了聽那些天馬行空地臆想,恐怕也沒有其它的要緊事。


    淩星燦正猶豫著,是不是該果斷幹脆地杜絕小湛的騷擾。


    不過,考慮到這畢竟是自家弟弟的“人生大事”,喊了他那麽多年的“哥”,總不至於不聞不問,所以他還是很厚道地接通了語音。


    “哥,你一定要相信我……這一次我真的是戀愛了!而且,是絕對不會被甩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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