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蜜的電話依然打不通。
不是正在通話就是不在服務區,或者已關機。
林芬心裏湧起一絲焦慮。
和張蜜從流鼻涕開始玩耍,至今快三十年了,像親人一樣的感情了,她這麽久也不來找自己,電話也打不通,怎麽能不讓林芬擔心。
想起小時候,曾學電視上歃血為盟,結拜姐妹。那時候她們好像才八九歲的樣子,因為怕疼,居然是等到張蜜家裏殺雞時,接了雞血充人血,最後才急急忙忙地去行禮。
林芬比張蜜大兩個多月,是姐,張蜜起誓說:“今生今世,追隨姐姐,不離不棄。”兩人先後成家,林芬為了讓孩子有更好的前途,說服吳天一塊進城。
進城後,林芬在一家日用百貨店做營業員,吳天在一家飲料廠做業務員,短短半年,就憑自己靈活的頭腦坐上了銷售科科長的位置。
張蜜兩口子見林芬一家這麽快就在城裏站穩了腳跟,也雙雙來了城裏找林芬,說是追隨她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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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那段歃血為盟的往事,林芬竟然淚眼汪汪。她說服吳天,讓他在飲料廠給張蜜老公安排了工作,張蜜在自己就職的百貨店裏工作。
張蜜兩口子進城,沒有找到房子之前,兩個人在林芬家打地鋪,兩家人在四十平米的筒子間裏擠了一個多月。
這麽深厚的革命友誼,林芬怎麽能輕易忘掉?
林芬在百貨店,雖說是營業員,其實就是搬動工兼服務員,百貨店以批發為主,貨多量大,生意很好,她和張蜜每天累得腰酸腿軟,偶爾出了小錯,或者偷了小懶,還要被苦瓜臉似的老板娘狠狠地瞪上幾眼,那眼神就像一把鋒利的刀,一刀下來就是一塊肉,連同自尊一同扔進垃圾桶,與一堆惡臭為伍,被一群蒼蠅圍剿。
張蜜工作不到兩個月,和老板娘大吵一架後揚長離去,在一家酒樓做了半年服務員,不知受了誰的蠱惑去做直銷,賣什麽保健品,把家裏的積蓄全搭上了,買回一大堆營養品保健品,價格昂貴,哪裏是林芬這些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消費得起的?
張蜜老公為此與她大吵,她忿然離家,在林芬家與吳藍擠了一個多月,張蜜老公三天兩頭來接她,林芬和吳天也再三勸說,張蜜這才回去了。
“我是做大事的人,我是有理想的人,我不甘於在生活的河底像瀕死的魚一樣掙紮。”這是張蜜對林芬說了無數次的話。
林芬不明白她的理想和抱負,她也不懂她那些理想和抱負從何而來。在她眼裏,兩個人腳踏實地工作,紮紮實實攢錢,共同把孩子培養成才,等有實力了,自己開個小店當老板,如果運氣好,奮鬥個七八年,在城區買所自己的房子,那就算功德圓滿了。
盡管她們對人生的目標取向不同,然而林芬一直尊重並支持張蜜的選擇,很多時候,她甚至十分羨慕張蜜,因為她活得真實灑脫,不像她,顧慮太多,一是吳天,二是吳藍,三是婆家娘家的三親六眷,仿佛每個人都限製了她的思想和自由。
她曾勸張蜜把孩子接到城區來,“孩子跟著父母有誌氣多了,見識見解都不同。”林芬說。
張蜜卻有自己的看法:“農村環境單純,有利於孩子成長,城市太浮躁,孩子容易變壞。”
張蜜頻繁地換工作,總是把自己打扮得光鮮耀眼,生活十分有品味。林芬不知道她哪來這麽多錢。她的小雜貨店,每年四五萬元的盈利,加上吳天一年四萬多的收入,除去房租水電,吳藍學雜費以及其他各項開支,省吃儉用,也隻能落個三兩萬,可是張蜜,工作老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卻總像有花不完的錢。
唉,真是人比人,氣死人。林芬常常看著打扮得跟富婆似的張蜜感慨。
張蜜時不時地給林芬灌輸一些自己的思想,她常常和她大談特談男人。“像你這樣一天三毛兩塊的賺,一天到晚死守在店裏,哪裏也不能去,有個什麽意思?你要充分發揮女人的魅力,去賺男人的錢。”
林芬不知道男人的錢怎麽賺,但是內心,由衷地豔羨張蜜。在張蜜的陪伴下,她關了店門,買了人生中的第一雙高跟鞋,超短裙,護膚品,當然都是廉價貨。
當晚,跟著張蜜走進了一家叫香格裏拉的俱樂部。剛坐定,有個男人就把張蜜叫走了,留下林芬一個人坐在那裏,六神無主。
俱樂部裏燈光昏暗,林芬隻見得著影影綽綽的人,端著拖盤的女服務員們穿得坦胸露背,裙子都短到了大腿根部,林芬真想拿件衣服來替她們遮擋一下。
“小姐,能邀請你去我的包間坐一下嗎?”突然,過來一個西裝革履的人,像電視上一樣,十分紳士地跟她說。
通常電視上女人的做法,應該是很禮貌地站起來,跟著別人過去。林芬想。為了表示自己是見過世麵的人,她故作慎定地站起來,隨那個人去了包間。
包間很小,隻有一個沙發,一個茶幾。一進門,林芬就後悔了,這狹小而昏暗的空間裏,飄蕩著一股淫靡的氣息,使林芬頭皮發麻。
她趕緊假裝說:“等一下,我還有個妹妹,我跟她說一下。”轉身想走。門卻被那個男人擋著。他伸手抱住了林芬:“急什麽呢?怎麽一來就走?”
林芬嚇得大叫,把男人驚住了,她趁機一把推開他,打開門跑了出來。
第二天,張蜜來時,林芬劈頭蓋臉訓她:“原來你就是這樣賺錢的?你這都是些什麽錢啊,你怎麽能這樣?”
張蜜說:“這錢怎麽啦?這錢不也是人在賺嗎?大家都是過來人了,摟摟抱抱,摸摸捏捏的不是很正常嗎?又沒有別的什麽,遇到手麵闊綽的,隨手就是百多塊,有什麽不好?”
看張蜜說得這麽輕描淡寫,林芬啞口了。
“不是你想的那麽恐怖,我也沒你想的那麽壞,我有度的。”張蜜說。
林芬始終覺得這工作不太光彩,但是她無法說服張蜜,張蜜總有一大堆道理讓林芬無法反駁。
隻要她覺得好就行了吧,林芬無奈地想。
人各有誌。三觀不同的人,說什麽都是白費唇舌。
有一天,林芬在去與一家小公司談業務時,遇到下班回家的張蜜老公,張蜜老公叫住林芬,劈頭蓋臉一頓訓:“林芬,你自己在做什麽我不管,隻是希望你不要拉我們家張蜜下水,你以後不要再拉她陪你做這陪你做那的,她是有老公的人,你怎麽可以讓她經常不回家,你這樣不是故意影響我們的感情嗎?”
林芬被張蜜老公罵得一愣一愣的,她氣衝衝地質問:“你在說些什麽?”
張蜜老公也很生氣:“我說什麽你自己心裏清楚!”
林芬氣得像鞭炮似的炸開了,她當即和張蜜老公吵開了:“東西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你今天把話說清楚,我怎麽把你老婆帶壞了!”
“你經常晚上喊她出去,不是深更半夜才回就是幹脆夜不歸宿,你說,你一個女人家,天天晚上外出幹什麽?”
林芬恍然大悟,看來張蜜在俱樂部上班的事是瞞著老公的。瞞也是很正常的,哪個男人願意自己的老婆在那種地方做事?可是林芬也不能明說。她想了想說:“我是什麽人不必你來評說,你老婆夜不歸宿不是我的問題,是你自己的問題。”
“張蜜在城裏就你這麽一個朋友,她來城裏也是你慫恿的,現在她變壞了,你就推脫得一幹二淨了?”張蜜老公忿忿地說。
聽張蜜老公這麽說,林芬也十分氣憤。轉瞬一想,覺得張蜜老公也是個實在人,又是在大街上,不想和他鬧得太不好看。
這樣一想,林芬平息了情緒,冷靜地對張蜜老公說:“我不知道你怎麽會有這種想法,我雜貨店裏的生意每天都很忙,晚上我還要照顧女兒,根本沒有時間這裏玩那裏玩,甚至夜不歸宿。你們夫妻之間的事你們夫妻自己解決,不要把我這個外人牽扯進去。”
後來有一天,張蜜老公跟蹤了張蜜,知道了她的工作,把她打得鼻青臉腫,張蜜又跑到林芬家來避難。林芬本想拒絕,但看到淚眼汪汪,渾身青紫的張蜜,終是於心不忍。
不是正在通話就是不在服務區,或者已關機。
林芬心裏湧起一絲焦慮。
和張蜜從流鼻涕開始玩耍,至今快三十年了,像親人一樣的感情了,她這麽久也不來找自己,電話也打不通,怎麽能不讓林芬擔心。
想起小時候,曾學電視上歃血為盟,結拜姐妹。那時候她們好像才八九歲的樣子,因為怕疼,居然是等到張蜜家裏殺雞時,接了雞血充人血,最後才急急忙忙地去行禮。
林芬比張蜜大兩個多月,是姐,張蜜起誓說:“今生今世,追隨姐姐,不離不棄。”兩人先後成家,林芬為了讓孩子有更好的前途,說服吳天一塊進城。
進城後,林芬在一家日用百貨店做營業員,吳天在一家飲料廠做業務員,短短半年,就憑自己靈活的頭腦坐上了銷售科科長的位置。
張蜜兩口子見林芬一家這麽快就在城裏站穩了腳跟,也雙雙來了城裏找林芬,說是追隨她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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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那段歃血為盟的往事,林芬竟然淚眼汪汪。她說服吳天,讓他在飲料廠給張蜜老公安排了工作,張蜜在自己就職的百貨店裏工作。
張蜜兩口子進城,沒有找到房子之前,兩個人在林芬家打地鋪,兩家人在四十平米的筒子間裏擠了一個多月。
這麽深厚的革命友誼,林芬怎麽能輕易忘掉?
林芬在百貨店,雖說是營業員,其實就是搬動工兼服務員,百貨店以批發為主,貨多量大,生意很好,她和張蜜每天累得腰酸腿軟,偶爾出了小錯,或者偷了小懶,還要被苦瓜臉似的老板娘狠狠地瞪上幾眼,那眼神就像一把鋒利的刀,一刀下來就是一塊肉,連同自尊一同扔進垃圾桶,與一堆惡臭為伍,被一群蒼蠅圍剿。
張蜜工作不到兩個月,和老板娘大吵一架後揚長離去,在一家酒樓做了半年服務員,不知受了誰的蠱惑去做直銷,賣什麽保健品,把家裏的積蓄全搭上了,買回一大堆營養品保健品,價格昂貴,哪裏是林芬這些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消費得起的?
張蜜老公為此與她大吵,她忿然離家,在林芬家與吳藍擠了一個多月,張蜜老公三天兩頭來接她,林芬和吳天也再三勸說,張蜜這才回去了。
“我是做大事的人,我是有理想的人,我不甘於在生活的河底像瀕死的魚一樣掙紮。”這是張蜜對林芬說了無數次的話。
林芬不明白她的理想和抱負,她也不懂她那些理想和抱負從何而來。在她眼裏,兩個人腳踏實地工作,紮紮實實攢錢,共同把孩子培養成才,等有實力了,自己開個小店當老板,如果運氣好,奮鬥個七八年,在城區買所自己的房子,那就算功德圓滿了。
盡管她們對人生的目標取向不同,然而林芬一直尊重並支持張蜜的選擇,很多時候,她甚至十分羨慕張蜜,因為她活得真實灑脫,不像她,顧慮太多,一是吳天,二是吳藍,三是婆家娘家的三親六眷,仿佛每個人都限製了她的思想和自由。
她曾勸張蜜把孩子接到城區來,“孩子跟著父母有誌氣多了,見識見解都不同。”林芬說。
張蜜卻有自己的看法:“農村環境單純,有利於孩子成長,城市太浮躁,孩子容易變壞。”
張蜜頻繁地換工作,總是把自己打扮得光鮮耀眼,生活十分有品味。林芬不知道她哪來這麽多錢。她的小雜貨店,每年四五萬元的盈利,加上吳天一年四萬多的收入,除去房租水電,吳藍學雜費以及其他各項開支,省吃儉用,也隻能落個三兩萬,可是張蜜,工作老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卻總像有花不完的錢。
唉,真是人比人,氣死人。林芬常常看著打扮得跟富婆似的張蜜感慨。
張蜜時不時地給林芬灌輸一些自己的思想,她常常和她大談特談男人。“像你這樣一天三毛兩塊的賺,一天到晚死守在店裏,哪裏也不能去,有個什麽意思?你要充分發揮女人的魅力,去賺男人的錢。”
林芬不知道男人的錢怎麽賺,但是內心,由衷地豔羨張蜜。在張蜜的陪伴下,她關了店門,買了人生中的第一雙高跟鞋,超短裙,護膚品,當然都是廉價貨。
當晚,跟著張蜜走進了一家叫香格裏拉的俱樂部。剛坐定,有個男人就把張蜜叫走了,留下林芬一個人坐在那裏,六神無主。
俱樂部裏燈光昏暗,林芬隻見得著影影綽綽的人,端著拖盤的女服務員們穿得坦胸露背,裙子都短到了大腿根部,林芬真想拿件衣服來替她們遮擋一下。
“小姐,能邀請你去我的包間坐一下嗎?”突然,過來一個西裝革履的人,像電視上一樣,十分紳士地跟她說。
通常電視上女人的做法,應該是很禮貌地站起來,跟著別人過去。林芬想。為了表示自己是見過世麵的人,她故作慎定地站起來,隨那個人去了包間。
包間很小,隻有一個沙發,一個茶幾。一進門,林芬就後悔了,這狹小而昏暗的空間裏,飄蕩著一股淫靡的氣息,使林芬頭皮發麻。
她趕緊假裝說:“等一下,我還有個妹妹,我跟她說一下。”轉身想走。門卻被那個男人擋著。他伸手抱住了林芬:“急什麽呢?怎麽一來就走?”
林芬嚇得大叫,把男人驚住了,她趁機一把推開他,打開門跑了出來。
第二天,張蜜來時,林芬劈頭蓋臉訓她:“原來你就是這樣賺錢的?你這都是些什麽錢啊,你怎麽能這樣?”
張蜜說:“這錢怎麽啦?這錢不也是人在賺嗎?大家都是過來人了,摟摟抱抱,摸摸捏捏的不是很正常嗎?又沒有別的什麽,遇到手麵闊綽的,隨手就是百多塊,有什麽不好?”
看張蜜說得這麽輕描淡寫,林芬啞口了。
“不是你想的那麽恐怖,我也沒你想的那麽壞,我有度的。”張蜜說。
林芬始終覺得這工作不太光彩,但是她無法說服張蜜,張蜜總有一大堆道理讓林芬無法反駁。
隻要她覺得好就行了吧,林芬無奈地想。
人各有誌。三觀不同的人,說什麽都是白費唇舌。
有一天,林芬在去與一家小公司談業務時,遇到下班回家的張蜜老公,張蜜老公叫住林芬,劈頭蓋臉一頓訓:“林芬,你自己在做什麽我不管,隻是希望你不要拉我們家張蜜下水,你以後不要再拉她陪你做這陪你做那的,她是有老公的人,你怎麽可以讓她經常不回家,你這樣不是故意影響我們的感情嗎?”
林芬被張蜜老公罵得一愣一愣的,她氣衝衝地質問:“你在說些什麽?”
張蜜老公也很生氣:“我說什麽你自己心裏清楚!”
林芬氣得像鞭炮似的炸開了,她當即和張蜜老公吵開了:“東西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你今天把話說清楚,我怎麽把你老婆帶壞了!”
“你經常晚上喊她出去,不是深更半夜才回就是幹脆夜不歸宿,你說,你一個女人家,天天晚上外出幹什麽?”
林芬恍然大悟,看來張蜜在俱樂部上班的事是瞞著老公的。瞞也是很正常的,哪個男人願意自己的老婆在那種地方做事?可是林芬也不能明說。她想了想說:“我是什麽人不必你來評說,你老婆夜不歸宿不是我的問題,是你自己的問題。”
“張蜜在城裏就你這麽一個朋友,她來城裏也是你慫恿的,現在她變壞了,你就推脫得一幹二淨了?”張蜜老公忿忿地說。
聽張蜜老公這麽說,林芬也十分氣憤。轉瞬一想,覺得張蜜老公也是個實在人,又是在大街上,不想和他鬧得太不好看。
這樣一想,林芬平息了情緒,冷靜地對張蜜老公說:“我不知道你怎麽會有這種想法,我雜貨店裏的生意每天都很忙,晚上我還要照顧女兒,根本沒有時間這裏玩那裏玩,甚至夜不歸宿。你們夫妻之間的事你們夫妻自己解決,不要把我這個外人牽扯進去。”
後來有一天,張蜜老公跟蹤了張蜜,知道了她的工作,把她打得鼻青臉腫,張蜜又跑到林芬家來避難。林芬本想拒絕,但看到淚眼汪汪,渾身青紫的張蜜,終是於心不忍。